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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囚15年律師:申請保外就醫

重慶前副市長王立軍案昨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四罪並罰,對王判監15年,王服判不上訴。法院指,王歸案後揭發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屬重大立功,依法從輕判決。學者認為「他人」應指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當局對薄的處理或很快公布。

央視播出畫面可見,現年52歲的王立軍昨出庭時神情平靜。央視還罕有播出王聞判後表示「不上訴」,及他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表情沉痛的陳述:「我謹就我所觸犯的法律,向法庭真誠悔罪。我會用餘生回報和彌補對組織和關心我的人所造成的傷痛和遺憾,此時我只能說聲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

判決書列王立軍四宗罪,其中徇私枉法罪判監7年;叛逃罪判監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濫用職權罪判監2年;受賄罪判監9年。數罪併罰決定判監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判決書又列明王獲輕判理由,包括他下令重新調查谷開來殺人案、叛逃美領館後又投案自首、以及舉報他人重大違法案線索等。

至昨日,涉谷開來殺害英國人海伍德(NeilHeywood)案的人,除薄熙來外均已被判監。北大法學教授賀衞方指,王立軍獲輕判及官方證實薄熙來掌摑王令王叛逃美領館,預示中共會追究薄的刑責。北京時事評論員李衞東認為,當局或在一周內宣布對薄的處理,否則將影響傳下月中舉行的十八大。據悉王將在四川服刑;他的代理律師王蘊采表示,王或申請保外就醫。

涉王立軍案被刑拘者

谷開來(薄熙來之妻):故意殺人罪,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張曉軍(薄家勤務員):故意殺人罪,判監九年

王立軍(重慶前副市長):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和受賄四罪並罰,判監15年

郭維國(重慶警局前副局長):徇私枉法罪,判監11年

李陽(重慶警局前刑警總隊長):徇私枉法罪,判監七年

王鵬飛(重慶警局渝北分局原局長):徇私枉法罪,判監五年

王智(重慶警局沙坪垻分局原副局長):徇私枉法罪,判監五年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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