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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一次「系統異常」時,第一個報錯的,還會不會被視作越界?」(外二篇)
2026-02-16

CDT檔案卡標題:【404文庫】當下一次「系統異常」時,第一個報錯的,還會不會被視作越界?(外二篇)來源:老蕭雜說、黃諫、費里尼碼字了主題歸類:劉虎、巫英蛟、李文亮CDS收藏:時間館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絡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虎蛟案」叩擊中國律政自媒體:草根新聞人的生存、理想和代價
2026-02-13

2月2日,知名前調查記者劉虎及其助手巫英蛟被成都警方刑拘,罪名涉及誣告陷害與非法經營,此事迅速震動律媒圈並引發國際關注。外界普遍推測,這與二人此前發文揭露成都蒲江縣委書記涉嫌貪腐有關,這也是劉虎時隔十三年再次因輿論監督失去自由。儘管律師會見後透露兩人目前精神狀態良好,且對案情前景...

何三畏|2月3日「劉虎案」輿情簡報 (已遭刪除)
2026-02-09

市網信部門積極努力,成功狙擊了一波又一波的負面輿情,有力地維護了宣傳貫徹本市兩會精神的良好局面。接下來,仍有待通過提請上級網信部門協調,和直接與騰訊公司溝通,以及通過相關部門,「直接找到重點人士溝通」等各種辦法,務必降低輿論熱度。個別兄弟省市媒體亦不明真相,加入別有用心的負面炒作,如濟南時報網絡客戶端,竟然混同於普通自媒體,發表了對我們的不實言論。通過我們積極與對方溝通,最後,對方領導強令將文章刪除。

何擁軍:連刪三篇「虎」的文章,那就寫我普通人的維權經歷
2026-02-06

2026年,是我維權的第五年。四年前,我只是想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這條路卻走得異常艱難。兩樁本應簡單明了的民事案件,因為管轄權的錯位、證據的造假、程序的違法,在湖南新寧縣法院一路走向了無法挽回的深淵。一、案件背景這兩起案件,本應屬於我居住地的管轄範圍(或案發地甘肅新疆...

彭遠文|你可以把劉虎「拉下神壇」 但不能把他「送進監獄」
2026-02-06

我想強調的是新聞專業規範和刑事犯罪差了十萬八千里,一個記者的稿子不符合新聞專業規範,你可以批評他,可以罰他款,甚至開除他,但你不能因此讓他去坐牢。換句話說,你可以藉此把劉虎「拉下神壇」,但不能把他「送進監獄」。然後,要分清楚公共媒體、機構媒體和自媒體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