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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夫婦假離婚轉移427億元資產 前妻在海外帶4名未成年子女、孫子女生活

許家印丁玉梅

本文綜合央視、澎湃新聞、每日經濟新聞、21世紀經濟報導、觀察者網等

今天(8月20日)上午,「中國地產第一案」恆大系列案件一審宣判,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其深度參與恆大事務的次子許騰鶴、此前曾隱居海外的長子許智健均獲刑,恆大合計罰金近160億元。

目前來看,一審宣判只是恆大系列案件刑事階段的重要節點,後續的境內萬億債務分批清算、剩餘樓盤保交樓仍在進行,尤其是跨境資產追索困難重重,任重而道遠。

據媒體透露,許家印2022年與丁玉梅「技術性假離婚」,將427億元資產移至前妻丁玉梅名下。丁玉梅在全球擁有多處房產,價值達2.85億美元(約人民幣20億元),物業遍布加拿大、英國等地,其中包括倫敦最昂貴的豪宅之一。此前,法律文書意外披露,丁玉梅目前正帶著「兩名未成年子女及兩名未成年孫子女」一起在海外生活。

由於許家印此前「套娃」般的離岸架構、技術性離婚操作,再加上丁玉梅對中國香港及英國的法律程序採取「總體不合作態度」,故意拖延訴訟進程,使得恆大海外資產追索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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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兩個兒子均獲刑

8月20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恆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集團)、被告單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地產)、被告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認定,恆大集團、許家印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另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恆大地產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法院評價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許家印

最終,恆大集團被判處罰金88.2億元,恆大地產70億元;許家印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日,深圳中院、南山區法院還對恆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進行了宣判,甄立濤、柯鵬、許騰鶴、許智健、杜亮、梁棟等56人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違法所得繼續追繳。

其中,許騰鶴是許家印次子,此前許家印被採取強制措施之前,他就已被帶走。許騰鶴近年來參與恆大系事務眾多,且均屬於管理層職位。他擔任恆大集團珠三角公司董事長多年,也負責過恆大財富的重要工作。

多位恆大前員工告訴每經記者,許騰鶴擔任恆大集團珠三角公司董事長期間,珠三角公司可以不受區域限制在全國範圍內拿地,但其個人並未有特別突出業績。

許家印長子許智健,1984年7月出生,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曾任恆大地產集團副總裁,分管園林、物業、土建、恆大物管板塊,相比弟弟許騰鶴更少參與恆大財富等核心金融業務,2020年轉入半退休狀態並移居加拿大。

這場宣判距離公開開庭已過去四個月。今年4月,深圳中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展開法庭調查和辯論,許家印在最後陳述中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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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爛尾樓問題怎麼辦?

恆大地產集團負責人此前透露,2021年恆大債務風險爆發後,當時有300多個項目停工,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各級政府保交樓工作專班及時協調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等合作夥伴,推動全面迅速復工復產。

四年來,恆大集團在全國已交了超120萬套房屋,包括廣東、江蘇、江西、海南、天津在內的大部分省市已全面完成保交樓任務,目前全國已售住宅超過95%已經建成並交付給業主。

深圳中院受理恆大地產破產清算後,414家債權人申報511筆債權合計約2500億元,管理人確認僅523億元——普通債權(理財、商票、信用貸)預計回收率5%—15%,境外無擔保債權人0%—10%。

最高法2025年7月批覆給了「超級優先權」,即自住、備案合同、付清或一審前補尾款,優先於工程款與抵押權。

此外,本次恆大系列案宣判,法院也明確:退賠損失優先於罰金、沒收財產執行。這也意味著,司法機關持續追繳許家印及相關人員違法所得,追回資產納入清償池,優先保障受害群眾(含購房者)權益,間接補充保交付資金。

不過,全球凍結資產里能實際回流多少到境內,最後又能落多少到業主、和保交付上,誰也無法準確預測。

綜合來看,好在項目白名單資金是封閉管理的,款項一旦撥到項目,專項借款專款專用,當前嚴格監管的環境中不用太擔心項目資金被抽空,並且參與保交付的基本是城投和國企,具有一定資金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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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427億海外資產追索難丁玉梅正帶4名未成年子女、孫子女生活

當下可見的恆大資產中,規模最大的還屬許家印及其犯罪團伙的非法分紅得利。

根據公開信息,許家印與丁玉梅1983年結婚,共育有二子,分別為長子許智健、次子許騰鶴。2023年,許家印被曝光與丁玉梅已在2022年辦理離婚。2023年7月下旬,丁玉梅在得知內地有企業家因許家印被邊控後,隨即買了機票離開香港。

許家印此前持有恆大近60%的股份,過去十年間,憑藉恆大高額分紅,許家印已獲得超過70億美元。據報導,2017-2020年,許家印夫婦通過BVI鑫鑫公司轉移約60億美元

具體來看,許家印與「前妻」丁玉梅「技術性離婚」時,將427億元資產移至前妻名下。他還在海外設立了23億美元的家族信託,為子女鋪好後路,這也被稱為是他給兩個兒子的「富二代保護計劃」。此外,許家印還以前妻丁玉梅名義持有倫敦海德公園、泰晤士城、香港布力徑等多處豪宅,也是轉移資產的重要渠道。

因為這些「套娃」般的離岸架構、技術性離婚操作,債權人的證明難度加劇,並且每一跳都要當地法院開案——2024年6月香港高院發出「瑪瑞瓦禁令」後,需要得到英、美、加、新、瑞士等相關地司法系統的承認,才可能執行。

此外,由於許家印一直拒絕披露其資產,移居海外的丁玉梅也對中國香港及英國的法律程序採取「總體不合作態度」,故意拖延訴訟進程,這些都讓恆大海外資產追索變得更加困難。

具體表現為:丁玉梅突然變更香港康乃馨道物業處置立場、拒絕提供嘉盛萊寶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銀行帳戶贖回資金詳情、阻礙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帳戶合規核實等。

微博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2月,丁玉梅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修訂資產凍結令,明確哪些資產不在凍結範圍內,以便她能夠自由支配部分資產。她還以保護隱私為由,申請閉門聆訊,避免公開審理對其生活造成尷尬和不便,「公開聆訊可能損害其聲譽,並影響她與兩名未成年子女及兩名未成年孫子女的生活」。

2025年年底,香港高等法院採納恆大清盤人的主張,擴大了對丁玉梅的禁制令範圍,將其在加拿大、直布羅陀、澤西島和新加坡共約2.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5.58億元)的資產一併納入凍結。

據悉,目前英國法院已配合凍結丁玉梅倫敦物業,瑞士法院已啟動對丁玉梅列支敦斯登信託穿透調查,但更多地區的法院仍處於流程中。

例如,美國德拉瓦州法院正就「是否撤銷23億美元信託」展開討論,清盤人需要證明「設立時恆大已資不抵債,並且許家印保留了投資決策權」,整體而言要統一信託法、坐實欺詐性轉移仍是拉鋸戰。

截至2026年4月,恆大案清盤人和債權人通過與多地法院合作,全球追索,已凍結或接管許家印及關聯方在12國資產。

不過,這部分資產上限77億美元,對比恆大2.44萬億總負債可謂「九牛一毛」;約550億元人民幣的追索額,相較境外債權人申報的約3500億港元,回收率尚不足1%,任重而道遠。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葉淨寒

來源:有料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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