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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靜裸墜的身體上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請網友不要謾罵,理性的對譚靜案進行分析

譚靜案關鍵疑點有12個一般疑點有15個 請廣州警方回答並作出合理解釋

----一個理性的中國人對譚靜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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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疑點有12個:

第1、時間不對。事發警方提取東風廣場監控錄影調查,譚靜等4人回到東風廣場是凌晨5時12分,上樓後出電梯的時間是5時26分,李明說「4月5日凌晨5時20 分譚靜搖搖晃晃地進了衛生間」。請注意:電視監控譚靜等4人上樓後出電梯的時間是5時26分,而調查卻說譚靜4月5日凌晨5時20分進了衛生間,明顯有漏洞!

第2、譚靜手機上最後通話時間說明了什麼??警方有關人士透露,譚靜的手機上最後通話記錄是4月5日凌晨4時10分左右。那麼「據金先生轉述李明的話說,凌晨5 時20分許,李明等人扶著譚靜回到家,約十分鐘後,譚靜搖搖晃晃地進了衛生間,把門反鎖後開始打電話。譚靜的手機上最後通話記錄是4月5日凌晨4時10分左右,這說明李明說凌晨5時多譚靜進了衛生間把門反鎖後開始打電話的事實就是不存在的!!那麼疑和前男友吵架後跳樓原因就不成立!!這就說明當時沒有跳樓動機!!這就說明李明等人在說假話!!在隱瞞事實!!!這是本案最關鍵所在!

第3、譚靜的褲子是如何到了地面的??譚靜穿著褲子墜樓,在墜樓過程中,褲子從譚靜身上脫落(警方對網友提出的質疑就是這種解釋),在高度幾十米(時間也就在幾十秒)的墜樓過程中,繫著腰帶的褲子從身上脫落,這可能嗎??

具體分析:

譚靜墜樓過程中如果腳朝下,繫著腰帶的褲子不可能從身上脫落!!

譚靜墜樓過程中如果身體橫著, 繫著腰帶的褲子不可能從身上脫落!!

譚靜墜樓過程中如果頭朝下,繫著腰帶的褲子只有腰帶和褲腰被樓體尖銳處、樓下防盜網、空調支架等物刮住,才有可能從身上脫落!!這樣一來,必然在譚靜身體上(尤其是腹部或腰部、臀部)留下明顯刮痕!!而譚靜腰帶和褲腰上也必然留下明顯刮痕!!請警方回答有還是沒有??譚靜墜樓後,褲子被人扔到樓下??

金大龍的說法:她的褲子後來在草地上找到了,是那種綠色寬大的休閒褲(用自己的褲子做演示)。女孩子,褲子穿得松松垮垮的才會好看啊。我猜她可能是上完廁所,皮帶沒有系好。掉下來的時候褲子就掉了。(松松垮垮的褲子如果皮帶沒有系好,在衛生間站起來就滑到腳面上了,走都沒法走,譚靜沒穿鞋,在她踩上抽水馬桶和踏上窗台時,松松垮垮的褲子如果皮帶沒有系好,早滑落到衛生間地面上了。)

第4、警方在現場樓下的草坪上找到一條綠色休閒褲,休閒褲很多地方都裂開了,譚靜墜樓過程中休閒褲被樓體刮裂,那麼譚靜下身必然與休閒褲裂口有對應傷痕,應該是有一道休閒褲裂口就對應有一道傷痕。休閒褲上也應該留下她的血跡和皮膚組織!警方進行對比了嗎?

第5、譚靜墜樓後,那3個韓國人在幹什麼?譚靜墜樓後,那3個韓國人是否向外打電話,打了幾個?打了多長時間?電話內容?警方調查核實沒??金某後來稱:約凌晨 5時45分許,衛生間突然傳來「啊」的一聲及幾聲碰響,譚靜不見了。凌晨5時45分許到早上6時30分許接到了報警電話,這中間有近1個小時的時間,那3個韓國人在幹什麼?金尚中:我們想辦法打開門後,洗手間裡面卻沒有人,窗戶卻是打開的,窗戶的防盜網已經破了。我們當時擔心譚靜掉下去了。就下樓去找。在樓下也沒有發現人。金大龍:金尚中喝醉了酒,躺在沙發上。我和李鉉楷就與警察一起先去了12樓。韓國人說到樓下找譚靜了,可信嗎? 有監控錄影證明嗎??下樓的時間?

第6、韓國人趙達明最新說法:「洗手間裡面突然傳來「砰」的一聲,聽得出來那是什麼東西掉下去。我們連忙跑過去。當時我們還以為譚靜是喝醉了,在裡面摔倒了。」 按此話推理,什麼東西掉下去產生的「砰」的一聲是譚靜身體墜落到12樓和13樓之間那個橫樑上強烈碰撞後的聲音,30樓能清晰地聽到12樓和13樓之間 「砰」的一聲嗎(高度距離60米左右)?警方做過現場試驗沒?那些韓國人的「證詞」顯然是不符合自然邏輯!!

第7、趙達明:當時離開金小姐家的時候,譚靜已經醉得開不了門,上不了車。把她放到車上,又倒下來,她當時都不會說話了(注意:醉成那樣30多分鐘後就能跑到廁所打電話???)。

第8、警方調查金小美沒?有無金小美口供?他們到底去沒去過金小美處?呆了多長時間?其間做了什麼??是金小美靜讓他們送譚靜??

第9、事發警方提取東風廣場監控錄影調查,譚靜等4人回到東風廣場是凌晨5時12分,上樓後出電梯的時間是5時26分,在這14分鐘裡譚靜等4人是否交談?譚靜是自己出入電梯的嗎?是否象趙達明說的:當時4時50分左右離開金小姐家的時候,譚靜已經醉得開不了門,上不了車,把她放到車上,又倒下來,她當時都不會說話了那樣?請公布物業監控錄影!為保護3個韓國人可以將其面部遮擋。

第10、事發警方提取東風廣場樓下發現譚靜的手機上是否有譚靜的指紋?有無其他人的指紋??

第11、如果譚靜墜樓必然從窄小的防盜網空隙出去,窗戶上兩根金屬條狀防盜網上應該留有譚靜的指紋,上面有嗎??窗口防盜網上應該留有譚靜褲子的纖維,甚至是她的血跡和皮膚組織!上面有嗎??

窗台上留有譚靜的腳印,譚靜的腳尖是向里,還是向外?從譚靜的腳印推斷出譚靜的姿勢符合痕跡力學嗎??

第12、3個韓國人的口供前後矛盾,警方為什麼不對事發時在現場的李明(化名)等3個韓國人進行測謊??李明(化名)等3個韓國人如果想證明自己清白請主動要求進行測謊!!敢嗎?

建議:4個公布:公布3個韓國人的口供!公布屍檢報告!公布現場勘查報告!公布其他證人口供!當時韓國人錄口供說沒說死者叫譚靜?韓國人說和譚靜是好朋友。為什麼好朋友墜樓不報警或打120,而是打電話給另外一個朋友?為什麼「譚靜」一名是事後由網友爆出來的,而當時為什麼韓國人沒說?警方猜測譚靜是性工作者,為什麼韓國人不說明她的身份?

建議:警方對當晚全過程(酒吧開始一直到發現譚靜死亡)調查!警方要證據確實充分,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建議:把電梯裡三個韓國人和譚靜的視頻畫面公布出來,就知道譚靜醉到什麼程度,趙達明等人說的是否屬實!

建議:請有良知記者採訪譚靜前男友,了解譚靜4月5日凌晨5時以後和他是否通電話!!

真相大白,譚靜才能安靜地離去!!

一般疑點:

疑點1、衛生間的窗口防盜網已經彎曲??衛生間的窗口防盜網是什麼樣的? 請警方公布窗口防盜網照片,並在窗口復原!!一個醉酒那麼厲害的女孩能把它彎曲?

疑點2、警方相關部門屍檢後發現,死者生前喝了大量的烈酒,血液酒精濃度極高。死前嚴重醉酒,酒精濃度超過正常醉酒狀態3倍??一個女孩酒精濃度超過正常醉酒狀態3倍,早變得不醒人事,還能走嗎?還能打電話嗎?

疑點3、屍檢還顯示,死者生前沒有受到過性侵犯,如果戴安全套發生性關係,警方還能不能確定死者生前沒有受到過性侵犯??

疑點4、李明告訴記者,窗口原本有防盜網,由於譚靜墜樓後防盜網彎曲了,因此被警方拆走調查,警方調查應保護好現場,而不是拆走窗口防盜網,為什麼拆走窗口防盜網??反常!!!

疑點5、在衛生間開窗,是向里開窗還是向外推窗?窗口外有防盜網不太可能向外推吧?!有警方人士介紹說,之所以排除他殺因素,是因為在現場的確沒有任何搏鬥痕跡,床鋪也沒有躺過的痕跡,譚靜的衣物都是自然擺放。而且譚靜墜樓的衛生間內的情況也符合墜落的情況:衛生間的馬桶蓋上有踏過的痕跡,窗戶防盜網右下部向外脫開。「很可能她是醉酒後開窗時不慎墜樓」。

疑點6、警方介紹:據悉,死者死因系高空墜落受劇烈撞擊身亡,全身多處挫傷及骨折,屍體前側、左側、後側均有碰撞痕跡,「估計在從高空墜落過程中,其身體至少遭遇了3次強烈的碰撞」。既然身體從高空墜落過程中至少遭遇了3次強烈的碰撞,那麼3次強烈的碰撞點在哪??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都碰撞在身體什麼部位請明確指出來!!!警方說的是估計!

疑點7、警方介紹死者全身有多處挫傷及骨折,那麼死者全身多處挫傷及骨折都是墜樓造成的嗎?有沒有墜樓前即受傷的可能?

疑點8、警方是否向和譚靜合租房的女模特調查,李明(化名)等3個韓國人是否知道譚靜住處?

疑點9、在坊間被傳為「因嫖資糾紛拋人下樓」的3個韓國人之一接受了記者採訪時稱:先說我們朋友多年,現在又說認識2年!!(李鉉楷:兩年前通過朋友與譚靜相識。趙達明:我以前還從來沒有見到過她。金尚中:我們之前只見過一次,吃了一次飯,連朋友都不算)

疑點10、警方人士介紹說,現場沒有任何搏鬥痕跡,床鋪也沒有躺過的痕跡,譚靜的衣物都是自然擺放,因此排除他殺因素,確為自殺。警察就這樣破案的!!!???????案因究竟是否嫖資糾紛,警方人士稱,目前還無法確定,還有待偵辦部門進一步調查,但可以初步肯定的是當事雙方應該有過爭執。

疑點11、譚靜據履歷介紹只會講中文和一點韓文,她會講英文嗎?

疑點12、金尚中現在說法:我們想辦法打開門後(注意:警方是否檢查衛生間門到底是怎樣打開的?)。以前說法:約凌晨5時45分許,衛生間突然傳來「啊」的一聲及幾聲碰響,正在客廳的李明趕緊上前去敲衛生間的門,但沒有回應,李明於是拿來鑰匙,打開衛生間的房門.

疑點13、金尚中:我們想辦法打開門後,洗手間裡面卻沒有人,窗戶卻是打開的,窗戶的防盜網已經破了。我們當時擔心譚靜掉下去了。就下樓去找。在樓下也沒有發現人。金大龍:金尚中喝醉了酒,躺在沙發上。我和李鉉楷就與警察一起先去了12樓。韓國人解釋漏洞百出,只能騙三歲小孩!

疑點14、譚靜的手手機到底在哪裡?有兩種說法:1、後來警察和小區保全在12樓和13樓中間的橫樑上找到譚靜的遺體,後又在樓下找到她的褲子和手機。2、「房間裡發現了一部手機,滑蓋已經打開,呈被撥打的狀態。」這部手機是誰的?

疑點15、後來在派出所錄口供時,李某向警察提及譚靜生前曾在廁所大聲地打電話。據李明和金先生介紹,死者譚靜,到李明家後把自己關在衛生間裡打電話,而從死者譚靜死亡前最後的通話記錄的時間(譚靜的手機上最後通話記錄是4月5日凌晨4時10分左右)證明李明是在說謊。憑此一點就李明3人有犯罪嫌疑,必須拘捕!!

中共警方必須秉公辦案,讓事實真相大白!

一個中國女孩死了,死在中國的國土上,她赤裸著身體,她死的時候身邊有3個喝了酒的外國人,她是怎麼死的?有良知的中國人不會停下追逐真相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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