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網聞 > 正文

驚天逆轉:最先舉報「八孩媽」的博主被告

已經大年初四了,不管是江蘇省還是徐州市都一聲不吭,政府辦、宣傳部、公安廳、警局好像都還在歡樂祥和的春節假期里和家人團聚;從全國婦聯到省市婦聯作為婦女娘家人也一聲不吭。

各大媒體繼續一聲不吭,與當初鋼琴家嫖娼案發時的反應大相逕庭,幾乎所有的媒體都義憤填膺,恨不得一舉錘死那個鋼琴家。

現在有女同胞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裡被囚禁,被強姦,被迫成為生育機器,即使已經成為國際熱門話題,BBC已經頭條報導了「生育八孩的女子鐵鏈鎖脖」,即使億萬網友們每天睜大眼睛關注,他們仍視若無睹,一聲不吭。

只有自媒體在孤軍作戰。

我正在整理相關單位的值班電話,準備一一致電,提請江蘇、徐州的政府辦、宣傳部、公安廳、警局以及各級婦聯們儘快介入這件女性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裡被囚禁,被強姦,被迫成為生育機器的惡性案件。

現在最詭異的事件發生了......事件似乎在發生驚天逆轉。

最先報導「生育八孩的女子鐵鏈鎖脖」消息的博主之一,「作家西原秋」剛剛接到徐州方面電話,致電人非常客氣,但不是來通報受害女子最新情況的,也不是通報當地摸排被拐賣婦女情況的,而是通報」受害者長子報案並向網信辦舉報稱自媒體可能有影像侵犯了其母親權利」的情況。

「作家西原秋」隨後跟報警人通了電話,對方要求他刪除涉及其母親的照片和視頻,「作家西原秋」說「雖然我有很多話想給你說,但應你的要求,我處理沒問題」。 並一再強調,所作所為出於公心,因為自己出生的村子就有超過10人被拐賣到江蘇河北和福建等地,感同身受,深惡痛絕,所以大過年的,捨棄陪孩子和朋友的時間,就想寫下一些感受和思考。這是大家談話的基礎。但對方不聽,而且根本不容解釋:「我不管,你們嚴重打擾了我們的生活,侵犯了我們的權利,你按我的要求做,趕緊刪除。」並質問,"還讓不讓人活?"

NND,正義的網民那麼熱心、那麼義憤填膺地關注和追究你母親是否被拐、如何被鐵鏈鎖脖、如何被拔掉滿口牙齒、如何被像牲畜一樣非人對待二十幾年的真相,怎麼就變成你嘴裡的"還讓不讓人活?"

根據徐州警官的意思,受害者長子一再強調要繼續向網信辦舉報,凡帶熱搜詞條發帖的都要封號(大概意思)。

「作家西原秋」告訴他「現在差不多80萬條微博,你得給至少50萬人打電話。」長子說「不用你管,我會的。」

事發將近一周,事件慘絕人寰、舉世矚目。現在沒有人去抓那些製造慘劇的罪大惡極的人販子;沒有人著急解救已經生活不能自理的那些受害者,並趁著目前的熱點幫助受害者找到他們的家人;沒有人去統計當地還有多少像這樣的被拐婦女;沒有人去探訪那些尚能正常生活的被拐婦女有沒有被虐待想不想回家探親?

當地有司沒有通報這些全國人民都急切關心的任何問題。

現在首先跳出來的是董某長期外出打工,春節沒回家的長子,不知道這位23歲的長子以前或現在有沒有試圖解除過他母親脖子上的鐵鏈?可以確定的是他現在很惱怒自媒體們多事讓他家發生的罪惡曝光在天下人面前,他要投訴試圖解救他母親的自媒體們「侵犯」了他母親的肖像權,他憤怒地要讓這些自媒體統統封號......

這位長子23歲了,如此懂「肖像權」,如此「懂法」,怎麼就不懂「拐賣婦女、兒童罪」,怎麼就不懂最基本的人權?你母親被拔光牙齒、被鐵鏈囚禁、被強姦、被當成生育機器你怎麼就不說「侵權」啊??

考慮到他們家的經濟水平,生長環境,這個長子很可能沒有機會讀什麼書,大概率既不懂「肖像權」 ,也不懂「拐賣婦女、兒童罪」,但是他這次表現出的「維權意識」很強很兇猛,所以,要麼這個所謂長子是「假」的,要麼是被人操縱的傀儡。

現實就是如此悲涼。 

據有關部門披露2020年全國有100萬人失蹤,相較於2016年的394萬人以及2017年的260萬人已經大為減少,還有數據顯示,每年的失蹤人數遠不止這些,但具體是多少誰也不知道,有關從事失蹤人口研究的學者也不知道。

不只是徐州,蘇北的幾個城市,包括連雲港、宿遷、淮安,用這種下三濫的交易方式買一個女人來傳宗接代已經是眾人皆知的秘密了,當地流行著這樣一句俗語: 只要雲南在,不怕沒後代。

最近網絡上流傳一本浙江文藝出版社1989年5月首次出版的書《古老的罪惡——拐賣婦女紀實》,這本書里記載了一個數據:

1986年以來,從全國各地被人販子拐賣到江蘇徐州市所屬6個縣的婦女公有48100名。徐州市由40多名出租汽車司機組成的犯罪團伙,共劫持、拐賣婦女101人(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3歲),獲贓款136700餘元,銅山縣伊莊鄉牛樓村近幾年增加人口200多名,幾乎全部是從雲南、貴州、四川被拐賣來的婦女,占全村已婚青年男女的三分之二。

徐州幾個縣的國道兩邊有一些汽車貨場,那種貨場裡長期存在強制賣淫的現象,被拐賣來的婦女被黑惡勢力控制著賣淫,被折磨蹂躪成精神病後,就被扔出來變成流浪在當地的流浪女,然後再成為老花眼棍們的獵物......「撿」回去就成了他們的性奴和生育機器。

人販子在古代會有什麼下場?

在秦朝,一旦發現拐賣人口,不管你是主犯從犯一律判處死刑;漢代初期的法律中,販賣人口將被處以磔刑,到了漢武帝時期不僅賣家要受刑,買家也難逃刑罰;《唐律疏議》規定,拐賣人口無論主從一律絞殺。知情不報的家屬終身流放,近親屬均下獄,甚至鄰居也要杖刑;宋代,拐賣人口絞殺,家屬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返鄉。買家等同強盜罪。當地官員被記瀆職;明代,拐賣人口為人奴婢的罪犯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若傷人,絞殺,從犯斬。明清時的蘇州、杭州、廣州一帶,人口販賣非常興旺,還出現了專門以拐騙、掠奪、販賣人口為生的牙儈、人販子。古人稱人販子為奸人、奸民。和現在差不多的情況是,古人販賣人口也是最愛對女人和小孩下手。清朝時期對人販子的處置是沒有年齡、官職大小之分的,只要犯罪,那麼就會受到處罰。

我們現在對人販子是如何懲罰的呢?可以看看下面幾個案子。

江西鐵鏈囚童案:被告人楊峰將非法領養的兩名6歲女童帶至一無水電的毛坯房囚禁,白天以鐵鏈鎖住女童,限制其人身自由,夜晚讓女童睡在毛坯房地鋪上,以惡劣的生活條件維持其生存。每天僅為兩名女童提供僅夠維持生命的飲食。

罪名:非法拘禁罪。一審:1年6個月

撿精神病女子同居強姦案:安徽農民劉華姬與從路邊領回家的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被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二審判決認為劉華姬犯強姦罪,但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對被害人長期照顧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養育多名子女,劉華姬構成強姦罪但可從輕處罰,綜合考量判處劉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掏鳥案:河南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大一學生日嘯天和朋友王亞軍暑假期間在河南省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先後掏了兩窩小鳥,共16隻。分別賣給鄭州、洛陽、輝縣市的買鳥人。獲利1080元。 

罪名: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一審:10年6個月;二審:維持一審

鸚鵡案:王鵬以每隻500元的價格賣給謝某6隻鸚鵡,警方還從王鵬家查獲45隻鸚鵡,上述鸚鵡均屬於瀕危野生動物。

一審判決王男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00元;二審:2年。

也許從這些案件的判決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盲山式的罪惡和悲劇屢屢發生。

拐賣婦女、兒童,是人間最大的惡,是不可容忍不可饒恕的罪惡。目前對於婦女兒童被拐賣的打擊力度還是太小了,對殘害婦女兒童的罪犯,難道就不能判死刑?難道不能讓他們把牢底坐穿?

江蘇豐縣「生育八孩的女子鐵鏈鎖脖」事件目前正在朝最悲觀的方向發展。一旦他們施展開封號滅口手段,一切罪惡又將被漫天大雪覆蓋。

目前還在堅持為此事發聲的自媒體,都冒著極大的風險。我已經感受到了這種壓力。這種慘絕人寰的悲劇當然打了盛世的臉,但我們能夠為了保全誰的臉面而讓每年失蹤的100萬同胞繼續在那種豬狗不如的人生里煎熬嗎?

不能!絕對不能!!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細雨中的呼喊2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