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鉤沉 > 正文

我親歷的「吃人肉事件」

作者:

1

近年來因種種原因,甚至在一些有身份地位,似又有點學識的人士那裡,也公然出來否認「大饑荒」的存在。我自己,算是那場「大饑荒」百分之百的親歷者;不僅見證了全社會大饑荒存在,而且見證過其中最可怕、最殘酷、最違背天理人倫的「吃人肉」。

尤讓人震驚的是,這個「吃人肉」,不是發生在哀鴻遍野的農村,而是發生在城市,發生在距區政府市政府不過數百米的市中心,對社會的衝擊不可謂不大。半個多世紀了,對該事件的人和事,我記憶至今甚是真切;不僅當事人的身份姓名,我記得清楚,甚至連其音容笑貌,我仍還歷歷在目。

這是因為,當事人既是我同班同學(初中、高中都是)的父親,而且是同居一條小巷中,相距不過數十米的街坊近鄰。我從家裡去學校上課,若走老校門,必經其家。若是從學校上街,不管走新校門、老校門,也必經過其家門口。真可以說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長輩。

那個時候,自貢有兩所著名的中學。一所是胡績偉先生曾經入讀過的自貢一中。另一所是謝韜先生入讀過的,李慎之先生曾做過教員的自貢二中(今蜀光中學)。自貢一中前身是「培德女子中學」,由加拿大傳教士於民國初年創建。中共接管後更名為自貢一中,「大躍進」時又更名為不倫不類的「釜溪中學」。後恢復一中原名至今。自貢二中則是抗戰時南開大學校長張伯苓先生在原自貢私立蜀光初級中學基礎上,投資新建的,據說仿天津著名南開中學的格局,氣派很大。中共於1950年代接管後,改為自貢二中,後來又一度恢復「蜀光中學」的校名,至今仍是。

當年自貢一中有新舊兩道校門。整個校園建在市區山坡頂上,進老校門要爬一二十級很陡的石階。石階上完,才是校門。校門是一座古色古香的中式門樓,如今早已拆毀,連遺址亦蕩然無存。新校門則是沿小巷往西一直走,到當年的自

貢報社及市廣播站合用的一處西式別墅台階前,拐個90度大彎,向北數十米即是。新校門可勉強通小車,不用爬石梯。老校門雖說坡陡石梯多,但無論上學還是上街都更近,許多學生都愛走老校門。

我那同學的家,就正對一中的老校門。也不是完全正對,而是小巷往西偏大約一兩米。說是家,其實相當寒酸,不過是在小巷圍牆上搭建起來的幾間簡陋瓦房。因為不敢多占小巷通道,屋子進深估計最多兩米樣子,說不定還要少。任何人從小巷經過,屋內破舊相及裡面動靜一覽無餘。這幾間舊屋,大概民國時就有了,又在小巷中,中共建政後,也沒因其有礙學府觀瞻而拆遷。其實,就當時而言,整個城市民眾,除了少數過去大戶人家建政後又沒被沒收,及數量也不多的政權新貴,居所大都是那番模樣。

我是1956年考入自貢一中的,是初59級6班。當年編班,可能是校方為方便管班,一律按家庭住址編,那年一中初中8個班,我在6班。我們6班,全部是一中新舊校門附近那幾條巷子的同學,頗占地利之優。在家裡,連上課下課的鐘聲亦可聞。這個當事人的大兒子,家在一中老校門,就此成了我的同學。

2

這個同學姓羅,叫羅某祥,屬班上的大齡同學。大我兩三歲,且個高體壯,力氣大,打架和勞動都是強者,在班上就多少有點讓人矚目。羅同學還有個特徵,即青春期早,臉上就常有青春痘,男同學譏為「騷仔仔」,又戲稱為臉上布滿碉堡,也就此獲得個雅號「羅堡」。以後,習慣長成自然,只要是非正式場合,幾乎聲喊聲應。

初中畢業,正是1959年,大躍進熱火朝天。四川境內新辦了許多中專,同學多數分流,成績最差的幾個大齡同學,去了市幹校。但升入高中的是少數。不知出於何種考慮,羅同學沒報中專,也沒去幹校,而是選擇讀了高中,按理他成績不夠好,三年高中後升大學的可能性不大。

那年自貢一中只招收了兩個高中班,我和羅同學在2班,稱為62級2班。1959年下半年,「大躍進」已成強弩之末,但受那種思潮影響,學生「支農」、「支工」勞動甚多,經常下鄉下廠,勞動整周,甚至整月離校幹活。羅同學力氣大的優勢,充分得以發揮,為此還連當了數屆「勞動委員」,成了班上為數不多的班幹部之一。平時不免就偶有得意之色流露,與同學說話帶點領導口氣。問題是,他考試成績總不見長進,也不敢太得意,怕別人敲打他。

我們那三年高中,從1959年下半年到1962年下半年,正是全國性大饑荒的高峰年代。雖然是在城市,雖然是在條件相對較好的中學,但大饑荒的陰影,也是無處不在。

先說家裡,那三年,我家就先後死了四位老人:我祖母、三祖母、我外婆,以及一個未成家數十年來一直寄居我家的孤老「陳么爺」。

過去我家是個較大的家庭,1950年代中期賣房分家後,無後的三祖母及生活無著的「陳么爺」,也隨瞎眼祖母一起,遷到一中附近小巷的新家,由我父母供養。其後不久,外婆老來無依,也遷來同住。我家就有了四位老人。當然,也不能說他們都是大饑荒時餓死的,因為他們畢竟都是城市戶口,每月有一份微薄的口糧。但可以肯定的是,都是營養不良而死。當時,城市居民每月供糧22斤,後來為國家「自願」節約一斤,僅21斤,平均每日7兩。而且真正到口的沒有那麼多。

原因是大躍進搞「城市人民公社」,居委會都辦起了「公共食堂」,所有供應都不能直接到戶到人。這樣,能讓居民真正吃到肚子裡的又打了折扣。本來上面規定60歲以上老人,可以自行買那份口糧,自行在家做飯,不必去「公共食堂」受罪。但權力在居委會主任那裡,居委會主任不批條子,你拿著購糧證去糧店也買不到口糧。

我親眼目睹過,我年過六旬的外婆,想按政府規定,自己買口糧在家裡做飯的懇求不被允許,反被那個女居委主任罵了一頓,回家只能暗自垂淚的情景。當然,那供應的口糧定量也更換不成同等數額的糧票(也正是當年糧票比鈔票更值錢珍貴的原因)。這是毛澤東時代控制社會最極端的做法,哪怕城市居民,你也無法離開居住地,當然更不能反對什麼人,否則死路一條。那時不是正式官員的居委會主任,乃至組代表(即居民小組長),也似乎掌握著居民的生死存亡大權。我家裡的四位老人,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中,相繼離世的。他們起碼算那場「大饑荒」的間接受害者。

再說學校。承蒙當局開恩,供糧政策對學生多有照顧,尤其為數不多的高中生。中學生每月定量最初好像是32斤,後來也是「自願」向國家節約1斤,成了31斤。不管如何,每天能有1斤的供應。在學校伙食團,除每年有一段供應蕃薯的日子,每天吃蒸蕃薯外,一般是米飯(其中雜有少數打碎的包穀)。例行是三、四、三的吃法,即是說,早飯3兩,午飯4兩,晚飯3兩。

[page]

菜更是差,午晚是品種單一,缺少油水的大鍋菜,而早餐則經常是每人半小勺帶霉味的包穀醬,當做下飯菜。印象中,高中那三年,除了上課應付考試,人人的主要心思,大都放在吃上。不管男生女生,胃口都奇好,都能吃。

典型的例子,就是那時曾經下廠支工勞動,中午那頓午飯廠里無法解決。路遠,學生也不能回校來吃,學校食堂就想出個花樣,當天的午飯,就隨早飯一起蒸了,也隨早飯發給每個學生。讓學生將這份午飯帶著,中午就在工地自吃冷飯。有同學嫌帶著麻煩,又經受不住熱飯的誘惑,乾脆將兩份飯一起吃在肚子裡了事。我親眼所見,這樣做的,不僅有班上的男生,也有女生。現在的人肯定很難想像,十六七歲的小女生,樣子文文靜靜,卻不聲不響地就著一小勺霉味很重的包穀醬,把兩份飯(一共7兩米飯)通通吃進肚子。那兩份生蒸米飯合起來,體積很不小。然後再去幹上整整一天的勞動活兒。

這種辦法我也試過一次,早餐一次吃兩個飯,當然很愉悅,很享受。可是到了中午,尤其整個下午,餓著肚子勞動的滋味確實不好受。餓得頭昏眼花,差點暈倒。有了這次教訓,我再不敢勞動日早餐把午餐的飯一併吃下。還有一次,也是下廠支工,工地卻在野外的一個什麼井口。周圍無房屋棚子一類,只好把午飯用帕子包好,放在田坎邊上。中午休息吃飯時,打開一看,竟是密密麻麻爬滿了螞蟻,黑壓壓好大一片。雖是頭皮發麻,也有點噁心,但心痛那飯,捨不得扔掉(扔了就要餓一下午的肚子,還要勞動),只好一點一點的清除飯里的螞蟻。又是那種罐蒸飯,米粒之間粘在一起的,螞蟻鑽進去了,很難清除得乾淨。沒法,那天中午,我也就仿佛閉著眼睛一樣,硬著頭皮把那幾兩冷飯吃了,乾乾淨淨,一點不剩。其間,也肯定不知生吞了多少在飯里沒被清除的螞蟻。沒經歷過那種災荒時代的人,肯定無法理解當年人們對所謂「食物」的那種近乎變態的心理感受。

同學之間,也常有為「吃」,鬧得不愉快,甚至臉紅脖子粗,甚至發生吵架、打架的事。總之,「吃」成了當時人們所關心的全部主題。

「吃人肉」事件,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有了這種社會大背景,發生吃人肉這種事,後代人也會對來龍去脈多幾分深入了解。

我那同學的父親,是個大胖子,50來歲。以前(指民國時代)是幹什麼的,不得而知。但不會是資本家或是在社會上吃得開那一類。否則,那同學就會有「家庭成分」不好的包袱,也不可能當班委班幹部。平日觀察,其家境也不像。可能是個小商人吧,我們讀中學時,好像也沒什么正式職業。但其人長得個心寬體胖的樣子。沒事時,常見他在家門口一把椅子上喝茶閒坐,看巷子裡走過的人笑咪咪的。街坊鄰居稱他為「羅大爺」。我們這些中學生偶爾經過時,也這樣稱呼他,他也笑咪咪點點頭,大家對他的印象,總的還不錯。誰也不會想到,那樣恐怖,聽起來也讓人膽戰心驚的「吃人肉」的事,會發生在他身上。

3

事發那天,我們也正是在下廠「支工」勞動。中午吃飯休息時,有班上一男同學飛奔而來,口裡叫道:「走,快去看!羅堡的老漢(當地方言,意為父親)煮娃兒吃,被警局逮了!」

一眾同學大吃一驚,即隨之飛奔而去。地點在釜溪河南岸富台山麓,張家陀碼頭之上的半山坡上。那裡,當年曾是一片荒坡。河對岸不遠處,即是區政府機關大樓的所在。

我們趕到時,「有人煮娃兒吃」的消息已經傳開。通向山坡的一條小路,以及沿河碼頭一帶,都有趕來看熱鬧,打探消息的人。具體事發地,是在小道半坡上,一處石灰窯旁邊。那山坡處,早兩年開始,可能經有關部門批准,有人就在那裡取石燒石灰。那處小石灰窯,河對岸可見。我們趕到時,涉案當事人及作案物證——一個大鐵鼎鍋,已被警方帶走。現場除了一個還冒著白煙的石灰窯外,荒坡上已是一無所有。石灰窯也沒人。有的只是我等一樣趕來看熱鬧的市民大眾。

從據稱目擊者的敘述中,具體事發經過大致如下。

被我們稱為「羅大爺」的同學父親羅某章,其時,正在給這個小石灰窯守工地。因此他一日三餐也在這裡。他在旁邊生火架起鍋灶做點飯燒點水,也很正常。山坡上平時荒無一人,小道上過往的人很少,這就為他敢於在這裡用鼎鍋「煮娃兒」提供了方便。不過,其竟敢光天化日之下干此勾當,還是多少出人意外。

他那天的最終案發,也在於他的一個疏忽,一次過於自信的大意。他那天本來一直守在煮東西的鼎鍋旁,嚴密守候著,不讓人看知其鼎鍋中的秘密。時值中午,煮著的東西也煮熟了,可食了。但他須去坡下一處地方打飯。想了一陣,看荒坡里四下無人,小路上也無人,就起了一絲僥倖,想自己速去速返,不會發生意外。於是就短暫離開了一直守護著的鼎鍋。

也活該那天有事。他剛離開沒幾分鐘,恰好一個做工者經過石灰窯那裡(據說是到坡上小解方便),見灶上大鼎鍋里熱氣騰騰狀,燉煮著什麼「美味」東西。那年頭,人們對吃本能地有種興趣,自己吃不到,看一眼也是不錯。出於好奇,他多跨了幾步,來到鍋灶旁,趁暫無主人,悄悄打開鍋蓋偷看一眼。

這一看,就看出了大事,鼎鍋內,滾滾沸水裡,正燉煮著的,正是一個完整的嬰兒!

「不得了!有人煮娃兒吃!」那人嚇得丟下鍋蓋,就往坡上飛跑,一路大喊。「有人煮娃兒吃」的消息,就此傳開。公安及相關部門得到消息趕來,連人帶物,當場拿獲並帶走。我等同學趕到時,只見到那座石灰窯,以及煮過東西那座簡單火灶還在。

雖說是災荒年代,「吃人肉」也算得一大奇事,天字第一號新聞。況且是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消息是無法掩蓋的,這件事,可謂婦孺皆知。漸漸,人們所關心的是兩點。其一,這娃兒是哪裡來的?是不是被他殺死的?其二,這個羅某章「羅大爺」會不會被「敲沙罐」(當地方言,意指判死判,其時執行死刑,是用槍打腦袋)?

後來說法漸明朗化,「羅大爺」煮吃的是死嬰。其埋下當晚,被他偵知且連夜掘出。第二天白天欲煮食而事發。從後來的最終處理結果看,也印證了這種說法。涉案者羅某章後來並未被稱為「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者,判死刑,而是判了數目不詳的徒刑,入獄勞改。沒多久,又被以「保外就醫」釋放回家。

後來,社會上也有多少為「羅大爺」說點話的。說他那麼個大胖子,胃口好,食量大,一天7兩米咋夠吃?餓慌了,找不到別樣可吃的,只好打「死娃兒」的主意。不然,他也只好餓出「浮腫病」等死。

這次事件後,羅同學一度在班上有些抬不起頭,比較沉默,比較低調起來。畢竟,父親出了如此大案,而且是如此傷天害理為人不齒的缺德事。他也很害怕班上的男同學藉此事經常攻擊他,開他的惡意玩笑。不過,好像大家都很知趣。

印象中,似乎從沒人去觸及過他的這處「傷痛」,沒人開他的惡意玩笑,拿他老爸的「人肉事件」說事。包括班上最調皮最愛以惡作劇為樂的男同學。似乎隱約還聽一些同學議論,都是社會造成的,是時代的錯。

過了大概一年,或是兩年(有的又說不到一年),聽人說「羅大爺又給放回來了」。其時,經濟形勢已在開始好轉,是執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之故(後來才知道是劉少奇等大力糾正毛澤東一系列胡整行為的結果)。據說是因其年紀大了,又病重,怕死於勞改地,由家人辦了「保外就醫」。

後來過了很久,才聽有同學私下說,羅大爺之所以沒關多久就出獄歸家,很大程度上,得力於他大女婿私下出力運作的結果。羅的大女婿,即羅同學的姐哥,其時在市內某個政法部門任職。經他出面,走了點關係,促成了此番「保外就醫」。

不過,羅大爺入獄前後,兩相比較,身體狀況變化的確很大。那時,全社會都苦,監獄、勞改場地更苦,老年人體弱者,生存下來,頗不易。其出獄不久,我見過他一次,也是在巷子裡他家門口。其時,我已從一中高中畢業,高考因故落第,失學在家待業。那天,我從巷子裡經過,遠遠看見羅大爺坐在門口曬太陽。其坐姿甚至與過去一模一樣,但人卻是瘦了一大圈。原來一個大胖子,如今身軀骨架還在,卻是神態氣度與從前大不一樣。臉盤仍是寬大,但眼窩深凹,臉頰嘴巴也塌下去了,顯得顴骨突出,鼻骨、下巴也突出,模樣有些怪誕。特別是其眼神呆滯,臉上似乎有一股令人膽怯心寒的陰霾之氣。樣子有些嚇人。

我已是走到眼前了,退無可退。只好硬著頭皮,低頭裝做不看見,趕緊快走幾步,從他身邊匆匆走過。過去那個心寬體胖,笑咪咪在巷口椅子上喝茶閒坐,有時高興還會招呼他一句的「羅大爺」再也不復存在。如今現實中的,是老朽衰弱,周身上下了無生氣,臉上透出一種陰冷死亡氣息的殭屍般人物。

4

羅大爺雖沒多久就出獄,免除了長期牢獄之苦,但其最終結局也很悽慘。出獄歸家沒多久,他便離家獨居。

張家沱碼頭之上,當年有個很大的菜市場,稱「源淵井綜合市場」,是自貢市區最大的蔬菜及副食品集散地。羅大爺離家後,就在菜市場之外的路道一側,一個財神廟或土地廟的殘牆處,背靠其石壁,用撿來的竹片、舊木板、塑料布、油毛氈之類雜物,搭起一個棚子。其終日食宿於此,以此為「家」。有人說,他是被家裡人攆出來的。有人又說,是他自願搬出來獨居,不想連累家人。到底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也沒聽羅同學講起過。

至於其生活來源,自是成問題。一個風燭老人,長居一個不能遮風躲雨的棚子棲身至終,處境是很差很糟。說其晚景淒涼悲慘,一點不為過。

文革爆發沒幾年,偶去那市場,沒再見到那爛棚子,自然也沒見到人。一問,說是「已經死了」。

這件「吃人肉事件」,因偶然因素,被外人發現而中止。「東西」已煮好而未吃成,可稱為「未遂」。但多年後聽同班同學私下議論說,其實羅大爺為「吃人肉」這事,是蓄謀已久的,做過很多準備。

一中老校門往東,走市街方向,大約30米,當年豎有一塊「義學」的大石碑,差不多有小孩子那麼高。出處何在,不知。石碑下二十來步石梯,有個小院子。其中有個姓趙的住戶,是個鐵匠。因是街鄰,與羅熟識且關係較好。據說事發前,羅曾讓趙鐵匠為他打造一個很長的鐵爪子。趙問:「打那麼長的鐵爪做啥?」羅答:「用來抓肉。」趙鐵匠當時就發愣,饑荒年代,哪有肉可抓?且那麼長,能抓多大塊肉?事發後,才知羅大爺是專為撈抓人肉而特別打造這長鐵爪。

再後來,有與羅同學很要好的同學透露,羅同學曾經給他們講過一件事。說是他老漢,這次事發被公安抓走之前,曾經有三兩次,用大茶缸或小罐子盛不名「燉肉」回家,叫家人共吃。而且,其父只說是肉,不說是什麼肉。案發,才懷疑這些「燉肉」,可能來路同樣。若此說為真,說明其此次案發前,已有類似行為經歷。

當然,此說亦存疑。原因是羅同學可能故意誇大或編造事實,以在同學面前顯示自己經歷見聞「不凡」。那時同學間常有這種「自誇」、「自編故事」的現象。

此說是否為實,即這次羅某章「羅大爺」所為「未遂」之前,是否有「已遂」事例,只有當年部門機構的相關案件檔案可證。

2013年10月初

《記憶》2013年12月31日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6 by Aboluowang

免翻牆 免翻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