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衛生部本周四(12月18日)向家長們發出勸告,要求避免給小於6歲的小童服用直接售賣(Over-the-counter)的咳嗽或感冒藥物(即咳嗽和感冒成藥)。
此類藥物安全性不夠
當局表示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年幼孩子對這類藥物的服用。「而且,關於6歲以下孩子對這類藥物濫用、過量服用和由此導致異常副作用的報告,已經引起了業界人士的關注」,加拿大衛生部在一份報告中說。
加拿大衛生部周四警告家長,避免給6歲以下兒童服用自己在藥店購買的感冒藥。
少見的但是潛在的嚴重副作用包括抽搐、心動過速、意識模糊、心率異常和產生幻覺等等。
加拿大衛生部稱已收到了與這類產品相聯繫的威脅到生命問題的報告。
美國小兒科研究會指,沒有有效的研究,證明一種名為dextramethorphan的咳嗽藥常見成分是有效的或安全的。事實上,大多數咳嗽是由病毒感染引起,可通過藥液或噴喉改善癥狀。
一年前,加拿大衛生部曾建議家長不要給2歲以下的幼兒服用這類藥物。當時,凡供2歲以下幼兒服用的這類藥物,都因商家擔心藥品可能導致過量服用或其他潛在嚴重甚或致命的後果,而主動從商店櫃檯下架。
現在,這類藥物將換用新的標簽,說明不可用於6歲以下的兒童。加拿大衛生部告知,要到2009年秋,標簽更換工作才能全部完成,在這期間,家長們購買或使用沿用舊標簽的這類藥物,應該諮詢藥劑師或衛生保健從業人員。
成人與兒童藥混用
該組織警告,咳嗽藥和感冒藥的用量說明常常僅根據成人數據做出推斷,很容易造成對兒童給藥量的不精確。另一方面,壓制咳嗽也是危險的:分泌物會聚集和堵塞氣道,造成更嚴重的感染。專家明確說,成人藥物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給兒童服用。
咳嗽和感冒藥用於兒童有很長的歷史。不過,咳嗽和感冒成藥的效力仍有待證實。部分原因是,多年來,大家都假定咳嗽和感冒藥對兒童和成人療效一樣,因此,兒童服用的藥品都是基於對成人藥物研究的評估而獲得批准的。不過,現在醫藥界對於咳嗽和感冒藥中的成分在成人和兒童體內會有不同的作用這一問題,已經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6歲作為界定年齡之因
還有一些其他因素,使得加拿大衛生部確定將6歲作為可否使用這類藥物的年齡界限。例如:
一、加拿大和國際健康專家學者都建議,這類藥物不應用於6歲以下的兒童;
二、體重及其對藥效的影響。一些2至6歲的小孩可能和其他小於2歲的幼兒體重相當,而這是身體極敏感脆弱的年齡群組;
三、總體上來說,6歲以下的孩子相較於其他孩子患感冒的機會更多,因此他們可能是這類藥物更頻繁的使用者;
四、紀小的幼兒不具備6歲以上孩子的溝通交流能力,即使他們感覺到了咳嗽和感冒藥的副作用引致的不適,可能也不能正確表達出來,尋求家長或照顧者的幫助。
藥品包裝有規定
根據加拿大衛生部的要求,所有提供給兒童的咳嗽和感冒成藥,必須清楚標注不適用於6歲以下的兒童,而且包裝必須含有三個部分:一、明確寫明只供6到12歲兒童服用;二、防止兒童自行開啟的功能;三、液體要須附有容量刻度的給藥器具。
由於目前市面上許多共6歲以下兒童服用的咳嗽和感冒成藥說明書上也有指導較大年齡兒童和成人服用的用藥指引,這些產品在新的標簽標准實施過程中,說明書中提及的所有人群均可使用。這樣一來,家長和兒童看護者在咳嗽和流感季節購買和使用這類藥品時,向藥劑師或醫師請教服用細節,就顯得格外重要。
有關工作將繼續加強
加拿大衛生部還強調,兒童用藥劑量一定要考慮服藥兒童的具體體重。因此,它們正在尋找附加科學說明,以幫助確定對兒童最合適的給藥用量。今後,當藥物研發製造商提交兒童咳嗽和感冒藥許可時,加拿大衛生部將規定要有專門針對於兒童的療效的數據。當局意欲以這些從研究中得出的信息,使兒童藥品標簽標准更趨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