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看卡普里奧的業務履歷,在他數十年的法官生涯中,幾乎未處理過重大刑事、民商案件。即便他升任首席法官,日常處理的依然是交通違章、輕微違法。打一個不準確的類比,他的工作,有點像公安機關的「法制」。可就是如此瑣屑的工作,卡普里奧卻能夠讓全世界看到真正的」法治精神「。這,就是我今天想說的重點——看得見的司法過程。它包含兩個內容:「司法化」和「看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