
示意圖。一名北京民眾正在使用手機。
中共公安部最新發布一項擴大網絡空間監督檢查範圍的新規定,將公安監督檢查從網際網路安全擴大至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資訊安全,檢查對象增加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並規定公安可查閱、複製與檢查事項相關的信息。法律界人士擔憂,新規擴大公安檢查個人電子設備的權力範圍。
中共官媒央視8月7日報導,新版《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的對象包括網絡營運者、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等,檢查方式包括線上巡查、線下核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新規第4條規定,公安可通過網絡信息巡查、信息審核能力測試、漏洞掃描等方式,對被檢查對象的網絡空間安全情況實施線上巡查;對線上巡查、遠程檢測發現的風險隱患,應當進行核查,必要時通過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線下核查。
民眾恐被強制解鎖手機、電腦
廣西法律學者韋先生對大紀元表示,網絡新規的核心在於將警方的監督權從早期的「網絡設備防禦」擴大到直接審查「信息與數據內容」:「由於上位法定義中的『數據與個人信息處理者』完全涵蓋普通自然人,比如代購、個體戶、群主甚至一般上班族,這意味著只要警方在日常線上巡查中發現異常,或者在重大活動安保、治安臨檢時,以懷疑你處理的數據違規、涉嫌接收或傳播『法律禁止的敏感信息』為由,就能強制要求你解鎖手機與電腦,審查聊天紀錄與數字資料。」
另外,新《辦法》還規定,「被檢查對象為個人的」,由其經常居住地警局實施監督檢查,直接把「個人」寫入公安網絡空間監督檢查的地域管轄條款。
對此,湖北維權律師張先生對記者表示,這項行政命令賦予公安「查閱、複製」的權力,「名義上是為了維護國家數據安全,實質上卻建立了一個『合法侵占公民數字財產』的機制。」
他表示,在數字時代,一個人的手機數據就是其靈魂的延伸;當公權力無需法院授權即可任意複製這些數據時,普通公民在國家機器面前,將徹底失去尊嚴與隱私的最後一條防線。
學者:中共打造全時監控的數字全景監獄
新《辦法》進一步擴大公安現場檢查範圍。公安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進入營業場所、機房和工作場所,詢問有關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並「查閱、複製與監督檢查事項相關的信息」,查看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運行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警局還可通過漏洞探測、滲透性測試等方式,對網絡設施和信息系統進行遠程檢測。
2018年的舊規已有「查閱、複製相關信息」的權限,但新規將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以及個人納入監督體系,同時把數據安全、資訊安全納入檢查範圍,使公安檢查涉及的主體和信息類型進一步擴大。新規雖未直接寫明「檢查手機」或「檢查電腦」,但當個人成為被檢查對象,相關數據又儲存在手機、電腦等終端中時,「查閱、複製相關信息」的權力也就直接涉及個人電子設備及其中的數據。
新《辦法》還涉及被認定為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播的信息,並規定在「國家重大安全保衛任務期間」,公安可對相關網絡營運者、數據處理者和個人信息處理者實施專項監督檢查,檢查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資訊安全等情況,同時涉及「內容導向管理」「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等事項。
大陸法律學者吳先生認為,相比舊規,新規徹底打通了這四個原本在法律上各有側重的領域。它用網絡與數據安全的「技術外衣」,包裹了審查信息內容的「行政手段」,最終達成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政治目的」。他說:「這意味著,未來在中國境內,『政治不正確』在技術上將無處遁形,『數字隱私』在法律上將不復存在。公安權力自此將整座網絡空間與大陸民眾的手機,重塑為一座沒有圍牆、全時監控的數字全景監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