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鉤沉 > 正文

用鑿子鑿死自己的地主

作者:

1967年10月的一天早上,江西省鄱陽縣東溪鄉金方村的地主分子方興田,與村裡的其他地富分子和往常一樣被押到村裡的老祠堂中,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開始做今天游村和批鬥會上要戴的高帽。自從文革開始後,他們就被抓起來,時常要接受批鬥和遊街,這種被批鬥的生活已經成為他們生活中的常態。但這一天,恰好在老祠堂中除了他們還有另外一些人,這些人是為生產大隊的碾房做些工具的木匠們,方興田望著這些木匠手中的工具,感到自己有機會脫離苦海了。

早上九點這個時間,是監督他們的人要交接班的時間,但接班的人沒有來,看守他們的這組人覺得他們一直老老實實的接受改造,不會有什麼問題,因此就沒有等接班的人來就去吃飯去了。方興田感到機會來了,就走向了木匠,趁木匠不注意從地上拾起了一個鑿子,走進了祠堂內屋,把鑿子的後部抵在內屋的柱子上,把咽喉頂在鑿子的鋒利的口上,腳用勁一蹬,鑿子插入了喉嚨,方興田痛苦地倒在地上。

此時,外面的人才聽到聲音,沖了進來,搶下來鑿子,但鑿子已經刺破了喉管,人雖還未死,但也已經氣息奄奄了。人們把他抬回了家,方興田抱著必死之心拒絕治療,一周後去世,享年五十六歲。

以上的場景是根據中共東溪鄉委員會在1986年對方興田的「非正常」死亡的幾份調查材料而還原的,調查材料中沒有提到他為什麼會用如此的殘忍手段來結束自己的生命,但在對他兒子的調查訪談中,他兒子提到了他父親被關押期間所受到的嚴刑:

【詢問方家兵(方興田之子)

問:你是方興田的什麼人?

答:我是他的兒子,現在唯一的一個兒子。

問:你父親死的事你知道嗎?

答:我知道,當時是在67年下半年,我有二十九歲了。

問:請你把你父親當時的情況談談。

答:當時是搞造反有理期間,有人說我家有金銀,就把我父親抓了去,把我關在家裡。我父親被抓去後被人用開水澆背,硬逼交出金銀,我關在家裡也受罰。

問:你父親被用開水澆你看見了嗎?

答:我沒看見,是聽見祝富等人講的,當時他也是被關在那裡。他還說用開水澆後再用冷水澆,襖(?)子脫下來就帶下一層肉來。

問:你父親是為什麼事死的。

答:我父親是受不住那些刑罰,而自殺的。

問:他是怎樣死的?

答:是用鑿子刺喉管而死的,當時刺的時候沒有死,是過了一個星期後才死的。

問:你父親死前對你說了什麼?

答:沒有說什麼?

問:你還知道些什麼?

答:其他我不清楚,因為當時我也是被人管控著的。

問:以上屬實嗎?

答:是實事。

問:祝富現在在世嗎?

答:已死了。】

筆錄中方興田的兒子所說的他父親所受嚴刑拷打的事情也是聽說的,並且說這話的人也已經去世,無從證實。而調查人也對當時的負責看守關押「五類分子」的民兵營長也進行了調查,自然,為減少責任民兵營長也否認這種說法:

【詢問方慶升

問:關於方興田在文革中死的原因你知道嗎?

答:知道,當時我是民兵營長。

問:你談談方興田死掉情況。

答:他是自己由鑿子刺傷的,後一個星期左右才死的。

問:他為什麼事而死。

答:據他說是受不了批鬥挨打。

問:對他進行過什麼懲罰?

答:也沒有進行過特殊手段,都是與其他地富一樣批鬥、游村、帶高帽子等。

問:是不是對他進行過澆開水懲罰?

答:沒有,因他是窮地主,對一些富地主還進行過澆冷水的懲罰。

問:發生的事是在什麼時間?

答:是在67年10月份。】

根據目前的調查資料,我們確實不能肯定方興田受到過用開水澆背的酷刑,但民兵營長的話的可信度還是可以質疑的,一方面他想擺脫罪責,故意掩蓋了許多事實;另一方面既然已經承認了對富地主澆過冷水,說明澆水的這種刑罰當時確實存在,只不過水分冷熱,地主分窮富而已,但在狂熱的迫害潮之下,水的冷熱和地主的窮富,他們還管嗎?

人能夠採取如此痛苦的手段自殺,大多是因為忍受不住更大的痛苦,在這個結果上看我真不願相信方興田所受的是這種用開水澆背的酷刑。

後附中共東溪鄉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關於方興田在「文革」中死亡情況的調查報告

死者方興田,現年75歲(死時56歲),文化程度:高小,家庭成分:地主,本人成分:種田。家住東溪鄉金方村委會楊家恆村。

解放前,方興田擔任本村保長職務,解放后土改期間被劃為富農,複查時定位地主,1967年全國都在搞造反有理、破四舊運動,因他家成分是地主,所以他和其他地富一樣被抓起來進行游村批鬥、帶高帽子,逼迫他交出金銀。67年10月份的一天,早晨九點鐘左右,方興田和其他地富一道被關在金方老祠堂的戲台上,在紅衛兵們的監督下在各自扎高帽子,準備到各村帶高帽子遊行、批鬥,當時正好木匠方文聯在戲台上為本村碾屋做木工,九點鐘左右是看守交接班的時候,方興田在被人未注意時,拿走方文聯請來幫忙的木匠徐以主動徒弟的鑿子,到戲台裡面的柱子旁,把鑿子抵在柱子上,自己的頸脖子頂著鑿子口上自殺,等被人看到的時候已經晚了,鑿子已刺破了喉管,人們才把他的鑿子搶走,當時並沒有死,立即就把他抬回家中,因他不肯治療,過來一個星期才死的。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我們認為方興田屬於自己有一般歷史問題自殺,不屬逼供訊所致死,無追究他人責任問題。特此報告。

調查人:徐顯明徐金彬

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九日

經黨委審核,統一調查人意見86.4.16】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中的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3/0520/1903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