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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北明老師的這篇文章,寫在 中共當局「709」行動—鎮壓中國人權律師十周年之際。這篇文章在研究與思考中國人權律師問題方面,其思考的廣度和深度是少有的,堪稱一篇揭露與控訴共產極權野蠻黑暗統治的經典雄文!
文章一開始就指出在完全缺乏人權保護的中國,民間出現的社會共同體非以財產、職業、民族、區域、宗教信仰等為劃分,而是以被損害的特定利益為軸心自發集結而成的群體。中國社會的黑暗與悲慘,催生了人權律師群體的出現,他們以專業知識為依託,以為他人苦難而發聲為職責,進行了堅貞不屈、百折不撓的韌性抗爭,他們自身乃至家人孩子為此遭受極為殘酷的迫害。中國人權律師的抗爭是中國社會獨具的抵抗運動,她不同於波蘭、捷克、前蘇聯人們的抗爭方式,但她與前蘇東國家人們的反抗一樣,都將在人類文明與極權專制的生死博弈中產生深遠的影響。
提要:中國人權律師行動是聲援弱勢、服務百姓的民生行動;是啟迪民眾人權與法制意識的啟蒙行動;是踐行法治、確保權益平等的人權行動;是中國社會還法律以尊嚴的護法行動;是中共建政七十多年來首次蘊含無限生機和可能性的前憲政文明行動。中國人權律師行動作為抵抗奴役的方式,生自中國本土、切合中國國情、獨具中國特色,是中國人可以驕傲地加入全球抵抗共產奴役偉大行列的一面旗幟。中國人權律師行動所開創的中國特色的抵抗奴役方式,順應天意民意,合乎國情民情,可望在低谷中積澱力量,蓄勢復發。
一,七零九大抓捕,法器削落
2015年7月9日,中共當局在全國23個省份同時行動,大規模逮捕、傳喚、刑拘、帶走、失聯、約談職業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及其親屬近280人,後持續增加到300多人,史稱「709律師大抓捕事件」。這是自一九八九天安門民主運動之後,改革開放以來,中共當局對維權人士最大規模的逮捕行動。
當局沒有就此罷手。四年以後的2019年末,中國警方重演709大抓捕一幕,在中國數省陸續拘留並傳訊20餘名人權律師和相關公民,此後大量法律學者,職業律師遭到逮捕。(「1226鎮壓」的最新簡介(及至2020年2月18日)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不唯逮捕判刑,相關部門連續多次以註銷律師執照等手段迫使人權律師邊緣化。這導致中國律師行業遭到致命削弱:僅湖南一省,僅2020年一年,當地司法當局就註銷了1200餘名營業律師的執照。所余未被吊銷執照的律師即便出庭,辯護詞也需先交司法部門審查,他們的獨立話語權基本被剝奪。(「中國律師執業證需年檢當局趁機管控律師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Concern Group@chrlcg)
從那時起,中國的人權律師,主要是2015年7月9日被抓捕的律師群體,歷經四年打壓,法器削落,花果飄零。
歲月遷播,落英滿地,十年了!回望中國人權律師的誕生和沉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也是一個光榮的話題。
二,應運而生,頂風持舵
律師行業在東西方均來之久遠,但當代中國制度始於1950年代。經歷了20年取消、恢復的起死回生後,在改革開放時期迅速發展。雖然如此,中國人權律師作為律師行業中一個獨特群體,其誕生不僅是社會分工、專業培訓的結果,更是社會人權極度匱乏造就的。它是一種人文—社會景觀。
「解放」後的中國取締民間社會,「我黨」一統天下,由於人權狀況極度惡劣,在民間社會的廢墟上出現了一種新型的社會共同體,其構成不以財產、地位、職業、民族、區域、意識形態等傳統標準劃分,而是以被損害的特定利益為軸心,自發集結而成,如法輪功修煉群體、復員軍人待遇不公群體、下崗工人群體、假藥受害群體、強行拆遷群體、土地被侵占群體、環境污染受害群體、投資受騙群體、有毒食品受害群體、豆腐渣校舍工程受害群體、官員私賣土地受害群體、強制計劃生育受害群體、被打壓的家庭教會群體、農民工群體、冤假錯案群體、天安門母親群體、良心犯家屬群體,……這幾年還有一些群體沉潛於社會表象之下,如失蹤兒童家長群體、活摘人體器官家屬群體、新冠疫苗受害群體等。這類以受損利益為軸心自發形成的群體,依然在持續增加中。只要不屬於特權階層,任何人都可能淪為某一切身利益受損者。專權在上,萬眾受害,這種現象,構成了自近代國家、民族觀念形成以來,人類最為特殊、簡單、鮮明的社會結構。這是中國社會學的新課題。
利益受損群體的存在,是社會動盪不寧的因素。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群體抗議事件連年翻番:1993年是8,700起、1999年超過3.2萬起、2003年6萬起、2004年7.4萬起、2005年8.7萬起,13年間猛增10倍。2007年,竟增長到10萬餘起,以至於2008年中共官方不再公布相關數據。據清華大學教授孫立平推算,2010年的群體性事件至少有18萬起。(以上引自並參見:「中國大陸群性事件頻繁,步入『風險社會』」/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何清漣:2015年中國群體性事件的新特點/VOA;《洛杉磯時報》:中國的群體性事件增多,政府不得不傾聽民眾的呼聲/RFA)三年之內,從10萬增長到18萬,平均每年增長超過2.6萬。這不過是十幾年前的數據。此後十年,尤其是習近平當政這些年,中國人權狀況持續敗落,舉世共睹。在此前提下,群體抗議事件僅以每年2.6萬的增長速度為計,2020年群體性事件至少超過26萬起,平均每天發生730起。也有報導說,僅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群體抗議事件,每天大約500起。(中國日均群體抗議500起/VOA)。這不是聳人聽聞的天下奇談,這是令人震驚的中國現實。
人權律師在中國崛起的社會背景:日益增多的利益受損群體的存在及其群體抗議事件的激增。圖示區分了三位領導人執政時期:粉紅色區域:江澤民(1993–2002);淺綠色區域:胡錦濤(2003–2012)淺藍色區域:習近平(2013–2020)
中國「維穩經費」自2011年起連續三年超過軍費已不是秘聞。到2019年,維穩費用翻倍,接近14000億人民幣。(參閱「解讀中國預算的「維穩費用」/BBC;官媒:維穩經費五年翻番將近一萬四千億元/RFA)所謂「維穩」,就是打壓群體抗議事件,維持社會的所謂「穩定」。維穩經費總數極度超量,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中國人權狀況的惡劣程度。
中國的律師在這樣的民權地溝中拔地而起。據統計,從1986年到1992年之間,中國全國的律師人數翻了一倍以上,從2.15萬增加到4.5萬。到2008年,這個數字猛增到14.3萬,(「中國律師已超過14.3萬」,人民網,2008年4月16日。)比1986年翻了接近七倍。這當然是改革開放政策推動的結果,然而中國社會擁有迫切的、強烈的法治需求,是內在的動因。比起自由世界法治國家律師與人口的比例,十四萬律師只是中國十數億人口基數的一個極小比例,而其中的「人權律師」連十四萬的零頭都不到,更其微不可見。但是「有與無」與「多和少」之間的區別是本質區別,「千年暗室,一燈可明」,整個中國,四九之後,憲法是一紙空文,法律是權力集團的貼金、法規是壓制百姓的法術,人權律師的出現,是照亮中國大陸司法黑洞的一盞明燈。
中國中國律師人數從1986年到2008年的增長趨勢律師人數從1986年到2008年的增長趨勢
中國的人權荒漠是人權律師的天然市場。但人權律師的誕生並非順水行舟,相反,是頂風持舵,逆流而上。在人權律師群體出現之前,政治高壓激發民間抵抗行動持續不斷,但當局的整肅也從未間歇:
一九七零年代,以江浙人為主體的公開組黨活動及其民主活動遭到不斷打壓;一九八零年代末,當局鎮壓了舉世關注的北京天安門民主運動;本世紀第一個十年(2009),當局整肅了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代表的中國異見精英群體及其三百多位各界人士直接參與的零八憲章運動;本世紀第二個十年,習近平主政時期,當局對異議界開始了更加嚴厲的系列打壓:首先是以傳喚、拘留方式,打壓異議知識人舉行小型聚會活動;其次惡劍直指出現不久的獨立公民團體及其文化與慈善活動,據當時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披露,1500名持不同政見者、非政府組織成員、訪民、家庭教會成員、網際網路、大學和新聞機構人士被捕入獄;再次,出台政策,控制民間獨立機構的國內資金,而對海外資金則以冠之以「陰謀論」強行切斷。另據悉,一些台灣赴大陸支援病區、災區的慈善團體和個體也遭到監控、抓捕或驅逐。(「獨立NGO在中國遭遇寒冬」,VOA,Mar7,2015)
中國大陸幾十年來政治嚴冬持續,苦寒滲透到社會肌體每一個空間。這種人權荒蕪的空間和兇險環境,是人權律師群體的生死牌:為他們催生,陷他們於死地。
三,道德勇氣舉世無雙
習近平前時代,中國街頭抗議事件方興未艾。民間各利益群體抗議目的無一例外是捍衛自身權益,為自己討還公道。所有群體的抗議行動都單槍匹馬,都對其他群體的災難視而不見或默不作聲。這是中國民間抵抗運動長久以來的特徵和風氣:「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在密不透風的管控中公開抗議強權,已經是生性溫順的中共國民忍無可忍的被迫之舉。但是只為自己出聲而無視他人苦難,並非明智的抉擇。二戰時期德國牧師馬丁·尼莫勒在納粹監獄裡曾經如此懺悔道:「起初,納粹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我沒有說話,我不是共產主義者;後來,他們抓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我沒有說話,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後來,他們抓工會成員的時候我沒有出聲,我不是工會成員;後來,當他們抓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出聲,我不是猶太人;最後,當他們來抓我時,已經沒有人為我說話了。」當今中國廟堂上下、官場內外、城市鄉村、巨富赤貧,所有國人上至皇上皇親達官貴人,下至黎民百姓販夫騶卒,哪一個能確保自己不會突然淪為獄中的馬丁·尼莫勒?哪一個敢說自己一朝落難定有他人相幫?
不是萬幸就是奇蹟,在中國大陸這盤巨大的散沙上,在人人自顧不暇的自留地邊緣,居然出現了一個凝聚散沙、銜接阡陌的群體,一個另類群體——人權律師群體。他們的使命是為他人苦難說話,其目的捍衛他人被剝奪的權利。這是諸多的抵抗群體中唯一為他人利益行動的群體,他們的組合不是基於利益,乃是基於良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國人權律師博施濟眾,提升了淪陷地人民的整體道德與勇氣水準,中國的抵抗運動因此登上了一個偉大的階梯。
北宋時代清官包拯包孝肅公,懲治權貴、懲辦刁民、明察秋毫而斷案如神,鐵面無私而公正廉明。他廟堂之下眾望所歸,與包拯同朝為官的司馬光、歐陽修和後世朱熹都對他讚賞有加,民間則竟至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諺語流傳,後世將他譽為「中國司法之神」、「包青天」。包拯性情剛直,寧折不彎,但他嚴明執法,並非僅是隨情任性,乃是思考後的理性抉擇。為此他不僅生前不惜開罪於權貴官員,身後還要立訓傳諸子孫。他讓兒子將其家訓刊石刻碑,立於自家堂屋壁旁,「以詔後世」,這家訓三十七字,字字擲地有聲:「後世子孫仕宦,有犯髒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在重家族、親子嗣、盡孝道的一千年前的中國,如此公義為先、私情從後、超凡脫俗,包拯無愧於「中國司法之神」的後世稱譽。在司法史上最黑暗的當代,中國人權律師是包拯的當代傳人。意味深長的是,包拯出自北宋朝廷,而今,社會不公現象如洪流滾滾,當朝產生不出一個包拯。中國當代包拯——人權律師——絕大多數並非來自我朝體制內,乃是來自民間;他們也不只一個,乃是數百上千。這個不同的出身,這種隔代遺傳的數量,足可讓在天上的包拯師傅錯愕。
一百多年前,法國也有為民請命的一位「青天」,針對一名叫德雷福斯的猶太軍官遭政府迫害,以一封公開信——《我控訴》——指控訴法國政府,為受害者伸張公道。這個人就是法國作家左拉。埃米爾·左拉與包拯不同,他來自民間,與中國人權律師一樣非官方所屬。但中國當代人權律師——「中國左拉」不僅人數眾多,更重要的不同在於,左拉拍案而起的時候,已經完成了其一生大部分作品,擁有顯赫名聲可以依傍;中國左拉們為民請命對峙公權力的時候,大都默默無聞,所憑是專業知識和良知;左拉給法國總統弗里克斯·福爾的公開信見報後,遭當局反控被判有罪,流亡英國;中國左拉們遭到當局迫害卻無處可遁,紛紛被捕判刑坐牢;左拉流亡次年,其控訴被證明屬實,冤案徹底平反,本人得以回國,而中國左拉們則要持續遭遇系統性迫害,輕者監視居住、軟禁、限制出境,強迫失蹤,拘留、約談、傳喚,抄查,重者定罪判刑,入獄坐牢三到七年不等;左拉流亡一年後歸去,受到英雄般的對待,事跡被拍成電影,鼓舞無數後人,中國左拉們則十年以來依然在強權暴政下承受折磨,默默堅守,期間有的遭受酷刑或藥物迫害如李和平律師,有的被「作秀公審」(Show Trial)並牽涉家人如王宇律師,有的被捕後下落不明至今長達八年如高智晟律師,有的被強迫失蹤如李姝雲律師,不少人出獄後依然身帶電子監控設備不得人身自由,還有很多被限制出境,理由是他們「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他們的親屬子女在獄外長期被監控、跟蹤、騷擾、威脅、孤立,迫害旁及周遭,使得他們被迫連續遷移,家居無定所,工作無機會,子女入學無門,有的律師甚至闔家被失蹤(如王宇律師一家三口)。
這是法國左拉難以想像的,也是中國包拯未曾遭遇的。縱覽國史,橫看西方,在千年未有的惡劣的司法環境中,中國人權律師面對殘酷打壓,守住良知,扛住一絲空間,拼盡十分努力,堅持百折不回,其道德勇氣和行為方式遠超中外司法史上的往聖先賢,構成了一組當代中國司法英雄群體的曠世悲歌。包拯的故事被後世編成大量中國地方戲劇和電影,至今膾炙人口、使人懷念;關於左拉的電影也當仁不讓,其中重點講述他為弱者伸張正義不畏強權的影片《左拉傳》(The Life of Emile Zola)曾一舉贏得三項奧斯卡斯卡獎項,如今回看,依舊令人喟嘆。勘察比較古今中外司法軫域,中國當代人權律師,無論個體還是群體,其行止、經歷絲毫不遜於中外前輩,他們的故事無需虛構,只要秉實寫出,傳布世界,必會驚天地泣鬼神。
四,持固法治,砥礪民情
中國人權律師並不介入群眾運動,而是藉助專業知識另闢蹊徑:代表權利受到侵犯的庶民、商賈、異見知識人、信眾、囚徒、街頭抗議者……出席當局法庭,與特權階層的官方代表直接對峙,展開辯論,捍衛民權,伸張公義。其維權的獨特性在於進入現有法律體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此推動紙面權利的現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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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律師被打壓至今已十年之久,如今的司法生態比十年前更加惡劣,而信息透明度舉世倒數,所以依然沒有系統地調查人權律師的業績的有效的機制,也無法獲得他們勝訴的確切數據。可以想像,在黨大於法、權力壓制公義的時代,人權案件的勝訴極為艱難。律師收入微薄尚在其次(很多人權律師以經濟案件養人權案件,免費提供人權案件的服務),更艱難的是,他們通常必然面對的種種困境:在行政和司法機關有理寸步難行的現實、受害人膽怯時而導致合作艱澀、招致私下報復的可能,被黨權刑事治罪的威脅等。這一道道屏障之難以逾越,若非身臨其境,無法想像。但是取之愈難,得之愈深,一旦勝訴,不僅是個案的成功和弱勢的勝利,它如投入死潭的一粒石子,波紋盪開之際,影響不可估量。即便敗訴,某種程度上改變庭審的非法色彩、消解律師的附庸地位,觸動權力集團的法律話語霸權,也是顯而易見的。無論成敗,人權律師將司法的尊嚴通過敏感案件和辯護行為,帶到法庭之上,將法治意識通過案情進展與辯護內容,傳遞到法庭之外。
司法是人類各項社會事務中最為現實和實用的事物,沒有律師不希望旗開得勝,沒有受害者願意雖敗猶榮。但是當代司法黑洞不期然鑄造了人權律師的特殊價值,司法越黑暗,價值越厚重:無權者的官司只要立案,人權律師只要出庭,弱勢群體就揚眉吐氣,公義就如接力傳承的火炬被點燃並在人們心中開始運行,其打破權力壟斷司法的功效,立竿見影。這就是為什麼中國自由陣營的大律師張思之,從未贏過官司,卻在業界內外眾望所歸;這也是為什麼護法「死磕」派律師王宇等,官司不論輸贏,都深得民心,以至於他們活動經費總是能捐得一定的數量;這也是為什麼浦志強律師把七成的精力都用於代理公益性案件,為此失去很多經濟案的賺錢機會而在所不惜,甚至有時賠本援助案件委託人。
——在「我國」,為人權辯護乃大丈夫事,斷非體制內專家學閥所能為。中國人權律師在司法領域建立了四九年以來空前的對峙:獨立司法精神與壟斷司法權力的對峙。而這種這種對峙的背後,是民間與官方的對峙、無權者與當權者的對峙、童言無忌與皇帝新衣的對峙。唯其對峙從街頭進入法庭的登堂入室、從搖旗怒吼轉為依法辯護的理性智慧、從自生自滅到爭取公正裁決的目標提升,其革命性顯而易見。
法國政治哲學家托克維爾實地考察美國制度後,寫下了解讀美國民主制度的真知灼見《論美國的民主》,這部著作與美國國父自己編纂的《聯邦黨人文集》一樣,成為見證美國之為美國的經典文獻。托克維爾在著述中論述了維護美國民主制度的三大要素:自然環境、法制、民情。在解析三者的相互關係後,他並比較三者重要程度,指出:「法制比自然環境更有助於美國維護自由民主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貢獻更大。」法制的重要性在於「在美國,幾乎所有政治問題遲早都要變成司法問題。」民情則指美國人民的宗教信仰、核心價值,也就是人生行事的基本準則。在自然環境之外,法制與民情被確信為美國民主制度的兩大支柱。細讀托克維爾的美國論,他的觀察和分析並非是論證民主自由政體的創建立方式,而是在論證對已經建立的美國制度的維護。在國家政治文明進程中,建立制度和維護制度,是兩個不同階段和兩種不同使命,二者顯然擁有不同的方式方法。美國的獨立戰爭是建立民主共和制度的直接前提,是硬體,是除舊布新。雖然如此,托克維爾並沒有忘記正確地指出:「如果我們不逐漸採用並最後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體公民灌輸那些使他們首先懂得自由和隨後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論是有產者還是貴族,不論是窮人還是富人,誰都不能獨立自主,而暴政則將統治所有人。」
中國人權律師的司法實踐,無論成敗,每一次都會促使當事者及周圍人體會並認識法制與自由的關係,培養法制與自由的理念,從而建立其現代民主社會的中國「民情」。這使得人權律師們無論成功或失敗,都具有超越現實功利層面的性質,這是他們存在的稀有價值,是他們備案、出庭、辯論、抗爭、勝利、失敗、「死磕」,以渺茫的希望做全副努力的意義。這個意義,無論如何估計都不過份。
五,中國獨具的抵抗運動
回看上個一百年共產主義運動在人類社會的衰亡歷程,各國自有不同的抵抗路徑,構成了一幅色彩斑斕的人類解放圖景。
波蘭,工人為主體的「團結工會」運動。在波蘭出生的教宗若望·保羅二世的感召下,「團結工會」經過初始罷工運動,進入八十年代初正式成立、急劇擴充的高潮階段。此後他們遭到當局鎮壓、取締、逮捕、監禁、謀殺,潛入地下,進入了失望退卻的低谷期。及至八十年代中期,蘇共總書記戈巴契夫治下,政治鐵幕鬆動,此期間,波蘭「團結工會」數年如一日,進入持守階段,期間歷經了差別待遇導致的內部分裂危機,再經歷反共暴力革命與和平談判的兩種路線的內部鬥爭,終於進入八十年代末期的經濟狀況極度惡劣時期。這一時期,罷工高潮再起,與政府談判的機會來臨,「團結工會」內部代表各種分歧意見的一百名代表,組成「公民委員會」,準備與當局談判。最終在1989年,工會代表與政府代表在華沙舉行著名的「圓桌會議」。從2月6日到4月4日,兩個月期間的談判,徹底改變了波蘭政府和社會形態,迎來了波蘭的春天:工會合法化,其「公民委員會」獲准參選資格。6月4日,中共以軍事武力鎮滅北京八九民運數小時後,波蘭「團結工會」在選舉中贏得壓倒性的勝利:首輪選舉贏得眾議院161個議席中的160個,同時贏得參議院99個議席中的92個;次輪選舉贏得全部議席。波共,統一工人黨,在選舉中徹底敗北,此前關於波共政府將會獲勝的所謂「民意測驗」結果淪為共黨國家輿論控制的最大笑談之一。馬克思主義認為,工人階級與占有生產資料的資產階級的之間存在根本的利益衝突,必然導致階級鬥爭和共產主義革命,從而實現無產階級專政。但是以工人主體的波蘭「團結工會」,會員最多時高達一千萬,占波蘭人口的四分之一,其大規模的社會運動,卻悖逆無產階級專政目的,以追求民主、自由、人之尊嚴與信仰自由為目標。團結工會的綱領說:「歷史告訴我們,沒有自由便沒有麵包。而我們心裡有的不只是麵包、奶油和臘腸,還有正義、民主、真理、合法性、人性尊嚴、信念的自由以及對共和國的改革。」「團結工會」的誕生、宗旨及其運動,是「工人階級」對《共產黨宣言》的最大嘲諷,是馬克思主義工人革命學說徹底破產的直接實證,是共產主義瓦解歷史中波蘭人獻給人類的獨特禮物,值得永世銘記。(Warsaw20 Years,by Jan Skorzynski, Mar30,2009, Project Syndicate;「已故教皇幫助推翻東歐共產制度」,VOA2005年4月18日)
捷克,知識人的「七七憲章」運動。它不只是一個憲章和一紙宣言,它發端於捷克知識人要求捷克政府切實遵守1975年《赫爾辛基協約》中的人權條款,發展為一場持續十八年之久的文化抗衡運動。與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不同,「七七憲章」發布之初只有242人簽署,十年之後簽名者也不過一千多人,雖然他們絕大部分是捷克斯洛伐克的異議知識精英,但在全國人口比例中微不足道。「七七憲章」也不是一場波瀾壯闊的工人運動,但它是捷克知識分子用文化手段喚醒民眾的運動:為保障人權,他們持續不斷以地下出版方式發布文件,批評當局的經濟、文化、社會政策方面的各種弊端。他們創辦地下大學和地下出版機制,舉辦各類地下文化活動,如官方禁止的私人音樂會、個人展覽、戲劇表演;他們在私人公寓中開辦私人教學、個人講座和演講;他們出版官方禁止的各類文學作品包括小說、戲劇、詩歌和評論、短文等,或將這些作品「出口轉內銷」:海外出版,傳回國內;他們支持年輕一代特有的文化愛好如流行音樂……。」七七憲章」運動深受公眾歡迎,同時極大地影響了一代青年。「七七憲章」的目的並非對抗或推翻現政府,相反,他們向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議和替代政策,逐漸成為非官方的社會發言人。經過多年努力和影響的潛移默化,「七七憲章」運動形成了官方體制之外的民間文化,史稱「平行文化」或「第二文化」。這一民間獨立文化開拓了異議空間,在文化、教育、出版、學術、文學藝術、思想等方面,為捷克斯洛伐克創造了非官方意識形態的基地,成為捷克最終走向自由的基礎民情。「七七憲章」目標有限、方式溫和,但改變現狀的態度堅無可催、自我犧牲的行為令人欽佩。他們沒有正規組織,與政府的交涉以聲明和公開信的方式由「發言人」簽署發出,「發言人」因此成為政府迫害的目標。儘管發言人因此接連入獄,但是其聲音從未中斷,哪怕入獄坐牢,他們也要前赴後繼:三人一組,一組發言人被抓捕判刑,另一組立即取而代之,繼續發言。犧牲是巨大的,第一組首任發言人,作家瓦茨拉夫·哈維爾在憲章發布後第二周就被捕入獄;另一位首任發言人是七十高齡的捷克哲學家簡·巴多卡,在憲章發布兩個多月時受到官方詰難,審訊長達十一小時,體力極度透支,被拒絕就醫,巴多卡為此獻出了性命。哈維爾被囚禁、巴多卡逝世後,遭蘇聯當局整治多年的捷克斯洛伐克前史學家、外交官傑瑞·哈傑克,成為首批發言人中的僅存者,他同樣為此飽受當局迫害,監控、跟蹤、暴力襲擊、抄家成為家常便飯。這位馬克思主義者具有偉大的人格,他堅持「七七憲章」原則,堅持發表人權相關的言論著述。延續性是任何一場偉大運動成功的條件,前赴後繼地自我犧牲是確保延續性的代價。「七七憲章」以接力入獄判刑為代價,不斷公開發言,保持了這一運動的連續性。運動最終成為捷克斯洛伐克自由轉型的閘門。捷克知識人柔韌而堅定,在世俗文化領域開拓了人類擺脫奴役的獨特方式。
東德,教堂信眾的「每周一和平遊行」。德國第二大城市萊比錫的尼古拉教堂從八十年代(1982)開始的每周一開放門戶,歡迎各界人士討論自由遷徙相關問題,並舉行和平祈禱。由此延續多年之後發展為1989年9月開始的、走出教堂的「每周一和平遊行」。此舉終於引發東德全地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最終在1989年11曰9日催垮了柏林圍牆。在千鈞一髮之際,東德軍方和官方上下平時默不作聲的心底良知依次出現,發揮作用:首先是嚴陣以待、準備武力鎮壓遊行人群的軍人放下武器,接著萊比錫市政府自行作出決定,不向民眾開槍,最後傳來東柏林德共中央的指示:不要開槍。——這段自下而上、動人心魂、引人沉思的史實,我在多年前寫過長篇記述文,題目叫做《萊比錫的燭光》,這裡不再重複。這裡要重複的是前德共中央委員霍爾斯特·辛德爾曼(Horst Sindermann)的遺言。1990年4月20日,針對柏林圍牆的倒塌的事實,辛德爾曼遺言說:「我們做好了準備對付一切,除了燭光和祈禱。」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這是德共退出歷史舞台的心聲,按照昂納克的指示,軍方和地方政府切實提前做好了採用「天安門模式」、武力鎮壓遊行的一切準備,唯獨沒有準備好拆除自己心底的良知。這是德國人摧毀共產主義奴役制的方式:信仰的力量、不計成敗的行為方式。什麼時候「我國」的無神論們能接通這種力量,才有希望理解他們勝利的奧秘,才有可能擺脫急功近利的機會主義心態、勝者為王敗者寇的膚淺和經不起失敗的脆弱。
蘇聯,權力集團內部的瓦解。蘇聯權力集團的瓦解始於赫魯雪夫上台後對史達林殘暴統治術的揭露。那份1956年在蘇共二十大發表的「秘密報告」開啟了蘇聯平反受害者、解凍意識形態之旅。經過此後漫長三十年的過度,八十年代末期,戈巴契夫以其「新思維」警告所有共產黨總書記:「生活將懲罰那些遲到者」。他接二連三做出重要改變:在蘇共中央會議上提出一個旨在建立「真正人民政權制度」的「人道民主社會主義」概念,要求蘇共要接受民主秩序範圍內的嚴格限制,「黨的地位不能依靠憲法來強行合法化」。他宣布放棄勃烈日涅夫主義,意在減少對東歐國家內政的干預,尤其是要停止歷史上那些臭名昭著的武裝干涉。其政治改革信息昭然若揭,以至於他成為東德民眾大遊行中對抗政府壓力的求援對象,人們把「戈巴、戈巴,幫我們」的呼籲寫在了遊行的大標語上。東歐共產國家相繼崩潰,這位蘇共總書記站在正確歷史的一邊,為此獲得了1990年度諾貝爾和平獎。1991年他辭去蘇共總書記職務,同時要求蘇共中央自行解散,由此他成為名副其實的共產主義掘墓人。他的決定引發了蘇共內部一場深謀遠慮的政變:強硬派簽署「蘇聯領袖宣言」、成立「國家緊急狀態委員會」、下令武裝部隊接管國家政權、軟禁了度假中的戈巴契夫,控制了輿論機器。他們製造虛假信息,稱戈氏生病,不能履行總統職責。歷史在節骨眼上推出了俄羅斯聯邦總統葉爾欽,他毫不遲疑地為蘇聯轉型保駕護航:事變時,他及時抵達莫斯科政府大樓白宮,發布聲明,指出:正在發生的是一起違憲政變。他督促軍方退避,呼籲全國總罷工,要求失聯的戈巴契夫公開表態。傳媒機器被強硬派掌控,他的聲明和號召只能以傳單散發。1991年8月19日下午,當莫斯科市民聚集白宮附近設置阻擋強硬派軍隊的路障時,強硬派首領蘇聯副總統亞內葉夫召開記者會,繼續散步戈氏生病的謊言。幾乎同時,白宮的警衛部隊宣布效忠俄羅斯聯邦共和國總統葉爾欽。但是莫斯科當晚被強硬派強行戒嚴,白宮面臨強硬派武力攻擊。強硬派軍力強大,各軍兵種被配置完備,而葉爾欽幾乎沒有可資利用的軍力。在這場力量懸殊的軍事較量中,葉爾欽勝出。其原因只能歸於天意或東正教上帝:首先是強硬派進攻時間竟被密報給了白宮;其次,進攻開始前,強硬派摩托化步兵師戰車在隧道受到民眾阻攔,繼被燒毀;第三點最為關鍵,強硬派計劃中的特種部隊和信號旗竟未如期抵達白宮。出師不利,部隊奉命撤離,強硬派退求與他們軟禁的戈氏談判,被拒。此後形勢急轉,電訊恢復後,戈氏首先宣布廢除強硬派所有決定,免除其成員政府職務,下令調查政變行動。接下來天翻地覆、摧枯拉朽:24日戈巴契夫宣布辭去蘇共總書記職務,並要求解散蘇共中央;葉爾欽發布總統令,將蘇共的俄羅斯資產國有化;三個月之後,葉爾欽簽署169號行政令,終止了蘇共在俄羅斯的活動。蘇共堡壘是從內部瓦解的,是自上而下發生的。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自斷自裁、和平解體的大帝國。它發生在上個世末,是人類歷史一大奇觀。
回到當代中國。「我國」在上個世紀共產主義崩潰史中,除了和平理性抗議的已知方式,沒有對人類社會做出任何有啟迪意義的特殊貢獻,若有,是負面的,那就是國際知名的「天安門模式」,即以全副武裝的軍力鎮壓手無寸鐵、和平示威甚至絕食的學生與民眾。我們確切知道,這個模式,包括這個詞語,進入了東德共產黨和教會組織者雙方的大腦,成為他們各自決策的參照。中國知識界受捷克斯洛伐克「七七憲政」行動影響,簽署過呼籲促進政治民主化進程的「零八憲章」,但是這一壯舉並未形成任何社會運動,甚至原定的相關論壇尚未來得及舉行,當局就利用張祖樺起草的文本,逮捕了劉曉波在內的多位發起人和簽名人。「零八憲章」出生後尚未落地即遭扼殺,其影響來自被整肅後的國際反應如聲援、抗議、救援、表彰行動,而非其自身。
雖然如此,中國的抵抗運動依然可圈可點,這就是中國特有的、從司法入手的「人權律師」行動。它區別於波蘭工人為主體的「團結工會」運動,區別於捷克斯洛伐克知識人的「七七憲章」運動,區別於東德教堂信眾的「每周一和平遊行」,區別於蘇聯權力集團內部的瓦解,中國「人權律師」行動以執業律師為主體,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試圖建立法律秩序,把憲法精神和法律條文通過每一個具體案例植入人民心中,從而建構公權力的鐵籠。它是聲援弱勢、服務百姓的民生行動;是啟迪民眾人權與法制意識的啟蒙行動;是踐行法治、確保權益平等的人權行動;是中國社會還法律以尊嚴的護法行動;是中共建政七十多年來第一次蘊含無限生機和可能性的前憲政文明行動。中國「人權律師」行動作為抵抗奴役的方式,生自中國本土、切合中國國情、獨具中國特色。中國「人權律師」行動是中國人可以驕傲地加入全球抵抗共產奴役偉大行列的一面旗幟。中國「人權律師」行動原本有望打開中國司法改革的大門,推進憲法修訂,和平開啟政治文明化進程。但是它與中國許多其他抵抗奴役的行動如組黨、和平抗議、小型集會、修憲呼籲等一樣,在2015年被當局一舉鎮壓了。十年之後,回顧往昔,中國「人權律師」行動的遺產值得後世提煉、總結和繼承。
「我們是人,我們拒絕爬行」,這是教宗保羅二世回到故鄉波蘭時,告訴百萬波蘭人和所有被奴役人民的話語。直立做人,自由是上天上帝種植在人心中的基因,無法磨滅,人類實現自由的努力絕無可能因為奴役而終止。中國「人權律師」行動所開創的中國特色的抵抗奴役方式,順應天意民意,合乎國情民情,可望在低谷中積澱力量,蓄勢復發。
草於2025年6月20日華盛頓郊野
脫稿2025年7月4日美國獨立日
後記:
本文脫稿之日七月四日,網上撞見中國人權律師浦志強2024年9月末的一則推文,說(七零九律師大抓捕)九年以來,在「人權領域,尤其在言論自由領域,朋友們依然在努力做。」果真如此,堪慰中國;浦志強進而強調做此事功「要有一說一,不譁眾取寵,不欺世盜名,能做一分,就做一分。」這種做法契合「子欲為事,先為人聖」的古訓,應該成為中國文明艱難跋涉途中的一記暮鼓晨鐘。
參考:
709案判刑最重的人權律師周世鋒控告冤案策劃者孫立軍等惡吏的刑事控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