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0月的一天早上,江西省鄱陽縣東溪鄉金方村的地主分子方興田,與村裡的其他地富分子和往常一樣被押到村裡的老祠堂中,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開始做今天游村和批鬥會上要戴的高帽。自從文革開始後,他們就被抓起來,時常要接受批鬥和遊街,這種被批鬥的生活已經成為他們生活中的常態。但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