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的太太曾金燕帶著女兒與胡佳的母親離開法院。 |
【大紀元4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被中共當局控以顛覆國家罪名的著名維權人士胡佳4月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奪政治權利一年。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與胡佳的母親列席旁聽了對胡佳的宣判,她們表示不能接受當局的判決。
據BBC中文網報導,曾金燕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如果說胡佳僅僅因為寫了五篇文章,做了兩次採訪就要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再加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話,我倒要問問世界各地的人,問問中國的人,問問制定憲法的人,中國人到底有沒有言論自由?」胡佳的媽媽則表示,中國的法律未能與外國接軌。
胡佳的代表律師指出,最快今天會與胡佳見面,決定是否上訴,但預計改判機會不大。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對判決失望,促請北京改善人權紀錄;歐盟就要求中方儘快釋放胡佳。國際特赦組織指責北京,違反主辦奧運有助改善人權的承諾。
三十四歲的胡佳,關注愛滋病及支持西藏自治,曾在網上發表意見文章,去年底被拘禁。胡佳去年12月27日被警方帶走後,曾金燕和他們剛出生不久的女兒一直被軟禁家中,當局拒絕讓胡佳聘用司法代表,辯護律師李勁松以及維權律師李方平向警方提交正式申請要求與胡佳見面,當局也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為理由拒絕。以下是4月3日,胡佳的母親與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走出法院後的相關畫面。(圖片來源:TEH ENG KOON/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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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外交部就胡佳被判刑發表聲明
【大紀元4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小凡報導)4月3日下午,加拿大外交部長馬科西姆·波尼爾就中國維權人士胡佳被中共判刑三年半發表公開聲明。而在此之前,美國國務卿萊斯在北約峰會上公開譴責中共此舉,歐洲議會議員也對此表示失望及憤怒。
波尼爾在這份聲明中說,「加拿大在聽到(判決)消息後對此感到非常遺憾。胡先生是著名的佛教積極人士及維權人士。他在提高人們對於愛滋病的意識,提升愛滋病人、愛滋病毒攜帶者權利方面的工作被國際社會所認同。」
聲明中還說,「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是普世的人權,我們也注意到中國的憲章規定中國人民擁有人權。加拿大繼續敦促中國釋放胡佳先生,就像去年12月胡先生被拘留後加拿大所做的那樣。」
北京時間4月3日早上,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胡佳先生三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胡佳在2007年12月27日就已經被當局拘留;今年1月30日遭到正式逮捕。
胡佳先生除了長期關注愛滋病問題外,還從事許多人權方面的工作,寫了不少文章和評論對外披露了中國的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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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中共政府應立即釋放胡佳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三日專電)針對中共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入獄服刑三年六個月,總部位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今天發表聲明,譴責中共政府這項決定,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胡佳,同時推翻對胡佳的所有罪名。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胡佳遭判刑一事,對中國人民擁有言論自由,表達個人意見,而不會遭主管當局懲罰的這個說法,無異是個諷刺,對其它中國境內的維權人士也是個警訊。
聲明說,「此事顯示,中國官員承諾在北京奧運前將改善人權的承諾,仍然沒有實現」。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各國領袖及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要求中共政府無條件釋放胡佳,及其它因為行使言論自由而被禁聲及監禁的維權人士,如果各國政府坐視不管,將鼓勵中共政府更進一步打壓維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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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華援助協會針對胡佳被判刑發表聲明
【大紀元4月4日訊】德州美德蘭(對華援助協會2008年4月3日)對華援助協會得悉中國知名維權人士胡佳4月3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北京當局判刑三年零六個月一事發表聲明如下:
1,
胡佳系國內外知名宗教和平維權人士,他所寫的文章和接受的媒體採訪完全是在中國憲法和法律以及國際人權法規所保護的範圍內,對他的刑事判決和打壓是絕對不可以接受的;
2,對胡佳的判決和3月18日對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商人石維翰的再次抓捕關押應當被國際社會視為奧運會前中國在宗教自由和人權領域嚴重倒退和惡化的指標;
3,鑑於北京市當局的這些作法已經嚴重違背其奧運前改善人權的承諾和國際奧林匹克憲章中有關促進人類基本尊嚴的精神,對華援助協會會在繼續支持體育運動員參加奧運會體育賽事的立場下,與其他國際組織一
起呼籲自由國家的政府領導人包括美國總統布希重新考慮其參加奧運會開幕式的決定。
4,對華援助協會呼籲中國有關當局改變其對宗教,良心和和平維權人士的打壓政策,無條件的釋放被關押的因和平地行使憲法規定和保護權利而被無辜關押的公民,以展現一個負責任的大國自信心和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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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卿萊斯於4月3日出席北約高峰會。(圖片來源:Getty Image) |
北京維權人士胡佳「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庭宣判。胡佳的母親和妻子曾金燕到庭旁聽,曾金燕懷抱著四個多月的女兒。一審判決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胡佳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現年35歲的胡佳,於去年12月27日被扣押至今年1月29日,方正式被中共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被指在2006年8月至2007年10 月,向美國註冊的中文網站「博訊」,就國家體制、民主及維權事宜發表評論或接受海外媒體訪問而遭受指控。胡佳發表上述評論時,一直受到當局家居監視和竊聽。
需獨力照顧數個月大女兒的曾金燕說,自從胡佳被拘捕後,她至今一直被當局家居軟禁,而胡佳自2006年起至今,已喪失自由超過600天之久。
今年1月6日,超過1百名國內人士,包括維權律師、作家及維權人士致公開信予中共人大,要求修訂現行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認為現有法例踐踏每名市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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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被判刑 歐洲議會議員表示憤怒與失望
(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三日專電)歐洲議會兩名重量級議員,今天對中國維權人士胡佳被北京當局判處徒刑表示失望與憤怒,並堅決要求中共政府釋放胡佳。
根據國際媒體報導,胡佳已因顛覆罪名被中共政府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
曾獲提名並進入二零零七年歐洲議會「沙卡洛夫思想自由獎」決選名單的胡佳,是在去年十二月下旬遭北京市警局逮捕。
歐洲議會與中國關係代表團主席史德柯斯及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芙洛特瑞在剛發布的共同聲明中表示,歐洲議會議員對獲悉胡佳被判處監禁感到「失望與憤怒」。
聲明中並指出,宣判胡佳有罪證明目前中國極度不正常的動向,同時所有對言論自由所做的努力,正被政府當局認為是顛覆國家權力及社會體系的煽動行為。
兩名議員在聲明中,也對胡佳及他的家庭尋求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表示敬意,並堅持應將胡佳從監獄中釋放。
今年一月十七日,歐洲議會曾通過一項決議案,強烈譴責北京政府拘捕胡佳,並要求立即將他釋放。
歐洲議會最近曾多次評論中國的人權狀況。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昨天在通過歐洲議會二零零七年全球人權年度報告草案時,也曾對中國嚴重違反人權表示不安;並認為,儘管中國為主辦奧運做出承諾,但中國的人權並未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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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促中國馬上釋放胡佳
(明報新聞網2008年4月3日報導)歐洲聯盟呼籲中國馬上釋放被判囚3年半的維權人士胡佳。
35歲的胡佳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囚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