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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豐碑:709受害者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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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翻譯自中國人權衛士網站

有刪節。

謹以此紀念那些為維護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而蒙難的人。

歷史的豐碑——2015年7月9日人權律師大規模抓捕事件受害者名錄

2015年7月9日起,由中共公安部主導的針對人權律師及相關人士的大規模抓捕和騷擾行動在全國範圍內展開。此次行動涉及超過300人遭到綁架、拘留、傳喚或騷擾,警方明確警告受害者及其家屬不得公開討論相關情況。許多受害者在服刑期滿釋放後,仍受到警方和地方政府的嚴格監控和限制。以下列出部分被審判、逮捕、在秘密地點"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被迫失蹤或在長期拘留後獲釋的受害者案例。

一、"顛覆國家政權罪"相關案例

1胡石根北京作家,男,2016年8月3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天津受審並被定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其家人被禁止旁聽庭審,指定的律師也未獲准與其會面。胡石根於2015年7月10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8月7日起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轉移至秘密地點。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胡石根與活動人士劉永平、郭宏國同屬北京一地下基督教教會。

2王全璋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男,2018年12月26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2019年1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據新華社2015年7月11日報導,王全璋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留,至8月3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轉移至秘密地點。2016年1月8日,他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8月,人民檢察院通知其律師余文生被"解僱",且未允許余文生核實情況。2017年2月14日,檢察院提起公訴。

3吳淦(網名"屠夫")男,2017年12月26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2017年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定罪。吳淦於2015年5月在江西被拘留,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隨後案件移交天津。2016年1月20日,天津警方以"新證據"為由重新調查,罪名升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被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吳淦因案件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初期被拒絕與律師會面,直至2016年12月9日才向律師透露警方對其逼供的情況。自2017年4月起,其律師被禁止探視。吳淦於2015年春加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擔任特別助理。

4周世鋒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男,2016年8月4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其家人被禁止旁聽庭審,指定律師未獲准與其會面。定罪後,他被轉移至一未公開的監獄。周世鋒於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被拘留,官方媒體隨後報導其被刑事拘留,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關押於秘密地點。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官員告知其律師已被"解僱",未提供任何證據。周世鋒於2007年創立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

二、"尋釁滋事罪"(刑法第293條第4款)相關案例

1尹旭安湖北活動人士,男,2016年9月13日因"尋釁滋事罪"被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審判,2017年5月2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2018年12月刑滿釋放。其家人被禁止旁聽庭審。尹旭安於2015年7月28日被拘留,9月26日被正式逮捕,後於未知日期被起訴。他因公開支持活動人士吳淦(網名"屠夫")被捕,此前曾於2015年5月下旬在武漢黃鶴樓前穿著印有吳淦形象的T恤並在網上發布照片。他被關押於湖北省大冶市拘留中心,單獨監禁10個月,直至2016年5月獲准與律師會面,並向律師披露在拘留期間遭受的酷刑。

2王芳湖北活動人士,女,2017年2月10日因"尋釁滋事罪"被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審判,2017年7月1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8年6月獲釋。原定於2016年8月18日的庭審在開庭前兩天被推遲,後又於2016年12月5日再次延期。王芳於2015年7月28日在武漢被捕,三天後因公開支持吳淦被拘留,9月15日被正式逮捕,後於未知日期被起訴。她被關押於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三、長期拘留後獲釋案例

1郭宏國(網名"戈平")男,2016年8月5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其妻子被禁止旁聽庭審,家人指定的律師被禁止為其辯護。緩刑釋放後,郭宏國及其家人受到嚴格的警方監控,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他於2015年7月10日被天津市警局從北京家中帶走,關押於"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秘密地點。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官員稱其律師被"解僱",未提供證據。郭宏國與胡石根、劉永平同屬北京一地下基督教教會。

2翟岩民北京活動人士,男,2016年8月2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其妻子被拘留以阻止其參加庭審。緩刑釋放後,翟岩民受到警方嚴格監控,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並被迫佩戴電子跟蹤設備。2016年1月,他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官員稱其律師被"解僱",未提供證據。2015年6月15日,翟岩民因在山東濰坊市法院外抗議被拘留,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尋釁滋事罪",案件隨後移交天津。

3李和平著名律師,男,2017年4月25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受審,4月28日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其妻子直至宣判後才獲知庭審情況,家人指定的律師被禁止為其辯護。釋放後,李和平失蹤數日才被允許回家。他於2015年7月10日被天津市警局拘留,關押於"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秘密地點。2016年1月8日,他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官員稱其律師被"解僱",未提供證據。警方搜查其家及環球律師事務所,沒收材料。其法律助理趙偉和高月亦被拘留。

4謝陽律師,男,2017年5月8日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擾亂法庭秩序罪"受審,後獲准保釋(具體日期不詳)。2017年12月26日被定罪,但免於刑罰。保釋後,他受到警方嚴格監控。謝陽於2015年7月11日被湖南警方拘留,關押於秘密地點6個月。2016年1月8日,他被長沙市警局正式逮捕,關押於長沙市第二看守所。其妻子陳桂秋多次表示謝陽在拘留期間遭受酷刑和虐待。他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長期被拒絕與律師會面,直至2016年7月和11月兩次會面中,律師發現其身上有酷刑痕跡。2017年1月,謝陽向律師披露遭受反覆、系統性酷刑的經歷,稱被逼迫認罪。謝陽此前在湖南鋼威律師事務所執業。

四、逮捕後但起訴前獲釋案例

1包龍軍律師,男,王宇的丈夫,2016年8月第一周在妻子電視"認罪"後獲保釋。保釋後,他與家人被軟禁於內蒙古一公寓,24小時受警方監控,禁止與支持者聯繫。2015年7月8日晚,包龍軍與其子在首都國際機場被拘留,其子隨後被軟禁。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8日,他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其家人和律師直至2015年8月24日才獲知其下落,期間被禁止探視。包龍軍在內蒙古持有律師執照,但被捕前未在律師事務所執業。

2高月女,北京律師李和平的助理,2016年4月(具體日期不詳)獲保釋。據報導,她返回家鄉後,身份證被沒收,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禁止與支持者聯繫。高月於2015年7月20日失蹤,7月24日其家人接到天津市警局通知,稱其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8日,她因涉嫌"協助銷毀證據"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當局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其與律師會面。高月曾與李和平合作,參與英國非政府組織《權利實踐》關於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公約》的項目。

3李姝雲鋒銳律師事務所見習律師,女,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她以"保釋待查"獲釋,2017年4月7日其刑事案件被正式撤銷。2015年7月10日,天津市警局從其家中將其帶走,沒收電腦和硬碟,稱與北京警方合作調查"刑事案件"。獲釋後,支持者無法聯繫她。她在被捕前數月曾被迫失蹤。

4李春富北京律師,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7年1月12日獲保釋。據報導,其在拘留期間可能遭受虐待,導致嚴重心理問題。2015年8月1日,他被警方從家中帶走,警方搜查其住所。直至2016年1月被捕,其家人才收到拘留通知。李春富為李和平(下文)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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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斌(網名"望雲和尚")佛教僧侶兼活動人士,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2016年9月獲釋,短暫返回家鄉後被帶至天津一秘密地點,後再次返回家鄉。釋放後,他被禁止自由旅行、與支持者溝通或接受採訪。林斌於2015年7月10日在成都機場被捕,涉嫌"尋釁滋事罪"。2015年8月28日,其律師確認他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被逮捕後,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林斌此前為福建省寧德市九仙庵首席僧人,因支持人權律師受到宗教監督局壓力。

6劉四新鋒銳律師事務所活動人士兼行政助理,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11月(具體日期不詳)獲釋。2015年7月10日,他被警方帶走前曾電話告知同事"他們來了"。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被拘留於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2016年2月28日,官員稱其律師被"解僱",未提供證據。

7劉永平(網名"老木")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8月8日以"保釋待查"獲釋,但被軟禁於天津一賓館,直至2016年10月21日移交江西省萍鄉國家安全部門,受到嚴格監控,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7月10日,他被警方帶走,8月16日其兄獲知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劉永平與胡石根、郭宏國同屬北京一地下基督教教會。

8唐志順北京活動人士,男,2016年5月4日因涉嫌"組織他人非法越境"被天津警方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具體日期不詳)獲釋,12月公開返回北京。釋放後,其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10月6日,唐志順與幸清賢及王宇、包龍軍的16歲兒子包卓軒在緬甸被中緬警方抓獲,送回中國。包卓軒被軟禁於內蒙古,唐志順與幸清賢被單獨監禁。其律師多次嘗試確認其下落,但天津市警局以"案件重大"為由拒絕。

9王宇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女,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7月(具體日期不詳)以"保釋"獲釋。2016年8月1日,她接受採訪,稱後悔其工作並譴責前老闆周世鋒,聲稱外國勢力"利用"她攻擊中國政府。據報導,她與家人被軟禁於內蒙古一公寓,24小時受警方監控,禁止與支持者聯繫。2015年7月9日凌晨,王宇被從家中帶走,幾天後被刑事拘留,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其律師因國家安全理由被禁止探視。王宇曾代理多起備受關注的政治案件。

10謝燕益北京律師,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2016年8月8日,天津市第二人民檢察院通知其妻子案件已推薦起訴,12月5日稱案件退回警方進一步調查。2017年1月5日,其妻子報告謝燕益獲釋,1月18日返家。2016年5月,當局稱謝燕益聘請政府批准的律師,其妻子對此提起訴訟,指控該律師非法拒絕提供案件信息。謝燕益被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5年7月12日,他被警方拘留,新華社7月18日報導其被刑事拘留,但其家人未收到正式通知。謝燕益為北京凱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11幸清賢成都活動人士,男,2016年5月6日因涉嫌"組織他人非法越境"被天津警方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具體日期不詳)獲釋。釋放後,其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10月6日,他與唐志順及包卓軒在緬甸被抓獲,送回中國。其律師多次嘗試確認其下落,但被天津市警局以"案件重大"為由拒絕。

12趙偉(網名"考拉")女,李和平的律師助理,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7月7日,天津警方稱其"認罪"並符合保釋條件獲釋。釋放後,她接受《南華早報》採訪,稱後悔其工作,但其丈夫懷疑她未完全自由,因無法聯繫她。2016年9月,她與父母被警方安置於家鄉公寓,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7月10日,趙偉被從家中帶走,7月28日其律師確認她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被拘留於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期間被拒絕與律師會面。

五、"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後獲釋(未被逮捕)案例

1.超過六個月

1黃力群男,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拘留,刑事拘留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於秘密地點,2016年1月7日獲釋。2016年8月4日,他在周世鋒庭審中為其作證。釋放後數月無法聯繫支持者,至2017年中可自由會友和旅行,但禁止接受媒體採訪或聯繫人權律師。其律師執照仍掛靠鋒銳律師事務所,無法執業。

2隋牧青男,律師,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6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釋。2015年7月10日晚,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從家中帶至廣州番禺區南村派出所,後轉移至秘密地點。隋牧青曾簽署支持王宇的公開信。其妻子(亦為律師)被短暫拘留後獲釋。

3謝遠東男,鋒銳律師事務所見習律師,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19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釋。2015年7月10日失蹤,7月18日其家人從新華社報導獲知其被刑事拘留。7月19日,他在國家媒體"認罪",疑似受脅迫。

4張凱北京律師,男,2015年8月25日被浙江省溫州市警局逮捕,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竊取、購買、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2月25日,他在國家媒體"認罪",稱其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勸誡律師勿接受境外資助。2016年2月26日被刑事拘留,3月23日獲釋,之後被軟禁一段時間,禁止自由旅行、會友或聯繫支持者。張凱、律師方縣桂及法律助理劉鵬因代理浙江基督徒宗教迫害案件被拘留,期間律師被禁止探視。

2.六個月以內

1方縣桂律師,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竊取、購買、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5年8月25日,他與張凱、劉鵬被溫州市警局帶走,12月11日獲釋。此前他們為浙江基督徒代理宗教迫害案件。

2劉鵬法律助理,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竊取、購買、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5年8月25日,他與張凱、方縣桂被溫州市警局帶走,11月13日其律師獲知他"解僱"律師,12月11日獲釋。

3徐知漢河南活動人士,2015年7月24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鄭州家中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具體釋放日期不詳。2015年7月11日,他被從山東濟南帶回家鄉,7月14日再次被拘留。

4王秋實男,王全璋的律師,2016年1月10日被拘留,經兩次審訊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2月1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釋,被禁止離開哈爾濱。

六、刑事拘留後但逮捕前獲保釋案例

1陳泰和男,律師,廣西電子科技大學法律教授,2015年7月13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關押於桂林市第二看守所,8月22日獲釋。據其律師覃永沛稱,其拘留與"公民行動小組"微信群有關,陳泰和在承諾解散該組織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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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建軍男,活動人士,2015年7月12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遼寧警方刑事拘留,關押於大連拘留中心,8月18日獲釋。

3任全牛男,律師,2016年7月8日因涉嫌在社交媒體發布客戶信息被刑事拘留,罪名"尋釁滋事罪",關押於鄭州第三看守所,8月5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保釋。釋放後,他短暫回家不到一小時即被當局強迫轉移,初期允許每日與妻子通話一次,但與外界聯繫被切斷,直至2016年11月確認獲釋。任全牛僅於7月11日與律師會面一次,之後當局以其接受審訊為由拒絕探視。他曾為趙偉辯護,並質疑趙偉獲釋後社交媒體信息的真實性。

七、強迫失蹤後獲釋案例

1王芳女,鋒銳律師事務所會計,2015年7月10日上班途中失蹤,2016年1月8日獲釋。

八、審訊和警告後獲釋(24-72小時)部分名單

以下為部分在短時間拘留、審訊和警告後獲釋的個人名單:

•劉曉原,鋒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拘留3天,遭威脅取消律師資格

•周立新,鋒銳律師事務所貴州律師

•張維玉,山東律師

•江天勇,北京律師

•王成,北京律師

•孫世華,廣東律師,隋牧青之妻

•劉正清,廣東律師

•王全平,廣東律師

•吳魁明,廣東律師

•程武權,廣東律師

•覃永沛,廣西律師

•王海軍,湖南律師

•郭雄偉,湖南律師

•楊金柱,湖南律師

•楊璇,湖南律師

•張重實,湖南律師

•石伏龍,湖南律師

•陳南石,湖南律師

•張雪忠,上海律師

•鍾穎,上海律師

•劉衛國,山東律師

•付永剛,山東律師

•曾維昶,雲南律師

•劉文華,雲南律師

•鄒麗慧,福建律師

•任全牛,河南律師

•孟猛,河南律師

•馬順利,河南律師

•付劍波,重慶律師

•何偉,重慶律師

•李大偉,甘肅律師

•蔣永繼,甘肅律師

•王秋實,黑龍江律師

•劉連賀,天津律師

•王萬瓊,四川律師

•於全,四川律師

•張磊,江蘇律師

•常伯陽,河南律師

•張鑒康,山西律師

•呂芳芝,湖南律師

•文東海,湖南律師

•薛榮民,上海律師

•李天天,上海律師

•秦雷,上海律師

•姬來松,河南律師

•李士輝,上海律師

•李方平,北京律師,兩次被審訊,第二次長達14小時

•葛永喜,廣東律師

•羅茜,湖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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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星,北京律師,其律師事務所被搜查

•李威達,河北律師

•葛文秀,廣東律師

•游飛翥,重慶律師

•胡林鄭,湖南律師

•舒向新,山東律師

•徐紅衛,山東律師

•王玉琴,山東律師

•熊冬梅,山東律師

•劉金湘,山東律師

•王學明,山東律師

•熊偉,山東律師

•張海,山東律師

•馮延強,山東律師

•梁瀾馨,河北律師

•張俊傑,河南律師

•陳宗瑤,浙江律師

•袁裕來,浙江律師

•呂洲賓,浙江律師

•游忠洪,重慶律師

•張庭源,重慶律師

•雷登峰,重慶律師

•黃思敏,湖北律師

•張玉娟,湖南律師

•楊明跨,雲南律師

•王宗躍,貴州律師

•李昱函,遼寧律師

•陳建剛,北京律師

•劉書慶,山東律師

•徐桂娟,山東律師

•馬衛,天津律師

•莊道鶴,貴州律師

•汪廖,浙江律師

•李貴生,貴州律師

•陳科雲,廣東律師

•崔小平,廣東律師

•徐德軍,廣東律師

•朱金輝,廣東律師

•龐琨,廣東律師

•吳鎮琦,廣東律師

•冉彤,四川律師

•苗傑,河南律師

•李向陽,山東律師

•包卓軒,王宇與包龍軍之子,被審訊4次,護照被沒收,禁止出國留學,被警告勿與律師接觸,自2015年7月18日起被軟禁

•藍無憂,湖南活動人士

•游豫平,北京活動人士

•歐彪峰,湖南活動人士

•王福磊(網名"漁夫"),廣東活動人士

•左培生,鋒銳律師事務所職員

•周慶,周世鋒司機

•陳榮高,廣州活動人士

•倪玉蘭,北京活動人士

•李曉玲,北京活動人士

•丁紅芬,江蘇活動人士

•姚欽,江蘇活動人士

•李發旺,山西活動人士

•王明賢,江蘇活動人士

•鄭恩寵,上海律師

•鞏磊,山東活動人士

•任乃俊,上海活動人士

•魏得豐,謝陽助理

•郭宇豪(網名"戴仕橋"),北京活動人士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品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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