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劉大生:政治童工劉胡蘭

未成年人是可以在成年人的指導下做些家務的,革命時期未成年人當然也可以在成年人的指導下做些「政治家務」,但是不應當讓他們擔任政治領導,更不應當讓他們加入只有成年人才能加入的暴力革命的先鋒隊——共產黨。讓劉胡蘭入黨並領導一個村的土地改革,完全超出了家務勞動的性質,是徹頭徹尾的使用政治童工,是殘忍、甚至是謀殺。

(一)

使用童工並不是不法資本家的專利,政治人物、政治集團也使用童工當政治工具。因此,童工可分為經濟童工和政治童工兩大類。五四運動期間,許多小學生和初中生被大學生們組織起來到街道、工廠、農村演講(演講詞當然是大學生們寫好的),宣傳抵制日貨。這是現代中國政治童工的起點。

論政治童工的規模,當屬文革期間的紅小兵為最大。當時,數以億計的小學生被毛澤東組建成紅小兵,參與各種政治運動,要參加各種遊行和群眾大會、唱語錄歌、貼標語、呼口號、揮舞小紅旗(或者紅寶書)、跳忠字舞,等等,為毛澤東迫害政治異己製造恐怖氣氛。

論政治童工的悲慘,當屬三一八慘案中死難的初中生。1926年3月18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徐謙、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兼北京執行部組織部長李大釗等人組織北京民眾到執政府請願,請願隊伍中就有許多初中生。當天的死難者中,初中生也占了相當大的一部分。如:謝戡,男,祖籍江蘇武進縣,生於1912年12月,北京會文中學學生,未滿十五周歲。①陳時棻,男,祖籍廣東文昌縣,北京藝文中學學生,年15歲。②朱良鈞,1914年出生,祖籍江蘇江都縣,北京清明中學初一學生,槍響後被人群踐踏致死,年12歲。③這是中國政治童工史上最悲慘的一幕。這些政治童工的死,段祺瑞的衛隊負有最主要的責任,段祺瑞本人也難辭其咎,這些前人早有定論。然而,筆者以為,國民黨中央領導人徐謙、李大釗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他們沒有讓孩子離開,他們鼓勵孩子們作國民黨的政治工具,他們違反基本的政治道義,他們背叛了三民主義和社會主義反對使用童工的傳統。

西瀅先生在總結三一八慘案的教訓時指出:「對於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們不能不希望他們以後不再參加任何運動。雖然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但是你們目下還算不上『匹夫』,這責任不妨也諉一諉,等你們成了『匹夫』,再來擔當吧。這話自然特別對他們的父兄,尤其是他們的師長說的。」④然而,中國兒童的「父兄」和「師長」們,根本聽不進西瀅先生的忠告,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將政治童工推倒政治運動的風尖浪口上。

(二)

中國現代史上,最典型也最有名的政治童工是劉胡蘭。

劉胡蘭,女,1932年10月8日出生於山西省文水縣。1946年6月,這位不滿14周歲的小女孩被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並被派到雲周西村領導當地的土改運動。同年12月,未經審判,劉胡蘭配合共產黨武裝工作隊處死了該村與國民黨閻錫山軍隊合作的村長石佩懷。1947年1月12日,國民黨閻錫山的軍隊突襲雲周西村,劉胡蘭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同樣未經法庭審訓,國民黨閻錫山的軍隊即判處劉胡蘭死刑並立即執行(鍘刀鍘首),死時尚未滿15周歲——14歲3個月。

如果說段祺瑞的衛隊槍殺請願隊伍中的初中生,是因為客觀上分不清也分不開擠在一起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從而是間接故意的話,那麼國民黨軍隊在逮捕劉胡蘭之後當眾用鍘刀將其鍘死,則完全是明知故犯,是直接故意。他們違反了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頒布並施行的《中華民國刑法》第六十三條關於「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⑤的規定,完全是故意違法,故意屠殺未成年人。即使按照後來頒布的《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 條款》,劉胡蘭也不該被處死。這次屠殺充分暴露了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集團的殘暴、虛偽。

然而,劉胡蘭的死,責任也有毛澤東一份。毛澤東對劉胡蘭,從輕里說是不負責任的,就像不法資本家對童工不負責任一樣;從重里說是殘忍的,就像軍閥政府屠殺未成年人一樣殘忍。如果說徐謙、李大釗讓謝戡、陳時棻、朱良鈞等孩子送死,屬於經驗不足、情有可原的話,那麼毛澤東等人讓劉胡蘭送死則是明知故犯、不擇手段、情無可原。毛澤東手下的人,讓一個十三歲的小姑娘在黨旗下宣誓作暴力革命的先鋒隊、願意為黨犧牲一切,是對小姑娘的精神姦污,是犯罪行為,這和「與完全自願的小姑娘發生性關係」的性質一樣。

未成年人是可以在成年人的指導下做些家務的,革命時期未成年人當然也可以在成年人的指導下做些「政治家務」,但是不應當讓他們擔任政治領導,更不應當讓他們加入只有成年人才能加入的暴力革命的先鋒隊——共產黨。讓劉胡蘭入黨並領導一個村的土地改革,完全超出了家務勞動的性質,是徹頭徹尾的使用政治童工,是殘忍、甚至是謀殺。違反了1945年中共七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章》第四條關於「年滿十八歲者,方得接收為黨員」的規定,也背叛了馬克思主義反對使用童工的革命原則。

國民黨集團在逮捕劉胡蘭之後,不僅不以解救的態度保護她,不僅不向聯合國、國際共產黨情報局等國際組織揭露毛澤東使用童工的不道德行為,反而比毛澤東更殘忍,違反自己制定的法律,殘酷地鍘死了不應當處死的未成年人,這充分暴露,國民黨蔣介石集團不僅殘忍、虛偽,而且愚昧、無知、無能。

(三)

1947年2月,毛澤東為劉胡蘭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1957年1月12日,劉胡蘭陵園在雲周西村落成並對外開放,1959年改稱劉胡蘭紀念館,占地面積63000多平方米,位居全國個人紀念館首位。劉胡蘭紀念館是中宣部命名的「全國百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之一,也是團中央、民政部命名的「全國青少年教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也是國家教委、團中央、民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授予的「全國百個中小學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之一,也是山西省、呂梁地區確定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德育基地」和「國防教育基地」。

戴在劉胡蘭頭上的這些政治花環能夠掩蓋毛澤東使用政治童工的殘忍和醜陋嗎?能,到目前為止。不能,因為歷史在前進,三個代表已經寫進了憲法,「禁止使用童工」是不能不代表的先進文化。因此,建議將劉胡蘭紀念館改為「族恥紀念館」,因為劉胡蘭的死是中華民族的領袖蔣介石、毛澤東的共同殘忍而共同造成的,是整個中華民族的殘忍和無知造成的。

生的平常,死的悲慘。可憐的孩子,安息吧!

---------------------------------

① 任伯乾:《謝戡烈士傳略》。江長仁編《三一八慘案資料彙編》,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② 《陳時棻烈士傳略》,江長仁編《三一八慘案資料彙編》,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③ 《朱良鈞烈士傳略》,江長仁編《三一八慘案資料彙編》,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④ 西瀅:《閒話》,1926年4月4日《京報副刊》。轉引自江長仁編《三一八慘案資料彙編》,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版。

⑤ 原文無標點符號。

==================

劉大生 2004年6月於江蘇省行政學院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