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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11歲少女淪為性奴18載 政府賠2000萬美元


    


    ***加州警方負有責任
    1991年6月10日,時年11歲的傑西在加州南塔霍湖的住家附近被一對夫妻開車劫走,此後被囚禁在他們家後院的窩棚中,並被迫生下兩個女兒,現在分別為12歲和16歲。綁架傑西的是現年59歲的菲利普•加里多和他55歲的妻子南希。
    雖然警方在此後進行了長時間的調查,但均一無所獲。直到2009年8月,加里多帶著傑西及其兩個女兒外出分發宗教傳單時引起了警察注意,在接受他的假釋監管部門問訊時承認綁架了傑西。警方隨後發現,加里多是一名性犯罪慣犯,上世紀70年代他就因強姦被定罪,1988年才被保釋出來。
    此案被媒體曝光後,人們紛紛質疑,作為一名保釋犯人,加里多何以囚禁傑西18年之久而不被發現?警方此後也承認,他們本可以在2006年解救出傑西,當時有鄰居報告稱看到加里多家中有可疑的小孩,警方搜查了其住所後卻沒發現任何可疑之處。此外自1999年以來,當地醫護人員曾5次到過加里多家,但都沒有發現任何端倪。
    ***政府決定給予賠償
    傑西最終被救出後,在2010年2月起訴負責監管加里多的加州司法部門,稱正是他們的不負責才讓加里多屢次逃脫法網,讓她和兩個女兒身陷囹圄近 20年,要求該部門對她們提供心理、生理和精神上的三重損失賠償。
    最終,加州參議院和議會分別以30:1和 62:0的票數通過了對傑西的賠償決定,並對2000萬美元的用途作了具體規劃。首先,要為母女三人買一處可以保護她們隱私的房子;其次,大筆資金將被用來支付她們今後接受心理和生理治療所需的費用和孩子未來的學雜費等,剩餘資金將做一些長期投資,以保證母女今後的生活。
    此案的調解人丹尼爾•溫斯坦表示:「2000萬美元並不是對受害人多年來遭受的虐待和監禁的補償,因為這樣的傷害根本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州政府迅速決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是值得讚揚的,如果最終雙方對簿公堂,相關部門可能會面臨更重的刑罰。從這件事我們還可以看出,對在保釋期的犯人執行嚴格的監管有多麼重要。」
    據悉,這筆賠償款將由州政府的普通基金(不指定用途的基金)提供。此外傑西的母親普羅賓女士也在今年2月向政府提出了賠償請求,不過撥給傑西的這 2000萬美元中不包括對她的賠款,州政府將在幾個月後對她的請求做出答覆。至於犯下惡行的加里多夫婦,由於他兩人到目前為止拒不認罪,因此對他們的審判近期內還無法作出裁決。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中國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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