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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中國人的「脫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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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脫北女」金某偷渡來寬甸縣,被販賣給農民王春亭為妻,2000年生下一女孩,2003年金某被當地警方遣返朝鮮。從此,這張照片便成了母親給女兒的唯一印象。(此圖系王春亭提供)

寬甸縣,民間稱為「九山半水半分田」,可謂群山環繞,層巒迭嶂。你走到山裡,常看到大山腳下的農家小院,孤零零的,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偶爾幾聲犬吠,令人感覺山裡的僻靜和安寧。1999年夏天,有一個這樣的小院卻成了「脫北女」的暫棲之地,或者叫做「中轉站」。

由於,朝鮮蛇頭將「脫北女」用小船偷渡上岸(寬甸)後,中國的人販子不能一時「脫手」,還要去山裡尋找「客戶」,也就是那些要買「高麗閨女」作媳婦的「窮光棍」。所以,要在山溝里轉悠,有的很快就「賣掉」了,但也有棘手的,仿佛扎在手上的刺蝟放不下。這倒不是挑剔女人的模樣,而是「拖兒帶女」的,誰願意花錢買一個和別人睡過,而且,又生了孩子的呢?和別人睡過也可能難免,但是,「過門」時手裡牽一個孩子,這成何體統呢?所以,這小院裡還剩下了一個女人和一個小男孩。

這女人二十幾歲的樣子,梳了一隻辮子,一雙眼睛清澈如水,叫韓在愛。那小男孩大約有六七歲,臉蛋圓圓的,叫李澤石,乳名小石頭。至於究竟真假,這都不是人販子所關心的,只是想如何儘快找到「買主」。因為,在「中轉站」的食宿,包括「看管」——不能跑了,這些費用都是需要人販子「墊付」的,所謂「墊付」是說最終要算在買主頭上的。但是,做買賣總要賺錢,賣的越多賺的也就越多,只有如此,方能保持「產銷兩旺」的勢頭。總之,老闆「劉大肚子」(劉玉寶)被這「娘倆」愁著了。

作者攝於採訪地——寬甸縣太平哨鄉拉古哨村,對岸朝鮮。

那年月,不知何故,一下子出現了一批「大肚子」,腋下夾著個包,手裡拿著「磚頭手機」,這仿佛是「老闆」的派頭。但是,「劉大肚子」並沒有這個派頭,只是肚子大,年齡並不大,1970年生人,家在江邊的河口村,有一隻小舢板船,搖擼撒網是他的生活。後來興起「邊貿」,兩岸邊民開始「走私」,就是「以物易物」。比如,朝鮮人拿銅飯碗來換中國人的大米,這只是一個「短暫的輝煌」,你想一想,一個人窮家裡能有幾個銅飯碗啊,但是,銅飯碗沒有了,災民還要吃飯啊,還要活下去呀。於是,就出現了「販賣人口」。而做中國人要這個「生意」還要雇翻譯,但是,劉是會一點朝語的。

兩年前的春天,劉划船到了「高麗沿兒」,岸上便是青城郡四平工業區,這裡有他的兩個「邊貿」夥伴,一個是「金高麗」,一個是「沈高麗」,這是習慣的叫法,並無惡意。他倆對劉說,「換換」(易貨)沒東西了,這邊鬧饑荒,很多女人願意到中國去,我們找些女人,你買到那邊去,然後……說到此,做了一個「手指點鈔」。於是,劉回到村里物色了一個「推銷」者(王強)。由此,往來江上,風生水起。

但是,在他倒弄的大都是單身女性,帶孩子的這是頭一份。而且,這女人說,不論到哪裡,她都不能放棄孩子,這豈不是帶著孩子嫁人嗎?大概她也料到很難,於是,提出要打工,而且,要做朝語教師,這是原來的職業。她想的很天真,可能以為「東北人都是活雷鋒」呢,她哪裡知道學雷鋒學了五十多年,連老人跌倒了都沒人扶啊!現在人想的就是「揩油」,不然,肚子怎麼能「大」起來呢……

一天(8月24日),劉告訴韓,到處求爺爺告奶奶的,總算找了一份家教,一個老闆的孩子要去韓國,需要補習韓語。但是,韓語、朝語一樣嗎?她說,有差別,但請老闆放心,而且,我還會漢語。說話間,一掛馬車停在了院門口。一個男人從車下來,被劉叫到一旁耳語了一會。劉對女教師說,行啦,我這個哥們給你們送過去,過兩天我去看你們。於是,女教師道謝後,便抱孩子上了馬車。馬車盤山繞嶺地走了一陣子,過了一座橋,出現了一條公路,然後,他們打上了一輛計程車,跑了一程,終於到了僱主家。

一個茅草屋裡走出兩個男人,一個彎腰駝背,拄著一個樹枝;一個鬍子拉碴,傻大黑粗的,顯然是父子倆了。看著附近的磚瓦房,就知道這茅草屋的「老闆」是多麼「富有」了。

老人把客人讓進了屋子,顯現的是破爛和貧困。拄棍的老人呼隆喘氣的說,醜話說在前頭,俺是花了2800元買的你娘倆,好像便宜了,但是,你帶著個孩子,誰家稀罕呢,所以,你上俺老邵(邵德奎)家來了,老實過日子,你可別「跑」了。頓時,仿佛一瓢冷水澆在了她的頭上:讓我來給老闆做家教的……俺家不是「老闆」,除非中國的老闆都死光了。花錢買你來就是「傳宗接代」的。她感覺頭上又挨了一棒子,差點兒昏了,原來是被騙了。她聽見身邊的孩子嘆了一口氣,她的心顫抖起來,這么小的孩子竟然有了感傷……她拉起孩子的小手,對著房東深鞠一躬:老人家,我是被人騙了,我帶著一個孩子不想嫁人,求您看在孩子的份上,讓我們在這落落腳。老人說,這麼說,俺也是叫人「熊」了。他看了看眼淚汪汪的孩子,長嘆了一聲,便轉身去擺弄柴火,韓說,老人家,這些,就叫我來做吧。老頭「嗯」了一聲。

小石頭蹲在門口看院裡的幾隻雞,它們在啄地上的碎米,那是糧食啊,在飢餓的朝鮮這簡直就是夢幻。他曾經路過菜地,餓的忍不住去摘了一根黃瓜,還沒吃到嘴裡,就被身後飛起一腳踢到溝里了……

1999年10月,鳳城市石城鄉農民齊萬貴從寬甸縣用六千元錢買來「脫北女」做兒媳,2002年4月被警方遣返朝鮮。訪談攝影者系市健康教育所於東先生,2004年6月。

早晨,邵家來了一個串門的女人,看模樣三十幾歲了,她是村裡的「計生員」,負責本村婦女的計劃生育,一年到頭的「打胎」,惹人憤恨,於是,給她起了個外號「月經警察」,簡稱「月警」。

她雖說是漢人,卻也會說朝語,大概是從小生活在朝鮮族鄉的緣故。她一邁入邵家的門檻,就「滔滔不絕」起來了:朝鮮是不搞計劃生育的,而且,一下子生幾個的叫做「英雄母親」。但是,中國人太多了,所以,現在是「少養孩子,多養豬」。你是女人,你也要生孩子,是吧,但你是偷渡來的,那麼,你和中國男人結婚就是「非法婚姻」,也叫「非法同居」,那麼,你生下的孩子也是非法的,屬於計劃外的,叫做「超生」,所以,就要打胎。所以為了避免懷孕,就要「帶環」。一會兒,我就領你去「帶環」吧。

「月警」的補課,使朝鮮女人有些困惑,大概是灌輸的「新名詞」太多了吧。於是,「月警」便從兜里掏出記事本,在那上面畫起圖來。這時,外邊響起了「嘀——嘀」,一輛吉普車停在了門口,這是她事先約好的,也就是鄉「計生辦」派來的。於是,她停下了畫圖,說你收拾一下,跟我走吧。上哪去?鄉里。做什麼?「帶環」。我不去。為什麼?我不是她家的女人。哎呀,打光棍這麼多年了,都是乾柴烈火,你能擋得住嗎?快跟我走吧,也不疼,一會就完了。可是,她卻依然站著。「月警」走出門外,揮了揮手,走過來兩個膀大腰圓的女人,據說是「計生執法隊」的,兩個「東北虎」不容分說,像抓一隻小雞似的把她拎上了車。她的臉貼在車窗上,看見小石頭哭喊著跑在車後……

在鄉衛生院的一間屋子裡,她被放躺在一張鐵架子床上,在幾個「白袍」一陣忙碌之下,她的子宮——「生命的搖籃」,被放進了一個環形的金屬,中國人叫「上環」。然後,她被告知可以回家了,所幸的是道不算遠。於是,她在「月警」的指點下,慢慢地找到了那間草房。

她一進院子,就看見小石頭兩手托腮坐在門檻上抽泣,見她回來了,叫了一聲「阿瑪尼」,便撲進懷裡痛哭起來。韓在愛發現孩子身上有些泥巴,臉上青了一塊。這時,老人走出屋子,用樹枝指著牆上,你看看,這牆上畫的是什麼——王八。幾個小子把孩子打了,罵了,還捎著俺家,也戴上了「綠帽子」,說你在那邊搞出了「孩子」就跑過來了……俺不管這些沒影的「瞎話」,眼下是禍不單行。你前腳走了,後腳警察來了,知道俺家買了高麗女人,叫我交五千元錢,說是什麼費(外來人口管理費)。我說,就是砸鍋賣鐵也拿不出來啊。人家說,不交錢,就把人送回高麗沿兒。你看怎麼辦?兩條道:你要留在俺家,我就是磕頭搗蒜也要去湊錢,不能讓2800元打水漂了。可你要走的話,那你就要給我2800元錢,不然,我就得把你「轉賣」了,別怪我心狠,我也是被「逼上梁山」啊。

韓在愛的體內被安下了「中國製造」,土牆上又出現了「烏龜」,警察找上了門,房東開始了逼迫,異國他鄉,舉目無親,呼天叫地,欲哭無淚……

孩子的一聲嘆息,雖然聲音微小,卻如一塊巨石壓在她的心上,把孩子帶出來不但沒能走上新岸,反倒陷入了火坑。但是,無論如何,也不能重回牢籠。既然飛出來了,不管風雨多大,都要不停地飛翔。落落腳是為了飛得更遠。韓在愛心裡猶如江河翻滾,一陣湍急之後,漸漸平靜了下來:為了生存,為了孩子,只能忍辱負重了。

於是,老人壓在心上的一塊石頭落地了,女人「不走了」,要在一起過日子了。

「月警」又來邵家串門了,她告訴老頭,你家兒媳剛「上環」,這些天不能和男人合房,別搞出病來。再一個,想生孩子的話,就準備好挨罰。多少錢?六千塊。這不是「宰人」嗎?因為你是「非法」的,所以,你就要挨這一刀。等你家有了錢,再把那「環」摘下來吧。

於是,邵家的兒子去了鳳城,下礦井挖煤去了,為了攢錢挨罰生孩子。而「後方」,不論是種地還是養豬,都成了韓在愛的「業務」。小石頭雖然小,也學會了幹活。日子就像推磨似的轉悠著,忽然,在一個風雨之夜,她倆被抓走了,叫做「集中遣返行動」。我想了解她和孩子的下落,但採訪被「中斷」了。原因是上司告訴我,安全局局長來電話了:停止採訪。

後來,聽一個警察說,韓在愛要求「摘環」,認為那是一個恥辱的標記。她本是清白的女兒身,小石頭是個孤兒,那年月,朝鮮發生了兒童離奇的失蹤。原來,有「黑心」餐廳老闆將兒童誘騙到手,殺死後炮製「童肉餐」,對外說是「豬肉」。她害怕小石頭遭遇不測,就把他帶過來了。

朝鮮邊境,作者攝於2011年10月。

附註:

1、本篇紀實中的人販子劉玉寶(「劉大肚子」)供述,在三年時間裡(1997年3月至2000年7月),與朝鮮蛇頭聯手販賣了16名朝鮮女人。當然,這只是他的「供述」,因為,有些人下落不明了。2007年,寬甸縣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判處劉玉寶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寬刑初字第63號刑事判決書)

2、關於文中「童肉餐」一說,曾有多家媒體報導,如新加坡《聯合晚報》(2011年6月21日)曾引述韓國《中央日報》的報導,現摘錄其一:「2006年,有逃到美國的朝鮮人爆料,朝鮮有餐廳東主曾在一日內誘騙13名拾荒小孩,裝好心說讓他們洗個澡,但最後將他們宰殺,炮製童肉餐,對外卻聲稱是『豬肉製成』。」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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