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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宜興執法局隊長蔣建偉強姦幼女逍遙法外

我是江蘇宜興行政執法局的員工,我們單位的大浦分隊長蔣建偉,強姦本地一個小女孩,居然以嫖娼被拘留,居然還能來上班?為什麼拘留3天就找到副局長簽字提前釋放?為什麼領導劉衛君敢保他,還對隊員進行隱瞞?
    
     紀委能不能做點事情?為什麼劉衛君收受賄賂,舉報多次,他們不去查?本人會一級一級向上反映,單位里烏煙瘴氣,隊長分隊長花錢就可以買到,他們就官官相護?

我就覺得完全好象沒有王法了,隊員工資一個月工資300的也有,這真想不明白。
    
    2009年4月16日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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