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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打工人: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的貨拉拉悲劇

貨拉拉事件真相太悲慘:兩個努力拼搏、勤儉節約的年輕人,從各自合理的選擇出發,為了區區幾十元錢或幾分鐘,一個花季年華香消玉殞,一個可能面臨民事賠償加刑事責任,兩個家庭永遠被毀,一家企業信譽受損。

童大煥評論文章:

【1】

雙方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選擇,為什麼會導致荒謬而且損失永遠無法彌補的嚴重後果?

這種「蝴蝶效應」,廣泛存在於我們的社會經濟生活中,我們如何才能防微杜漸?

警方通報:

「兩人見面後,周某春詢問車某某是否需要付費搬運服務,被車某某拒絕,車某某先後15次從一樓夾層將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寵物狗搬至車上。其間,周某春多次催促車某某,快點搬東西上車出發,並告知車某某,按照貨拉拉平台規定,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車某某未予理會。」

根據警方通報,周某春20:38抵達搬家出發點並與車某某取得聯繫,21:14出發,前後36分鐘。

從搬家女孩車某某角度出發,她這單只需要付39元,搬家也在一樓夾層,都是些日常細軟生活用品,完全不需要再付費搬運服務。不該花的錢不必花,這是人的天性,跟她有多少收入完全沒有關係。

從貨拉拉司機周某春角度出發,他這單11公里,等待時間36分鐘,獲取收入51元(貨主車某某個人付費39元,貨拉拉平台補貼12元)。這一切都是在平台約定的規則範圍內,等待時間也並不長(任何搬家都是必須有等待時間的),但是,他卻因沒有獲得額外的付費搬運需求而心生不滿,導致了此後一系列溝通失敗,最終釀成永遠無法挽回的惡果。

【2】

司機因為沒有獲得正常收入之外的額外收入,心生怨懟,從而導致客戶產生嚴重的誤判。警方通報中說:「車輛行至林語路佳園路口時,車某某兩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後用惡劣口氣表露對車某某不滿;車輛行至林語路曲苑路口時,車某某又兩次提出車輛偏航,並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發現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後,周某春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並打開車輛雙閃燈。」

司機偏航本身並無惡意,而是對周邊路況熟悉的司機的正常選擇。選擇的路線總里程11.5公里,只比APP導航路線總里程多0.5公里,紅綠燈卻少4個,可節省時間4分鐘。

雖然在途中司機又接到了下一單,但是為節省時間而偏航的外界解釋也並不通。因為搬運服務對於雙方來說都有等待時間,並不差幾分鐘。

更合理的解釋是,任何人都喜歡一路順風的開車感受。

但是對於一個年輕女孩來說,晚上9點多鐘的偏航可能就是一個恐怖的旅程,尤其是偏航路段據說是工廠區,夜裡黑燈瞎火烏漆麻黑。

更恐怖的是,對於車某某多次提出車輛偏航問題,司機周某春要麼不搭理,要麼語氣惡劣,致使女孩作出了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誤判,並致悲劇發生。

【3】

可以說,正是司機周某春一系列違背契約的舉動,直接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第一次違約:因車某某不需要付費搬運服務而多次在合約時間內多次催促。善意提醒和惡意催促,效果是完全不同的,語氣和過程也完全不同。

第二第三次違約:車輛多次偏航,卻拒絕做出耐心合理的解釋,甚至惡語相向。

第四次違約,客人要求停車而未停:「車輛行至林語路曲苑路口時,車某某又兩次提出車輛偏航,並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

第五次則可能違反行車安全規範:「發現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後,周某春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並打開車輛雙閃燈。」

從這一系列行為看,周某春過失明顯,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其刑事拘留,恰如其分。

【4】

而這一切的源起,表面上是因為司機想賺幾十元搬運費而不得。但更本質的原因,是這位司機嚴重缺乏契約精神。

在此案問題上,我絲毫不同情司機,但是同情女孩車某某。教育孩子說該捨得的錢要捨得,這個話是屁話,沒必要花的錢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不必要的。而事前的蝴蝶,誰也不知道會掀起怎樣的太平洋颶風。早知道最後的結果,這一單根本就不會發生!

唯一要吸取的教訓是:單身女孩千萬不要晚上搬家,甚至儘量不要晚上單身活動,那樣,她的心理安全感可以增加十倍。

【5】

以等待40分鐘才賺51元(還包括人工和汽油),這一單沒賺錢之類為司機辯護,是扯蛋邏輯。對任何人來說,時間都是金錢,因為每個人的一生都是時間單元。往往是越有錢的人,時間越貴。雖然司機們都靠時間掙錢,但任何人,都不能把所有時間都折算成錢,這是常識。司機還有等待接單的時間,還有大量接不到單的時間呢!

如果司機真的在乎的是時間,那麼即使客戶沒有提出付費搬運服務,順手幫一把,既節省了時間,又增加了雙方的愉悅,何樂而不為?帳也不會算,人也不會做。眼裡只有錢,對他人缺乏基本的同情同理和愛心。

【6】

這個事件對於公司和個人最大的教訓,就是基層勞動者的規則意識如何培養的問題。往往越是底層,規則意識越差;規則意識越差,越長久地淪落在底層。辛苦拼搏,一生不幸,真的值得同情嗎?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玻璃大王曹德旺曾幫助一個身患重病的女孩免費治療並護理,事後,這家人居然想聯合醫生訛詐曹,謊稱還需要繼續護理,想要騙曹德旺的錢,理由是「反正他有的是錢。」曹德旺知道後,說:我知道她為什麼得病了。

曹德旺用的是宿命論。生不生病的問題只能交給上帝,但規則意識是另一種宿命,命運掌握在我們自己手裡的宿命。

你有嚴格的規則意識,外加一點點同情同理心,遇到什麼事情,都比較容易愉快地達成協議,與人方便,與自己方便;與人修橋施路,給自己積德造福。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葉淨寒

來源:經緯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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