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雅典奧運會男子110米欄冠軍、「百米飛人」劉翔近日在微博公開與上海體育局的矛盾,稱被要求作為教練到崗工作或「買斷」解除關係。他認為體育局10多年來用虛職留住他,拿走了可觀廣告分成,如今「過河拆橋」。事件引發「舉國體制」下運動員退役制度和權益保障的討論,也有不少人認為,劉翔「吃空餉」多年,應當有個交代。
短跑名將劉翔周三(26日)在微博發文稱「碰到個難題」,「體育局讓我買斷或當教練上班,我該怎麼辦?」在這則微博評論區,他說「10年了想來安置我了,分廣告費的時候怎麼不依法依規安置我」。
劉:沒執教經驗毀他人前途
這條微博引發軒然大波,上海市體育局回應,將與劉翔保持良好溝通交流,妥善做好各項保障安置工作。但劉翔並不買帳,深夜再度發文稱「當教練也不是不行,只是我這歲數沒有執教經驗,突然就要上崗,定是毀他人前途」。
43歲的劉翔曾獲一枚奧運會金牌、6枚世錦賽獎牌和三枚亞運會金牌,至今仍保持110米欄項目奧運紀錄。2015年劉翔宣布退役,被安排擔任上海市體育局團委副書記。「極目新聞」引述上海市體育局曾解釋,劉翔並不是公務員,也沒行政等級,「他會參與一些工作,但不會坐班(固定時間待辦公室)」。
疑因官方嚴查「吃空餉」遭突然安置
根據規定,運動員商業收入地方體育局可抽成20%。福布斯數據統計,2003年至2014年,劉翔職業生涯稅前總收入高達5.35億元(人民幣,下同),上海體育局累計從劉翔身上分成超過1.07億元。此外,劉翔作為耐克(Nike)終身形象大使,每年擁約1400萬元的保本收入,根本不需依靠體制內的薪水生活。

而業內依據體育安置政策測算,身為奧運冠軍、世界紀錄保持者的劉翔,最高買斷補償在85萬至130萬元之間。團委副書記崗位通用任職年齡上限為38歲,今年全國嚴查「吃空餉」、「掛名任職」行為,外界認為,這是上海體育局突然要「安置」劉翔的原因。
有人質疑劉翔想要博網民支持,至少要公布自己目前的薪水和工作狀態,以及體育局開出的條件。若劉翔在未到崗的情況下一直領工資,那就涉及花納稅人的錢,享受「編制兜底+商業自由」的雙重紅利。中國奧運冠軍退役後,通常選擇進入體制或徹底擁抱市場,不存在「掛名不履職」的灰色地帶。
「潮新聞」評論稱,真正能化解爭議的是公開透明的規則、具體可執行的方案,以及對運動員歷史貢獻與市場價值的充分尊重。制度的完善,終究需要在保護集體利益與尊重個人權益之間找到更精細的平衡點。「而這一切的前提,是先把那些懸了10多年的舊帳,一筆一筆算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