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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義:二. 二八事件的真相

在眾多興風作浪、指鹿為馬的文宣資料中,最典型的是中共喉舌新華社編印的《瞭望》周刊於九一年二月十八日推出之署名文章《二二八事件四十四周年感言》,它要求「台灣當局正式認錯賠罪」;接著,中共於廿七日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組織二百人集會,紀念「二二八起義四十四周年」;與此配合,中新社發表述評《何時撫平歷史傷痕?》,還向海外傳媒大量拍發二二八暴亂參與者蔡子民、吳克泰、陳炳基、周青、謝牧等人的講話稿,強調二二八是「要求停止內戰的起義」,而絕非台獨運動的起點。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台北市發生一宗警民衝突事件,經野心家煽動,演變成一場暴亂。六十多年來,中共每年都要隆重紀念這個使國民黨難堪的日子。一九九○年因六·四陰雲籠罩,中共自顧不暇,所以紀念活動在低調中渡過。一九九一年後大陸經濟稍有好轉,中共自不能放過這張尚能醜化國民黨的王牌。

在眾多興風作浪、指鹿為馬的文宣資料中,最典型的是中共喉舌新華社編印的《瞭望》周刊於九一年二月十八日推出之署名文章《二二八事件四十四周年感言》,它要求「台灣當局正式認錯賠罪」;接著,中共於廿七日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組織二百人集會,紀念「二二八起義四十四周年」;與此配合,中新社發表述評《何時撫平歷史傷痕?》,還向海外傳媒大量拍發二二八暴亂參與者蔡子民、吳克泰、陳炳基、周青、謝牧等人的講話稿,強調二二八是「要求停止內戰的起義」,而絕非台獨運動的起點。

北方有句諺語說:「會說的不如會聽的」,有時口若懸河者極容易露出破綻。對於中共的官方說辭,若干名近代史學者與政論家提出了以下疑問:

二·二八事件是一場小型的南京大屠殺

一、二二八事件最令人矚目的是,在兩星期暴亂中,死傷軍警四百餘人,死傷民眾一千八百餘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外省籍的中下級公務員)。據《瞭望》周刊解釋,這是「被統治者對統治者憎恨的一種情緒發泄」,試問將那些奉命維持秩序的軍警亂棍打死,將無辜的外省籍小吏處死,就能「停止內戰」嗎?譬如香港發生過律政署高官誘姦少女的事,法律是否允許市民為發泄憎恨而毆辱、殘殺與該案風馬牛不相干的交通警或稅務、郵務小吏?

二、既然二二八不是台獨運動的起點,為什麼二二八首腦份子謝雪紅與廖文毅逃來香港要組織「台灣再解放聯盟」,廖文毅又轉赴日本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自封為「台灣共和國大統領」?

三、《瞭望》指責國民黨「血腥屠殺台灣省籍人」「殘壓種下省籍矛盾」,為什麼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拿著武士軍刀、戴著日本軍帽在苗栗街頭指揮暴徒的劉闊才能當上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暴亂的魁首蔣渭川能榮任台灣省政府委員,而領導「起義」有功的謝雪紅卻在共產黨手裡淪為「右派」,最後患肺癌死於豬圈?

四、暴亂時衝進廣播電台號召民眾造反的前中共駐日大使館文化參贊蔡子民說「二二八是被國民黨逼出來的人民起義」,何以應對二二八事件負主要責任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儀,竟因匪諜罪被槍決於台北碧潭?為什麼北京出版的《中國現代人名大辭典》稱頌這個「二二八屠夫」之死為「從容就義」?由引推論,二二八的黑手究竟是國民黨還是共產黨呢?

五、二二八事件的參與者、北京《中國企業家》雜誌副主編謝牧聲稱「二二八是台灣人民反對國民黨的自發群眾運動,絕非反對外省籍人運動」,那麼為什麼「起義」者對所有的外省人,無論公教人員工商士農男女老幼均予毆辱格殺?二二八死難者明擺的是外省籍多於本省籍,謝牧為什麼視而不見?日本有個議員石原慎太郎悍然否認南京大屠殺慘案,謝牧是否想當中國的石原慎太郎呢?

「處理大綱」換了中共恐更難接受

六、參加過二二八暴亂的中共全國政協常委吳克泰在北京說,當時他在台北、在大半個台灣島沒有見到任何台獨口號與傳單,這使人想起六·四後劉曉波、侯德健的電視螢幕上說「天安門廣場沒有死一個人」的鏡頭。吳克泰能不能向讀者解釋一下,在街頭揮舞武士刀、用日語高呼「大日本帝國萬歲」、用日語高唱日本國歌《君之代》代表一種什麼意識?閣下有沒有膽量在新華門外高呼這類口號?吳克泰又堅稱,由蔡子民等人草擬的「處理大綱」卅二條「沒有台獨的內容」,事實上那卅二條是古今中外任何政府都無法接受的。其內容摘要如下:行政長官之任命須經省議會同意;民政警務工礦農林教育等處處長三份之二以上須是曾居台灣十年以上者,其任命須經議會同意,議會須在三個月內以民選產生,未產生前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代行職權;縣市長民選;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法院推事及檢察官、公營事業主管須為台灣人。國營公營事業均改為省營;撤銷專賣局、物資局;釋放犯有戰爭罪行者等等。

即使在六十年後的今天,中共能容忍、照辦上述條款嗎?先不說別的,自一九四九年以來十三個上海市長,從陳毅、柯慶施、曹荻秋、張春橋、蘇振華、彭沖、汪道涵,到江澤民、朱熔基、黃菊、徐匡迪、陳良宇、韓正,究竟哪個是真正民選的?哪個是地道上海本地人呢?設若香港有人建議中共在基本法中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署級司級官員之任命須由立法機關同意,立法機關須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底之前由全體市民選出,行政長官及各區區長均由民選產生,警務處長、法院推事及檢察官、公營事業主管均須由港人充任,華潤公司、五豐行、招商局、中國民航、中信公司、中國銀行、工商銀行、中國人壽、中石油、中海油等統統改為]「港營」,胡錦濤溫家寶曾慶紅諸君有雅量接受上述建議嗎?恐怕建議人會被扣上「港獨份子」大帽而受整肅。

警民衝突成了導火線

七、蔡子民稱事件是國民黨專賣局緝私人員搶奪、毆打賣香菸老婦並槍殺一市民引起,顯與事實不符。查台灣在日據時代就設立專賣局,司煙、酒、樟腦、火柴、鴉片五項商品之專制專賣,系當時台灣總督府四份之一收入的大財源。光復後政府禁絕鴉片,餘四項仍隸屬專賣局。其時上海洋菸走私到台灣,因其價廉,有些人靠販煙博利。在此情形下,政府專賣收入頗受影響,專賣局經常派員緝捕私菸煙販。按照法例,偵緝隊員抓到走私物品,是有權沒收的。到今日台灣經濟如此繁榮,專賣制度仍存;自由港如香港,菸酒也須入口徵稅,違者按走私罪究辦;至於大陸,非但走私貨要充公,走私販有槍斃的個案,其刑法之嚴峻為全球之冠,執法人員甚至有權到公海上緝捕台灣貨輪光大號,直至船主簽字畫押認「罪」並交出幾千萬元貨物才釋放船隻。【二·二八事變的省思之一】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自由聖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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