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陳水扁夫婦國務費案翻盤 台高院判無罪

——陳水扁上訴得直減刑至2年8個月

陳水扁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的上訴案勝訴,法庭判陳水扁貪污罪不成立。陳水扁面露笑容委託律師答謝公眾,藍營立委憂心影響明年總統大選。(RFA鍾廣政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陳水扁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周五作出更一審宣判,法官認定陳水扁以假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行為不算貪污,所以貪污罪不成立,改判兩年8個月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發言人陳晴教表示,合議庭認為,陳水扁2001年初到2006年6月止,共有21項機密外交與犒賞饋贈支出,總金額達1億3300多萬,與檢方起訴認定陳水扁夫婦詐領的1億453多萬元相較超出甚多,而且款項沒有據為已有,所以不算貪污。

陳晴教說:「合議庭認為,被告陳水扁在總統任內,他領取的國務機要費已經依法支用完畢,並沒有檢察官所提的納為私用。」

陳水扁在庭上聽到判決,露出笑容,馬上委託律師石宜琳多謝社會大眾一路的支持。石宜琳說:「他要我代為向社會各界表示非常感謝,這次高院更審的合議庭,能夠秉持公平公正的態度,對於陳前總統所涉及的國務機要費判決無罪,在此代表陳前總統表示非常感謝。」

檢舉陳水扁貪污國務機要費的立法委員邱毅,批評法官判決不公,不顧被告犯罪事實。

邱毅說:「那麼清楚用別人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作私人用途,這個不叫貪污,我覺得我們的司法機關就關掉了,太可惡了,那已經不叫恐龍法官,這種法官已經把靈魂出賣給魔鬼。」

總統府方面對於判決表現得十分低調,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和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都僅簡短表示,「尊重司法」。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研究更審判無罪的理由之後,儘速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陳水扁目前因龍潭購地案與陳敏薰買官案,在台北監獄服刑17年6月,吳淑珍的刑期雖與陳水扁一樣,但因身體不好,監獄拒收,改為在家服刑。

圖片來源: 美國之音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 (資料照片)

台灣高等法院星期五推翻了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多項貪污判決,並認定陳水扁夫婦在國務機要費的案子當中沒有貪污。台灣朝野對此也作出了不同反應。

台灣高等法院宣判,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費全用於機密外交及犒賞饋贈,屬於因公支出,因此改判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無罪。

此外,在其他的貪污案當中,陳水扁夫婦也獲得大幅度減刑, 減刑後陳水扁刑期縮短為2年8個月,吳淑珍刑期減為11年6個月。

美國之音鄭裕文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

*朝野立委反應兩極*

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對於這項判決結果感到震驚,因為證據相當明確,陳水扁使用各種不同的私人收據來報銷國務機要費。

他說:「國務機要費裡面挪用公款、詐領公款,詐領國務機要費,挪做私人用途,甚至裡面還用SOGO百貨公司禮券報國務機要費。」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表示,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一種可供總統使用的特別費,這項判決結果是遲來的正義。

他說:「如果認為特別費、國務機要費都是歷史共業的話,那麼隨著這樣的修法、共識,原本就不該讓阿扁跟吳淑珍獨自承擔這樣的歷史共業。」

美國之音 鄭裕文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資料照片)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表示,國務機要費本身是有歷史因素,希望法院在判決的過程中能加以考慮,也期待法院和司法單位都能夠獨立、公正,而且保護當事人的人權。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和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都表示尊重司法,馬英九競選連任辦公室也表示,尊重司法,沒有評論。

台灣高檢署特偵組表示,高等法院的這項判決和先前的判決落差太大,將在收受判決書之後提起上訴。

*綠營選情振奮作用*

長期觀察台灣選舉的東華大學教授施正峰表示,這項判決對於綠營的選情來說,應該有一定的振奮作用。

不過,施正峰教授也指出,為了不讓司法遭到政治的干擾,一些可能引發爭議的法律制度條文應該儘快修改。

他說:「總統的特支費,是否就是國務機要費,因為牽涉外交,相對而言,縣市長的特支費定義比較松,總統的特支費則用放大鏡來看,就會讓人覺得是否有雙重標準。」

陳水扁的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陳水扁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感到欣慰,並感謝一路陪他參與訴訟過程的支持群眾。

石宜琳指出,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被判無罪,但是涉及的偽造文書、洗錢部分仍然被判有罪,陳水扁收到判決書之後,會和律師團研究,再提起上訴。VOA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