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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豪車女檢察長有一套上海房產被曝光



  


  網友曝光的百萬豪車

  


  在建的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及效果圖。 網友供圖


  中國青年報12月18日報導 1998年嫩江發大水的時候,阿榮旗的縣城裡只有中央大街一條主幹道,被當地人稱為「十里長街」。

  那一次,洪水讓這個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東南隅的小城1000多戶房屋進水,於是,整座縣城從2000年開始了新建般的再造。

  如今,在中央大街西側500米遠的地方,一條同樣南北延伸的主幹道阿倫大街比中央大街還要寬闊。在它的東側,地稅局、法院、檢察院、武裝部等部門都坐落於此。

  2009 年11月23日清晨,一輛汽車停靠在阿倫大街中段東側阿榮旗地稅局家屬樓的門前,車窗里一隻佳能相機偷瞄向院裡一輛白色的大眾途銳汽車。以地稅局家屬樓為中心,在它北側不足1000米遠的地方,是阿榮旗檢察院的淺灰色小樓,在它南側不足1000米遠的地方,跨過阿倫大街,則是裸露著紅色磚塊的建設中的檢察院新址。

  第二天,這3個原點成為有史以來阿榮旗最為沸騰的中心,貧困縣女檢察長開百萬豪車、建超標辦公樓的照片在網上「躥紅」。這個人口只有6萬的小縣城吸引了超過其人口百倍千倍的關注。

  不久前,記者來到此地採訪,見到了處在風口浪尖上的女檢察長劉麗潔。

  5天的悄然跟蹤

  劉麗潔隱隱感覺幾天來一直有人在跟蹤她,但她沒有告訴記者是她親眼所見還是事後察覺。照片上網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4日,照片中掛著「蒙OE0729」牌照的白色大眾途銳迅速消失,劉麗潔說,她把車「退給了她的朋友」。

  開車跟蹤劉麗潔並拍照的人叫巴特,這個29歲的蒙古族男子來歷頗為「蹊蹺」,巴特定居北京,自稱是一名義務法律維權志願者,且與劉麗潔「沒有個人恩怨」。

  10月29日,身在江蘇鎮江為人義務代理訴訟的巴特得到消息:阿榮旗檢察院檢察長劉麗潔的別克林蔭大道座駕翻了車,現在又開著一輛大眾途銳。

  在事後阿榮旗紀委的調查報告中指出,這輛別克林蔭大道系劉麗潔2007年就任阿榮旗檢察院檢察長後購置。但按照規定,劉麗潔這名副處級幹部乘坐3.0L排量、最低價格32萬元的林蔭大道仍然超標。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使用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黨政機關的其他公務用車一般配備排氣量2.0升 (含 2.0升)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因特殊公務,確需配備排氣量2.0升以上、價格25萬元以上轎車的,中央黨政機關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地方黨政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部門審批。

  劉麗潔告訴記者,別克車在10月15日就已發生事故,《法治周末》記者見到了保險公司拍攝的事故現場照片,汽車受損頗為嚴重,慶幸的是,事故發生時車中只有司機一人,且只受了輕傷。但保險公司認為車輛破損沒有達到70%,不允許報廢。「現在這輛車還在修理廠。」劉麗潔說。

  阿榮旗紀委沒有接受記者的採訪,記者只在阿榮旗委宣傳部得到了一份《關於網友評論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劉麗潔購豪車、建豪華辦公樓問題的調查》的書面材料。材料中稱「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司機為了行車方便,將原別克車牌照『蒙OE0729』掛在途銳車上,該院辦公室主任發現後,當即責令司機將車牌摘下。」

  此後有媒體採訪阿榮旗委一位要求匿名的負責人說,途銳車的「假牌」時間僅為一天,「在當天被辦公室主任發現後,就責令司機將車牌摘下」。

  但這一說法遭到了巴特的反駁,巴特稱,自己11月18日到達阿榮旗,從這天起,他就見到途銳車一直掛著「蒙OE0729」的牌照。11月23日,巴特終於等到劉麗潔出現在途銳車的旁邊,他坐在停靠在地稅局家屬樓門前的車裡,拿起一台佳能相機,拍下了後來流傳於網上的照片。

  巴特自己也意識到,拍照時,家屬樓門口的攝影頭可能將他攝入了畫面,但他表示,攝影頭拍下的途銳車的畫面肯定是一直掛著牌照的。

  也有媒體報導與調查結果相左,稱途銳車就是劉麗潔動用公款購得,之後還曾請阿榮旗6名領導吃飯炫耀,這一說法亦從巴特口中說出,但記者並未從其他渠道得到證實。

  豪車豪樓的爭論還在繼續

  劉麗潔為何要開「好車」?劉麗潔解釋,自己2007年10月27日通過幹部交流,從鄰縣牙克石市(縣級市)來到阿榮旗任檢察長,但地稅局家屬樓只是其租住的房子,自己的家仍在牙克石。「牙克石與阿榮旗往返有600公里,而且途中要走大興安嶺山路,路況很差。」劉麗潔說。

  在劉麗潔來阿榮旗任職僅僅4個月後,她時任阿榮旗農發行行長的二弟在牙克石與阿榮旗的途中遭遇車禍去世,年僅41歲。

  劉麗潔稱,二弟的去世給了她很大刺激,恰好在自己原來的專車出事故修理的時候,阿榮旗第一建築公司老闆高玉峰告訴劉麗潔自己剛買了一輛新車,可以借給劉麗潔,於是,劉麗潔開上了這輛大眾途銳。

  12月6日,《法治周末》記者致電高玉峰,詢問購車發票,但高玉峰在電話那頭只是頻繁表示「在紀檢委那裡,具體情況紀檢委了解得最具體、最有說服力」。甚至連記者詢問汽車是什麼型號時,高玉峰也只是回答「問紀檢委,我對車也不懂」。

  在阿榮旗,高玉峰是個響噹噹的人物,自稱是呼和浩特人的高玉峰在阿榮旗擁有多家企業,僅手下的阿榮旗第一建築公司2008年的建築業產值就達2.5億元。

  仍有媒體在調查劉麗潔乘坐的大眾途銳是借自高玉峰還是阿榮旗檢察院自購。

  12月10日,最早報導劉麗潔豪車事件的某媒體再次發出報導,指出途銳車是檢察院購自天津保稅區空港眾輝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但次日,《法治周末》記者致電眾輝公司,一名李姓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網上劉麗潔的車不是該公司售出,「我們那段時間只賣出了一輛白色運動版的途銳」。

  某媒體報導中信息的出處為一名「消息人士」,但據該報導的記者尹默三透露,手中有眾輝公司銷售人員承認內蒙古檢察院一檢察院購買白色途銳的錄音。

  實際上,阿榮旗紀委的調查結果得出並經媒體報導後,並未在網絡上平息質疑輿論。

  12月4日,內蒙古黨委機關報《內蒙古日報》刊發報導,稱採訪了內蒙古自治區三級檢察院,但報導中事實澄清部分大多出自阿榮旗紀委的調查,並未有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及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的明確表態。

  實際上,內蒙古自治區的調查直到12月11日才通過新華社的報導向社會公布。

  報導中稱「自治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人員借用企業車輛,既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也是檢察機關明確禁止的行為。」措辭似乎意在確定途銳車系劉麗潔借用。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12月3日,阿榮旗委紀委、宣傳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就已趕赴呼倫貝爾政府所在地海拉爾,準備召開發布會回應豪車事件,但第二天相關人員即返回阿榮旗,稱發布會將由呼倫貝爾市相關部門主持,但直到現在發布會仍未召開。

  至於豪車之後再出豪華辦公樓,巴特稱辦公樓照片並不是自己所攝。

  對於豪華辦公樓,阿榮旗紀委的書面材料里也給出了解釋,稱原有辦公樓沒有規範的辦案工作區、控告申訴接待區和技術用房,功能不全,達不到上級檢察機關規定的建設標準。且建築面積6380平方米的新辦公樓建成後,將以舊換新,把現有3000多平方米的舊辦公樓置換出去。

  根據《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建設標準》,縣市旗一級的建設標準為三級,而三級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築面積為30至 42平方米,劉麗潔介紹阿榮旗檢察院在編人員53人、聘用人員6人,按照最大的人均面積42平方米算,整個檢察院也只需要2226平方米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

  劉麗潔表示,這座地上6層、地下1層的新辦公樓為了節約成本,採用了磚混結構,預算僅1000萬元左右。

  是否還有巨額財產謎團

  11月23日,巴特拍下劉麗潔乘坐途銳車上班的照片時,白色途銳的後面還停著一輛黑色奧迪Q7。

  事後,網友爆料稱這輛奧迪Q7是劉麗潔愛人、牙克石市人民醫院院長黃某的座駕。劉麗潔告訴記者,奧迪車是牙克石人民醫院所有。

  在牙克石,黃是一位知名的外科醫生。劉麗潔稱,黃做過的手術已經超過了10萬例,由於常年在各林場間出診,對車輛的性能要求同樣很高。黃同樣是一個出色的醫院管理人員,劉麗潔說,在他就任牙克石人民醫院院長後,醫院開始扭虧為盈,並盈利頗豐。

  途銳和奧迪出現在網上後,即有網友質疑劉麗潔是否擁有巨額財產,甚至出現了要求劉麗潔公開個人財產的聲音。

  實際上,劉麗潔的家庭財產曾不經意間浮出水面。

  2006年12月,在內蒙古滿洲里代理一起當地某部門拖欠農民工工程款案件的巴特,在不經意間聽到牙克石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麗潔家中失竊、丟失巨額財產的消息。

  當時,劉麗潔尚未就任阿榮旗檢察院檢察長,巴特也是第一次聽到劉麗潔這個名字。

  2007年,劉麗潔家失竊案竟意外告破,盜竊團伙在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被抓獲,供認了盜竊劉麗潔家庭財產的事實。這些財產包括26萬元現金和一些珠寶,還有一張位於上海的房屋所有權狀。

  巴特稱,這些巨額財產引起了他的注意,並開始調查和舉報劉麗潔。

  巴特曾到牙克石、鄂溫克等地了解情況,他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呼倫貝爾市原政法委書記葉顯傑曾當面口頭告訴他:「劉麗潔確確實實在上海有房產,但買房的錢是她愛人作為牙克石市人民醫院院長,和牙克石市政府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約定每年在完成其效益的基礎上,超出部分給他提成20%,他是拿這個提成的錢買的上海的房子。」

  「我提出看一下這份合同,他(葉顯傑)說我沒權利看。」巴特說。

  劉麗潔也沒有對記者否認這些財產的存在及數額,但她說破案後財產並未追回,「都被盜竊犯揮霍了」。

  此後,巴特的調查並沒有停止。他托在上海的朋友找到了那套房產以及住在其中的劉麗潔的家人,並拍攝了照片。

  2007年5月,巴特將這些照片的複印件分發到了呼倫貝爾市政法委、人大、檢察院、市政府等多個部門。第二天,呼倫貝爾市政法委某負責人找到巴特,要求他出示照片原件,但巴特告訴記者,「我把照片給了他,他讓我回去等消息,此後,他既不說不還給我照片,又躲,不見我」。

  在等待的這段時間裡,巴特上海的朋友傳回消息:「這家人搬走了。」巴特還告訴記者那套房產的產權也進行了變更。但巴特並未能向記者出示那套房產的產權證。

  豪車事件只是「案中案」?

  巴特告訴記者是他拍了照片,但劉麗潔卻說自己根本不知道巴特是誰,「整個阿榮旗政法系統都不知道這個人」。

  從聽說劉麗潔家中失竊,丟失巨額財產以後,巴特就開始調查並舉報劉麗潔。2008年的一天,在呼倫貝爾市人大遞交材料時,巴特遇到了來自北京的律師王鳳山,此時的王鳳山,正因為代理的一起阿榮旗檢察院偵查公訴的案件四處上訪。

  這起案件今年10月在呼倫貝爾市中院二審結案,原阿榮旗文化館館長鄭玉凌被認定調換了阿榮旗居民孔昭民委託其鑑定的16幅字畫,最終因貪污罪領刑4年。

  1989 年3月17日,阿榮旗那吉鎮居民孔昭民將其自稱祖傳的16幅字畫,委託阿榮旗文物管理所鑑定,時任文物管理所所長的欒文德與鄭玉凌攜字畫找到時任呼倫貝爾盟文物館館長趙越等人鑑定。趙越對其中的兩幅對聯(一幅朱熹書寫,一幅翁同和書寫)進行了拍照。後來,鄭玉凌將這些字畫拿回阿榮旗併入庫。1998年,已任阿榮旗文化館館長的鄭玉凌利用主管文物管理所的職務之便,從文物管理所庫管員處將16幅字畫借出,一直未歸還。

  此後,孔昭民多次索要字畫,鄭玉凌都以種種理由搪塞拒不返還。直至孔昭民起訴至阿榮旗法院要求歸還字畫時,鄭玉凌才於2005年4月5日,在阿榮旗人民法院將裝裱好的字畫歸還給孔昭民。但孔昭民發現,這些裝裱好的字畫與自己送去時並不一樣。

  如今,鄭玉凌還有1年多的時間即將刑滿釋放,但鄭家人並不認同檢察院的指控,從2007年立案至今,一直都在向有關部門控告。

  巴特遇到王鳳山後,在此後舉報劉麗潔的事項中又加上了鄭玉凌案涉及刑訊逼供,其稱阿榮旗檢察院在訊問過程中給鄭玉凌服用了不明藥物。但劉麗潔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堅決否認了此事。

  豪車照片上網發生在鄭玉凌案判決後不長時間,自然引起劉麗潔注意,她告訴記者,就是因為這個案件才有人「誣告」她。她告訴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調查其豪車事件時,她向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遞交了鄭玉凌案案卷及「相關材料」。

  鄭玉凌案是小城阿榮旗少有的大案,劉麗潔告訴記者,此案由阿榮旗政法委特別要求查辦,2007年10月27日,劉麗潔到任阿榮旗檢察院檢察長,11月8日即啟動該案。

  但此案至今仍被認為頗多疑點,最大的疑點在於,被認定遭鄭玉凌調換的16幅古字畫至今下落不明。此前有媒體報導,孔昭民認為這些孔子家族傳下來的字畫價值千萬元,孔將其稱為是國家二級文物。

  《法治周末》記者看到了一份2007年12月阿榮旗檢察院訊問鄭玉凌時的錄影,其中鄭玉凌承認自己扣留了孔昭民送來的字畫,但其稱此前經鑑定,這些字畫均為贗品。王鳳山告訴記者,曾參與1989年鑑定的呼倫貝爾市博物館館長白勁松對鄭玉凌開玩笑說,這些東西還不值我們招待你們的一頓飯錢。

  但在法院的判決書中寫著,經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鑑定,裝裱字畫均為現代仿製品,仿製時間為20世紀90年代末至21世紀初。這個鑑定結果,為鄭玉凌在收到孔昭民送來的文物後進行調換提供了證據。

  在 2008年阿榮旗法院的一審庭審中,鄭玉凌當庭稱曾受到檢察院的刑訊逼供,這也成為巴特舉報劉麗潔的重點。巴特告訴記者,2008年4月,呼倫貝爾市人大會議,其中一項議題即討論劉麗潔由阿榮旗代理檢察長轉任檢察長,但巴特突然出現在會場向參會代表散發舉報材料,導致在那次會議上並未提起此項議題。

  而在之後,國家信訪局與內蒙古自治區在呼倫貝爾舉行信訪工作會議,巴特再次來到參會領導下榻的賓館遞交材料,後被阿榮旗信訪局接待,巴特稱,4輛警車護送他乘坐的計程車到達長途車站,「看著我離開阿榮旗」。

  這個曾為數百名農民工義務維權,並成為內蒙古當地媒體宣傳典型的蒙古族男子,就這樣與從未見過自己的女檢察長發生交集,最後竟因為一張照片釀成了一次事件。

  發稿前,劉麗潔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她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並表示她將正確對待網友的批評,今後會嚴格規範自己的言行。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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