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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個人權團體聯署:吁北京停止打壓和平示威人士

11月27日,上海市一名持花的抗議者遭到警察攔阻。這場原本只有數十人參加的悼念火災罹難者的活動,在幾小時後演變成數百群眾的聚會。

針對由烏魯木齊火災引發的中國民眾抗議活動,49個人權團體12月7日發布聯合聲明,要求中國政府恪守其憲法以及簽署的聯合國相關人權公約,停止以暴力或法外手段,濫用刑典,對待行使其基本人權和自由的民眾。

聲明說,由悼念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火災引發的街頭集會和抗議活動,連日在中國多個城市蔓延,群眾表達對清零政策帶來的嚴厲封控措施以至對當權者的不滿,部分人士手持白紙,並訴求公民的人權與基本自由。「這是典型的官逼民反,也是民眾對威權長期以高壓手段管治的必然反彈。」

聲明還說,據悉,中共官方已在各地展開搜捕行動,部分被捕者更失去聯絡,恐怕已被強迫失蹤。警察正在干預律師介入個案,有律師受到當局警告不能參與個案,亦有律師的電話通訊受到阻截。警察也在街頭截查公民的電子器材,強迫他們刪除通話軟體以及與抗議有關的內容和照片。「由於缺乏透明而可靠的官方資訊,我們極度關注有關情況可能達至的規模和嚴重性,同時呼籲國際社會繼續監督事態發展,並譴責所有與此次鎮壓有關的人權違反事件。」

聲明特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第40條、第41條,保障公民相關自由和權利。中國在1988年批准的《禁止酷刑公約》亦嚴禁一切形式的酷刑和不人道對待。《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和21條分別保障表達自由和和平集會的權利。

聲明要求中國政府:尊重憲法賦予的隱私權並和平集會和表達的權利和自由,確保警察的所有行動都符合國際準則,包括《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與火器的基本原則》的規範;停止追捕因參與和平抗議的所有人士,並確保所有遭受暴力對待的人士得到有效的救濟;停止監控、騷擾、虐待、搜查和任意拘捕獨立報導抗議事件的記者和新聞自由捍衛者;公布因近日和平抗議而被扣押人員數目及其被指控罪名等。

參與聯署的共有49個團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自由之家、前線衛士、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人權觀察、無國界記者組織、保護衛士、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等。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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