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林彪專機在蒙古溫都爾汗墜毀後,機上9人全部遇難。隨後前蘇聯克格勃(KGB)特工趕到現場將林彪和葉群的遺骸頭骨取走帶回蘇聯進行處理和化驗檢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這被列為蘇聯內部僅極少數高層知曉的最高機密。
1993年5月,29歲的自由撰稿記者漢納姆來到蒙古,實地調查了林彪飛機墜落的現場,採訪了目睹飛機失事的兩個見證人。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漢納姆調查了20多個有關人士。他了解到當時蘇聯人處理空難者頭骨的一些細節,如何把頭蓋骨放到沸水裡翻煮,以便把頭髮和肌肉去掉等等。他還找到了當時蘇聯專家與蒙古官員共進晚餐的照片。其中的一位是主要的病理學家瓦西里·托米林。漢納姆根據這個線索,1993年8月來到莫斯科,居然找到了退役的少將軍醫托米林教授。但沒有克格勃的允許,托米林教授不肯吐露真情。
兩個月後,克格勃的一批重要檔案銷密。托米林獲准講話。他和當年另一位參加調查的人扎格沃茲丁將軍一同接待了漢納姆,詳細介紹了當年調查的經過。他還告訴這位不辭勞苦的年輕的西方記者,前蘇聯設法將林彪和他夫人葉群的頭顱弄到了莫斯科,存放在克格勃的一個倉庫里。不久,俄羅斯《紅星報》刊載了該報記者對托米林的採訪報導,向世界公開了這一秘密。托米林詳細回憶了他當時負責主持驗核林彪、葉群屍體的情況:
……我們很快便找到了飛機的殘骸。一群野狼已在那裡築了窩。士兵們對天鳴槍驅走了狼群,我和沃爾斯基則開始掘屍檢驗。屍體共有9具,全都燒得面目全非並已高度腐爛。我在兩具屍體的口中發現了做工相當精細的金齒橋和金牙,於是決定將這兩具屍體的頭骨帶回烏蘭巴托。我只是憑直覺才這麼做的,當時根本沒有什麼猜想。回到使館隨便翻閱幾本雜誌時,看到林彪的照片,我心裡一動,脫口而出:真像啊!回到莫斯科後,我便收集了大量林彪生前的照片。在一張脫帽照片中,我發現林彪的右太陽穴稍上處有一道明顯的疤痕,而在我帶回的頭骨上也有這麼一條傷痕。我還找來了衛國戰爭前林彪在我國進行治療時的病歷檔案。這份檔案提供了許多有用的信息。最令我驚喜的是一張X光片。這張照片清楚地顯示出病人肺部組織上有一硬結——那是林彪患肺結核落下的根兒。我於是決定再次飛往蒙古。……托米林教授領導的鑑定小組,找到了屍體上的結核病灶,研究了骨骼和所有牙齒,做了耳廓復原的實驗,一切證據都證實是林彪、葉群無異。最後為慎重起見,他們又進行了頭骨復原術。托米林幾個月的工作最後見分曉了。他說:「結果終於出來了——複製出的頭像同照片分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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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後,對涉及林集團活動的人和事的清查和處理,清查工作主要在空軍、海軍、總後勤部進行,進行得比較順利,基本上查清了與林彪事件有關的人和事。「林辦」的工作人員集中辦了幾年「學習班」,到1975年8月,經毛澤東批示後,另行分配工作。當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不可能不對他們產生傷害性的影響。但同「文化大革命」初期對劉少奇等人的工作人員的處理相比,他們應該是幸運的了。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過並批准中央專案組《關於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罪行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林彪、陳伯達、葉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人的黨籍,撤銷他們的黨內外一切職務。
中央專案組對林案涉案人的審查處理共147人。其中按敵我矛盾處理的75人(包括按內部矛盾處理的12);按內部矛盾處理的12人(嚴重錯誤10人,一般錯誤1人,無錯誤1人);未定性1人;團河學習班審查結論59人(嚴重錯誤9人,一般錯誤33人,無錯誤17人)。以上涉及軍隊人員132人,省軍級以上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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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後大半年,以空軍司令部軍訓部第二部長王海為首的中國空軍專家組作出的報告認定:
(256號三叉戟飛機)是有操縱地進行野外降落(也就是迫降)沒有成功,造成破碎燒毀的。作出這種判斷的主要依據有這樣幾點:其一,失事發生的場地是經過有意選擇的。在溫都爾汗附近這片戈壁灘上,這塊地點地勢是比較平坦的,飛機著陸的方向也刻意進行了選擇,這些情況不可能完全是偶然的。其二,飛行員實施了野外迫降動作。他在飛機接地前主動打開了前開縫翼,這是著陸前必須進行的動作,前開縫翼只有人工操縱才有可能打開。其三,起落架輪轂完整,沒有撞擊和磨損的破壞痕跡,主輪胎良好,仍有氣壓,這說明在迫降時飛機沒有放下起落架。其四,飛機是在有操縱的情況下尾部先接地的。而且是主動作出了使飛機迫降的選擇。
根據各種情況判斷,256號飛機當時之所以沒有成功地實施迫降,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其一,飛行員著陸動作不確切,沒有做全,著陸速度過大,而減速板卻未打開;其二,三叉戟是下單翼飛機,它的機翼、機腹部有油箱,在高速接地時,極易造成油箱破裂、機翼折斷,引起燃燒爆炸;其三,當時飛機倉促起飛,機上沒有副駕駛和領航員,飛機迫降時正是夜間,又處在完全陌生的區域,一個飛行員難以應付種種特殊情況。
王海又稱:「我們認為,當時256號飛機之所以要在溫都爾汗實施野外迫降,主要原因是因為該機油料不夠。……另外,因為機上沒有領航員,地面又沒有導航,當日恰逢暗夜,飛行員在空中不可能掌握精確位置,飛機是在這種情況下盲目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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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蒙方的九人調查委員會,給出的《調查報告》結論部分第3點稱,「該編號為256之三叉戟1E型飛機的墜毀原因是由於飛行員所犯的錯誤所造成:
a/墜毀前該飛機航速為500-600公里/小時,直飛,著陸前沒有放下起落架及輪胎,而且襟翼和著陸燈也沒有打開。
b/飛機殘骸碎片墜落及散布於600×100平方米範圍,這證明該飛機是以上述時速或高於上述時速的航速墜毀的。
c/飛機墜毀在大範圍內引起爆炸和燃燒,爆炸後的燃燒持續了很長時間,這證明事故發生時,該飛機仍然攜帶足夠燃料可以繼續飛行。
d/事故發生時的那一瞬間,飛機引擎仍然在全速運行,並沒有損壞(引擎沒有燃燒過或被損壞的跡象)。
以上中蒙兩方結論的主要分歧點在於:中方認定該飛機採取了主動迫降措施,只是「著陸動作不確切,沒有做全」。蒙方卻認定飛機未有採取緊急著陸措施。主要相同點在於:雙方都認為飛機的著陸速度過大,油箱存油造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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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資料記載,1969年12月6日,經周恩來總理批准,中國決定從巴基斯坦進口英國霍克·西德利航空公司1960年代中期生產、巴基斯坦國際航空公司使用過的三叉戟1E型中短程噴氣式客機4架,分配給空三十四師作專機使用。1970年8月接收3架,編為250、252、254號,隨後不久又接收1架,編為256號。同時,周恩來批准由英國直接進口三叉戟2E型17架,其中6架1973年分配予民航,其餘11架分配予空三十四師。
據空軍有關資料手冊明確記載,三叉戟2E型飛機裝有型號為PV726A的飛行數據記錄器2個。手冊中記載的2個是否包含了飛行數據記錄器和語音記錄器,並未明確。至於三叉戟1E型飛機是否裝有飛行數據記錄器和語音記錄器,手冊中未有記載,筆者也未有見到相關的其他文字材料。
就三叉戟飛機的黑盒子問題,據時任空一〇〇團一大隊機務中隊中隊長的包朝山稱,三叉戟2E裝有飛行數據記錄器,但沒有語音記錄器。三叉戟1E他不太清楚(三叉戟1E配屬一〇〇團三大隊),但從三叉戟2E的配置可以推斷,即使1E有飛行數據記錄器,也不可能有語音記錄器。惟據時任空三十四師工程部助理的侯文仁回憶,三叉戟2E不僅有飛行數據記錄器,還有語音記錄器。至於三叉戟1E是否配置有以上兩者,因事隔多年,已沒有什麼印象。
據空三十四師有關機務人員供述,三叉戟飛機無論是1E型或2E型,進口時均沒有同時進口黑盒子解碼設備,也沒有進口黑盒子的維護、校驗設備。故而,機上即使有黑盒子,它的工作情況、完好情況從來沒有人要求檢查過,工作與否,也從來不知道。
但是,原256號三叉戟第二副駕駛員康庭梓稱,「根據孫一先的回憶,我國使館人員進入墜機現場的時間,是在蒙古國與蘇聯的軍事專家不止一次去過現場之後才趕到的。飛機墜毀的時間是9月13日凌晨2點30分,距我使館人員15日下午奔赴現場,已經過去整整兩天半的時間。到現場時,發現有些遺物已經被整理過,可想而知,對他們有用的東西不會留在現場。反映飛機失事原因的黑盒子也絕不會遺忘在現場。」
時任駐蒙古共和國使館二等秘書孫一先則稱,「另外,據我國民航專家講,三叉戟飛機從『1E』開始,已裝有70年代稀有的黑盒子。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飛行數據記錄儀,另一部分錄製機上相互通話和同地面的通話,名稱是『駕駛員座艙語音記錄器』,飛機一起飛它們就自動開始工作,其安裝位置是在飛機尾部,萬一飛機失事時易於保存下來。因此,似可做出這樣的判斷:三叉戟256號飛機的黑盒子,連同中間的發動機,都被蘇聯人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