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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運動」被捕者楊紫荊近況:超期羈押 律師無法會見(圖)
2022-12-13

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拘留通知書據中國民間權益組織民生觀察12月12日發布的消息,廣州公益青年楊紫荊(點心)因在海珠廣場反對當局的過度防疫政策,被廣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目前仍被羈押在當地北京路派出所,距離拘留通知書上寫明的拘留時間已5天,嚴重超過刑拘後24小時內應送至看守...

709代理律師李昱函被控尋滋、詐騙罪一案再延期 已遭羈押5年(圖)
2022-11-28

曾多次代理人權案件的中國律師李昱函中國民間權益組織民生觀察引述遼寧維權律師李昱函家屬透露,律師近日在瀋陽第一看守所會見李昱函後得知,瀋陽和平區法院再次將羈押期限延長3個月。當局聲稱此舉是經最高法核准,卻只給出和平區法院的《變更羈押期限通知書》,並沒有最高法的審核文件。家屬表示,李...

在押3年的廣西人權律師覃永沛被嚴重超期羈押(圖)
2022-11-02

涉嫌所謂煽顛案被關押長達3年的廣西人權律師覃永沛,被嚴重超期羈押據海外維權網1日透露,涉嫌所謂煽顛案被關押長達3年的廣西人權律師覃永沛,被嚴重超期羈押。覃永沛律師妻子鄧曉雲通報說:2022年10月4號,他們的延期通知又超期了!覃永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2020年6月4日起訴,法院受...

人權組織指習近平治下中國當局濫用軟禁羈押手段(圖)
2022-09-07

人權組織保護衛士2022年9月6日報告指 中共當局濫用軟禁羈押手段。(圖片源於保護衛士官網)人權組織保護衛士的最新報告指出,在習近平治下的中國,當局正在擴大使用軟禁的範圍,軟禁數量劇增,達到數十萬起。當局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一手段長時間羈押敏感人士,使當局的羈押方式更加難以監督...

「廈門聚會案」兩周年:家人憂心北京持續超期羈押(圖)
2021-12-26

廈門聚會案兩周年:家人憂心北京持續超期羈押2019年12月的廈門聚會案即將於26日滿兩周年。因該案遭逮捕的維權律師至今未得到正式審判結果。據德國之聲25日報導,對中國維權律師丁家喜的妻子羅勝春來說,今年聖誕節根本無心過節,她的心思可能在關注 中共當局是否會...

財新網曝除李洪元外 當月至少華為4位前員工在深圳被捕 文章被速刪(圖)
2019-12-06

就在李洪元被捕當月,至少還有四位華為前員工或當時仍在職的員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等緣由帶走。一名員工認罪、一名至近期仍在羈押中、一名羈押三個月後取保候審,一名羈押一個月後釋放。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因遭羈押251天獲國家賠償一事,引得社會廣泛關...

熊昕案:是誰敲響了偷來的鑼鼓?(圖)
2019-10-22

「律師會見當事人不得被監聽」早已寫入《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藉助設備監聽是違法的,用人耳偷聽便可作為合法證據?豈不荒謬。無論是用機器還是人耳,偷聽的違法性毋庸置疑。拿偷聽來的內容作為指控的證據,更是錯上加錯。正所謂「偷來的鑼鼓不能敲」,檢察機關卻反其道而行,大張旗鼓將偷聽來的隻言片語作為指控證據,無罪的熊昕已被羈押一年有餘。

中共反腐機構首個羈押犯暴斃 消息全刪除(圖)
2018-05-13

日前,中國福建省南平市一名45歲的男子陳勇在被當地監察委留置、配合調查期間死亡。有關的報導以及其他網站轉載的報導,統統被當局刪除。 2018年3月23日,中國國家監察委成立(圖源:@新華視點) 據5月11日報導,該男子死狀恐怖,「臉已經扭曲,胸口塌進」...

北京清真書局被查封 經理「涉恐」遭羈押(圖)
2017-10-11

北京市海淀區經營一家伊斯蘭教學術刊物的書店「清真書局」上周被警方查封。據知情者披露,書店經理馬英龍是穆斯林,上周五被北京警方拘押後已被「涉恐」之名移交給新疆警方,目前下落不明。一位該書店員工證實,清真書局已經停業。

廣州微信群主「拈花時評」被抄家羈押(圖)
2017-10-06

廣東省廣州市微信聊天群「拈花時評"群主張廣紅本周二被越秀區警局國保抄家並帶走羈押。他的朋友張先生周三(10月4日)對本台記者說,張廣紅被當地國保大隊抄走多部手機和電腦。此外,福建一網民用手機微信轉發中國商人郭文貴爆料視頻,其手機被公安扣押。

美重量級議員:中國最優秀之人受到最惡劣待遇(圖)
2017-05-20

美國國會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議員 數名中國人權律師的妻子出席了公聽會。議員們誓言將盡其所能,幫助保護那些為改善中國人權而奮鬥的人士。 來自新澤西的共和黨籍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長期以來一直密切關注中國大陸的人權和政治狀況。他在星期四的公聽會上說,當一名異...

這個國家還有什麼匪夷所思的事不會發生的?組圖
2016-04-21

11年12.13,在尚比亞經商的吳有進隨尚比亞副總統訪華,4天後,吳有進被寧德市警局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刑拘。此後,吳有進被羈押961天,幾乎達到《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全部羈押時限。15年12月22日,吳有進被判無罪。他表示,十多年的奮鬥化為烏有,對未來的生活很迷茫。其代理律師稱:「這樣一個根本沒有犯罪事實的案子,居然走完了全部刑事訴訟程序,還超出了審限。」這麼隨便就限制人身自由?看來統治型政府與服務型政府區別是很大的。如此聳人聽聞的惡意案件,竟然發生在一個在聯合國大會上拍胸脯打包票說自己是個法制國家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