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這19.18億畝的所謂耕地中,有多少是根本就不符合耕地質量標準的?又有多少是根據中國的法律不能作為耕地使用的?還有多少是應該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的?被污染、且不經過土壤清理不能作為耕地的有多少?分析各方面的零星信息,結論是:起碼有2億多畝是不宜此用的耕地。被重金屬污染的耕地超過4億畝,不經過土壤修復處置是不應該繼續作為耕地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