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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購名牌包入境要申報 海關全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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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遊客喜歡到香港買名牌貨。

皇崗海關提醒旅客莫違規攜帶名牌手袋入境

「自己買自己用的東西,也要申報徵稅麼?」前日下午,幾名旅客經皇崗海關入境時,被關員查獲其攜帶新購的LV手袋入境未申報,結果價值超限,被立案處理。

據了解,海關總署54號公告明確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HERMES、LV、CHANEL、GUCCI、PRADA等頂級品牌的手袋都有,我們查到最貴的一個售價人民幣7萬多元。」據悉,近年來旅客購買名牌手袋、名貴手錶、金銀珠寶等奢侈品帶入境的情況明顯增多,由於一些旅客對海關監管規定一知半解,導致違規行為屢有發生。

皇崗海關提醒廣大進出境旅客,名牌手袋價格一般都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如購買入境需向海關申報,並辦理徵稅等手續,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要承擔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廣州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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