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思考人口史的時候,容易有一種誤區,覺得中國古代沒有節制生育的理念,官府也不搞計劃生育,普通百姓腦子裡多子多福觀念根深蒂固,只要還有一口吃的,就會使勁生。
這種想法有偏差,跟歷史事實對不上。我們在秦、漢、魏晉南北朝乃至隋唐,都能看到百姓主動殺害自己孩子的記載。這不是一例兩例,而是一種綿延不絕的社會現象,它有個專用詞叫「不舉子」。注意了,不同於明清時代殺害女嬰的社會現象,「不舉子」是不分男女無差別拋棄或殺害嬰兒。這是民眾對家庭人口實施調節的殘忍手段。從秦漢時代開始直到南宋,這一千多年裡,「不舉子」作為一種嚴重的社會現象,始終是朝廷高層關注和討論的重要政治問題。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人頭稅。秦代有句話,叫做「秦賦箕斂,百姓賀死吊生」。箕斂,官府派人拿著簸箕上門收錢,指的就是人頭稅。秦帝國人頭稅重,家裡多一口人就多一份負擔。於是百姓們聽聞鄰居家有人過世就去祝賀,好啊你們家稅負減輕了;有孩子出生就去弔問,真可憐你們家以後要交更多人頭稅。漢代也是這樣。漢元帝的御史大夫貢禹上奏說,自漢武帝將「口錢」降低到三歲起征後,漢帝國的百姓就不肯養育後代了,他們選擇了「生子不舉」,生了孩子不養活。「口錢」就是專門針對孩子的人頭稅。南宋建政後,「丁稅」很重,浙江、福建一帶的百姓普遍「不舉子」,讓擔心「人礦」萎縮的宋高宗、宋孝宗極為頭疼,多次下旨要地方官想辦法扭轉這種社會風氣。當然了,他們既要又要,既希望「人礦」壯大,又不願取消「丁稅」。
人頭稅的範疇很廣。凡官府按人頭攤派下來的負擔,不管是收錢、收糧還是徵發勞動力,也不管是用稅務機關直接徵收,還是用所謂「官營」「國有」之類手段間接謀取,都可以歸入廣義的人頭稅。
一個孩子要交一份「口錢」,一個成年人要交一份「算錢」,這是最顯而易見的人頭稅。成年男丁每年要給官府服幾個月勞役,要給朝廷服多少天兵役,也是人頭稅。是人就得吃鹽,就得住房子,官府搞食鹽官營,搞建房用地官營,強迫百姓吃高價鹽、住高價房,這食鹽消費和住房消費,同樣屬於人頭稅。
西漢建政初期人口稀少,惠帝和呂后為鼓勵生育,拿出來的最有效手段是「復」,就是免勞役和兵役。女性懷孕了,丈夫可以「享受」一年或者兩年免勞役兵役的待遇。這對普遍屬於四口之家或五口之家的漢朝百姓來說,簡直是天大利多。這類高度原子化的小家庭里,通常只有一個成年男丁。男丁被徵召去服勞役兵役,耕作就得落在成年女性身上。如果女性懷孕生產,就沒法正常下地勞作,家庭經濟狀況就會急轉直下。勞役兵役的存在,讓懷孕生產對漢朝百姓來說成了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不但惠帝與呂后,許多政權在戰亂後選擇以「復」為獎賞來提升生育率,原因便在這裡。
「復」的本質,就是暫時免除部分人頭稅,以換取百姓提升生育意願。
農耕時代中國百姓的稅賦負擔包括人頭稅和田畝稅兩部分。在漢代,人頭稅在總稅負中的占比超過九成。在唐代前半期,人頭稅的占比超過了七成。與此同時,自秦漢到隋唐,中國長期實施「土地官有制度」和「官府授田制度」。理想狀態下,每個人頭下面都應該對應足量由官府授予的土地,以確保該人頭能夠承擔官府攤派的稅負。
遺憾的是,這種理想狀態往往只存在於政權建立初期。因戰亂的緣故,一方面是人口銳減,一方面是有大量荒地等待開墾。這個時期朝廷掌握著大量土地,可以保證每個新生人口都獲授足額耕地。如果朝廷再出台一些類似「復」這樣的免人頭稅政策,百姓就會很願意生育孩子,畢竟增加人丁便等於增加家庭的耕地數量,且不會造成人頭稅負擔加重。
然而,到了王朝中後期(前提是這個王朝不短命,國祚至少能有個一百來年),理想狀態就很難維持了。此時,人口增長,加上官僚土地主的兼併——沒錯,只能是有官權力背景的「官僚土地主」,沒有官權力背景的平民在中國古代是沒有土地兼併能力的——讓朝廷手裡已經沒有了可供分配的荒地。新增人口找官府要求授田,經常無法足額。像唐代中期的敦煌地區,新增人口運氣好能拿到法定額度十分之一二的土地,運氣不好半分土地也拿不到。
正常來說,得不到足額耕地,就不應該繳納足額人頭稅。可官府絕不可能有這樣的覺悟。他們沒動力解決授田不足的問題,卻有足夠的壓力去確保人頭稅一分錢都不能少。授田不足是百姓不高興,百姓不高興只能憋著,不能拿官老爺怎麼樣。人頭稅收不足,上級衙門會不高興,朝廷會不高興,這些人不高興了,官老爺的考核就不能合格,官運就不能亨通。
於是,每每到了朝代中後期,「生子不舉」的社會現象就要出現。西漢出現於漢武帝統治時期,東漢出現於漢靈帝統治時期。三國時期的魏蜀吳也都有「生子不舉」的社會現象,且出現得很早。原因是爭霸戰爭極大提升了官府對人頭稅的汲取力度,於是「生子不舉」現象也就提前了。唐代百姓多了點人身自由,於是「生子不舉」現象減弱,在武則天、唐玄宗統治時期出現了大規模人口逃亡。不給我足額耕地又要我足額繳納人頭稅,那我就背井離鄉讓徵稅官找不到我,進深山老林,或者去求大戶蔭蔽做黑戶。官府找不到逃亡者,又要完成徵稅任務,就把缺失稅額平攤到沒逃跑的百姓頭上,當時有個專門的詞語叫「攤逃」。
「攤逃」的本質是懲罰老實人。結果就是老實人被逼急了也紛紛跑路——北中國開發充分無計避秦,於是大量人口往南方跑。杜佑說,唐玄宗時代有大概四分之一的百姓選擇了跑路。
躲躲藏藏的跑路者,自然不會有太強烈的生育意願。
西漢的人口峰值是六千萬,東漢的人口峰值——它的疆域比西漢略小——是五千八百多萬,與西漢相差無幾。再往下,唐代的人口峰值是七千萬。從西漢到唐代,差不多一千年。這一千年的時間裡,農具從木石變成了鐵器,牛耕普及了,水利設施增加了,種植技術進步了,耕地總量提升了。可人口峰值居然原地踏步,只增加了區區一千萬人。
再往下,北宋的人口峰值過億。宋徽宋年間人口是1.2個億,把遼、西夏和大理都加上,總人口是1.4個億。同等疆域下,唐朝人口最高峰只有7000萬。從唐朝最高峰到宋朝最高峰,中間只有兩三百年。兩三百年的時間人口峰值翻了一倍。之前一千多年人口峰值僅從6000萬增長到區區7000萬。
為什麼會這樣?
原因就是人頭稅。我們經常講唐宋之變,其實最大的變化,就是唐代百姓的稅負仍然以人頭稅為主體,占到了總稅負的七成以上;而宋代百姓的稅負已轉為以田畝稅、資產稅為主體,人頭稅在總稅負中的占比已經下跌到了三四成。
這個變化,發端於唐德宗時期搞的「兩稅法改革」。唐德宗之所以搞這個改革,是因為唐代百姓在人頭稅的壓力下不斷跑路,且經過安史之亂後百姓四散流離,朝廷原有的人口簿冊已無法作為徵稅依據,按舊人口簿冊根本找不到人,以人頭為核心稅基的徵稅模式已在事實上破產。沒辦法,唐德宗與他的宰相楊炎只好轉變思路,改走以田畝為核心稅基的新徵稅模式。
「兩稅法改革」是中國稅賦史上分水嶺式的大事件,也是中國人口史上的大事件。唐朝後半期藩鎮割據,中央到地方人頭稅與田畝稅齊頭並進,百姓苦不堪言;五代十國變本加厲,新的兩稅要收,舊的人頭稅一樣不許少,「生子不舉」現象遍地可見。等到北宋實現小統一,田畝稅才終於正式取代人頭稅成為北宋百姓的主要負擔。當然了,唐德宗也好,北宋的皇帝也好,他們選擇以田畝稅、資產稅為主要徵稅模式,是因為他們發現這種辦法更適合當前的環境,可以讓官府獲得更可觀的財政收入。他們完全沒有想過「人頭稅的減輕會增加民眾生育意願」這件事。北宋人口飆升破億,完全是在皇帝和官府老爺們的意料之外。北宋的官老爺和讀書人在吹噓本朝人口繁盛時,也從來不提稅收模式的變化,只歌頌皇帝聖明。
禁軍制度也提升了北宋百姓的生育意願。
我們知道北宋搞職業兵,禁軍最多的時候有一百多萬人。導致國家財政七成以上都用來養軍隊了。可養出來的又是戰鬥力非常低下的部隊。為了養禁軍,北宋官府瘋狂搞稅,以至於朱熹得出了「歷代刻剝之法本朝皆備,所以有靖康之變」這樣的總結。但禁軍也並非全無好處。其最大好處,就是減輕了宋朝百姓的「人頭稅」——禁軍的存在,讓宋朝百姓不必定期去服兵役;地方官府有勞役要攤派,第一時間想到的也是駐紮在地方的廂軍,很少再對普通百姓徵召勞役。沒有兵役與勞役,就等於免了一項極沉重的人頭稅。北宋女性可以放心懷孕生產,不必擔憂丈夫被官府徵召以致家庭喪失核心勞動力。
當然了,這也是意料之外的效果。就我有限的資料閱讀範圍來看,北宋自皇帝而下的各級老爺們,無一人意識到禁軍的存在可以降低人頭稅,可以提升百姓的生育率。用宋神宗的話來講,北宋政府之所以搞這麼大規模的職業兵,只是為了儘可能收容社會上的遊民,以防止他們成為威脅政權的不安定因素。
遺憾的是,南宋偏安,將許多五代十國時期流行的人頭稅名目又給復活了,於是南宋社會再次出現了嚴重的「生子不舉」現象。
民眾生育意願下降有兩類成因。一類是社會轉型與觀念變革,可稱之為「現代原因」。一類是人頭稅過重,可稱之為「中世紀原因」。有時候,兩類成因可以共存並彼此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