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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56人判決為何不敢公開?許家印1人無期背後驚天權力鏈

恆大創始人許家印8月20日被判無期徒刑,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合計罰款超158億元。同日56名涉案人員獲刑,但官方未公開各自具體刑期,王篤然分析或為掩蓋判決輕重懸殊、避免暴露背後權力保護網。案件已牽出多名中共高官及金融系統高管,恆大留下逾1300個爛尾項目,波及數百萬家庭。

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恆大56人判決為何不敢公開?許家印1人無期背後驚天權力鏈

8月20日,恆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罪名包括集資詐騙、單位行賄、職務侵占等多項。他滿頭白髮現身法庭,與落馬前形象判若兩人。法院同時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分別被罰88.2億元及70億元。

判決指出,2016至2021年間,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個人還犯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許家印兩子許智健、許騰鶴同日被判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與許家印同日宣判的還有甄立濤、柯鵬、杜亮、梁棟等56人,刑期從18年到1年10個月不等,但官方公告並未披露這56人各自的具體刑期,僅以區間籠統帶過。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這一處理方式相當反常。56人刑期跨度極大,若逐一公布,外界很容易看出誰背景深、誰被重判、誰只是象徵性頂包,從而暴露"選擇性執法"的痕跡。恆大案背後牽涉的絕非集團內部人員,而是一整條從審批、放貸到監管的權力鏈條——若某幾人判決明顯偏輕,很容易讓人反推其"關係戶"身份,進而追問這層保護通向何處。用許家印一人無期徒刑塑造"首惡伏法"的敘事,遠比攤開56份判決書、暴露系統性腐敗鏈條更安全,模糊處理也為日後減刑、假釋留下暗箱空間。

案件牽涉多名中共高官:已落馬的前司法部長唐一軍受賄超1億元,今年2月被判無期徒刑;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因"為房地產開發提供幫助"等罪名於2024年被判死緩;原海口市委書記張琦、原深圳市長陳如桂分別在2020年及2024年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原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苟仲文因促成球員轉會恆大俱樂部,去年12月被判死緩。金融系統高管同樣深陷其中: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招商銀行原行長田惠宇、中國銀行原行長劉連舸均被判死緩,光大銀行原董事長李曉鵬被判15年,四人均被指為恆大巨額貸款開綠燈。

留下的是全國超1300個爛尾項目,分布280多個城市,廣東約157個、江蘇約115個、四川約85個。未交付住宅單位估算最高達162萬套,波及500至600萬人;"保交樓"政策推動後,部分項目已完工,但仍有數十萬套未能交樓,海南海花島、天津武清恆大山水城等項目復建無期。判決雖強調退賠損失優先於罰金沒收,但許家印的謝幕,並未填平這場留給數百萬家庭的債務與爛尾窟窿——後續資產追索與破產清算,才是真正決定這些家庭能否拿到鑰匙的關鍵。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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