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核彈發射程序首度披露4級制 須有書面命令
而針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雙十日呼籲大陸儘早撤除針對台灣的飛彈,中共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楊毅昨回應,希望兩岸「適時就兩岸軍事部署等有關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
中央社引述平可夫新著說,中共核反擊戰役力量由飛彈基地、彈頭基地組成,核飛彈部隊實施4級指揮制度:最高統帥部;二炮指揮部;核飛彈基地指揮部、彈頭基地指揮部;核飛彈旅、裝檢團、持運團。核武器運用權須經中央軍委直接指示二炮指揮部,隨後向下指示核飛彈基地指揮部,最後才到核飛彈旅,並分為「首次突擊群」和「爾後突擊群」。
在二炮指揮部內的基本指揮所,決策由二炮司令、政委、參謀長、總設計師4人負責。如果使用東風31遠程戰略飛彈實施核反擊,那麽東風31的總設計師就必須在二炮指揮部內。根據作戰條令,一旦基地遭敵核攻擊,二炮核反擊戰役指揮部會派遣最少4名以上的「軍官聯絡小組」直接對飛彈旅發出面對面指揮。他們須攜帶3 份絕密文件影印本,即:中央軍委命令、第二炮兵司令部命令、飛彈發射命令,缺一不可。
另一方面,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楊毅昨天表示,希望兩岸透過適當方式,適時就兩岸軍事部署等有關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以穩定台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
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吳敦義回應稱,無法接受在「一個中國」前提下撤除針對台灣的飛彈的主張,兩岸要建立互信,應不設前提,也不應有附加條件;他強調,「海峽中線」絕不能放棄,否則台灣空防將門戶大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漢和防務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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