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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一場不為人知的戰爭 慘痛!

——眾多學生接種「流腦」疫苗後異常反應的真實記錄

             眾多小孩注射疫苗前後的變化

  

 

現代疫苗戰爭!

——有人因為疫苗操控發財而腐敗,並且埋沒良知……

——有人因為疫苗問題明哲保身而置身事外,生動演繹現代官場之太極與皮球雜耍……

——有人因為疫苗禍害而家徒四壁且負債纍纍,更引至家破人亡……

——有人因為疫苗異常反應而失去原有的健康與理智及致殘;有的更變成半個植物人狀而

繼續承受難以言表的痛苦之煎熬等等,從而失去了幾代人的幸福與快樂!甚至生不如死……

    詳情請關注博客http://nihao20080707.blog.163.com/

 或進入人民監督網點擊主編朱端峰記者採訪報導的《山西疫苗的黑洞

    

泣告天下父母書

  ——歡迎原文轉載和公開評論

 

本人是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背坑村農民,姓名:余同安。我兒子余榮輝,今年l 2歲,原就讀本村背坑小學五年級,發病前還取得江門市第一屆五年級作文大王一等獎的榮譽證書。

05年3月11日古井鎮防疫站在學校組織學生注射了「A群流腦疫苗」後,當天出現了多名學生接種不適,學校老師當即也作了初步處理。但我兒子卻反覆發燒和嘔吐,打針處還腫了一大塊,並伴有不自主地用力眨眼,繼而斷斷續續至6月3日惡化入住新會人民醫院兒科。不久,身體不停地抽搐和高燒不退至昏迷不醒及身體機能完全失禁……兩天後,再轉入江門市中心醫院兒科搶救室二床。這時,手腳也開始萎縮變形,腰身彎曲走樣,眼睛斜翻呆滯。同時,醫生也要我已多次簽發了病危通知書。

當時,醫生已給我兒子做了相關檢查,證實他得了「重症病毒性腦炎」。並論證跟之前注射的「流腦疫苗」有很大的因果關係。還說:「你真好像中了六合彩啦!有好多種疫苗存在十萬分之一或幾萬分之一不成功的。」我聽了不由一驚!「為什麼他當時的異常現在才惡化?為什麼別人打了卻沒事?」醫生回答:「我相信國家研製的疫苗是成功後才推向人體注射。不過,研究所有沒有人為疏忽?各級衛生局是否『習慣』性地批閱『行文』和疾控中心『任務式』的『上傳下達』?或者在冷鏈運輸過程中有沒有差錯?因疫苗須低溫處理(常溫2—8度)。或是在集體注射過程中有沒有做好消毒、試針和量體溫等措施?(我回家走訪過我兒子的同學都說沒有。)另外, 疫苗本身就是細菌病毒針,只不過是經過滅活處理。通常注入人體內,經抗爭後絕大多數人可以產生抗體。但如果免疫功能差些,經過一段的潛伏期,就有可能變了反作用,建議你找有關醫學權威進一步肯定(跟我說話的醫生不知何因,過了幾天,我再也見不到他在兒科了,很多護士都稱他是一個盡責、上進、有為的好醫生。後來從多家報章得知遭省疾控中心所長羅耀星猛烈評擊。)

 這時,同室三床的病童譚結儀的媽媽說:「我女兒也是診斷為『病毒性腦炎』。江門市新會區雙水鎮人,原讀小學三年級,之前一直象個小男孩那樣活潑可愛、成績優良。今年3月12日在學校注射了『A群流腦疫苗』後當日反覆發燒不退,繼而不停地抽搐至昏迷,現在都不能說話和走路。當時已報了當地防疫站,雙水鎮的陳嫻幼兒園及黃克競博士學校等立即停止注射該批疫苗。並且,防疫站馬上將還未注射的疫苗全部收回,已收了款的退回給出學生。同時,也上訪了多個職能部門,但石沉大海。」過了幾天,從五樓ICU重症室下來1床的病童孔明峰,又是確診為「病毒性腦炎」。今年11歲,在江門市恩平恩城第三小學讀四年級,曾獲獎無數。他家人也訴說因今年3月份在學校打了「A群流腦疫苗」,至5月30日反覆發燒不退入院,同樣是不停地抽畜至昏迷到現在。至7月20日才有些甦醒,現在也不能說話和走路,同時也報了當地防疫站。後來我到其家中看到四牆的的確確貼滿了他數不清的獎狀。已放棄治療的原三床病童李文杰,今年14歲,江門市鶴山人。其父訴說今年3月,在學校注射了「流腦疫苗」後,至5月21日反覆高燒不退入院。好一幅現代的悲劇——同在搶救室,眼淚人對流淚人。相同的病症,相同的流淚,亦相同的時間,都是相同的疫苗,慘!慘!!慘!!!

 因此,我們就一起致電江門市府熱線,上訴上述情況。但一直沒有回音,直至廣州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的記者於6月28日採訪了我們並作了報導,才有自稱是江門市疾控中心和衛生局等一行人來找我們座談。並對我們作出了否認與疫苗有關,是純熟「偶合」。這不是明擺著強詞奪理嗎?現有著這麼多來自江門市不同區、鎮的不幸兒童都是同期接種了同一批號的疫苗後,相繼出現了有同樣可怕的發病史,恰恰又是在同一醫院的搶救室里相遇相識的,難道這也是「巧合」嗎?我們沒有專業知識反駁他們的「避重就輕」。若果我們的小孩今天是患了其它疾病,我們無話可說。但是,我們的小孩今天是注射了預防腦炎的疫苗卻得「腦炎」!這絕對不符合現代醫學邏輯!相信明眼人也清楚這內里的乾坤。幾經激烈舌戰和追問,雙水防疫站不得不承認退款給還未注射的學生,卻辯稱是貨源不足。並說將我們的情況向上一級反映上報,再給我們答覆。

 7月26日,我再帶兒子來到廣州市中山醫科大學附一神經科求醫。8月8日,我也帶有關材料去過廣東省人民政府信訪辦和省衛生廳醫政處投訴。省人大又要我回到地方解決……

10月7日,我致電江門市疾控中心,又推說新會區疾控中心負責。新會的溫主任又推卻是上級領導和自己將近退休……下午,我來到區衛生局訴說並遞交了我們的材料,接洽記錄的官員叫我們回去等答覆。次日,我回到鎮防疫站與負責人進行交涉,得知該批「A群流腦疫苗」批號:20040928—4,生產商: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該疫苗的使用說明書也清楚列明了用法與劑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防疫站人員卻含糊不清。為什麼當時與學生集體接種前,他們卻沒有向我們履行其應告知而告知的必要義務?更沒有做好必須的驗查措施,這是他們疏忽職守和欠缺安全隱患的意識。所以,他們應負不可推卸的責任!(「防疫部門設立臨時接種點,對群眾採取集中接種,屢次成為發生疫苗安全事件的『隱患』。」——摘自《南方都市報》7月30日報導。)

生靈慘遭滅頂之災,總會有正義的彰顯。05年7月4日廣州南方電視《今日一線——疫苗怎麼了?》和8月12日《南方都市報——四童齊發腦炎,疫苗惹禍?》、《蘭州日報》、《海南特區報》、《江南都市報》等多家傳媒連續報導及網際網路搜索摘錄:94年4月,江蘇省新沂市衛生防疫站對全市適齡兒童進行日本腦炎疫苗預防接種,卻有42例發生了異常反應;2000年11月1日,上海市的一名兒童王炎培在天目西醫院門診服食了預防小兒麻痹症的糖丸疫苗,28日反應入院,30日確診為「小兒麻痹症」; 02年5月,廣東省龍川縣楓樹垻鎮聯民小學136名學生注射了乙型腦炎疫苗後集體出現過敏反應,先後有110名學生被送往當地衛生院救治。當時有4名學生嚴重出現呼吸困難、手腳抽筋和嘔吐等症狀;03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305醫院給部隊戰士3488人接種日本腦炎疫苗,其中36人發生異常反應,發生率高達10.3%......

05年3至6月,甘肅省天水市發生了129名兒童注射疫苗後相繼患上了「病毒性腦炎」!當地衛生部門接二連三地召開了第十一次新聞發布會,重複否認與疫苗有關卻也無法打消眾家長的種種疑團;同年5月,雲南省曲靖市注益縣,其中有50多名小學生及同年5至6月,吉林省圖們市第三小學,其中也有44名小學生注射疫苗後出現嚴重異常反應;同年6月,安徽省泗縣大莊鎮組織學生注射疫苗後,同樣有300多名小學生陸續出現了嚴重異常反應,其中一名6歲女童李崴搶救無效死亡,當地有關部門已賠償9萬元,卻理直氣壯地說與疫苗無關;同年6月,湖南省株洲縣淥口鎮的王肖2個月大的小女兒,在當地衛生院注射了卡介苗(這本是用來預防淋巴結核的疫苗)。可2個月後,卻患上了疫苗相同的病毒——「淋巴結核」!

04年8月16日《新快報》報導:01至02年間,湖南省隆回縣高坪鎮侯片區15個村的小學和侯田中學共2000多名學生接種了卡介苗後,陸續出現接種部位潰爛等反常情況,甚至有學生被確診為肺結核。次年1月,高坪鎮三星村雪界小學一年級8歲的學生袁源開始出現頸部淋巴結核。隆回縣衛生防疫站和袁源的母親揚建紅達成了調解協議:甲方一次性付人民幣叄仟伍佰元給乙方。高坪鎮大石村的袁隆平、回小村的汪海燕、鳳形村的袁麗等學生也檢查出罹患了結核病。

01年11月24日大洋網訊:11月20日山東冠縣東古城鎮公曹村小學200名學生,注射了流腦疫苗後出現不同程度反應,被緊急送往醫院治療,其中有7名學生反應嚴重;04年2月10日,中國315打假扶憂維權網以《疫苗惹禍害慘花季少年》為題,報導江西省寧都縣固厚中學初一(1)班的劉和生,在學校注射了「流腦疫苗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江西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確診是藥物性紫癜,屬於藥物過敏,為了防止病毒擴散不得不截掉三肢。寧都縣防疫站疾病控制科劉科長透露:這批疫苗是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06年6月,江西省贛縣其中一名13歲女學生注射了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A群流腦疫苗」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當地衛生部門已賠償28萬元;同年12月8日,山西省洪洞縣萬安鎮萬安村13歲的女學生易世華,在學校注射了"A+C群流腦疫苗"後出現異常反應,山西省太原市兒童醫院診斷為「病毒性腦炎」。21日轉住北京市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301醫院,經專家們會診結論為:「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脫髓鞘腦炎)——輸入電腦百度,與疫苗的因果關係就一目了然了;05年11月25日,安徽省一歲男孩蘇某,在桐城市范崗衛生院門診接種了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A群流腦疫苗」後出現異常反應。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診斷為「脫髓鞘腦炎」後遺症,傷殘為一級;同年3至6月,廣東省江門市多名兒童同樣注射了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A群流腦疫苗」後也非常「巧合」地患上了「病毒性腦炎」,現變成二至一級傷殘。可當地衛生部門卻輕描淡寫地辯稱是「偶合事件」!(後來,我們挺身維權:一紙狀書將他們逐一推上了被告席,從而開始那民告官的艱辛與不息。同時,不斷得到了社會眾多的同情與聲援,尤其是為人父母者!然而,武生所於07年7月,在莊嚴的法庭上居然還可以厚顏無恥地答辯其產品「自08年研製成功以來,迄今已在全國廣泛使用,均無類似症狀發生的報導」。這簡直是瞪眼說大話!目的是濃墨重彩來隱瞞其產品的的確確存在的缺陷!)

歷歷在目,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以上如此眾多暫且得知遭受疫苗傷害的不幸,還有其它疫苗異常反應的案例無法一一列舉!特別是偏遠的山區和資訊落後的地方,究竟還隱藏著多少個這樣的不幸?好應讓人沉思……可見,一系列不安全的疫苗事件,的確是發生在每一個人周圍。所以,我們現在的遭遇不是預防,而是「洪水猛獸」和「生不逢時」!然而,在我們的小孩出事後,古井鎮防疫站負責人也承認:此批疫苗已封存,他們的上級也通知不准給學生再注射此疫苗。而接種「A+C群流腦疫苗」,現在才做足試針和測量體溫等安全措施,之前是沒有的。並且,還要學生家長同意和簽名,其意義前後又是什麼?難道有個人因口渴,沒有人強迫其買了支汽水,喝後中毒得病,這也是自願嗎?!凡此種種真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

當時,我們要求江門中心醫院的醫生出具醫學證明。但是,他們只能對我們的不幸表示同情與無奈。為了自身的前途,不得不放棄心中的正氣。在廣州中山醫科大學的教授了解和記錄了我們的情況後也非常認同江門市中心醫院的醫生細緻和有學術的論證,並說幫我們討個公證。而且,根據臨床分析和研究及多例個案齊發,的確與疫苗存在很大的因果關係。更何況我們現在的不幸,已是涉及社會公共衛生的防疫問題。但三天後不知何故,悄悄地叫我自己尋找其它途徑爭取解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或是來自其他方方面面的壓力。)然而,更可悲的是「屋漏偏逢連夜雨"。自我兒子入院以來,我年邁的父親天天盼著孫子回來,不吃不喝,在7月12日就這樣絕食餓死了!9月20日我們一貧如洗地從廣州出院回來,我母親也承受不了這個悲慘的事實,於9月24日也懸樑自盡了!痛心啊!痛入心肺,養我育我之父母撒手人寰,一個個舍我而逝,提早結束了自己的夕陽與天倫……

此時此刻,我是何等的傷心欲絕!一字一淚也沒法形容內心的苦楚。我枉為人子,再沒機會膝前盡孝了;我枉為人父,也沒好好地保護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長,反而遭受到無比的傷害。捨棄,我於心何忍他流落街頭自生自滅,從而過早地失去了嚴父慈母恩雨的呵護——那將是何等的淒涼!!!苦守,我亦難以面對和承受孩子以後人生道路的黑暗與漫長!接踵而來的厄運,令我不寒而慄,寢食難安。蒼天啊!這樣的噩夢怎麼過?何時醒……

因此,我們想到求助法律。但我們無法支付律師費和法院漫長的訴訟費以及高昂的醫學鑑定費。10月31日,我來到新會東興北路的法律援助處,訴說我們的一切並請求法律援助。可兩天後得到答覆:是我們的情況太嚴重,負面的影響會很大,而且我們欠缺有力證據,亦不涉及法律援助範圍,所以叫我們請律師或放棄。以現有的醫療體制和行政監察,相信醫學會與衛生部門的關係,對我們小孩的醫學鑑定亦會不公。(我們有冤無錢就沒處申訴嗎? 我們兒時高歌「社會主義好,社會主義好」,這樣看來有沒有反調和走音?人權公義有沒有粉飾!)但我們堅信:事實勝於雄辯——我們眾小孩「清一色」的得病過程就是鐵定的事實,我們雖詞窮但理不屈!!!

然而,我們堅持不懈。 06年2月22日,我與另一名同樣注射疫苗後致殘且生不如死的患兒梁嘉兒的父親梁永立來到了廣州市,在中山紀念堂地鐵口地下艱難地度過了嚴寒一夜。次日,我們三人會同另一名患兒陳偉平(今年14歲,江門市台山都斛鎮人,又是05年3月在學校注射了「流腦疫苗」後,至5月25日反覆發燒和嘔吐及昏迷,兩次入住廣州市兒童醫院。同樣診斷為「病毒性腦炎」,防疫部門也詭稱是「偶合」!)的父親陳坤想在省兩會期間上訪訴求,卻被公安驅趕至應元路「省人大接訪處」,工作人員只作記錄並說轉達相關部門處理。

3月2日晚,古井鎮副鎮長等一行人找我到鄉府談話,說助我解困和詢問要求,並不停地勸阻我們不要在北京「兩會」期間上訪。而雙水鎮府及會城鎮府等一行人也在同一天晚上分別與譚潔議和梁嘉怡的父母座談,其內容與目的也是一樣。

3月6日,副鎮長等人「協同」我來到新會區衛生局六樓會議室,(譚潔議的父母也相約在場)新會疾控中心的李主任和衛生局一名科長早已等候。介紹後,李主任一輪先聲奪人的雄辨,「巧妙」地蓋掩和護短了他們的工作規範,並不停地要我們做醫學鑑定。而我就此據理力爭:「一,我們不是專業人士,我等小孩自打了預防針後,卻沒有預防,反而相繼得同種病毒?我們已馬上投訴了各級政府,你們也早知此事,現相隔這麼久時間,等各方面對我們不利才要我們做鑑定?二,自我們出事後,防疫部門為什麼拒不交該疫苗化驗並只單方面封存?(據有關規定:對有爭議的醫患雙方要簽名共同封存)當時還把款退回給未注射的學生,直到現在卻不繼續使用該疫苗?三,現我們找到多個相繼接種疫苗反應的兒童,你們又為什麼不再說之前所講的『偶合』?四,為什麼之前又不告知疫苗說明書中的『指引』?五,自我們出事後,防疫人員卻為什麼才開始測量體溫等措施,並要家長簽名,之前是沒有的,何解?(李回答是上級新規定)——這是你們嚴重失職,典型的行政不作為。」

對於我憤怒的質詢,李主任無法解讀,卻避而則叫我們申請醫學鑑定。可江門市和省兩級疫控中心的專家在報紙和電視發表了我們一事與疫苗無關。因此,我們無必要提請兩醫學會鑑定。況且,隨機抽取專家表面看似很公證,可兩級醫學會是怎樣組成的?及各專家受職於各大醫院的行政上級,不正是你們衛生局和衛生廳嗎?  (之前梁嘉怡的醫學鑑定結論:「在目前醫療條件下不可預測和不可防範的偶發事件」。事後證實梁嘉怡注射疫苗是常人4倍的劑量——這是哪門子的「預防針」?這一切強與弱的反差正好印證了我的講法)「醫藥費昂貴,群眾看病難。出現醫療事故,地方醫學鑑定常常護短和偏幫醫療機構,這是屢次成為人民群眾的矛盾。」(摘自06年度溫總理十一、五工作會議的講話)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所以,我等強烈要求提請北京中華醫學會作技術鑑定。我們一事,無論從哪個角度,中華醫學會是直接解決和公證的權威機構,還提請世衛專家協同分析和傳媒公開。但衛生局的科長卻說他們的職能只作某醫院的護士打錯針,醫生手術出了問題等查處。我們一事,不在他們的工作範圍,他們無法也無能力處理,更不知如何申請中華醫學會。譚潔議的媽媽立即反問:「這不是你們衛生局管,那我們應找誰呀?」而我聽此倍感疑惑:「我們一事,既不是貴局的行政範圍,那為什麼我接二連三收到你們區衛生局的公函?都是否定我們與疫苗有關,這不是前後矛盾嗎?這不是與《皇帝的新衣》有著異曲同工的寫照嗎?!」這個科長無言以對,最後還是要我們填寫了《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鑑定的申請書》。

3月12日,我收到上月曾去信省衛生廳的回覆:現轉至江門市衛生局處理。次日,我相約譚潔議父母,一齊來到市衛生局。但工作人員開始說渾然不知,我們不解?後來說今天才收到衛生廳知會,叫我們回去等他們研究答覆……

3月15日,我收到市衛生局回復,現轉推至新會區衛生局處理。4月5日,我收到區衛生局王科長(女)的電話:他們級別低,不適宜受理。而市衛生局又不接受他們的呈交,要我取回「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鑑定申請表」及有關材料,自行上交至江門市衛生局……來來回回,反反覆覆。這樣的行政架構不作為,可悲可恨!

雖然,生老病死乃大自然千古不變的定律。但我們心裡十分明白:每個人的生命應是平等的。而我們的孩子一直是活潑可愛,聰明又健康的,是打了「A群流腦疫苗」才引發導致今天可怕的事實。是那些責任部門怕死、怕負責任、怕事情擴大、怕掉官而扼殺了我們弱小的聲音。讓我們無力抗爭,讓我們無休止地滴血落淚,讓我們無奈的痛苦與天理一齊埋葬!這是什麼年代,難道這就是他們用政績掩蓋和面子工程去構建出這樣的「和諧社會」及他們「傳球式」的官場「風韻」嗎?!我們沒有理由讓孩子平白無辜地喪失美好健康的童年與將來!可他們不斷推卸和逃避,卻沒有思量應有的安撫和補償,而帶給我們無盡的絕望與悲哀。「冤有頭,債有主",我們是不是唯有用自己的生命和鮮血作為底線,向世人喚響悽厲的悲歌?!

 

防不勝防遭禍殃,     欲蓋彌彰表政績,

強權詭辨屈我狂。     敷衍推卸保官階。

雪上加霜句句苦,     噤若寒蟬顧所慮,

無處伸訴聲聲淚!     口誅筆伐罄竹絕!

 

泣及於此,我們已傾盡了所有積蓄;耗盡了所有精力;求助了所有親朋好友。確實山窮水盡,油盡燈枯了。懇請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和切實幫助,讓我們能有機會早日醫治好愛兒,使他們日後可以自理——將無盡感激!!!                                                 

 

 不幸人:余同安   淚筆

 

特別關注:「昔日抗非典英雄,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所原所長羅耀星及疫苗組組長蔡漢港等10人,先後收受多家疫苗供應商的賄款2242萬元,其中羅69次受賄1118.5萬元,而被省紀檢逮捕公訴。」——這是06年7月26日各大報和電視爭相報導,真大快人心!然而,05年8月12日,恰恰正是羅耀星(全省最高疫苗管理的調配和供應及應用效果的監測和評價等9項職能集於一身,權利高度集中——摘自8月2日《羊城晚報》 )等人以「權威」專家的身份,在各大報和電視公開否認我等小孩與疫苗有關,還打擊我們當時的主診醫生!據有關消息:各疫苗研究所為提高行賄操控疫苗有關官員的巨額,從而不惜減少和壓低疫苗的滅活與動物反覆試驗的成本,卻大大提高了疫苗本身病毒復活性的反作用這一驚人駭聞,令人毛骨悚然!現我等已遭受如此巨大的傷害,社會上每一個健康的兒童將承受潛在的隱患。由此,希望政府嚴查此案及疫苗源頭;各級衛生部門的行政不作為及黑箱作業;防疫站人員疏忽失當。

 06年3月10日香港的《東方日報——恐怖腦炎襲江門》、《太陽報——腦炎摧殘江門五童》;7月15日《明報》、20日《南華早報》、21日《東方日報——問題疫苗害慘內地童》和翡翠台《晨早新聞》、23日路透社、25日《星島日報》;8月18日《蘋果日報》等香港多家有影響力的新聞媒體高度關注並大幅報導我們。 07年7月26、27日路透社、30日日本共同通訊社追蹤報導;8月2日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硌杉磯時報》、美國自由亞洲廣播電台和英國BBC廣播公司等多家世界權威性的傳媒專題報導了我們。並不約而同地引述了「世界衛生組織」駐中國醫療官員史提芬·哈德羅醫生認為任何類型疫苗都會引發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尤其是當受接種者的免疫力較弱或基因有缺陷時,任何疫苗本身的病毒都會誘發罕有的併發症」香港醫學會主席、傳染病專家勞永樂醫生表示:「減毒疫苗必須保存在陰涼地方,並儘快使用。否則,它們都有可能變成有毒的,進而演變成反作用」;香港港大微生物學博士黃世賢教授也明確指出:「任何疫苗都存在一百萬分之二的風險」。但江門市轄下四市每年絕對沒有十萬兒童!

至於各病童的致病原因為何?媒體曾去電廣東省衛生廳,但防疫科的一名姓藍的科長只強調:沒任何證據顯示病毒會擴散。不錯!若真如防疫部門之前所講的是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那就應該會快速傳播呀?因為「病毒性腦炎」是高危性傳染病!必須立即隔離,事發周圍也要徹底消毒。但防疫部門心中有數:絕對清楚我們的小孩都是注射了疫苗後其本身的病毒引發所致,絕不會向外擴散。所以,他們無需要採取任何防範措施,而我們的小孩周圍的一切也安然無恙。可06年12月14日,在廣東省化州市播源中學初一級發生了由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四起「病毒性腦炎」案例(已死亡2例),該病毒傳播快速,被感染了的同班的學生要馬上隔離,四周也要重複消毒。這兩種不同的參照就是最好的說明——我們的小孩注射的「A群流腦疫苗」就是真正的元兇無誤!

……事已至此,我等曾多次去新會區人民法院起訴,但法院拒不立案,理由是我等沒有強有力證據和醫學證明。因此,06年7月13日,我與梁永立夫婦一同來到了香港求助。雖未籌得太多款項,但得到港人和傳媒多番的熱心,令我們倍感人世間的真情。

7月24日,我們7人來到了新會區府,卻被門衛擋於門外,拒不讓我們進內信訪及要求面見在港期間剛巧遇見的區委書記(當時,宋書記答覆我們回新會解決)不果。「由於領導工作忙,無時間接見。」後來由一名李姓官員接訪並記錄,著回去再等研究答覆。數天後,我收到區信訪局仇(女音)局長電話:宋書記已批示他們解決和匯報。最後答應資助5000元我兒,但同時要我答應並簽字不追究疫苗問題,而我拒不同意……

迫於無奈,我與梁永立和譚錫鴻各帶著兒女一行9人,於06年8月13日從廣州坐火車來到了北京,找有關部門上訪申訴。8月17日早上,我們來到了天安門國家博物館澳運倒數計時鐘前。不久,被多名警察和便衣盤問,並帶至天安門公安分局扣查。後來,由江門市政府駐京辦的人員接回,並在附近的招待所將我們安置下來。問明情況後其中一官員十分同情和義憤:「認為當地政府好應該重視幫助和解決我們的苦況,現在最好由他們去電知會我們的市、區兩級政府,直接派官員來京與我們談判,若讓傳媒知悉而擴大事態,問題就嚴重得多了。」而另一領導致電北京中華醫學會,卻回覆:凡是與疫苗有關的醫學鑑定都不受理。

8月18日,三名代表新會區政府的官員乘飛機來到分別與我們洽談,詢問和記錄了我們的要求,並勸阻我們不要上訪,最後還是要他們來解決。「如果我們答應可以幫我們買火車票回去,等他們發動紅十字會、慈善會及社會各界捐款來解決我們現在的困境。而不該來京上訪,你們應從疫苗生產研究所入手……」(這樣可能嗎?以我們這些弱勢,無論從經濟、法律力量都舉步為艱呀!)

8月21日早,我們來到了永定門的國務院信訪局,陳述了一切情況。下午,我們來到了衛生部,接訪的官員洞悉情況後表示:注射疫苗是有一定的風險,但不能就此不注射疫苗打個比喻:一個地方沒注射疫苗,同時相繼出現了二十例病者。而注射了疫苗則保證了病毒不致擴散。但有兩例因疫苗病毒反應反效果,這兩者的差異該如何定奪?」(聽此解答,我等不禁後背發涼——我們的小孩現已受傷害,就此默認不作聲和自認倒霉嗎?就沒有人來承擔經濟責任嗎?卻要讓我們老百姓來承擔這樣的風險嗎?!可憐我等小孩卻秉成了白老鼠「光榮」的使命!)況且,地方官員是由地方政府任命,他們只作行政指導……」最後推轉「轉辦單」致廣東省衛生廳處理。沒法,我們又來到了中紀委,接訪的官員稱這是很技術性的醫學問題,叫我們帶中紀委的公函回廣東省人民政府處理,應由當地政府「特事特辦」。

8月25日,我們從北京回到廣州省衛生廳。接訪的小姐去電樓上省疾控中心的科長不見,再去電同一建築里的省衛生廳的官員一同到來。省疾控中心的官員卻辯稱之前已回復了我們,否認我們與疫苗有關。「你們省疾控中心沒積極去查找問題,尋找受害孩童。卻一直維護自己的失職,包括你們的領導羅耀星等人,不是貪污其它贓款,剛好(應套用他們科學的論調和音符——『偶合』一詞更為寫真)是集體收受多家疫苗款供應商賄款2242萬元被省紀檢逮捕公訴。而05年8月恰恰正是光環四射、萬人景仰的『羅大英雄』等人以『權威』專家的身份,有『科學』地否認我們與疫苗的關係。這樣,由此可見你們『專業』的解釋能讓我們信服嗎?在社會會有公信力嗎?!」我氣憤地問。並指著各病童的相片說:「這些小孩像人嗎?現在是怪物!可他們每一個在注射疫苗前都是成績優良,活沷健康的孩童。一個、二個、三個,我都相信你們所講的『偶合』。但在醫院同期相遇這麼多,還有其它醫院的和社會上沒錢救治的及不明就裡等等的疫苗個案,苦於經濟問題未能逐一仔細尋找。」一直不言的省衛生廳張科長說:「同地方同時有這麼多之前是健康的孩子注射了疫苗後出現同樣情況,該批疫苗確實出了問題。你們最好將掌握的情況,包括每一個小孩在哪醫治、地址和聯繫電話、注射疫苗的發生地,社會還有沒有類似的個案,一一用書面形式寄回省衛生廳」,(這些調查工作,我們既沒有法律文書,又沒有財力支持,是完全無法所以為之的!這是社會公共醫療衛生的防疫問題,衛生部門應根據疫苗檔案記錄及各地方醫院入住病童的病情要廣泛地仔細深入調查)說完兩人便離開了。接著我們又來到了省人民政府,呈交了中紀委的公函,接訪的官員說會轉達衛生廳,並督促他們嚴查。

8月31日,我去電當時在北京其中一位官員——區衛生局的梁局長詢問情況。他回答「區府很重視,要我們再作書面申請,盡力解決我們的經濟困難。剛好是換屆選舉,領導很忙,叫我們再等下去。關於疫苗問題,他們也無能為力。」

9月2日,香港無線電視新聞:前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長羅耀星因受賄疫苗款巨大,生活極度奢華影響極大,被判死刑。後省疾控中心集體(每次免疫規劃所開會,羅必定拉大隊舍近而求遠赴東莞市一五星級豪華賓館「開會」,供與會者吃喝玩樂,甚至以「摸麻將」抽獎來大派現金——摘自8月17日《廣州文摘報》)求情,並主動退贓款1253萬元,(更有趣的是他認為被指控受賄的1118.5萬元而多出的134.5萬元是屬於他的合法財產,但沒有任何證明其合法所得,卻要求檢察院退回贓款給他——摘自8月3日《羊成晚報》)又以「身體」多病等為由及公訴機關認為其本人具有從輕、減輕處罰。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贓款收繳國庫……嗚呼哀哉!好一個乾隆皇朝「議罪銀」曲盡其妙的翻版,如此疫苗巨貪,人數眾多,他們結黨營私,形同殺人之兇手,致使一個個花季少年慘遭難以彌補的傷害,焉有不令人髮指之理?!可司法機關卻短短時間就能快速審結定案,哪怕只是冰山一角,還是棄卒保車呢?其背後還有多少既得利益者的黑幕關係鏈和保護傘?可以讓其享有眾所明白的法律制裁與及誰人焉能知曉的真正刑期或「保外就醫」???

07年1月25日《南方都市報》再爆出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黨組織書記、中國藥學會理事長鄭筱萸利用審批權受收賄賂、袒護、縱容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違規違法,性質十分惡劣、危害極大,嚴重威脅了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被查辦;國家藥監局原藥品註冊司長曹文莊被立案調查;國家藥監局原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被刑拘;一同「落馬」的還有藥品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王國榮等人。

07年5月30日,全國各大報和電視乃至香港各大傳媒不約而同地引述新華社5月29日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先後收受賄款649萬餘元。並批准6種假藥上市,置國家和人民的重要利益於不顧,謀取私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真大快人心!但我們應思考對照其與羅耀星的生死之別)。

07年12月15日,南方電視台再驚爆省疾控的冷鏈庫被查出26720支(十人/支)有問題疫苗,並有7000多支已流向廣東八個城市……這一驚人消息,著實令人極之擔憂!從而再次顯示省疾控中心眾多主管免疫系統的高官那官老爺之作風及監管疫苗流通的專家們是多麼權威的窩囊且無能!

08年5月3日,《南方日報》及電視再傳廣東省疾病控制中心正副主任駱雄才等2人被雙規。

以上前後如此眾多主管衛生系統的高官以及一系列權威專家龐大的關係網:集體貪贓枉法、以權謀私,實屬我等小孩皆因人為而無辜地造成永久不可磨滅的傷害之根源。所以,我等聲嘶力竭也要振臂吶喊。同時,也應敲醒了貪官的良知和喚響了天下父母的共鳴!

……幾經艱辛和曲折,並得到了著名的維權律師唐荊陵先生(唐律師之前曾代理類似我們一樣的維權案例,律師所因此受迫解除律師聘用合同,致使其律師執照不能年審而期滿失效,聯繫請電13450492692)的努力和協助,終於07年4月23日在新會人民法院成功立案:一齊起訴疫苗研究所(生產商)和市、區兩級疾控中心(疫苗銷售者),並於同年7月26、27日法院作出了公開聆訊。之後還申請追加起訴省疾控中心(疫苗供應者)和接種單位(各鎮防保科,其中被告代理人之古井鎮司法所所長於10月30日想要我撤訴,然後向鎮政府申請困難救助,可又不作任何補償。因此,我堅決不同意!)。最後,法院決定於同年12月12、13、14日重新開庭,我們將拭目以待……

前朝歷史——黎民布衣尚可以擊鼓鳴冤!當今現代——我等草根早已託付於律法!

然而,庭審當天眾被告那「閉門造車」卻難以「自圓其說」及令人「啼笑皆非」的舉證拒不承擔責任。自07年4月23日立案,至發稿時已十七個月有餘(法院結案期6個月)。但願新會法院延期之舉是以民為本,將給予我們一個公道!更希望司法賦予我等公民維權的防道底線!!!

08年6月5日,我帶兒子與譚潔儀母女一同再次來到了北京,並於24日入住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神經內科,確診為「顱內炎性病變後遺症」及磁共振檢查報告:不能除外亞急性播散性腦炎(脫髓鞘)——網上可下載醫學論文,論述接種疫苗存在的風險。同時,臨床專家也明確表示:「打任何一種疫苗都有可能得這個病的,所以,我們神經科的醫生是不會讓自己的孩子打疫苗的!你們所有的家長最好聯合起來,一齊找國家藥品監督局去。」——源自非常專業且權威的一席發人深醒的驚雷,是多麼一針見血啊!!!

也許人們還記憶猶新:每天出現在新會電視台前,滿嘴都是「加強民意」、「關注民生」和「幫扶弱勢社群」等等萬眾歸心的風采,卻原是「葉公好龍」之化身;又是每年「慈善萬人行」的領頭人——前新會區(撤市合併江門市)的原區委書記、江門市副市長林崇中及多名政府高官等,因嚴重違法違紀、集體貪污巨額(坊間流傳7千多萬元),07年9月2日被撤職查辦。真又大快人心!然而,我們曾無數次求救於各級政府,但不是稱高度重視與同情;或慣性的「轉辦單」及研究研究;就是說領導忙或財政困難;又或說無能為力,自己想辦法吧……

攔路搶劫,殺人越貨的強盜所為,是把自己的痛苦添加於別人的身上且犯眾怒,我們堅決不干!可父母官以小得可憐的「繩頭」而不切實際的幫扶就可置之不理?難道漫天蓋地的「以民為本」,只作表面的雷聲卻夜夜笙歌?難道「慈善」機構截歌頌德,只作官老爺的發家之道乎?究竟還有多少「同流合污」而蠶食民脂民膏的貪官尚未落馬……如此這般,非常清楚地告誡人們:「我們唯有自認命苦!迫不得以街頭訴求乞討醫藥費來自救」——這是何等的悲哀與諷刺!

 

疫苗禍害財散盡,     責任部門沒人性,

同病相憐淚滿襟。     中飽私囊管爾死!

中秋明月難見圓,     人間有情見真心,

公理青天何日現?!   高歌《明天會更好》?

 

言已至此,早已聲淚俱下,萬語千言也是罄竹難書!我們的孩子那鐵一般的噩夢厄運已是不爭的事實,任何筆墨都無法著墨那萬箭穿心的裂痛!所以,我等同病相憐之家長們誠意向天下人求教:

1、我們應怎樣面對和追討?

2、我們該如何去救治「中招」的孩子?讓他們能康復成長,重拾應有的童真!

3、我們這樣的遭遇,苦難中日夜的煎熬,換作另一個人,又將如何去感同身受?甘心嗎!

同時,懇請有雷同的悲劇儘快與我們聯繫!更加曉首渴望各界理解和支持,並歡迎上網轉載和討論!

 

不幸人:余同安  淚筆

2008年9月25日

 

 余榮輝家長:余同安    13556978439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背坑村   

梁嘉怡家長:梁永立    0750-6120154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靈鎮田歷里二巷13號

譚潔儀家長:譚錫鴻    0750-6412715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雙水鎮濟堂村

陳偉平家長:陳  坤    020-35592828    地址:廣東省江門台山市都斛鎮   現住廣州市白雲區

孔明峰家長:孔植皖    0750-7777227   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恩平市南堤新村2巷28號

   易世華家長:易文龍    13903572625     地址:山西省洪洞縣萬安鎮老易加油站

 

 

            

                  

          

     

    

致新會人民法院若干意見

 

非常多謝審判長、審判員給我說話的機會,希望可以讓我盡訴和指證。

一、被告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出示的《藥品GMP證書》——實難認同,因為它有連帶性。

在我兒子注射疫苗前後,多家國內外媒體爆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玩忽職守,先後多次收受多家藥品生產企業649萬元賄款。因此而為多家製藥企業謀取利益,擅自降低換發文號的審批標準,致使多家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申報資料獲得藥品生產的換發,還批准6種假藥上市。並袒護、縱容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違規違法,性質十分惡劣,危害極大,嚴重威協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置國家和人民的重要利益不顧,謀取私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同「落馬」的還有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王國榮等等……由於以上眾多主管和操控醫療衛生系統的直接責任之高官們,行為如此貪贓腐敗。所以,我們不接受認證!

二、被告武生所出示的「A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製造及檢定規程——這是任何疫苗本來必須要這樣嚴格製造及檢定規程的。

1、「A群流腦疫苗」接種對象的兒童,並且要求3個月接種2針基礎及加強疫苗。但自我們的小孩出事後,至今已再沒有學生注謝該批號疫苗。同時,據我們調查所知:雙水鎮的譚潔儀就讀的朱村小學,在其注射疫苗後當天嚴重不良反應,老師們也慌了。其它學校如雙水鎮的陳嫻幼兒園及黃克競博士學校等也馬上停止注射該疫苗,並退回款給還未注射的學生,這是為什麼?如果該產品不存在會有我們這樣的後果,怎不繼續注射呢?當時,對有爭議的疫苗卻不雙方共同簽名封存,也拒不交該疫苗化驗,這又是為什麼呢?難道這樣「遠離城池失火,又奈我何乎」嗎?請問有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拿出來看看。

2、該疫苗說明書的有短暫低熱,局部稍有壓痛感可自行緩解。

可是,自我兒子注射疫苗後,當天已手腫,發燒和嘔吐等不良反應。並一直持續咽喉痛和不自主眨眼及斷續發燒和抽搐至惡化住院,繼而四肢痙攣以及昏迷。導致現在前後左右不分、手腳變形而無法生活自理;說話不清、脾氣暴燥而無法讀書識字;大腦中樞神經已大幅損傷而高度影響智商和記憶能力等等。經多家省級醫院診斷是嚴重的「腦膜炎後遺症」,日後實難以自食其力……請問這樣的發展是可自行緩解嗎?

3、既然被告武生所早前無法出示當年的原始合同和標的書,難道有不可告人的檯底交易乎?所以,我強烈請求法庭執行強制被告提交,以清楚印證其產品之來源及存在的奧秘。同時,再申請法庭強制被告武生所提交06年江西省贛縣一小學,其中一名13歲的女學生注射了該所的產品,且與我們一模一樣的「A群流腦」疫苗後不良反應,經當地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並於同年12月20日已賠償受害人28萬元的案例。這與武生所曾「理直氣壯」說自1980年研製成功後,迄今已在全國廣泛使用,均無類似症狀發生,是瞪著眼睛說謊話!至於還有多少個不明就裡的受害者能夠站出來挺身維權?以及我們在醫院裡相遇的多名病童,同期注射相同疫苗後導致今天可怕的事實,足以證明其產品質量確實存在的缺陷——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改寫的!

三、眾被告出示的《關於余榮輝病例的調查報告》

8種疫苗共20針次的「免疫接種情況調查表」(附件1)的接種記錄日期,錯漏百出。請看我出示余榮輝本人原始的《兒童計劃免疫證》(附件2),卡冊編號930518,清楚記錄了他以往的接種日期和針次可以比對:

1、《免疫證》記錄1994年7月22日接種「卡介苗O·T反應(+)」及1998年10月12日的「B肝疫苗加強針」,怎麼調查表卻沒有?應不會是人為故意吧?

2、調查表記錄2000年9月12日接種的「白破二聯疫苗」,可《免疫證》接種記錄的日期、接種者簽名卻是空白,為什麼?

3、調查表記錄2000年10月12日的「風疹疫苗」,《免疫證》接種記錄裡面根本連這個專業的名詞也找不到,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4、《調查報告》稱余榮輝在當天上午接受疫苗預防接種後觀察30分鐘未見異常。而《異常反應診斷報告》則指他接種後觀察15分鐘,我真搞不清楚他們哪份報告的時間才準確。而且學校是每天中午11點正放學,我一雙兒女飯後12點多才返校。我在其接種者沒有履行其應告知說明書中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和劑量等必要義務的情況下,給付兒女兩人各5元回校接種疫苗。並且,我兒子是最後一個注射。這樣,他是哪個時間接種疫苗的?可見,《調查報告》肯定見鬼!絕對沒有任何調查。

5、下午,校長發現有多人接種後發燒等不良反應,並馬上去電古井鎮防保科,卻沒有任何處理,只交待要他們多喝些開水,好自行緩解。就這樣,我兒子及多名同學因此而停課留在教導處休息。而且,校長、老師和同學都可以作證。可是,這一切變化過程,《調查報告》怎麼沒有?然而,事情發生後至今,我們這些疫苗異常反應的多名受害者之家長們,包括學校的校長、老師和同學等,卻沒有一個人接受過任何調查。那麼,多份調查組的《調查報告》是怎樣編造出來的?顯然是多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疾控中心)一整套自圓其說之表像!也許,他們的背後還牽隱著更大的文章吧?

四、《余榮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報告書》——妄斷!

審判長、審判員,你們留意一下區疾控中心主任楊憲輝、副主任李秀鶯等二人,既是專家診斷組的組長和成員,又是疫苗的供應者和銷售者卻不迴避,更沒有我這個受害人的陳述和象徵公平起見的抽選(有關規定:各級醫學鑑定專家7人小組,必須由醫患雙方各自公平抽選和15分種發言)。或者地位顯赫、位高權重的專家們認為我連最起碼的哄人形式的權利也不需要。可我身為中國人,應該有為08年北京「奧運」喝彩的權利呀!所以,他們的《診斷報告書》簡直是鬼話連篇——兒子闖出禍老子判!

不是麼?請想想看:06年3月6日,在區衛生局六樓會議室(共有八人)。當時,區疾控中心副主任李秀鶯非常急速地再三要求我們申請鑑定。可區衛生局的李科長卻說他們的職能只是作某間醫院的護士打錯針、醫生開錯藥和手術出了問題等查處。我們一事,不在他們的行政範圍,且無法也沒能力處理。4月5日,區衛生局業務股的黃碧靜股長致電要我到區衛生局取回「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鑑定申請表」及一切材料,理由是市衛生局不接受他們的呈交。而他們的級別又低,不適宜受理,不如要我們自己上交市衛生局,可市衛生局又推說不合規程而拒收。這樣來來回來,反反覆覆的行政不作為與及一切申請材料還停留在我們手裡。試問,區預防接種反應診斷小組怎會有我們的申請材料?可以寫出如此令人迷糊的《診斷報告書》?究竟內藏著什麼玄機?然而,溫家寶總理在06年「十一.五」工作會議提到:「醫藥費昂貴,群眾看病難,出現醫療事故,地方醫學鑑定常常護短和偏幫醫療機構,這是屢次成為人民群眾的矛盾。」他們這樣頂風背著干,不是明擺著想草草了事嗎?因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專家們閉門造車的一大改作!

五、《譚結儀、余榮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會議紀要》——簡直是騙人的數字遊戲!

1、《會議》清楚指余榮輝於05年3月10日上午在學校接受古井衛生院組織「A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接種,於同年6月5日因「發熱、咽痛兩天、嗜睡半天」入院。非也,日期絕對錯誤!他是05年3月11日接種,而多份調查報告及古井衛生院的原始記錄也是同年3月11日接種,《會議》不知怎麼會把時間改寫了?然而,《會議》對余榮輝3月11日注射疫苗當天的不良反應及斷續性的異常反應,為什麼卻隻字不提?

2、《診斷報告》稱疫苗循正規渠道供應,疫苗保存及接種過程均符合冷鏈和安全注射規範。這是他們事後的自述,某個環節斷鏈,外界又焉能知曉呢?

3、《診斷報告》稱疫苗本身不含活的病原體,不具感染性,與疫苗接種無關。卻以發病潛伏期一般是2至3天,最長10天,患兒是接種後3個月發病;同時,又以發病時間一般在接種疫苗後1周至1個月發生,平均潛伏期為10天左右,最早為5天。這個計算方法既迷糊又矛盾,3個月之久應是60天以上,而余榮輝注射疫苗當天已有不良反應和斷續至6月3日惡化才2個多月,至3個月還差8天吧?專家們,你們的計算方法真差勁,真丟人啊!怎不覺得面紅呀?

根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故的處理試行辦法》第六條,附件二第二款。

第一節2,加重反應:指使用原因(用已凍結變性的製品、吸附製劑量未充分搖勻等),以及某些批號製品質量原因(吸附劑含量過多,菌、毒種毒力過高、減毒不全等)以致造成反應加重。

第二節1,因製品中吸附含量過大,或注射部位不正確,注射過淺,劑量過大,使用前未充分搖勻等。

第三節2,注射2—3星期後局部出現大小不等的硬結,局部腫脹疼痛,可持續數周至數月。這又說明什麼呢?相信全是靠估計吧!

4、我兒子從來沒有做過頭顱CT檢查,但不知區預防接種反應診斷小組如何調查會有頭顱CT檢查未見異常呢?而新會人民醫院MRI檢查未見異常,譚潔儀的檢查結果也是一樣,可廣州中山一院及南方醫院的腦波圖都顯示異常。我真不明白,人體大腦本來指揮一切,但我兒子當時的病情這麼嚴重,究竟是新會人民醫院的MRI有存在它不足的問題呢?還是影像室的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值得令人懷疑?若果這樣,真與8月9日《南方日報》爆光「齊二藥」化驗室主任陳桂芬連初一還沒念完,從來沒有學習過化學和醫藥方面的知識,也沒有參加過相關的培訓,化驗員的上崗證也是領導從藥監局「弄來」的而不相伯仲吧?

06年2月,新會人民醫院爆出全院200多名醫生中,有140多人收取20多家醫藥品公司回佣1083萬元之醜聞及該醫院院長方機的腐敗行為更令人咋舌!而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小組成員中,有人民醫院醫務科主任李紹強;兒科主任林建國,兩人應不會是該醫院7成醫藥界敗類行列之外吧?身為全區規模最大,設備最精良的醫院之科室的領導,絕對不可能潔身自愛而同流卻不合污吧?!果真這樣,他們有什麼資格穩坐專家之位而隨聲附和,最起碼早應該要引咎辭職了!因此,再次證明多級疾控中心和一系列專家正在上演家喻戶曉的《皇帝的新衣》之異曲同工的精彩演繹!

六、《關於余榮輝病例基本情況核實的報告》——調查組調查只有2人,是嚴重失實。

05年6月7日,我兒子入住江門中心醫院三樓兒科二區搶救2床。同室3床的鶴山市李文杰十四歲,同樣是同年3月份在學校注射了「A群流腦疫苗後」至5月份惡化入院,並確診為「病毒性腦炎」。不久,由於負擔不起昂貴的醫藥費,不得不含淚出院。接著,雙水鎮的譚潔儀十歲,第二次住院併入住同室3床,同樣是同年3月份在小學注射「A群流腦疫苗」後惡化入院,也是確診「病毒性腦炎」。又接著從五樓ICU重症室轉入住1床的恩平市第三小學孔明峰十一歲,也是同年3月份注射「A群流腦疫苗」後至5月29日惡化入院,同樣確診為「病毒性腦炎」。因此,3張病床的病房是這樣先後收住四病童。而台山市都斛鎮的陳偉平十四歲,是後來在其入住的廣州市兒童醫院互尋相識,也是同年3月份注射了流腦疫苗後,至5月26日惡化入院,同樣是「病毒性腦炎」;會城靈鎮的梁嘉怡也是相互尋訪認識,並得知她在03年8月份注射了「日本腦炎」疫苗後惡化住院,同樣確診「病毒性腦炎」。請多級疾控中心的調查組真真正正核實一切。不要「上午來,下午走,中午一餐酒」的官老爺作風,或在豪華酒店裡紙醉金迷下寫成失實的《調查報告》。

07年7月26、27日,路透社;30日日本共同通訊社;8月2日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硌杉磯時報》、美國亞州自由廣播和英國BBC廣播公司等多家世界權威性的傳媒專題報導了我們。以及06年3月10日香港的《太陽報》之《恐怖腦炎襲江門》;7月15日《明報》,20日《南華早報》,21日《東方日報》之《問題疫苗害慘內地童》和翡翠台《晨早新聞》,23日路透社、25日《星島日報》,8月18日《蘋果日報》等香港多家有影響力的媒體高度關注並大幅報導我們。還有05年11月18日,《新快報》首席記者連續數天實地採訪了我們……多名不幸的「怪物」難以描繪的悲悽,著實令他無比震憾!但多番努力,卻苦於新聞審查不果而無法報導。良知和正義喚起了其職業的責任和勇氣,使他毅然將親眼目睹的詳盡寫實,於06年1月4日憤載於「天涯網——戈墨」。願以此信息公開,讓大眾得以新聞共享。同時,以上多家媒體(除內地傳媒外)都不約而同地引述了「世界衛生組織」駐中國醫療官員史提芬·哈德羅醫生認為:「任何類型疫苗都會引發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尤其是當受接種者的免疫力較弱或基因有缺憾時,任何疫苗本身的病毒都會誘發罕有的併發症」;香港醫學會主席、傳染病專家勞永樂表示:「減毒疫苗,必須保存在陰涼地方,並儘快使用。否則,它們都有可能變成有毒的,進而演變成反作用」;香港港大微生物學博士黃世賢教授也明確指出:「任何疫苗會存在一百萬分之二的風險。」但江門市轄下四市每年應該沒有一百萬兒童吧?(據統計,07年新會區人口只有74萬人)這是疾控部門想擴張人數且隱瞞基數的伎倆!

七、《廣東省流腦疫苗預防接種技術指引》

指引中明確:採取比較分散的接種方式,如在規範接種門診或醫務室進行接種,嚴防群體癔病發生。據《南方都市報》05年7月30日報導:「防疫部門設立臨時接種點,對群眾採取集中接種,屢次成為發生疫苗安全事件的『隱患』」。 但防保科人員擅自組織學生在學校注射「流腦疫苗」。這不是「明知不作為而為之」嗎?

八、眾被告出示古井防保科工作人員有關各種疫苗領用記錄備案。

從05年3月16日至今,已再沒有「武生所」的產品了。因雙水鎮的譚潔儀注射疫苗當天反應惡化到現在,及四童相繼惡化住院搶救的前後過程,包括我兒子就讀的小學,乃至其它學校再也沒有注射該疫苗了——這一切絕對不是偶然的,防疫部門也肯定清楚該產品的質量和嚴重性!而且,被告出示的領用單是05年3月30日,卻沒有廠家名稱的流腦A+C群,規格100ug,數量520支;流腦A群,規格300ug,數量1000支。可記錄檔案是05年3月30日廠家蘭州批號20050306,規格100ug(A+C)數量10支,除此之外再也沒找到其它記錄檔案。我們應該相信哪一份是真?抑或兩份都是臨時編造出來的?那麼,幾次調查組都做了哪些核實調查?全是吃屎屙飯,一派胡言!

九、《廣東省疾控中心調查報告》更謊謬!

清楚記得05年6月29日下午,江門市、區疾控中心和2鎮防保科一行人來到市中心醫院二樓兒科會議室與我們激辯至6時多才離開。此時,早已過了公務員的下班時間。試問省疾控中心怎樣能夠「超越時空」,可以根據05年12月12日江門市疾控中心提供的報告(附件3),再可以在同年6月29日「時光倒流」,組織專家討論,認為患兒與疫苗無關。這樣還未受孕,並需「懷胎十月」的專案調查,省疾控中心竟然如此神通廣大,未卜先知。由此,再次有力證明多級疾控中心的調查報告是虛假和黑箱作業!

十、全省最高疫苗管理的調配和供應用效果的監測和評價等九項職能集於一身,權力高度集中的省疾控中心免疫所原所長羅耀星等多人以權威專家的身份,親自在05年7月4日南方電視《今日一線》的封面之《疫苗怎麼了?》及8月12日《南方都市報》之《四童齊發腦炎,疫苗惹禍?》和13日《廣州日報》等傳媒公開發表並否認我們與疫苗之相關,還大力打擊當時論述我們與疫苗之因果關係的主診醫生。

「拔出蘿蔔帶出泥」,恰恰正是光環四射,萬人景仰,又是操控全省疫苗大權在手的「抗非典英雄」羅耀星及免疫規劃所疫苗組組長蔡漢港等10人,不是貪污其它贓款,剛好(應套用他們的論調和音符——「偶合」一詞更為寫真)是集體收受多家疫苗供應商的賄款2242萬元。其中羅69受賄1118.5萬元,成為階下囚。並且,省疾控中心之前每次免疫規劃所開會,必定拉大隊捨近求遠,遠赴東莞市一五星級豪華賓館,供與會者吃喝玩樂,甚至以「摸麻將」抽獎來大派現金(——這是摘自06年8月17日廣州文摘報)。如此眾多疫苗巨貪,結黨營私,形同殺人之兇手,致使一個個花季少年慘遭難以彌補的傷害,實在令人髮指與汗顏!可省疾控中心集體卻為羅等人求情……他們該是身有屎吧?還是同流合污而指望羅等人獨吞罪果以求保命呢?相信明眼人必定清楚明白這內里的乾坤!

 

尊敬審判長,各位審判員:

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家子弟,念書不多,更不懂醫學。而我們現在走到這一步,能夠站在莊嚴的法庭上,實在好不容易!

眾所明白(包括其中被告——區疾控中心的代理律師之前也認同):我們取證非常非常之難!既沒有法律之文本,又沒有財力逐一驗證社會上究竟還隱藏著多少個這樣的不幸,相信答案是絕對肯定的!然而,在我們面前,眾多的疫苗生產者(武生所),供應者(省疾控中心)和銷售者(市、區疾控中心)及接種者(鎮防保科)等龐大的關係網,並於以上諸多鐵定的事實,以及他們其它各種方方面面不為人知,又妙不可言的因素,導致我們的小孩無比可怕的今天。致使我們美滿和快樂、正常和安穩的家庭陷入災難性的困境和雙親自殺身亡的悲劇!

可是,省、市、區主管防疫系統的官員怕死,怕負責任,怕自己花錢買來的官像他們的頂頭上司羅耀星和地位顯赫的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等人那樣成為階下囚,一切化為烏有。因此,他們以龐大的強權和關係網,百詞砌辯、連同一氣、互訂攻守同盟;又以高姿態的優哉游哉和不屑一顧地胡亂編寫虛假的調查報告及根本不存在的 「預防接種反應診斷報告」來瞞騙世人——這是強權與弱勢鮮明的又一表像!所以,我們絕對有理由否定多級疾控中心所有鑑定性的報告書!同時,我們永遠相信公義是會有的。而且,人的生命應該是平等,健康是無價的。

我不說我兒子本應將會是一個鶴立雞群,出類拔萃的可造之才。但他在還沒有注射「A群流腦疫苗」之前,的的確確曾是身體健康、品德優良、成績優秀的在校學生。並且在05度榮獲江門市第一屆小學五年級組作文大王一等獎的《榮譽證書》——這在學習和環境條件有限的農村學校實在是少見的!

由於我們暫相互認識的多名病童,因身體不適而不能出庭,只可以相片為證。現在我們的孩子所注射的疫苗在身體早已煙飛灰滅,可能已變成了人體的另一種元素,實難再找到一個體質一模一樣的兒童來考證。不如這樣,讓我們來做一個又快又可取的實驗:在這幾個不幸的兒童身上抽取一定數量的血液,然後輸進你們自己相同血型的孩子身上,再注射該批號的疫苗,看看反應如何?同時,要有法律人員認定,雙方提請的醫學權威驗證。這樣,我們無話可說。

審判長:我們熱愛祖國,更熱愛我們有法治有民主的社會。可責任官員以權謀私和討好官場,偽造以上諸多的虛假和玩弄權術,不愛我們的孩子;我們這些草根微塵,本不問政治,生活也樂於平淡。但多級職能部門之既得利益者卻以驚人的強權來強姦和踐踏了我們的希望,殘暴地竊奪了我們美好的明天!!!我們該怎麼辦?又怎樣面對以後殘生的灰暗?!所以,我們絕對不能繼續保持卑微的沉默——我們要維護自己正當的合法權益,重過正常人的正常生活!

綜上所述,以及立案時呈交法庭諸多份舉證與事實,或者眾被告及律師應該震驚和內疚!我們的小孩子永久不可磨滅的傷害,是一生一世呀!任何一個家庭都無法承受啊!他們若還有一點小小的人性,或良心未泯的話,好應該向我們謝罪!

至此,希望尊敬的審判長、尊敬的審判員明察秋毫,本著人性的公義與正氣,彰顯司法之公允,並能認真地作出仲裁,判眾被告一同賠償我們受到巨大的傷害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並以此還社會應有的和諧和讓所有的孩子能夠擁有真真正正且放心的淨土!

(多謝,我講完!)

此致

新會人民法院

 

                   原告人簽名:余同安

                          

                       2007年10月9日

 

 

聯繫地址: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背坑村B區28號     手機:13556978439

註:「A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又稱「A群流腦疫苗」或「流腦疫苗」;「流腦A+C群」是加強疫苗,都是免疫規劃外疫苗。且這次是先付款後統一在學校接種注射的,但以往和現在都是在規範的門診接種疫苗。

                           

                         

                         

                         

關於對余榮輝庭審的補充意見

 

致譚韋東審判長、合議庭:

    我兒狀告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古井鎮衛生院關於疫苗產品質量缺陷致人身損害的訴訟。根據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六)款:「因產品缺陷致人身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由於疫苗的生產、運輸、儲存、注射前均必須要在2-8度恆溫下進行,其流通環節最少達八次(武生所的生產線→成品儲存倉→冷鏈運輸→省疾控的採購與監管→江門市疾控的供應與儲運→新會區疾控的儲存與分發→古井鎮衛生院的領用與銷售→學校注射)以上之多。同時,根據衛生部和國家藥監局關於疫苗的生產規範(國標)均規定各個環節一定要有恆溫記錄。所以,疫苗的儲存與運輸的溫度稍有差錯,則疫苗的生物就會變異和改變,從而導致我們的小孩打了疫苗針後卻得了腦膜炎的惡果。然而,在法庭上五被告均無法提供讓人可信服的證據證明其產品在眾多個流通環節中均必須保持2-8度的恆溫記錄。

    1、兩次開庭武生所卻完全沒有冷藏貯存記錄,難道其產品成品後全部發往廣東不成?可運輸途中怎樣按嚴格要求冷鏈及運輸合同卻無法舉證。

     2、省疾控也沒有提供冷鏈庫的相關記錄和冷鏈運輸的舉證。而07年12月15日,南方電視台恰恰爆出省疾控的冷鏈庫被查出26720支有問題疫苗,並有 7000多支已流向廣東八個城市……這一驚人報導著實令人極之擔憂!從而再次展現省疾控眾多主管防疫系統的高官那官老爺之作風及監管疫苗流通的專家們完全窩囊與無能!

    3、被告五(古井鎮衛生院)提供的「冰箱溫度記錄表」(附表1),既混亂又矛盾,十分不符合製冷之常規——任何一款冰箱只有一個壓縮機製冷,且已調教好的自動恆溫讀數基本是定溫的。因此,冰箱內每天的溫度多數應是相同的,若有相差也會不大。如果有升降,溫度也只會同方向同步進行,絕不可能出現製冷格溫度下降而保鮮格溫度回升之道理(這是每個現代人都懂得的常識)。但其記錄表的溫度有時同步升降、有時卻持相反方向。而「華凌」 冰箱更出現多日有―8°C至-20°C的溫差;「夏普」 冰箱溫度又升降不定——這是絕對不正常的現象,根本不值一駁!

    4、江門市疾控提供的「冰箱溫度記錄表」(附表2):全年只有35天相同溫度,且有多天上下午溫度差別頗大;每天之間的恆溫又不穩定。除非有人為反覆開、關門而導致溫度不正常,但其畢竟不是門庭若市的小賣店吧?可新會區疾控提供的兩份「冰箱溫度記錄表」(附表3):一份全年卻有242天相同溫度及另一份全年有266天相同溫度。這樣,我們應該相信哪份「記錄表」是真的?哪份是假的?或者他們根本沒有做好相關的記錄;又或者全是臨時騙造出來哄人的廢話。

    由此可見,五被告的產品質量絕非是按嚴格要求而確保冷鏈,大不了只是其產品的冷藏點罷了(溫度超高或過凍肯定是會完全造成產品的質量,後果極為嚴重!)。因此,五被告負法定免責舉證責任的證據鏈根本無法形成;《產品質量法》第41條規定的產品缺陷的法定免責事由也無法舉證。所以,五被告因產品缺陷所造成人身損害的侵權行為是成立的,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法理和事實依據充分,請予以考慮接受。

此致

    譚韋東審判長、合議庭

                                                         

  原告:余同安

2008年1月1日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大陸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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