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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梁子|制度決定繁榮,文化決定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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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了三位來自美國大學的經濟學家達隆·阿西莫格魯、西蒙·詹森和詹姆斯·羅賓遜,以表彰他們在關於制度如何形成並影響經濟繁榮研究領域的突出貢獻。

諾貝爾獎的頒獎詞說道:「他們告訴你們為什麼有些國家富裕有些國家貧窮。今年的獲獎者對各國繁榮程度差異之大的原因提出了新的見解。他們提出的一個重要的解釋是社會制度的持續性差異。通過研究歐洲殖民者引入的各種政治和經濟制度,達隆·阿西莫格魯、西蒙·詹森和詹姆斯·羅賓遜能夠證明制度與繁榮之間的關係。他們還開發了理論工具,可以解釋制度差異為何持續存在以及制度如何變化」。

制度決定一個國家經濟繁榮還是貧窮,為大多數經濟學家所支持;也算是現代社會常識。但以往的經濟研究只給出了定性的解釋,沒有實證研究。而三位得獎者創造性地通過對歐洲殖民者引入的各種政治和經濟制度與經濟增長歷史數據之間的定量分析,令人信服地證明了兩者的因果關係。體現他們重要研究成果之一的論文,由三人共同署名於2001年底發表在經濟學頂級刊物《美國經濟評論》上,題為「比較發展的殖民起源:一種經驗研究」。

此外,他們還提出了新的概念和理論,將制度聚焦於政治和經濟兩個領域,分為包容性(inclusive)和榨取性(extractive)兩個類別。包容性政治制度(inclusive economic institutions)指權力由多數人共享,不被少數人壟斷。但權力的行使則需要一定程度的集中化。權力的多元化和集中化,缺失任何一項,就是榨取型政治制度(extractive political institutions)。而包容性經濟制度(inclusive economic institutions)指財產私有,所有要素擁有者平等交易,財產和所得受到法律嚴格保護。榨取型經濟制度(extractive economic institutions)則反之。包容性政治制度和包容性政治制度導致經濟繁榮,榨取型政治制度和榨取型經濟制度則導致貧窮。雖然榨取型政治制度可能一時兼容包容性經濟制度,但兩者不可能長期共存,如中國的改革開放。榨取型政治制度也可能導致一時的經濟增長,但缺乏可持續性,如蘇聯

為此,達隆·阿西莫格魯和詹姆斯·羅賓遜寫了一本書,《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權力、繁榮與貧窮的根源》(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於2012年在美國首次出版,來更通俗地介紹他們的理論和研究成果。這本書深入淺出,沒有令人頭大的定量分析,可讀性強,能為非專業學者所理解。具有更廣泛地傳播效應。此書也有中譯版,於2015年由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在中國非常有影響力。當年就熱銷和引起熱議,在三位經濟學家今年獲獎後又再度引起廣泛討論,特別是以他們的理論來審視中國的政治經濟制度和經濟增長。

制度決定繁榮無可置疑,相信三位的實證定量研究非常紮實,不然不會把經濟學獎頒發給他們。但讀過他們這本書後,一是覺得他們提出的新概念並沒有顯著的優越性;二是不贊同他們對制度產生是偶然的解釋。

其實兩位教授在此書中定義的包容性政治制度近似於憲政民主制度,包容性經濟制度近似於自由市場經濟制度。而榨取性政治制度就是專制制度,榨取性經濟制度則包括奴隸經濟制度、管制經濟制度、公有經濟制度或計劃經濟制度等。兩位教授更早時期還合著了《獨裁與民主的經濟根源》(The Economic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一書。從書名可以看出,他們之前還是使用獨裁和民主的既有概念來闡述制度與經濟繁榮間的關係。

那麼他們為什麼要捨棄以有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的概念,而代之以包容性和榨取性政治經濟制度呢?他們在此書中並沒有做出解釋。但從他們的論述中,似乎他們認為用獨裁專制和民主來關聯貧窮和繁榮不太準確。儘管有些國家有民主制度的形式,但選舉也可能不公正,選舉人和被選舉人的資格可能受到身份限制。比如他們認為墨西哥是榨取型政治制度和榨取型經濟制度,但墨西哥有選舉制度,應該算是民主制度。按《經濟學人》發布的民主指數,2023年墨西哥的民主指數為5.14,屬於混合政權。還不屬於威權政權。全世界排名第90位,比烏克蘭還高出一位。他們這樣處理可能更準確些,涵蓋性更廣些,更直觀,但並沒有簡化問題,反而將問題複雜化了和表面化了。還需要進一步解釋何為榨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仍然需要用專制和民主,經濟自由化這些概念來解釋榨取性制度和包容性制度。在理論解釋上並沒有太大的優越性。其實用民主成熟度和市場自由度,用民主指數和市場自由指數就可以將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與經濟繁榮關聯起來,而不會出現不一致。比如墨西哥雖然有民主制度,但卻仍然貧窮,因為其民主程度低。

關於制度的形成,兩位作者認為是由於歷史上的小差異和「路徑依賴」導致的。「這些差異在開始時都很小,但它們不斷累積,製造出一個制度漂移的過程」(《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權力、繁榮與貧窮的根源》,下同)。

「就像兩個孤立的物種群體會在一個遺傳漂移的過程中,因為隨機的遺傳突變不斷累積而慢慢漂離,兩個原本類似的社會也會在制度上逐漸漂離。不過制度漂移和遺傳漂移一樣沒有預設的道路,甚至不見得是累積的;經過幾個世紀的時間,它可能導致明顯的、有時候很重要的差異。制度漂移造成的差異尤其影響重大,因為它們影響社會在關鍵時期對經濟和政治環境改變的反應方式。」

「世界各地經濟發展豐富的分歧模式,取決於關鍵時期和制度漂移的交互作用。既有的政治和經濟制度——有時候由長期的制度漂移塑造,有時候由前一個關鍵時期的分歧反應造成——奠定了未來改變的基礎。黑死病和1600年後世界貿易的擴張,都是歐洲權力的重要關鍵時期,它們與不同的初始制度交互作用,創造出極懸殊的分歧。因為1346年在西歐的農民擁有的權力和自主權比東歐農民多,結果是黑死病在西歐造成封建制度瓦解而在東歐導致第二次農奴制。由於東歐和西歐在14世紀已開始分歧,17世紀、18世紀和19世紀的新經濟機會因此對不同部分的歐洲也有截然不同的意義。因為1600年英格蘭的王室權力比法國和西班牙的王室弱,大西洋貿易便為英格蘭打開了創造更多元化新制度的道路,反之卻強化了法國和西班牙的王室權力。」

兩位作者反對地理假說、文化假說和無知假說,反對它們與經濟繁榮具有高相關性。他們批判德國社會學家韋伯的理論。韋伯「宣稱宗教改革和它激發的新教倫理,在西歐現代工業社會的崛起中扮演關鍵角色」。他們認為文化只是「有時候也支持制度性差異,即本書對世界不平等的解釋。但大部分時候沒有幫助」。文化「對了解我們如何演變至今,和為什麼世界的不平等長期延續,並不重要」。

「文化假說對了解世界不平等有幫助嗎?有,但也沒有。說有是從社會規範來說,而社會規範與文化有關,很重要而且難以改變,同時它們有時候也支持制度性差異,即本書對世界不平等的解釋。但大部分時候沒有幫助,因為那些經常被強調的文化面向——宗教、民族的倫理、非洲的或拉丁的價值——對了解我們如何演變至今,和為什麼世界的不平等長期延續,並不重要。其他面向如人們彼此信任的程度、或能不能互相合作雖然重要,但它們大多是制度的結果,而非獨立的原因。」

而我認為文化,更準確地說一個群體,一個國家的核心價值觀對制度的形成具有決定性作用,並不僅僅是「支持制度性差異」。文化對不同國家的制度演變,非常重要。制度演變的決定性因素是文化,是內在因素。而黑死病,地理大發現等只是制度演變的條件。當然文化並不直接對經濟繁榮起作用,而是通過制度起作用。文化決定製度,制度決定繁榮。

兩位作者用了兩個典型的例子來說明是制度而不是文化決定經濟繁榮或貧困。一個是美墨邊境的諾加雷斯市,一道圍牆把該市分成兩半。一半位於美國境內,一半位於墨西哥境內。一個是南北朝鮮。北緯38度線將朝鮮半島分為朝鮮和韓國。都是同一民族,具有同一的文化,但由於採用了不同的制度:美國境內的諾加雷斯市和韓國採用的是包容性政治和經濟制度,而墨西哥境內的諾加雷斯市和朝鮮採用的榨取性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所以美國境內的諾加雷斯市和韓國實現了經濟繁榮,而墨西哥境內的諾加雷斯市和朝鮮則長期處於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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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的解釋忽視了一點,美國境內的諾加雷斯市和韓國採用包容性政治和經濟制度並不是內生的,而是外部施加的。美國境內的諾加雷斯市之所以採用了包容性政治和經濟制度,是美國通過戰爭兼併了墨西哥的領土,而將美國的制度擴展到了諾加雷斯市。韓國的情況也類似,是因為有美國駐軍,美國對韓國在政治上干預和影響的結果。如果韓國沒有美國的駐軍和影響,韓國不可能演變成包容性政治和經濟制度。當然,美國對韓國的影響沒有對美國境內的諾加雷斯市的影響強。美國影響對韓國演變為包容性制度是必要和關鍵的,重要的,但不是充分的。韓國內部的某些因素也起了作用。而對美國影響對諾加雷斯市的制度形成卻是必要的和充分的。

再來看二位作者對拉丁美洲殖民地和北美殖民地形成不同制度的解釋。他們認為「西班牙人建立了一套為剝削原住民而設計的制度」,為拉丁美洲榨取性制度形成和演變的源頭。之所以如此,在於拉丁美洲有眾多的原住民可供西班牙人奴役。而等英國人開始開拓海外殖民地時,「但他們已經是後來者,選擇北美不是因為那裡吸引人,而是因為那裡是僅有的選擇」。英國人於1607年5月14日,在現今的維吉尼亞州建立了首個殖民地詹姆斯鎮。「雖然維吉尼亞公司擁有的船所載的殖民者是英格蘭人,但他們的殖民模式深受柯爾特斯、皮薩羅和迪托雷多建立的樣板的影響。他們最初的計劃是抓住當地的酋長,利用他來取得補給品,並脅迫原住民為他們生產食物和財富。」但他們很快發現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役使榨取原住民的殖民模式,在北美不管用。北美的原住民人口稀少,也沒黃金。「(殖民者領導之一)史密斯最先了解到,(西班牙人)柯爾特斯和皮薩羅(在拉丁美洲)用起來得心應手的殖民模式,在北美洲就是不管用,原因是基本環境差異太大」。

於是,他們改換思路,從英國本土引進勞工,建立榨取性的勞工制。「在維吉尼亞不可能採用像墨西哥和秘魯一樣的通過剝削快速致富的方法,這裡沒有黃金和貴金屬,而且無法強迫原住民工作或提供食物。史密斯發現,如果想建立能夠存活的殖民地,殖民者就必須工作。因此他懇求主管派遣合適的人來」。於是,「維吉尼亞公司認為,如果無法剝削原住民,也許可以剝削殖民者」。在從英國本土引入勞工後,「蓋茲(總督)和他的助手戴爾爵士在殖民地實施的『新方法』,是一套對英格蘭殖民者極其嚴厲的工作制——當然不包括管理殖民地的菁英們。」「在新的殖民開發模式下,維吉尼亞公司擁有所有土地,居民都住在營房裡,由公司發給規定的配給品。工作隊也由公司編排,各隊由一名公司代理人負責監督。那很接近戒嚴狀態,死刑是最先採用的懲罰」。

結果發現也沒有效。英國本土來的勞工無法忍受苛刻的勞工制,逃到野外或加入印第安部落是可行和更好的選擇,而管理者又很難阻止。「在新工作制下,對必須工作的殖民者來說,逃跑並投靠當地人變成愈來愈吸引人的選項。此外,由於當時在維吉尼亞即使是原住民的人口密度也很低,獨自在荒野生活以逃避維吉尼亞公司控制也非不可能。公司的力量在面對這些選項時十分有限,無法脅迫靠著僅能維生的配給品生活的英國殖民者賣力工作。」

最後,才改為誘因制,分給所有殖民者一小塊田地。並「賦予所有成年男性制訂治理殖民地的法律與制度的權利」。

「維吉尼亞公司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承認,他們初期的殖民模式在維吉尼亞不管用,而且也經過很久才明白「神聖、道德與軍事法」的失敗。從1618年起,該公司才開始採用一套大不相同的新策略。由於無法脅迫當地人或殖民者,唯一的變通方法是給殖民者誘因。該公司在1618年開始實施「人頭權制」(head-right system),給每名男性殖民者五十英畝土地,每多一名家庭成員則再給五十英畝,他們帶至維吉尼亞的僕人也併入計算。殖民者可以獲得房屋,並且解除合約的束縛;而在1619年,大議會(General Assembly)成立,實際上賦予所有成年男性制訂治理殖民地的法律與制度的權利。這是美國民主制度的起源。」

兩位作者於是將拉丁美洲和北美兩塊殖民地制度起源和演變的不同歸因為拉丁美洲有眾多的原住民人口和黃金,而北美原住民人口稀少和沒有黃金。但這個歸因並不正確。我認為,對兩塊殖民地制度演變起決定作用的是受榨取的原住民和殖民者。為什麼拉丁美洲的原住民就順從了西班牙殖民者的榨取,而北美殖民者卻沒有順從殖民者菁英的榨取呢?決定這一差異的便是不同的文化。

拉丁美洲的原住民在殖民者來之前,就受到本土統治者的奴役,千百年來就受這種奴役,認同和順從了這種奴役。西班牙人來了後,奴役他們,只是換了個主子,奴役和榨取的程度可能還低些,所以他們就接受了,才使得西班牙殖民者建立的榨取制度成為可能。西班牙殖民者建立的榨取制度本身就是建立在原住民榨取制度基礎之上的。「為了找到他需要的勞工,(西班牙殖民者)迪托雷多遷移幾乎所有原住民,把他們集中在稱作『控制營』的新城鎮,以方便假西班牙國王之名剝削勞動力。然後,他重新啟用和修改一種稱作米塔的印加勞動制度,米塔在印加語言克丘亞語的意思即『輪流』。根據米塔制度,印加人曾利用強迫勞動的方式經營專門提供食物給神廟、貴族和軍隊的農場。印加菁英則反過來提供饑荒時的賑濟與安全。」

而來自於英國的北美殖民者則具有了爭取自由的價值理念。在建立詹姆斯鎮殖民地之後,英國人於1620年在現今的麻薩諸塞州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這批殖民者主要是清教徒,乘坐一艘名為「五月花」的船隻而來,在船上,他們簽署了著名的《五月花號公約》,以「建立、組成、構建這樣一個公正、平等的法律、典章、法令、憲章、職事體系」(《五月花號公約》)。這個公約成為北美殖民地制度演變的重要基礎。有理由相信,詹姆斯鎮的殖民者與普利茅斯的殖民地一樣,秉持自由、公正、平等的信仰或信念。正如美國歷史學家房龍在《美國簡史》中所說,雖然北美殖民者中「有宗教狂、契約奴、喜歡冒險的小伙子、破產的商人、失意的貴族、逃犯、私自離開船的水手、喪失土地的農民」,但他們「具有了一種崇高的共同信念。我所說的信念是:在新大陸上的每一個人,他們的未來幸福完全有賴於自身的努力,那些願意居住在荒原上的人們才是自己命運的真正主人」。因而,不可能用拉丁美洲殖民地榨取性的制度來統治北美殖民者。

如果北美殖民者精英一開始就從非洲引進黑奴,那一樣可以在整個北美建立起後來在美國南方建立的奴隸制,那麼整個北美就和拉丁美洲一樣會演化成榨取性制度。只是因為美國北方建立起了強大的自由民主制度,通過內戰廢除了南方的奴隸制,才將自由民主制度擴展到南方。所以,北美原住民人口稀少和沒有黃金並不能說就是北美演化成包容性制度的原因。只是條件,而不是原因,原因是北美殖民者宗教和文化中所蘊含的核心價值觀。

或許可以這樣解讀兩位作者提到的制度演變的「微小差異說」。不同群體或民族在萌發期所呈現的制度差異很小,但決定製度的文化因素,特別是價值觀相差很大。但經歷不斷的生長發育和受環境影響,促進或制約,制度差異就越來越大。就像桃樹和李樹,在幼小時沒有多大差異,但隨著不斷生長,差異就越來越大。比如古代中國,日本和歐洲中世紀都是封建制,差異不大。但在以後的發展中,中國的封建制演化為郡縣制;而日本和歐洲一直保持封建制,直到在近現代演化為民主制。因為價值理念不同,中國是「君權至上」,只要專制統治獲得了相應的控制手段和經濟基礎,就會盡最大可能集中和擴展權力,直接行使權力。而日本和歐洲,在君權之上和之外還有神權,君權要受神權的制約。因而日本和歐洲的封建制能長期保持穩定。

所謂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制度。制度並不是由精英決定的,而是由大眾所決定的;不是由統治者決定的,而是由被統治者決定的。因為精英和統治者是少數,大眾和被統治者是多數。精英在價值觀念和制度上起引導和創立作用,但只有被大眾接受了,才能成為主流意識,才能建立起相應的制度,並保持穩定和可持續性。

從人類以往的歷史來看,經濟增長和繁榮首先出現在基督教文化圈,這絕非偶然。後來其它地區的經濟增長和繁榮很大程度上是基督教文化圈價值理念、制度和技術外溢和擴散所導致的。就中國而言,在近代被西方國家叩開國門後,發起了「洋務運動」,就開始向西方學習先進的科學技術,並對原有的政治經濟制度進行了調整。經過不斷的革命,最終通過引進列寧式政黨而建立起高度集權的政治和經濟制度。兩位作者在書中大致描述了毛時代的政治經濟制度和帶來的災難性後果。稱「1949年後產生的政治及經濟制度都是高度榨取式的」。而改革開放後,「中國的重生隨之而來的是重大的轉移,從一套最高度的榨取式經濟制度轉向比較廣納的制度。」就是說,改革開放後,中國的政治制度仍然是專制或威權的,是榨取性的,但經濟制度具有一定的包容性或廣納式。兩位作者反駁了「威權式成長」具有有利性及可行性,認為其不具有長期性。「中國之達到經濟成長,絕不是拜其榨取式政治制度之賜;相反,過去數十年來成功的成長經驗全是因為擺脫了榨取式的經濟制度,走向更為廣納式的經濟制度所致。」「成長的過程是立基於追趕效應(catch-up)、輸入外國技術,以及輸出低端產品,這種成長可能會維持一陣子,但也可能無以為繼,特別是中國達到中等收入國家的生活水平時。」「威權統治(中國榨取式政治制度)下的成長雖然可以持續一段時間,但少了廣納式經濟制度及創造性破壞的支持,勢將無法轉型成為長久的成長。」

兩位作者對中國改革開放後的經濟增長的解釋和未來判斷非常到位。中國榨取性政治制度和程度不高的包容性經濟制度無法提供技術創新,在與西方技術差距比較大時,通過引進技術能促使經濟高速增長。其它因素則包括一定市場自由度的激勵效應、參與經濟全球化、低廉的勞動力和高強度的勞動投入等。而當技術差距縮小時,再加上西方國家開始對高科技轉讓的限制,自己不能自主創新,經濟就沒有了增長空間。當然,還有其它因素會制約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包括人口老齡化;勞動力成本上升;分配不公導致貧富懸殊,進而內需不足,失業率上升等等。

總的來說,在此書中,兩位作者制度決定經濟繁榮的觀點和解釋言之成理。但將制度的產生歸因於「微小差異」、「制度飄移」和關鍵時期的偶然事件,比如大西洋貿易和黑死病,則不能苟同。應該是文化決定製度,是蘊含於文化中的核心價值理念決定製度。

2024年12月12日完稿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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