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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男子將200元存17年 銀行磨蹭2年仍取不出錢



  磨蹭了兩年仍取不出錢


  昨天,記者看到這張於1993年11月24日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單,票面保存完好,戶名、帳號為機打,蓋章是某銀行廣東國際大廈支行,年息10.98%,期限12個月。「當時存款利率好高呢!要是買企業債券的話,利率還超過20%呢。」賴先生說。

  兩年前,賴先生搬家時,在箱底意外發現了這張存單。他回憶,2008年8月23日,他第一次帶著存單到這家支行,要求支取存款。銀行營業員麥某檢索系統檔案,沒有檢索到這單業務記錄,表示將繼續查閱,有消息就通知他。

  2009年8月,賴先生再次來到該支行,繼續要求答覆。他說,營業員出具了一份1995年的業務帳本,其中有條目記錄:1995年8月23日,這200元存款轉入賴先生的另一帳戶,但賴先生壓根不知道有這回事,也發現帳本條目上沒有經辦人和自己的簽名。

  之後,賴先生幾次來到該支行,但捕手此事的人換了又換,始終沒有真正的答覆。

  銀行:需要查閱原始憑證

  記者隨賴先生來到該支行,要求銀行就此給出解釋。開始櫃檯營業員拒絕對記者答覆,在記者堅持下,該行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出面。「這張存單是17年前的,年份過去得太久了。」他表示,目前支行電腦系統上查不到這宗存款,需要尋找原始憑證,或到上一級銀行系統中查閱多年前的業務記錄,近期將答覆用戶。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廣州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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