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杜曾挺刑不過,小便失禁。公安用早已準備好的空「易開罐」熟練地接了一些他的尿液,並強行灌進他的嘴裡。另一個公安在旁幫腔說「待遇挺高的,還能喝上『易開罐』……你說這是『易開罐』吧?」「算你幸運,沒有拉出屎來,否則我非得讓你全部吃下去!」那個惡警邊灌他尿,邊惡狠狠地說。
社會主義的最大「優越性」就是共產黨可以組織起來,以群毆的優勢對付只能與它「單挑」的民眾。我認為這才是所謂的理論、道路和制度「三個自信」的來源和根本所在。有組織就是犯罪嗎?聯合國憲章中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2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人人有權享受與他人結社的自由,包括組織和參加工會,以保護他的利益的權利」。第二款:「對此項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根據國際法這些規定,任何政權利用國家機器、政府公權限制公民的自由和自由地組織起來的權利才是真正的犯罪。中共1998年就簽署了該國際公約,至今拒絕執行。
以下是陳光誠於5月30日(周三)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同名文章:自從五月十九日抵達美國以來,有人問:你來這兒想做什麼?我之所以來美國,是為了在這短期學習,而不是政治庇護。但我在這學習的同時,也希望中國共產黨及其政府徹底調查過去這七年以來對我和家人所強加的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