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政部發布新規,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等四類分支機構,並要求符合條件的分支成立中共黨組織。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舉意在壓縮民間自治空間;也有分析認為,當局雖企圖擴大管控,但基層執行力已嚴重衰退,長遠恐加速社會疏離與消極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