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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暁康:「我可以無發,你不可以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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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後中共的所謂"獨裁者學習曲線",是在所有領域增強控制手段: 1、鎮壓組黨於萌芽狀態——民主黨; 2、監禁劉曉波以拒絕"零八憲章"運動的溫和政見; 3、鎮壓民間會社——法輪功、獨立中文筆會、家庭教會(即使不抗爭); 4、控制大專院校和青年——以民族主義抵消自由主義; 5、把讀書人跟黨綁架在一起——中國傳統:大眾聽識字的…… 由此,它便成功控制了這個國家的政治發育。到2003年孫志剛事件發生,其實是因為產生了一個新的空間,"獨裁者學習曲線"對此還沒來得及反應。

這才是公元兩千年後的中國第一金句,

因為中國崛起在一個集權高壓的制度之下,

人大100%通過的憲法法律均為酷法。

一、我們有"反抗者學習曲線"嗎?

(2020年4月28日)

王全璋李文足夫婦的團聚,令多少人熱淚盈眶,但是我想到的是:

他們一腔熱血,充滿正義,也頗為機智,但是幾乎都是單打獨鬥的孤膽英雄,身後沒有一呼百應的民眾,所以他們也都是以一己的肉身,去承受整部國家機器的兇殘懲罰,每一個人的經歷都是"比死還要恐怖一萬倍"。

"六四"後中共的所謂"獨裁者學習曲線",是在所有領域增強控制手段:

1、鎮壓組黨於萌芽狀態——民主黨;

2、監禁劉曉波以拒絕"零八憲章"運動的溫和政見;

3、鎮壓民間會社——法輪功、獨立中文筆會、家庭教會(即使不抗爭);

4、控制大專院校和青年——以民族主義抵消自由主義;

5、把讀書人跟黨綁架在一起——中國傳統:大眾聽識字的……

由此,它便成功控制了這個國家的政治發育。到2003年孫志剛事件發生,滕彪稱為"Web2.0與維權運動一拍即合",好像偶然性很大,其實是因為產生了一個新的空間,"獨裁者學習曲線"對此還沒來得及反應。滕彪後來做了一個比較,即"茉莉花"和"709"兩次大逮捕,"茉莉花"基本上都是用非法的方式來應急,綁架或者失蹤等等;"709"更多的監居、逮捕,然後審判、判刑,因為2011年"茉莉花"中的一些手段要到2012年討論通過的《刑事訴訟法》才合法化。

你可以看到,這個體制的"學習"能力有多麼強,他們如果沒有"生死存亡"的緊迫感,是不可能的。但是絕大多數維權人士並沒有預見到習近平會下這麼大的狠手,這也令人想起三十年前的"天安門一代",他們不相信鄧小平會開槍。

八月初銳鋒律師事務所案件判決,透露了國內民間領袖的思路,即胡石根提出國家轉型的三大因素:"公民力量壯大、統治集團內部分裂、國際社會介入",和建設未來國家五大方案:"轉型、建國、民生、獎勵、懲罰"。這肯定是極簡略的版本,但框架已在那裡,顯示大家的思考還很初級。

所以,雖然我們看不到組織和革命黨,看不到成熟的領袖,但是中國遍地都是英雄、遍地都是陳勝吳廣、遍地都是孫中山毛澤東,然而民間卻在無端地浪費英雄資源,我們需要尋找一種機制,如何把旁觀的民眾轉換成公民抗爭的隊伍;或者說,在一個嗜血的暴政底下,如何創造"反抗者學習曲線",這個問題反映出民間還是缺乏創造性人才。

二、中共體制的「馬基雅維利」化

(2023年7月8日)

從七零九律師李和平在京被房東驅趕,又被公安邊控,到章詒和亦被邊控成「國家囚徒」,再到德國蘇雨桐家人在國內被公安騷擾,令人們想起了傅政華這個酷吏,而他如今也在牢裡,可是傅政華、周永康這些酷吏的大老闆習近平還坐在龍椅上,他才是「黑社會老大」——最早稱習為「黑幫老大」的是蔡霞,她最近僅僅因為「話語系統」還在體制內,而備受指責——從體制裡面認識到這個黨已經是一個黑社會,這樣的「覺悟」難道還不夠嗎?

當然,中共的「特務統治」由來已久,正經我們應該追問的是,中共酷吏多少代了?為什麼?我在《鬼推磨》裡就有「馬基雅維利」之說,中共殘暴至極,卻至今無人說它,我都覺得奇怪,大家愛說「法西斯」,其實並不準確。中共逆普世人道而行,卻快速地冷血、暴虐、狡詐,今天我們也看到習近平越來越殘暴,我們的知識還局限在「特務統治」,然而中共甚至把「馬基雅維利」都現代化了,一個極好的政治學課題,有誰來做呢?

孫中山反清靠幫會、搞暗殺,接下來又是「第三國際」派特務來中國組建國共兩黨,所以這個源頭,使中國現代史上的「強人政治」,必定附帶「特務統治」。這段歷史一向很模糊,第一個研究者是美國人,伯克萊大學歷史學家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教授,他傾晚年精力著《間諜王——戴笠與中國特工》一書,梳理了蔣介石領導「中國現代化」中的「特務政治」脈絡,著墨刻畫被稱為「中國的希姆萊」的戴笠,他的藍衣社就是「中國的蓋世太保」。1932-1935年間戴笠在上海跟地下共產黨組織的纏鬥,是此書很精彩的章節,「國民黨反間諜的成功無意中調節了共產黨內部的權力結構,從而為1935年遵義會議後毛澤東上升到至高無上的地位打下基礎。這是因為,蔣介石的秘密警察切斷了共產國際上海局與莫斯科共產國際常委會之間的電信通訊。」

魏斐德極內行地指出,共產黨內的反間諜運動,如1942年的「延安整風」,既是黨內權爭,也是對戴笠迫害的正常反應;而「如果不能想像20世紀三四十年代裡遍布中國的長期的間諜和反間諜的活動背景,就很難理解後來在1966-1976年『文革』中,那個無數人被當作敵人『間諜』而關押、毒打、殺害的年代。」這是一個關於「暴力循環」、或者說「以暴易暴」的最生動詮釋。

一九八九年中共遭遇群眾的大規模公開抗議,鄧小平陳雲皆視為「生死存亡」,此後警察暴力逐漸蔓延到社會面,武裝警察尤其是「國家保全局」越來越成為政權依賴的支柱。1999年春的「法輪功」中南海請願事件後,中國司法當局濫施拘捕、刑訊、拷打、枉判,愈演愈烈,「國保」幾成今日「蓋世太保」;而2013年的「阿拉伯之春」帶來的驚嚇,又加劇了這種暴力泛濫的趨勢,失蹤、超期羈押、肉刑、凌辱、封口等等,逼近戴笠的殘暴水平,已將「公權力」異化為「國家恐怖主義」。

中共的戴笠是誰?中共與國民黨在結構上的最大不同,是更加高度集中、核心統領一切,不會有「軍統」直轄蔣介石的建制,也不會有獨立的「蓋世太保」;尤其鄧後實行的(政治局)常委負責制,其中必有一人是「戴笠」,也必定是那個主管政法口的常委,由他統一指揮國家暴力對社會和民眾的施虐,無情而有效率,創造了「國家犯罪」前所未有的酷烈程度,其作業絕不止「蓋世太保」式警察機構,而是黨組織與政府機構雙雙染血。近三十年來,除了對異議人士、人權律師、社會工作者、民間志願者、冤屈訪民的常規性鎮壓、逮捕、判刑之外,最恐怖的國家暴力主要是兩種:暴力計劃生育和鎮壓法輪功。

「東師古村」,沂蒙山區孟良崮附近、地處京滬高速與國道205之間的這個小村子,一夜聞名於世;由此,也引來了「中共的戴笠」——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親赴臨沂部署「905」專案,監控陳光誠、圍堵探訪人員;由於這麼高的位階,直接染指對一個小村莊的鎮壓,當局用於陳光誠一家的維穩費,從2008年的三千多萬攀升到2011年的六千萬,到2012年累計已達兩個億。

周永康已經是第二代酷吏。「戴笠第一任」叫羅干,隨「六四」屠夫李鵬進入中共頂層,操辦屠殺之後的「大清洗」,旋即奉命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政策,以「邪教」定罪,以「蓋世太保」性質的「610辦公室」專職迫害功能,以遼寧馬三家勞教院、廣東三水勞教所、長春朝陽勞教所等拘禁、關押、酷刑法輪功信徒,強迫「轉化」,民間受害者給羅干封的綽號是「中國貝利亞」、「康生第二」。然而「羅干第二」又更邪惡,則是這個制度使然,周永康當政四川期間,便以殘酷鎮壓法輪功為「投名狀」示好中南海,接掌政法委之後,其最為詬病的暴行,是將中國從死刑犯身上獲取移植器官的由來已久的這一「政府行為」,擴大沿用至法輪功囚徒,但是國際間對此「活摘」罪行的調查、搜證努力至今不彰,亦可見此舉匿影藏形之成功。

周永康是這個體制荼毒百姓的酷吏,但是他也組織了一個自己的集團,乃是近二十年從這個體制暴露出來的一個龐大黑社會團伙,其染指政治、經濟、文化諸多領域,地域橫跨東北、西南、華東、京畿以及中央各部委,涉案官員囊括整個中共幹部系統,這個規模甚至可以跟文革中的「林彪集團」媲美。但是,更令人感興趣的是,周永康出身石油系統,發跡於「大慶油田」——那是六十年代的一個英雄、神聖之地、「鐵人王進喜」誕生之地、毛澤東欽定之「紅旗」、中國「時代精神」凝聚之處,居然也可以向中共權力中樞輸送一個邪惡的「石油大鱷」?或許,我們恰可以從中找到「淬鍊」周永康的元素:「大慶」只是一個「自力更生」的工業急救版,一個準軍事化的快速部署團隊,其「精神」偏偏是慾壑難填,中國石油系統內部毋寧充斥著蠻幹、硬賭、欺下哄上風氣,周永康出類拔萃於其間,恰好是一個絕妙的佐證。

三、「七零九」前後

「七零九」無疑是當代中國的一個血腥點。「七零九」被認為是「律師劫」,它也是中國民間社會的大劫,因為滅掉律師這個階層,國家就肆無忌憚了。習近平張狂的今日,來自「七零九」這塊血石。

這塊血石上還躺著一個律師,至今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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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引一位記者敏一鴻的採訪札記,『鐵血黑幕與溫情櫥窗』段落:

沉重的二〇一〇歲末之交。

——2010年12月9日,法學博士范亞峰先生被警方罩黑頭套帶往秘密處所,連續多日施以酷刑。

——12月23日晚,法學博士滕彪律師和獨立紀錄片製片人張永攀先生看望范亞峰的母親,談話時被警方手銬拷住帶到派出所。一警員說:「少跟他廢話,打死挖個坑埋了。」

——12月25日,因征地帶領農民上訪維權幾度坐牢的浙江樂清寨橋村主任53歲的錢雲會先生,為避預感的兇險,不敢在家過夜,早晨才回家,上午九點多就被重型工程車壓死輪下,那照片定格在億萬網民心裡。

——12月31日,服刑直到癱瘓才獲保外就醫的維權作家力虹(本名張建紅)先生在浙江逝世,2010年最後一天走完他52歲人生路。他因發表要求民主的文章,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2012年9月5日才刑滿。

2011年1月10日,美聯社報導去年4月採訪失蹤14個月後短暫露面的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他當時講的但此前未披露過的受酷刑折磨細節。警察把他衣服脫光,輪番用有套手槍歐打他,最長持續兩天兩夜。警察打累了,就用塑膠袋捆綁他手腳,扔到地上,警察休息完繼續打。2007年,他被綁架後也曾遭警察電擊、竹籤捅生殖器等酷刑折磨。警察對他說:「你必須忘記你是個人,你只是個畜牲。」

高智晟律師參與陝北油田案、法輪功等案辯護,曾三致中國最高領導人公開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2006年12月他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現年46歲的高智晟去年4月20日至今下落不明。

高智晟獲美國出庭律師委員會的「勇氣呼籲獎」等人權獎,並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1月10日,39歲的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先生與外界失聯三個半月。去年9月9日他刑滿出獄即被圍困在家,患病不能就醫。女網友何培蓉獨自駕車從南京到沂南雙堠鎮東師古村探望陳光誠夫婦,在距陳家門幾十米處遭監控者多人圍堵砸車,後被遣返。陳光誠因揭露當地計劃生育使用暴力,為農民提供法律幫助,2007年1月在律師被毆打、證人被綁架不能出庭情況下,被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零三個月。他可能是世界上唯一入獄服刑的盲人。陳光誠2006年入選美國《時代》周刊「對世界最有影響力一百人」,後獲「麥格賽賽獎」等人權獎,並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耿和的呼求

1月10日美聯社報導發表後,現在美國的高智晟的妻子耿和接受我採訪說:

『去年4月我看到美聯社拍的高智晟的照片,他的臉扭曲變形。現在又披露了他受酷刑的細節。高智晟這次失蹤又近九個月。作家力虹十天前被迫害致死,證明中國迫害人權記錄更黑暗,我對高智晟的擔心就更多。近日歐巴馬要會見胡錦濤,呼籲要求胡錦濤主席告知高智晟下落,立即釋放高智晟、陳光誠、郭飛雄、胡佳、楊天水、許萬平、王炳章、郭泉等,因為他們都是為捍衛自由入獄。』

四、老百姓在想什麼?

我從不樂觀,依據就是,「裡面」與「外面」,隔膜甚重;大眾的「守成心態」、「亂世」恐懼,成為這個體制的一道防波堤,所以三十年巨大的經濟行為不會毫無意義,雖然,中共「經濟起飛」既是歐美錯誤政策所致,也導致綁架億萬民眾之後果,使這個集權成為世界難題。

劉賓雁三十年前說:這個政權兩三個月就垮掉——經驗之談;

林毓生十幾年前說:這麼壞的一個政權不垮,我的書都白讀了,余英時同意我的看法——學識之談。

中國三十年統治模式,在經驗和學識之外,古今中外都沒有知識可以解讀它。甚至世界上所有的專制政權,都把中國視為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模範。"人們對中國的預測,誤差不僅僅是"經濟發展導致民主",還在於三十年裡預言"崩潰"多次,而每一次都低估了這個政權的存活能力。

三十年怎麼總結?一方面這個體制通過經濟、立法、外交等各層面的措施加固、升級自己的控制能力,政權觸角下探到"十戶長"的深度;另一方面在民間這一端,則是伴隨著貧富崩裂、階級對立和道德滑坡,出現了社會犬儒化、民間碎片化、抗爭原子化的悲慘局面,令組黨路徑無社會基礎,"天鵝絨革命"無空間,以致台灣、東歐的轉型經驗和所謂"茉莉花"模式,中國都無法借鑑,所以儘管民間因強征土地、暴力拆遷、環境污染等因素,不斷爆發大規模的無組織抗爭,看上去熱鬧非凡,卻不會產生任何積極的政治後果。

所以雖然眼下中共已是殘局,但是我們還處在三十年歷史已經形成的某種態勢或慣性之中,既看不到結局,也沒有解道,好像唯有這個政權的解體,才是結局;那麼什麼因素決定呢?這個政權不倒,在於它可以控制一切,哪些它控制不了的因素,就決定了它的解體。如此而已。

人們對中國和中共的預測,大致還在幾個迷思之中,包括:"崩潰"迷思、"革命"迷思、"外援"迷思等等,我不展開了。近十幾年民間的抗爭,出現一種全新的格局,最近滕彪有一篇訪談,可以作為一個參考,其中使用的術語、概念,如"虛擬"、"共同體情感"、低組織低保密、風險、代價、"脫敏"等等,很值得議一議。

二、大規模政治集結的非預測性

新一代維權群體的目標明確:期待大規模政治集結——對整個時局、整個政治體制會有影響的關鍵的政治運動,認為整個社會政治形勢到了某一點,它就會發生,並由一些突發事件引爆。滕彪認為,這種時候誰會成為那個事件當中最關鍵的推動者、參與者,那實際上是非常偶然的,有可能是我們都不認識的人。

這新鮮嗎?我猜不過是"革命"迷思的另一種表述而已,而且他們的模式距離"大規模政治集結"尚為遙遠。因為它跟八九學運的大規模街頭抗議完全不同,它是靠推特號召集結的、"虛擬"的團體,一種很初級的"共同體情感",而且低組織低保密;儘管網際網路為草根行動者提供了知識和話語權門檻較低的平台,但響應者必須評估風險、代價,對政治參與需要一個"脫敏"過程,這跟八十年代末那種由牽掛很少的青年學子爆發式走上街頭完全不同。

今日"群體事件"的機制究竟是什麼?一哄而起、轉瞬煙消雲散?我還記得,2011年夏天廣東增城新塘鎮的暴動,那是一個世界牛仔褲集散地,有四千家服裝廠,因一農民工孕婦被城管毆打,十萬四川打工崽聚眾暴動,焚燒車輛,封鎖高速公路,最後武警用催淚彈、裝甲車鎮壓下去。當時外貿萎縮、訂單驟降,外地民工難以返鄉,稍有摩擦就會造反,我覺得很像晚清向英國開發口岸,嶺南那時有百萬廣西燒炭工和挑夫失業,於是爆發了太平天國起義。如今中國各地幾乎天天都有"群體事件",人稱"第四次國內戰爭",卻不能匯成一場革命。

今天老百姓和統治者都不再幼稚,政治性或維權性的集結,反而門檻很高、觸發點機率很低、不易產生建制性成果,把它視為顛覆體制的唯一選項,可能是八九運動留下來的一個集體無意識,需要重新評估。對"大規模政治集結"的強烈期待,可能是民間社會碎片化的一種代償,反而不如更多更深地嘗試"網絡虛擬集結"、低組織但不是低保密的團隊組建、從"共同體情感""命運共同體"上升到隊伍甚至政黨,都要經歷那些步驟和台階——中國人經歷辛亥革命、五四運動、國共兩黨纏鬥二十年,到今天居然把秘密會黨、地下黨、白區黨等等記憶和本能統統丟光了,真是一個笑話!"革命"不成、"非暴力反抗"也不成,於是大家只有去打口水仗,搞什麼"口炮黨"與改良派之間無聊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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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百姓在想什麼?

近幾年"崩潰說"愈加頻繁,陸續斷言2014年、2016年、2017年,中國網絡有人調侃,說中國要"持續崩潰一百年"。然而事後大家又都說,低估了這個系統的承受能力,問題在於,這種承受能力究竟是什麼?

我倒想說一點很少有人說的,即大眾的"守成心態"、"亂世"恐懼,成為這個體制的一道防波堤,這在三十年前也出現過,現在更加嚴重了。因為三十年巨大的經濟行為不會毫無意義。

一般都認為,"六四"後中共鼓勵全民發財,大家都掉進錢眼裡去了。這種說法其實很膚淺,因為本質的含義,是中共綁架全民跟他們一道投資了三十年,老百姓是出賣勞動力,但也是投資,誰都不想血本無歸。國內有一種說法:三十年來中國是構建以競爭為基礎的效率社會,突出發展主題,機會多於能力,不管有沒有真本事,只要你敢,就能發財,閉著眼睛朝天上放槍,就會有鳥兒掉下來。那麼現在經濟下行了,機會少了,失敗的人多了,越是如此老百姓越想保住最後一點殘羹剩飯,誰都害怕大局崩壞,一根救命稻草都撈不到。

國內的民心、民情;不同階層的金融風險和經濟承受力;社會心理對中國的無出路、無前途、身後洪水滔天等等應對和付出;中國小傳統中"看客"、"過一天算一天"、"自掃門前雪"等觀念在今日暴政下的形態和表現,等等,反而是預測政治情勢更可靠的參照系。

1989年春天,我在上海拜訪巴金老人,他對我反覆只講一句話:"要看老百姓怎麼想"、"要看老百姓要怎麼樣",我當時壓根兒不懂他的意思,很久以後我才恍然大悟,他是說:共產黨怎麼想、知識分子怎麼想,其實都不重要,最後的決定因素,是老百姓想要什麼。

五、以「六四屠殺」起訴李鵬的訴訟

中國民間追訴中共體制,最終要走司法途徑。

四九之初的鎮壓、五七反右、文革內戰都是「國家犯罪」,然而都不及調動野戰軍開進首都屠城來得嚴重,1999年夏,我腦子裡翻騰一個念頭:以「戰爭罪」起訴李鵬,可行性多大?涉足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不過我的好奇,總是讓我先對這方面的知識感興趣,這也算一種探索,其痕跡留在日記中,不過後來我發生車禍,一切斷線,後續發展可向「中國人權」徵詢。

一、紐倫堡大審:對一個國家的合法領導人定罪

一九四四年美國總統羅斯福宣布將審判「所有涉及戰爭罪」的納粹黨人,並指派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傑克森主持,可是一開始就遇到嚴重的法律程序問題,不是缺乏證據,而是沒有可循的法律判例:要對一個國家(納粹德國)的合法領導人(希特勒是合法選舉上台的)定罪,因為紐倫堡法庭必須接受一個國家的法令絕對合法,而所有納粹的屠殺罪行都是在執行這個國家的法令。

所以,事情變成紐倫堡大審是根據眼前的案情創造了一套法律,來判決罪犯違反了尚未存在的法令。

被處死的納粹頭目如戈林、里賓特洛甫等,都不是定的「種族滅絕罪」,這個罪名要到幾年後在聯合國通過了「反種族滅絕決議案」後才存在。

大家可以看到,有一個比法律更高的律令存在。

這個細節,對追究天安門屠殺可能至關重要,在人道意義上你盡可以譴責中共以屠殺來對付人民的和平請願,但在法律意義上,特別是國際法上,如何追究罪責,這當中會有很多難點,也會有很多學問,我不知道國際法比紐倫堡大審那時改進了多少?

二、最終中國人民必須自己審判六四屠殺

最早我跟「中國人權」的劉青討論,以六四屠殺起訴李鵬,這個訴訟沒有那麼簡單,也在訴訟程序。

1、海牙國際法庭過去只受理「國家起訴」,如美國和北約對莫洛什維奇的「種族清理罪」的控訴;後來有一新法庭成立,卻不受理過去的案子,只受理它成立之後的案子。

2、「國家起訴」一般主要是戰爭罪、種族屠殺等,六四屠殺能否做成「國家起訴」、哪個國家肯承擔?還需要論證。

3、某國人民對其政府的訴訟,國際法庭要求完成國內訴訟程序之後,他們才能受理,因此必須先走「國內起訴」這一步,此即意味著要以共產黨制定的中國法律起訴李鵬,走不通;而且中國法律對「殺人罪」,規定只能「公訴」(檢察院辦理),也走不通。

後來中國人權開了個「務虛會」,初步形成的共識:

1、「控李」一事正式定名為「六四受難家屬訴訟」(簡稱「六四訴訟」)項目,列入中國人權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如同以往在聯合國推動「譴責中國人權案」項目一樣,組成理事會專門工作小組、聘請專職人員、協調各方面力量一同來做。項目的最終目標是審判「六四屠殺者」,為受難者討回公正。「丁子霖名單」的推出,是一個非常成功的開端;

2、項目開展,目前組建兩個小組:

第一,檔案小組,任務是建立一個「六四罪證資料庫」,其中主要是配合司法訴訟收集證據,按照法律標準取證,同時逐漸延伸擴大為包括因六四被判刑坐牢、通緝、迫害等所有相關資料;

第二,訴訟可行性小組。目前為止諮詢到的信息,國際訴訟的可能性幾乎是零,但是:

1、國際司法體系是一個隨著現實需要不斷改進的系統,我們的可能性就存在於這種改進當中,特別是李曉榕談到目前國際司法界非常熱門的「轉型中的正義」(Transition Justice)這個問題,有關對南美洲一些獨裁者(如阿根廷、智利)軍管時代恐怖罪行的追究,已經結累了許多經驗,也強烈衝擊著國際司法界;

2、中國人民最終必須自己審判六四屠殺,這是毫無疑問的,因此無論國際國內訴訟,目前都需要我們抱著一種尋找正義的精神,去探索任何可能的方案和操作途徑,這個可行性小組,需要配合併協助國內受難家屬按照中國的法律,堅持把國內訴訟走到底;同時向國際司法界、西方律師界、各法學院系統諮詢國際訴訟的途徑、步驟,了解參照南韓大審、柬埔寨屠殺調查、南美追究獨裁者、亞洲「日本慰安婦」訴訟等案例,逐漸釐清脈絡,找出一個或數個適合於我們的方案,加以實施。

肖強著手籌備一個諮詢會議,請國際司法界、法學界、耶魯大學法學院、南韓、南美等有關專業人員,介紹經驗、分析我們立案的途徑。

劉青也會同香港支聯會聯絡協同。

「傷害罪」可以民間起訴,所以劉青主張在國內組織一個律師團做起來,也便於搜集證據,但難度也相當大,因為很危險。

今天國際法庭可以不必由當事國起訴就受理「種族滅絕罪」,是源於當年審判納粹的紐倫堡大審。

三、柬埔寨正義難伸

首先當然是波爾布特逃過法網。據說美國耶魯大學的法學家,從一九七五年就開始調查柬埔寨的大屠殺,三百萬人死於波爾布特之手,可能是他們提供的數字,中共一直阻擾國際社會審判這個魔王,洪森政府也出爾反爾,1999年聯合國專家工作組建議成立國際法庭也遭遇阻撓,最後正義難伸,罪犯皆從輕發落,詳情不多說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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