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份官方通報,民眾痛批是把群眾都當傻瓜,並質疑一分鐘內的暴行就不算毆打?同時嘲諷的表示,中共特色就是「戴套不算強姦,腳踏不算毆打」。大陸律師:放倒踐踏,不屬毆打。中國法律解釋奇葩。另外,包含律師在內,有不少民眾呼籲法院公開視頻。
我們知道曾「一窮三百」的日本和「一窮四百」且被蘇美東西瓜分的德國如今應該是沒有人權的,或者「人權」倘不如中國?因為二戰失敗導致其「亡國」——甚至比擁有主權的勝利中國更慘,它們還能把「人權」搞得比中國更好嗎?「中國人權」在王一的意識形態里不是實踐行使,而是反映折射;不是具體落實,而是抽象代表;不是量化指標,而是以此代彼——用一個小學生「因為發展……所以體現……」的因果造句來證明「中國人權」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