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娃哈哈「信託案」已宣布決定,禁制宗馥莉處理該帳戶內任何資產。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娃哈哈「信託案」判決書出爐,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滙豐銀行帳戶提款或轉帳任何資產。另亦需披露該滙豐帳戶的最新餘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帳目。若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後,戶口內的資產轉至第三方的,被告亦需交代相資料。
此前,截至2024年5月,已有約110萬美元從該帳戶轉出。
值得一提的是,在判決書有關此案更多的資訊流出。
臨終前23天立下兩份遺囑
判決書顯示,宗慶後留下兩份於2024年2月2日訂立的遺囑(「遺囑」),其中一份涉及其特定離岸資產,但未涵蓋建浩公司及其資產;另一份涉及其中國內地的在岸資產。遺囑未提及任何原告或杜女士,但指定宗馥莉、施女士及宗老先生的母親王樹珍女士(「王女士」)等為受益人。
兩份遺囑均指定陳漢(漢坤律師事務所律師)及郭虹為執行人。
2024年2月2日出爐的兩份遺囑,時間點十分敏感。在23天後,宗慶後便因病去世。2024年2月25日,娃哈哈集團官方發布訃告,娃哈哈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宗慶後,因病醫治無效,於2024年2月25日10時30分逝世,享年79歲。
此前對於三個弟妹起訴,宗馥莉提交了一份2020年設立的遺囑,表示境外資產由獨女繼承,其他子女無權利。該遺囑的見證人包括娃哈哈集團副總裁潘家傑、財務總監方強等核心高管,但並無任何家族成員在場。
據鳳凰網財經報導,2023年春天宗慶後與宗馥莉因為改遺囑的事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當時說是把手機都砸了」。這一事件其他知情人士也有所耳聞,其表示大家較難理解宗馥莉的性格,行事較為極端,生活里會頻繁更換司機、保姆、保潔,「家裡冰箱也安裝了攝影頭」。至於2023年春天宗慶後與宗馥莉改遺囑一事,具體作何修改外界不得而知。知情人士透露宗慶後性格強硬,做決定後不會輕易改變,但宗馥莉在與宗慶後為利益談判時,多次採用絕食的方式相逼,「身邊有人看到她絕食到搖搖晃晃站不穩」。
不過,原告方律師曾指出,宗慶後晚年曾在私人場合承認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脈」,並口頭承諾「不會虧待」,但遺囑見證人清一色為娃哈哈高管,無家族成員簽字,程序存在瑕疵。
如今有新版本的遺囑出現。
委託宗馥莉為三兄妹設立信託
此外,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等人提交的文件也十分有看點。
早在宗慶後去世前一個月,他曾給下屬「郭虹寫了一份「手寫指示」,要求郭虹「準備去香港,在滙豐銀行設立三個信託基金,每個信託基金7億美元」。按香港法律要求,簽訂信託合同,並請香港公證處公證。」「滙豐帳目美金尚不夠,請把人民幣換成美金。先辦理繼昌/婕莉的,若美金募足了,請繼盛請假回來辦理好。」
2024年2月2日,宗慶後與宗馥莉《委託書》簽署了一份委託書。委託宗馥莉通過作為設立人分別設立三個境外信託(三個信託分別簡稱為「信託 A」「信託 B」「信託 C」,合稱為宗氏境外家族信託),信託 A以宗繼昌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 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 C以宗繼盛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
同樣在年2月2日,宗馥莉簽署了一份中文確認函(「確認函」),確認其同意委託書的內容。同日,宗馥莉成為建浩公司的唯一股東。
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就宗慶後去世引發的事宜訂立了一份名為《協議》的文件,甲方為宗馥莉,乙方一宗繼昌、乙方二宗婕莉、乙方三宗繼盛。
協議顯示,當時兩方確認宗慶後2024年2月2日訂立的遺囑合法有效,各方認可宗慶後先生在公證遺囑中的所有安排。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確認,宗馥莉、施幼珍、王樹珍三位繼承人具有辦理宗慶後先生繼承權公證及其他資產承繼相關程序的全部權限,乙方承認前述繼承人完成的相關遺產繼承程序合法有效,承諾不以任何形式挑戰相關程序之效力。宗馥莉承諾,將以建浩創投有限公司在滙豐銀行香港特別行政區開立的帳戶內的資產之權益,為三位乙方設立一個信託(共設三個信託)。
該信託設立預計以一個PTC(Private Trust Company)模式過渡到專業受託人階段,信託過渡期結束之後(即進入專業受託人階段),宗馥莉不再參與信託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來管理。初始信託財產完整交付之後,宗馥莉解除其責任。
不過後續宗馥莉一直拖延簽署相關文件。在2024年12月14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宗馥莉律師稱宗馥莉不認可手寫指示的有效性。
直至引發雙方訴訟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