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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能把黃菊搬倒是他最大的遺憾

——夜話中南海:沒能把黃菊搬倒是沈德詠最大的遺憾

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上次節目《習近平曾警告沈德詠「牢騷太盛防腸斷」》中,介紹了法律「科班」出身的沈德詠在中共政壇的為官經歷除了分別在地方法院和最高法院任職,還曾擔任省級政法委官員和省級紀委的正、副職領導人。

左:黃菊;右:沈德詠

2006年11月5日,眾多中國媒體都以《沈德詠任上海紀委書記》為題,援引了上海官媒關於上海市委部分領導人於此前一日公開活動的消息內容,其中提及時任上海市委副書記羅世謙和市委常委兼市紀委書記沈德詠。在此之前的上海市紀委書記是由羅世謙兼任,此後的羅世謙只剩一項市委黨校校長兼職,於2007年初被宣布退休。

相關報導中,特別側重了沈德詠除江西省高法和中央最高法院的任職資歷之外,還曾有中共江西省紀委的工作經歷。他1998年成為最高法院最年輕的副院長之前的職務是江西省紀委的副書記,相當於正廳局級。相關報導中也還特別強調了沈德詠的法律學術成就,介紹他當時還在官職之外兼任著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以及國家法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教授等學術職務;編寫有關死刑、刑訴法修改、民事強制執行、審判監督等論著、文集及法律工具書十餘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較研究》為中國研究死刑問題的第一本專著。

這是沈德詠被中國的官方媒體首次關注,也是他以上海市委領導人(之一)的身份首次露面。但事實上,他在2006年早些時候即已經離開了最高法院,被以「借調」的形式調到中紀委上班,任務就是主持「上海市社保基金挪用案調查組」的工作。

當時的中紀委書記是江西省籍的吳官正。這位吳官正進入中央工作之前的職務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兼山東省委書記,而在出任山東省委書記之前,則已經有了在自己的家鄉江西省從副書記和副省長到省委書記的11年任職經歷。這期間的沈德詠經歷了從省政法委的副處級幹部,到高級法院的正廳局級副院長的晉升經歷。接下來,沈德詠從省高院副院長平調至省紀委副書記的過程,也是在吳官正主持江西省委時間完成的。外界也是因此而把沈德詠認定為吳官正和曾慶紅的「江西幫」重要成員。

在黨內是否結「幫」另論,沈德詠從家鄉江西省紀委副書記位置上晉升最高法院副院長的那一步,也許並非是當時已經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兼山東省委書記的吳官正推薦的,但2006年沈德詠受命主持對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及其黨羽的秘密調查和公開查處,絕對是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紀委書記吳官正的「親自點將」。整個過程中的沈德詠都是直接向吳官正負責。

故事還要從當年的一個叫張榮坤的「神秘富豪」突然崛起於上海商界說起。此人2002年以前「毫無知名度,沒有任何出彩的從商經歷」。但從2002年到2006年中,他的一個名為「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民營企業」資產猛增達到136.2億元。這期間,上海市政府以32.07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國有的上海路橋發展有限公司的99.35%股權出售給了當時尚不知名的福禧投資有限公司。這意味著,福禧的實際控制人張榮坤一舉獲得了滬杭高速公路的30年經營權。此後,張榮坤又先後以高價競拍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經營權。到2005年,張已控制了200公里的收費公路使用權,併入股上海電氣集團,成為其副董事長。另外,張還在華安基金中占有40%的股份……。但不為人所知的是,張的啟動資金全部來自上海社保基金。根據當時的中共國務院的相關規定,任何人不得挪用社保基金。

2006年初,吳官正主導的中紀委在時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和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要求下,開始調查上海社保基金案件。當年6月派出調查組進駐上海,調查組負責人就是中紀委從最高法院「借調」去的沈德詠。

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矛頭逐漸指向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8月24日,剛剛從陳良宇秘書位置上調任上海市寶山區區長一個多月的秦裕被「雙規」。當時帶人前往寶山區帶走秦裕的並不是上海市紀委的人馬,而是沈德詠率領的「中紀委上海工作組」……。

9月24日,胡錦濤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了沈德詠為主筆之一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匯報。次日,官媒奉命宣布了陳良宇被停職且雙規的消息。於此同時,時任上海市委副書記兼市長韓正被宣布「代理」上海市委書記。由他第一次主持的市委會議的內容之一,就是宣布任命沈德詠為上海市委常委兼紀委書記的「中央決定」。

關於陳良宇的具體罪名及官方給他羅列的「犯罪事實」、日後到秦城監獄服刑的下場早已經是眾所周知,這裡不再詳述。需要特別提及一筆的是,當時的沈德詠是如何把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黃菊的秘書送進死牢的。

當初陳良宇被正式宣布下台之前,已經於2006年7月下旬被胡錦濤和吳官正要求到北京談話,同去的還有時任市委副書記兼市長韓正。搶在此二人在京期間,沈德詠在上海「雙規」了張榮坤等人。一位參與辦案的中紀委人員回顧說:「張榮坤是『民』不是官,所以一開始非常抗拒黨的紀委系統出面對他採取強制措施。但是沈德詠的最高法院副院長的背景對張榮坤的震懾力度很大,一頓軟硬兼施,就讓張榮坤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

而在被沈德詠親審的過程中,張榮坤交待出的最有價值的內容就是他當初能與陳良宇拉上關係,全都是吃了他巨額賄賂的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國務院第一副總理黃菊的秘書王維工的從中撮合。

因為當時的王維工還在黃菊身邊,身份是「黃菊同志處負責人」,所以沈德詠懷著「釣到了一條大魚」的激動心情飛回北京向吳官正當面匯報這一案情後,吳官正也只能要求他嚴格保密,靜待時機。

曾在前中紀委書記尉健行身邊擔任秘書的王友群先生曾為文《中南海大秘王維工被判死緩之謎》介紹說,1994年,黃菊一人身兼上海市委書記、市長時,王維工由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轉任黃菊的專職秘書。從此,王維工成為黃菊最信任的人,給黃菊當了13年秘書,成為黃菊與中央領導,與上海市委市政府官員,與上海市工商界頭面人物,包括一些億萬富豪聯繫的關鍵人物。

1994年9月,黃菊在中共十四屆四中全會上被增選為中共政治局委員。王維工成為中共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黃菊的秘書。此後,王維工歷任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上海市委副秘書長。2002年秋,黃菊在中共十六大上晉升中共政治局常委後,將王維工帶到北京,安排到國務院辦公廳工作。2003年,黃菊在中共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成為國務院副總理後,王維工成為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的秘書……。

日後張榮坤被起訴時,起訴書記載:「二零零二年一月,張榮坤為使其實際控制的福禧公司收購上海路橋發展有限公司股權得以成功,請求王維工給予幫助。王維工邀請原時任上海市市長陳良宇與張榮坤一起用餐,並請陳予以關照。陳當即表示支持。」

日後有中國媒體的相關報導描述說:中國的飯局文化向來透著政治利益、社會關係、人際規則和文化滋味。實際上,陳良宇在這次席間的一諾豈止萬金。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市政府一號貴賓廳,陳良宇主持召開上海路橋發展公司的股權轉讓簽字儀式,場面極為盛大。日後陳良宇被起訴的犯罪內容之一,就是:「違反決策程序,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上海路橋股權轉讓給(張榮坤的)福禧公司,造成國有股權低價出讓,國有資產損失三億二千一百萬元。」

2006年8月,陳良宇被宣布免職並留在北京接受「雙規」後,奔波於上海和北京之間,從關在北京的陳良宇口中和關在上海的大大小小三十多名涉案人的罪行交待之間相互取證和深入偵查的過程中,沈德詠發現他和專案組直接上報中紀委的一部分連韓正和其他時任上海市委常委都不知情的內容,居然能夠被幾個重要涉案人了解到,所以嚴重懷疑是」中央主要領導人「的身邊出了內鬼」。於是,王維工自然是最主要的嫌疑人。

而在此之前的2006年1月,黃菊就因心背巨痛住進北京301醫院,檢查結果是絕症—胰腺癌。這種癌症只要發生疼痛就已到了晚期,醫生回天乏術。所以,這個時期的胡錦濤等人除了基於黃菊的政治局常委身份,同時也還是從「革命的人道主義」角度,希望儘可能不給已經處於膏肓之際的黃菊過多的精神刺激。於是這才由胡錦濤親自拍板,借到黃菊處探視之機,委婉徵求他安排王維工回上海工作,但「不處分、不降級」的建議。於是,識時務的黃菊同意把王維工的「組織關係」從國務院辦公廳轉回上海市委,隨由上海市委安排為上海申能集團副總經理。

當時有中國媒體報導說,從行政級別而言,王維工仍然是副廳級,但享受正廳級待遇,並在申能集團內部享受專職秘書。但上海紀委的人士透露說,申能集團給王維工安排的「專職秘書」其實是沈德詠的眼線。

2007年6月2日,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在北京逝世,享年69歲。僅一個多月後,棲身於申能集團的王維工直接被檢察機關逮捕。當時的香港黨媒《大公報》奉命刊文,借「消息人士」之口為黃菊洗白,說是「已故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黃菊生前曾向中央明確表態:對於其秘書王維工的違紀行為,請按照規定嚴辦」。

當時的《大公報》這篇報導中還說:「雖然王維工長期擔任黃菊的秘書,但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王的違紀行為都是自作主張,瞞著黃菊進行的。今天《財經》等媒體率先報導王維工落馬的消息時,並未直接點名其為黃菊秘書,而是以『上海市委主要領導秘書』表達。」

2009年4月17日上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維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判決認定王維工的犯罪事實為:1995年至2006年間,被告人王維工利用其先後擔任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國務院辦公廳秘書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並為此多次索取、收受請託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3萬多元。

當今聖上習近平擔任上海市委書記期間,市紀委書記一直都是沈德詠。十七大上,習近平進入中央政治局,當時還沒有離開上海的沈德詠則由十六屆中紀委常委降為十七屆中紀委委員。最高法院副院長在中紀委常委會中的名額給了時任副院長張軍。不過,轉年的2008年4月,也就是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宣布了新任最高法院院長人選之後幾天,沈德詠奉調回到最高法院,被任命為常務副院長和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同時升任一級大法官。

到了曾經擔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居然以正國級之身被查處之後,沈德詠這才敢向最高法院內的知己們透露了自己在上海和陳良宇的「鬥爭」歷程。陳良宇的案子告一段落之後,他又被中紀委領導要求「先不著急回京」,就是為了繼續王維工的案子。王維工本人不過是個局級幹部,但他的政治局常委的身邊秘書身份,這就不得了了。

更多的王維工案細節,沈德詠說自己這輩子都沒有公開說出來的機會。但他還是忍不住感慨了一句,說是自己在維護公平正義方面的最違心的事情,就是奉命把王維工的案子「到此為止」。言下之意,顯然是沒把王維工的主子黃菊搬倒是他畢生的遺憾。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華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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