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賠巨額賠償:中共國企中糧集團美國敗訴
此宗案件源於1994年7月,一批由中土畜公司出口到美國的煙花,在國慶日施放時,其中一枚煙花突然爆炸,導致美國公民Robert Silverman身體80%灼傷及肢體殘廢。傷者於隔年6月提出民事控訴,要求賠償,被告包括製造商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公司(中土畜),以及負責進出口的香港公司。
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除主要被告中土畜之外,其餘公司都已與原告達成和解,作出賠償。美國賓州勞倫斯郡中級民事法庭於2000年8月作出判決,中土畜應賠償原告包含醫療費用及各項損失共計460萬2千美元,但中土畜拒絕賠償。
2004年7月,中土畜公司改組,與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合併,成為中糧集團的下屬的全資子公司,中糧集團享有其債權,亦承擔其所有債務。但是,中糧集團完全將此事置之度外。2007年3月,受原告委託收帳的佛州RMTC委派北京市明誠律師事務所,多次與中糧集團接洽,希望就此進行談判,均未得到回應。
中糧油在美國上市,顯然幫助它上市的美國證券商沒有在上市報告書申明中糧油的有關責任。此案也暴露美國大公司對中國公司的偏袒和縱容。
對於賓州勞倫斯郡中級民事法庭的判決,中糧集團2006年12月曾委託美國律師,向賓州西區聯邦法院以國家豁免權為理由提出上訴,認為事發當時,中土畜是國營機構。依照1976年美國法案,應比照國家待遇,享有豁免權。對此,聯邦法院回決上訴。依照10月9日公布的判決意見書,法官認定,中糧集團是一個跨國公司,在國外營利,理應負起意外賠償責任。
作為位列《財富》世界500強企業,中糧集團在美國上市,每年盈利超過1億美元,賠償已是在所難逃。然而中糧油負責人對此案的態度流露出似乎擔心賠償則官位不保。目前,佛州RMTC已向原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中糧集團在美資產,之後進行拍賣。
此案目前已經引起中共高層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中國是世界工廠,出口大國,在龐大的對外貿易中,中國出口商品質量近期普遍受到質疑,經濟糾紛在所難免,如果所有中國公司,遇到海外法律糾紛,都宣稱自己是國營企業,那商業糾紛都將成為無解。
中國的大型國有企業在國際商業糾紛中,習慣於提出國家豁免權申請,例如中航油集團公司與印尼公司的糾紛,也曾尋求獲得國家豁免權。在國家豁免範圍這一問題上,國際上普遍認為國家行為分為主權行為和非主權行為,國家財產分為用於政府事務的財產和用於商業目的的財產,如果在對外商業活動中國家享有管轄豁免權,那麼其作為當事人就不可能與另一方當事人(外國的自然人和法人)處於平等的地位。此案如果凍結資產並賠償受害者成功,將對中國在美經營企業敲響警鐘。中糧集團案件的結局如何,海內外各界拭目以待。(子藝)
附:中糧油不予理睬的記錄
關於向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索賠一事,情況如下:
2007年3月01日----向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發送索賠函;
2007年3月05日----向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打電話,詢問所發索賠函是否收到,辦公室人員核查後回復稱已收到並會轉到相關部門處理;
2007年3月08日----在打電話詢問,辦公室人員稱已轉相關部門,如何處理由具體負責部門辦理並聯繫,辦公室不清楚具體處理情況;
2007年3月08日----隨後轉向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進一步追問,但接聽電話人員好像比較警惕謹慎,稱本人未見到文件,不知道誰在處理,無法回答具體意見。
2007年3月12日----給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委託的律師打電話,但估計是我的電話未接。
2007年3月13日----再致電中國糧油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但無人理睬此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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