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06年7月16日,作者的兒子無辜慘死。但是中共當局竭力掩蓋真相,不出具屍檢報告、不公布案情、不允許記者採訪、不允許媒體報導。在家屬不放棄維權的情況下,用各種非法手段進行迫害。廖祖笙先生的兒子被害一案是個典型例子,說明在中共一黨專制的黑暗統治下,民眾遭遇有公權力背景的勢力的殘害沒有伸冤的可能,連表面上的程序正義也爭取不到。附錄為作家童大煥當年所寫評論,任何讀者都可以看出其中蹊蹺之處。然而19年過去,不但冤沉大海,而且廖先生在新浪網上累積發表的文字和無數讀者評論也都悉數被刪。只要中國不實現民主,無數這樣的冤案就永遠等不到伸張正義的那一天。
寫作本文之時,我被黑惡勢力逼出福建泰寧已久,被迫在外流浪半年有餘。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泰寧是年居然評上了「全國文明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魚龍混雜,魑魅魍魎在暮色的掩護下,以公權為依託,無事生非,年復一年,玩兒不讓人睡覺的把戲,玩了五年之久。
野水荒灣昏天黑地,名不副實之事多如牛毛。這就正如廢都之「三騙胡同」,冤民年年填街塞巷,但這不妨礙夜郎自詡為「法治國家」。
這就譬若無辜學子廖夢君,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執法」體系的反向作為,公然放任殺人犯逍遙法外長達十九年!
虐殺了平民之子廖夢君,獸群以流氓手段消音,以強權壓迫「協商解決」,不足為怪。即便是位高權重者慘烈消亡,也同樣是波瀾不驚。
弱肉強食的荒野上,在誰都沒有絕對的安全可言,區別所在,只是幸與不幸而已。苟活於斯,提心弔膽苦掙苦熬,在體制內外皆為常態。
行號臥泣或強烈譴責,無改兩腳獸嗜血的本性,水落石出、石破天驚等等,都只會是在天亮之後。再長的黑夜,也總會有東方破曉之時。
說說我在「全國文明城市」福建泰寧,過往五年來,過的都是一種怎樣的日子。其間獸類所顯現的惡性,已是不亞於當年的虐殺廖夢君。
原先我因激揚文字,時常被傳喚,被關進鐵籠之內。小女降生後,我感恩蒼天的垂憐,不想再被弄得家破人亡,不想再讓家人膽戰心驚。
一個為民請命的良心作家,一個落筆成文的高產作家,家破人亡後被迫封筆,以整人為樂事為能事的獸群,該再也沒有可整的託詞了吧?
我以為我的長期「自律」,我的人畜無害,會讓我家過得相對安寧一些。可換了政法委書記之後,我所過的日子,又再次變得面目全非。
我此前已對外披露過,有段時間,黑暗勢力每天安排人到我的辦公室來搗亂,我不堪其擾,不得不改變上班的方式,並縮短上班的時間。
隨後我所住的小區,即出現了奇特景觀,有多個婦女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我家樓下吆五喝六,唧唧喳喳,儼然是日日在這麼上下班。
我的三戶鄰里,有戶還是公安領導的親屬,一反常態輪番上陣,瘋狂製造噪音,幾乎每天都在用重物砸樓板,有時一夜能將我砸醒多次。
涉嫌領取狗糧者不止於此。我家長期被施以反人類的迫害,還不能吭聲,倘若吭氣,對面樓的行將就木者,就會跳出來,搞群起而攻之。
即使用腳趾頭去思考,也不難得出這樣的判斷:若無強權的驅使和相應的財力支撐,原本民風相對淳樸之地,不會赫然異化成這副模樣。
我家報警多次,撥打12345多次,向政法官員反映多次,這般非人間的反人類景象,都未得到有效消減,此等虎狼之窩,讓人何以安居?
去年11月,我就已書面請求政法委、警局、民宗局、佛協,協調解決惡意擾民不讓人安睡的問題,工資待遇與工作能力不匹配的問題。
直到年後,這兩個久拖不決的問題,無一得到解決,我一家三口就此離開了福建,多奔走在浙江,但佛協的工作,我此間都在如常進行。
春季兩會之前,有人給我掛來電話,說有司召開會議,決定又要興師動眾,派人把我從浙江弄回福建。我拒絕返鄉,只在浙江靜觀其變。
隨後佛協會長受託,多次電話勸返,並說有司已向其承諾,我這次的浙江之行,費用全都會報銷。我捱不過會長的面子,驅車回到泰寧。
回去後被晾了許久,之後談了兩次,非但不解決問題,反而在話趕話當中,把我家的餬口費也給掐斷了,佛協的許多工作就此陷入癱瘓。
原先承諾的報銷費用,也言而無信。會長慈悲,個人掏腰包先做了墊付。為做個了斷,我寫了書面辭職書,也用微信發給了政法委書記。
之後又開始顛沛流離。為了尋找安身之所,我駕車先後橫穿福建、浙江、安徽、江西四省,對於要怎麼展開餘生,我夫婦倆都顧慮重重。
過去我工作在外,飯碗多次被「維穩」者敲掉,再謀職也必定是如此。借錢開個小店吧,一準也會節外生枝,流氓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的。
奔波中,我夫婦倆都隱隱感覺全程皆為透明人。我不想再讓老婆、孩子跟著我遭罪,先把她們送回家鄉,之後多行走在義烏與橫店之間。[page]
我和妻子後來決定,且走且打量,向親友借點錢,在義烏或是橫店先開個小店再說。在一家團聚前,我試探性地當了兩天的網約車司機。
無法想像,開網約車的次日,即收到簡訊,說我一周前24小時內闖了3次紅燈。開車多年,我常年不會被扣一分,這回一下被扣了18分!
權力的意圖再明顯不過,那麼我回去好了,回泰寧看看有何安排。結果又是一次奇遇,給政法委書記多次打電話不接,微信留言也不回。
這個政法委書記非常奇怪!他的三個前任,在恩威並施中,和我有過不少接觸,甚而一塊吃過多次飯,也都或多或少為我家做過一些事。
而這任政法委書記,上任五年多來未露面一次,也沒有為我家辦成任何一件事,如不是費勁要到了其電話號碼,則此前完全不會有過從。
在多次打電話不接,發微信不回之後,我在微信上留言說,如果再這麼顯露權力的傲慢,那麼從周一開始,我只有天天去他辦公室找他。
隨後政法委的副書記打來電話,說書記已安排好了下午在信訪局和我夫婦倆見面。我夫婦倆準時到場,該書記過了半個多小時終於露面。
我久未上訪矣,書記明言是在「接訪」我,與他一塊「接訪」的,有政法委副書記、辦公室主任、警局局長、副局長、國保大隊長……
妻說五年沒露面這太不正常。書記說,正常,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我多次給他發過噪音擾民的錄音和錄影,在他看來不是有效證據。
被「接訪」中,我又一次鄭重提到了辦護照的事,得到的答案人所共知。就連一隻卑微的麻雀,都可以自由地飛向山的那邊,而我不能。
交涉中,我夫婦倆都看不到解決問題的誠意和方案。「接訪」的人多次說,我如想再去佛協工作,就得抓緊時間寫申請。抱歉,我沒寫。
這次匪夷所思的見面,讓我夫婦倆內心都得到了更清晰的答案,隨後我家再次離開了「全國文明城市」,一路鄉關茫茫,遙望故鄉至今。
被逼出故土的我家,至少不會就連睡個安穩覺都成其為奢侈。百歲老母尚在,近年頂多在兄弟輪流照顧老人中,每年回去旅居一陣而已。
天無絕人之路,宵小一而再、再而三,明火執仗耍不讓人吃飯、不讓人睡覺的把戲,耍不出什麼結果,只會讓我腳下的路日漸變得開闊。
不在其屋檐下了,半夜再無樓板可敲,每到敏感時節,曾因酒駕等被公安處理過的一些親友,多年已不聯繫,卻會掛來電話或要求視頻。
何至於此。我不過是要求制止滅絕人性的迫害,要求像普通家庭一樣,在辛勤耕耘後,能應付得了開門七件事,卑微至此,竟求而不得。
月黑風高,詭異的氣息濃烈,鬼影憧憧,時隱時現,為政變勢力張目,為殺人團伙張目之事常有,權鬥的棋盤上,向來不乏可用的棋子。
低洼地帶的怪相叢生,顯露的只是一種表象,沒有巨頭在幕後指使和作祟,升斗小民和芝麻小官,都不敢膽大妄為興風作浪到這般境地。
城頭變換了大王旗,雖也抓了不少的政法委書記和警局局長,但環顧大江南北,這滿目荒涼、一地雞毛的態勢,又確真改變了多少呢?
權力的籠子形同虛設,不廣開言路,不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不讓民眾享有選舉權和罷免權,就是再縫縫補補,也還一樣會是烏天黑地。
荒廟林立的廢壠荒丘,城狐社鼠比比皆是。倚仗公權力妄為的宵小,即使是在現行體制下,也早已是嚴重違法違紀,該如何去面對將來?
你真以為你能永遠一手遮天?你以為用鬼蜮伎倆,虐殺了一個無辜的孩子,有一眾幫凶為你而驅使而作惡,你就能逃脫得了該有的清算?
你就是殺光所有報曉的公雞,也阻止不了天亮!在張夢君、李夢君、廖夢君的冤魂追索下,在巨變將至的現實面前,你日夜在瑟瑟顫抖。
你流氓嘴臉的畢現,也暴露著你的深感恐懼和慌不擇路。你這條繩上的螞蚱越多,你自掘墳墓的日子也就來得越快,日後你怎麼去洗脫?
長達19年的血腥負債,長達20年的殘酷迫害,罄竹難書的帳本上,一樁樁,一件件,你的獸行人神共憤,你讓人天亮之後怎麼把你放過?
天亮是遲早的事,不會因夜色的濃黑而改變。只要你曾經幹過殺人的勾當,不管是見血的,還是不曾見血的,你都難逃被清算的那一天![page]
而大勢所趨,從方方面面印證了這一天不會太過遙遠。廖夢君,作為一個時代符號的存在,會鑲嵌在歷史的長廊內,被人世緬懷到永遠。
廖夢君,一個品學兼優的陽光少年,只因其父為民請命,籲請當局善待萬民,而慘烈代父而去,他在血泊中倒下的同時,即走向了永生!
廖夢君同學千古!廖夢君同學安息!
2025年7月16日
附錄:一個中學生的自殺為何如此諱莫如深
童大煥
1、一個孩子的自殺為何成為不能見報、屍檢報告不能見光的秘密!
公元2006年7月16日下午,星期日,暑假期間,正在家中小區花園玩耍的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16歲初三畢業班學生廖夢君被一個電話叫回學校領畢業證,從此一去不復返,而他的母親就在學校附近的書城等他,卻再也等不回來了。
7月21日,《佛山日報》等廣東多家媒體刊登了一篇署名「佛公宣」的新聞通稿,該通稿稱:「該校(黃岐中學)初三級畢業生廖某因涉嫌竊取教師用品,被發現後刺傷該校教師,在逃離現場過程中,從學校綜合樓五樓墜落到一樓地上,經搶救無效身亡。警方經過現場勘查表明,廖某傷人後逃至綜合樓五樓教工之家,在窗口處墜落到一樓地上,此過程排除他人及外力所致。警方還證實,廖某刺傷鄧老師所使用的水果刀,以及從廖某身上找到的一個隨身碟,均屬於該校老師所有,之前被鄧老師扣下的7本書中有5本也是學校老師的。」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7月17日開始就不斷有媒體採訪此事,但不僅當地警方拒絕接受採訪,而且廣東媒體被告知不得報導此事,只能由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時至今日,記者都難以接近廖夢君屍體。更不可思議的是,截至今天(2006年10月13日),警方仍以「機密」為由,拒不給死者家屬提供屍檢報告,死者家屬聘請的律師也始終調閱不到警方對此案的破案卷宗!既然是一個普通的自殺案件,為什麼要如此諱莫如深?其背後是否有見不得人的骯髒與黑暗?
「佛公宣」的通稿中有一段話是這樣的:「18時左右,一名治安員搜查到學校綜合樓六樓平台時,通過對面嘉洲廣場外玻璃幕牆,看到一個人影從學校綜合樓上墜落。民警接到治安員的報告後,迅速趕到樓下查看,發現一男子倒在綜合樓下的水泥地上,便立即通知黃岐醫院派人到場組織搶救,傷者最終因傷勢過重不治。經過身份核對,證實該名死者便是刺傷鄧老師的廖某。」
但根據廖夢君父親廖祖笙事後拍攝的照片,「對面嘉洲廣場外玻璃幕牆」只有不到一層樓高。如果有影子從中滑過,也是一閃即逝,而且一般人根本沒辦法立即判斷影子來自何處,哪能準確判斷「一個人影從學校綜合樓上墜落」;可能這位治安員突然多長了一隻眼睛,突然意識到人有時會長翅膀飛走,從埋頭在本棟樓搜索到抬頭看對面樓上的影子!一般的玻璃幕牆都不可能成為對面物品的鏡子,更何況「對面嘉洲廣場外玻璃幕牆」只不過是嘉洲廣場頂層的半隔斷,其上的部分是敞開著的,南方的夏天,18點左右依然陽光明媚,內部空間敞亮的玻璃幕牆更不可能成為對面物品的鏡子!此時,要在剛好的時間、剛好的地點看到這棟樓投到對面樓上的玻璃幕牆上的影子,似乎只有一個可能:這棟樓里突然升起了一輪太陽,而且穿過牆壁像聚光燈一樣準確地照到了墜落者的身上,然後把影子投到了對面!
該警方調查結論的疑問還有很多,已被很多網友批駁得「體無完膚」。我想補充一點,比如,廖夢君偷得的物品計有:五本書,一個隨身碟,被發現後又順利偷得一把水果刀回來刺殺老師。那麼我要問:是不是黃岐中學所有的辦公室都是大門洞開的?包括假期。否則,廖夢君所為就不是一個「偷」字了得。更駭人聽聞的是:據廖祖笙網上披露,他曾問過警官有沒有在其子的偷竊現場提取到指紋,回答非常肯定:「沒有。」如果真是這樣,警方沒有足夠物證的前提下僅憑一面之詞定案是否欠妥?
2、誰在撒謊?
根據「佛公宣」公布的警方調查:「鄧老師(這裡要強調他是初一年級的老師,不是初三年級——作者注)要求廖某留下手裡的全部書籍,並讓其次日隨班主任來取回並說明情況,廖某答應後便離開了。約10分鐘後,廖某返回辦公室向鄧老師索要被扣書籍,遭到拒絕,鄧老師堅持要求其次日隨班主任來取回書籍。這時,廖某突然伸出左手繞住鄧老師的脖子,右手從身上掏出一把水果尖刀,猛刺向鄧老師,鄧竭力反抗並大聲呼喊『救命』。在搏鬥中,鄧老師面部、腹部等處被刺中七刀。門衛室保全員李某和清潔工黃某聽到喊叫聲趕到後,發現了受傷倒地的鄧老師,遂將其扶到門衛室,並當即報了警。」也就是說,不到10分鐘時間裡,廖夢君從別處又偷得老師的水果刀行兇。
然而,廖祖笙的描述卻是這樣的:廖夢君「被人打得腦出血、右額塌陷、七竅出血、面部傷得不成樣子、有明顯被拳擊過的瘀傷、頸部有明顯手掐瘀痕、兩隻胳膊全被打斷(手上沒有任何因撐地造成的挫傷)、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爛、肝部有傷、肺管脫開、左腿被捅2刀、右腳面青腫、右腿一大塊肉不見了、連骨頭都露了出來……有誰見過這樣『跳樓自殺』的孩子嗎?孩子的兩隻胳膊都斷了,他還怎麼去翻窗『跳樓自殺』?!」
警方調查和廖祖笙的描述,其中一個必是謊言!而要揭穿謊言的最好辦法,就是公布屍檢報告和身受重傷的鄧(玉海)老師的證人證言!
按常識常情推理,如果廖夢君身上真有那麼多的外傷,則不太可能是鄧老師所為,因為廖夢君身高1.76米,體重110斤,而且對於「殺人」有準備,而毫無準備就身中七刀的鄧老師要從中奪刀並追殺廖夢君,談何易哉?那麼,有沒有「第三者」?「第三者」是誰?刀上留下的指紋又是誰的?
3、此案應該公開調查、公開報導
此案已經在網絡上引起廣泛的關注和傳播,在當地也引起一些民眾的憤怒和不平。而廖夢君的父親廖祖笙自始至終認為這是一場謀殺,理由是他本人由於黃岐中學亂收費的事情和學校有較深的恩怨,他由此聲討教育的一些激烈文字也引起一些人的不安。
但我寧可不信廖祖笙所說的話是真的。因為,縱有恩怨,也應該是廖祖笙和學校的恩怨,孩子是無辜的。如果僅僅因此而置無辜的孩子於死地,而且發生在自古「師恩如父」、「太陽下最光輝的事業」的「人類靈魂工程師」所在的學校,則此案無疑記錄了當代最黑暗的人類心靈史!因為,即使是在20世紀的文/革和德國法/西/斯的時代,那種親親之間互相殘殺且殃及無辜的例子,也是因為有一個狂熱的理想在支撐;而這麼個案子,既沒有深仇大恨,也沒有任何理想和信念做支撐。
廖夢君的悲劇在於,他死得不明不白,死得讓很多活著人充滿疑惑和擔憂。就算是自殺,也應該讓他的父母心服口服,不必為此空耗餘生。我曾經說過,在中國,要製造冤假錯案很容易,要獲得真相很難。因為司法不獨立,司法地方化;因為媒體不自由,調查得不到配合,而且時不時要聽令非公開的、暗中的「打招呼」。在美國,任何一個與案件無關者都可以在聯邦法院的服務網站上查閱到所有聯邦法院案件信息,在幾分鐘內便可獲得案件能夠公開的全部信息,包括最重要的起訴書和辯護書。每頁8美分。這意味著即使一個長達100頁的起訴書,8美元就能到手!鑑於此案已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傳播,為和諧社會計,為依法治國計,有關部門應當完全徹底地公開偵破此案、讓媒體自由地調查和報導。不僅屍檢報告應該對死者家屬公開,也應該對媒體公開,還應該允許律師、記者查閱、複製案件卷宗,並在法醫的指導下查看屍體。這既可以以雄辯的事實證明我們依法治國和建設和諧社會的決心和勇氣,也可以使一切關於此案的謠言和猜忌灰飛煙滅土崩瓦解。如果廖夢君真是自殺,則經過這樣的公開,廖祖笙所傳播的謠言不攻自破。否則,一味地隱瞞和壓制,只會加深人們對公權力的懷疑,只會摧毀和打擊人們對依法治國的信心。有人已為此激烈地說:「在搬動一張桌子也可能要流血的時代,利益的爭奪已經發展到了喋血的地步,並且史無前例地把刀鋒指向了無辜的孩子。翻開《和諧》的精裝讀本,字裡行間寫著滿本的『吃人』!」而萬一案件本身沒有公開,廖祖笙本人的通信自由和博客卻受到刪除、封殺等限制,則無疑會更加使人們懷疑此案的公正,進而動搖人們對政府、對法律的信任。
200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