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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連載:與李光耀較量(一) 選舉風波

—鄧亮洪律師和李光耀過招故事的片斷

選舉風波

......與李光耀較量(一)

──鄧亮洪律師和李光耀過招故事的片斷
澳大利亞 大洋報 ( THE PACIFIC TIMES ) 第 335 期 2000 年 8 月 31 日
專訪鄧亮洪律師
 
  新加坡──一個令人為之側目的島國:她向來以傲人的經濟成績、綠化成蔭的市容和整潔的馬路、嚴厲的法律制度和富裕安定的生活的廣泛報導而聞名於世。
 
  經歷了三十多年風平浪靜的歲月,人們總以為新加坡似乎已陶醉在富足和美的生活之中,人民不再會有群情激昂的舉動了。
 
  然而,事實卻是完全出乎世人預料之外!在「人人有分,人人安居樂業,人人都有均等致富機會」的美好讚譽的傳聞中,那知一石卻激起新加坡的「千層浪」!
 
一位由華校出身的律師
   由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政府,在1980年關閉以華文為媒介的南洋大學及全面以英文取代華文為主要教學媒體的教學制度。有一位從以前的華文學校出身的學生,經過多年的努力,終於在1968年躋身於以英文為載體的律師界。
 
  他的名字叫鄧亮洪。
 
  之前,他在新加坡的曝光率不算甚高,也鮮為世界媒體所注意。
 
  在過去的二三十年中,除專業事務外,他主要是活躍於華人社會之中,他曾擔任過南洋藝術學院董事主席十多年,歷任著名的華僑中學、華中初級學院及其他中小學及兩家醫院的董事職位。他是華僑中學畢業生,就讀過南洋大學,是新加坡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因為律師專業和執行各個組織職位所賦予的任務,他必須和官方行政單位、政界、文化學術界及商界有較多交往;因此,他是一位為各界所接受的人物。
 
「官」炮齊轟鄧亮洪
彈頭卻在自家後院爆炸
 
   1996年的聖誕節前夕,各種跡象均表明:一場不可避免的大風暴即將來臨。
 
  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政府五年執政期又告屆滿後,於是在1990年12月尾宣布,訂於該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為大選候選人提名日。1997年1月2日為投票日,準備選舉下一任政府。頓時,整個新加坡社會及國內外媒體,都在殷切地等候各黨派將要公布他們各自的候選人名單。
 
  慎重地考慮了幾個邀請後,鄧亮洪選擇了工人黨的邀請,和知名的印裔律師惹耶勒南先生及其另外三位黨員搭檔,組成五個小組,參加靜山集選區競選。於是,1996年12月23日,當新加坡工人黨宣布其參加國會議員競選名單中,出現了鄧亮洪的名字,一時間,整個新加坡為之譁然!
 
  世人皆知,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政府,執政幾十年以來,從來不能接受、容忍或放過異議人士;如果有人敢和他們競爭、對抗或和他們對著幹,他們都必然會開動國家機器,用各種各樣的名堂,各種各樣的手段,把他們拖跨;或使對手阱入各種法律或經濟的困境之中,弄得你半死不活;或索性動用公安法令,不須經過審判,將你長期監禁。二三十年後,在各種苛刻條件之下,才把你釋放,廢去你一切的能力,就像著名政治扣留犯謝太寶那樣,將他一生摧毀。於是,鮮有人敢出頭來和行動黨抗衡,爭奪國會議員席位。這說明為何歷屆大選,行動黨候選人,總是在沒有對手的情形之下,不費舉手之勞,持續執政達幾十年之久。
 
  現在鄧亮洪律師竟然膽敢加入反對黨陣營,參加競選,擺明要和人民行動黨候選人過意不去,爭做國會議員!大選氣溫,即時急升。街頭巷尾,議論紛紛,好不熱鬧!報刊特號及專題文章紛紛出爐,除了熱烈討論之外,電台及電視台也邀請各界人士登台亮相,發表意見、評論及預測各種可能的競選結果。
 
  1996年12月24日(聖誕節前夕),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政府召開了那一屆的最後一次內閣會議。當內閣正式會議議題討論一結束後,內閣成員即時緊急討論鄧亮洪的「不尋常的出現 」。在會議上,各部部長和出席會議的議員們,各自回憶了以往和鄧亮洪的個人交往經驗。最後,內閣資政李光耀柏板定調:鄧亮洪是個危險人物,必須儘早將其抹掉(Demolish)!否則,人民行動黨三十多年來在操作華人社會所下的功夫,將毀於一旦(此系李光耀事後於1997年5初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鄧亮洪誹謗案件中,發誓作供時所透露的)。
 
  由此開始,不論鄧亮洪到什麼地方,總有多位便衣人員,如魔鬼隨身,到處跟隨。他們當然是有關當局刻意安排來的人對付鄧洪亮這個「燙手芋頭」。連鄧亮洪的家人成員也得到特別的「照顧」,出入有人跟蹤,使到家中大小,誠惶誠恐,坐立不安。他們哪裡會料到,只因鄧亮洪參選,更大更多的苦頭,還在後頭等候著他們去嘗呢!鄧亮洪現在回想起來,才真正明白及體會到,為什麼有些為人妻子的,要以「跳樓自殺」來威脅,逼迫丈夫放棄參加競選計劃。
 
聖誕節假日一過,中、英、印、巫文等各家報紙,恢復出版。眾所周知,新加坡所有的大眾傳媒,不論是報紙,電台或是電視台,全由人民行動黨所控制及操縱,毫無例外。他們每天夜以繼日,集中火力,重炮轟擊鄧亮洪,猶如一顆顆的原子炸彈在爆炸,陣陣熱浪,直向他逼去,直叫他喘不過氣來。鄧律師說,撇開別的不說,只要隨便翻翻一下,由他所累積到的一疊又一疊的新加坡華文報剪貼,看到那些大字重墨而又刺目的標題,就足以令人心驚肉跳,目瞪口呆:
 
  「李光耀資政:採用鄧亮洪做法,我國將成波士尼亞」、「吳總理:鄧亮洪是危險人物,不應讓他進入國會」、「鄧亮洪在玩火」、「多位議員指鄧亮洪言論極端 」、「鄧亮洪若當選議員將像(澳洲)漢森掀起風波」、「吳總理指鄧玩危險遊戲,利用宗教課題鼓動情緒」、「別讓鄧亮洪破壞社會安寧」、「李資政:靜山是關鍵戰役,關係總理與兩位副總理前途」、「吳總理:靜山是總理對鄧之戰」、「吳總理:如果鄧亮洪中選,我在國內外聲譽將受打擊」、「陳慶炎副總理;阻止鄧亮洪進入國會,不是反對華族文化」、「偏激煽情者,應嚴厲對付」、「李資政:行動黨若輸掉靜山集選區,將是整個新加坡的大失敗」、「把組(官)屋翻新與選票掛鈎,並不是在威脅人民」、「吳總理:以計票結果決定組屋翻新快慢,是民主過程,並非威脅選民」、「李資政:靜山區集選區共有25個計票中心。哪個區最支持行動黨,組屋將最優先獲翻新」。
 
  上面所列的只不過是從大量報導中挑選出來的幾個標題罷了。其文章內容重點主要是,指鄧亮洪是個反受英文教育者、反基督教徒、反回教徒、反馬來人的大漢沙文主義者的危險人物,如果不制止他傳播他的言論與思想,那他將把新加坡帶入像波士尼亞、斯利蘭卡和非洲盧安達等國家處境一樣,因種族、宗教或語言的爭拗而引發流血衝突事件,使到社會發生動亂不己,危害國家與人民。
 
  觀察力及分析力極強的鄧律師當然洞曉行動黨政權所發的強勢不但空洞又沒有根據的輿論攻勢的用意與目的。鄧律師說:「首先,那是『借刀殺人』的毒招。用意是在煽動基督教徒及回教徒傷害我及家人。刑法禁止任何人(包括行動黨人在內)通過報章、電台及電視台,針對我個人而發動帶有挑釁及煽動性的指控,說我是反基督教徒和反回教徒。這樣的做法,目的是使教徒們對我產生憎恨,甚至進而傷害我及我家人。那是絕對觸犯刑事法的」。身為律師,鄧亮洪只好以專業的態度,處理這事。他將各家報紙所登載的資料集中起來,於1997年1月1日傍晚,交給警方入案,並要求警方保護人身安全。
 
  完全出乎鄧律師預料之外,他向警方備案的記錄資料副印本,本屬警方機密文件,竟然全部出現在隔天(投票日)各家的報刊上。因向警方備案記錄資料上,列有發表那些言論者的十一位行動黨領導人名單。李光耀、吳作棟和李顯龍等十一位行動黨領導人,竟然指控鄧亮洪及惹耶勒南兩位律師促使報界登載這些資料。這又構成了他們多宗控制鄧亮洪及惹耶勒南誹謗案的根據,要求賠償名譽損失。對他們來說,既可打倒對手,又可撈錢,真是一箭雙鵰,美事一宗!
 
  緊跟著而來的,行動黨人也把鄧亮洪夫人張秀霞拋下泥坑,也把她列為這許多大誹謗案子的第二被告人,她的個人財產,連同子女的銀行戶口,也被法院查封!她的護照也被移民局沒收取消,不准出國門。這些超法律的鬧劇,及時成為新加坡民間及國際媒體的笑柄。
 
  這象是炮彈掉在自家的後院。
 
  果然,在行動黨發動媒體炮轟鄧亮洪一兩天內,鄧亮洪住宅及辦公室就收到,由所謂的「基督教徒」和所謂的「回教徒」簽發的一些恐嚇信件。有的要鄧亮洪到回教堂去道歉,不然對他不利,有的直接威脅他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當然,也有些信件說不相信行動黨人的鬼話。鄧亮洪進一步說,當時內政安全局人員對他的住宅及辦公室進行24小時的嚴密監視,當局完全清楚是哪些人馬及何方神聖,將恐嚇信放進置於鄧宅門前的郵信箱內。
  1月3日傍晚,鄧亮洪將這些恐嚇信,拿去再次向警方報案,但都沒有下文!

鄧亮洪繼續解讀及分析上述行動黨人對付他的強力的輿論攻勢:
 
  指控他是危險人物,將會危害社會安寧,是當局準備大選後算帳的布局。不論鄧亮洪是否當選國會議員,行動黨政府都會像過去那樣,肯定會引用公安法令將其扣留,除去後患。同時極力製造駭人的白色恐布,阻止及防止今後再有像鄧亮洪這樣的人物,挺身而出。
 
  指控鄧亮洪是反對回教是要斷決他的退路及防止對他可能獲得的支持,因為周邊鄰近國家都是以回教徒為主。
 
  指控他是反英語人士及反基督教徒的大漢沙文主義者是想要防止西方人權組織及媒體對他的聲援和支持。
 
  行動黨政府向選民發出明確而又強烈的訊息:投行動黨票者,其組屋將得到翻新,其市價增值,將享有經濟效益甜頭;投反對票者,則相反,其組屋得不到翻新,將嘗經濟損失苦果。這簡直是威逼利誘,兼而有之。行動黨政府哪裡還尊重選民神聖的、憲法賦予和保障的選舉權力與自由。更嚴重的是,他們居然公開地、厚顏無恥而又毫無忌憚地動用國家資源,利誘及賄賂支持他們的選民,及動用國家行動機構及行政權力威逼選民,妨礙他們自由自主的運用他們的選舉的權力。這些都是國法所不能容忍的。
 
  這象是又一顆炸彈落在了自家的後院裡。
 
  李光耀身為參選人之一,居然在投票前夕公布說,靜山這一選區,將有25千計票中心。實際上,他已經取代了本應保持獨立、中立及公正的選舉監督官的職位及功能。靜山區選民何其幸運,能得到他老人家的親自關照。出身律師行業的李光耀,在他心目中,此時哪裡還會有國會選舉法令這回事呢?這一特殊布置與安排,向選民們再次發出強烈的訊號:行動黨政府將會知道,這些選民把他們的選票投給什麼黨,他們投票的取向,將決定他們的組屋翻新,是否得到優先對持。法律賦予選民的選擇保密權力都被赤裸裸地強姦了。
 
  這一招,直逼得參選的工人黨參選人手忙腳亂:工人黨臨時不可能找到足夠的人員,敢而又有能力去擔擋這25個小組的組員。這個小組的工作範圍包括:選舉投票時間結束時,監督選票箱被密封,避免有人作詐;監督選票箱從投票站被運載到計票中心處,防止有人在途中對選票箱作手腳;監督選票的點算,以免選擇工人黨的選票,歸給對方,如有爭執,要和監選官交涉或和工人黨領導人聯繫處理等。工人黨只能臨時湊合了幾組人應付。但他們都不准跟隨運載裝有選票箱子的車輛。自己備有車子的工人黨代表,只能尾隨官方車子到計票中心去;沒有車輛的,只能自己想辦法,儘快趕到各自被指派的計票中心去。那些沒有工人黨代表到席的計票中心,只能任由監選官代理人和行動黨代表去處理了。鄧亮洪說,他們這些人之間,雖然本應具有不同身分,與扮演不同的角色。但他看不出他們之間有何差異。到底在運輸票箱過程中,有沒有任何人對這些票箱有所動作,誰都說不準。
 
  鄧亮洪大略地描述了他本人在其中一個計票中心的經驗:
 
  他所到的一所計票中心是一間學校的禮堂。座位早已搬空。講台下擺著一張大桌子,是臨時由好多張書桌拼在一起湊成的,是拿來當計票時用的。他早些時候在投票結束時,在一個投票站,把票箱封好然後簽名做記號,工作人員才把票箱轉載到計票中心。誰也說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被送到別的計票中心去。首先他注意到擺在講台上供檢查的票箱子,許多是用蠟面光滑的厚紙皮摺成,運抵計票中心時,許多有粘性封條,早已兩邊都作弧形向朝外拱起,幾乎都已經失去了封密的作用,只作象徵式的粘著,唯獨是還沒有完全脫落掉地而已。
 
  當選票從箱子裡倒出來時,鄧亮洪即時注意到,有許多選票是一疊一疊地從箱裡落下來。在正常的情況下,當選民把劃好的選票,一個人一張地投進箱子裡去,倒出來時一疊又一疊的選票落下來的現象不該出現。鄧亮洪即時伸手從褲袋裡,掏出照像機,要把這不尋常的現象拍錄下來。一位跟隨在鄧亮洪身邊的女性監票官,馬上阻止鄧亮洪這麼做。並說,如果鄧亮洪有任何投訴,過後可用書面方式提出,總監票官會作出答覆。
 
  稍後,當鄧亮洪和惹耶勒南碰面時,大家交換了情況。兩人都注意到另一不平常的現象:有很多在選票上所劃的叉,非常端正整齊:所劃的線,從一個角頂,劃到對邊角頂,再從另一角頂,劃到另一對角頂。在正常情形下,這種現象應該少有才對。即使有個別選民會這樣做,但也只是鮮有的個別現象,不像我們分別看到的那麼多。因為一般選民在投票站接到選票時,都會隨手打個叉,不會那麼費神,去劃個工工整整的叉。
 
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各種不合理又不合法的現象之外,在這次選舉進行過程中,還出現了其它違反國會選舉法令事件。例如,吳作棟和其他行動黨領導人,居然到各處投票站,去和正在排隊等投票的人交談。這是違法的行為。他的解釋是:他只是到各投票站巡視。這是講不過去的。首先,選舉開始前,整個內閣已經解散了,他和其他行動黨領導人已經不是總理或什麼部長了。在新的內閣組成之前,他和其他行動黨領導人,只不過是黨的領導人罷了,而不具任何官銜,他們的權利和地位和其他反對黨領導人無異。他們根本沒有所謂「巡視」的權利。他們「巡視」的目的,不外乎在於選舉期間去拉票。這又是違法行為。
 
向警方投訴後,檢查署決定不起訴他們。總檢查長解毒(讀),國會選舉法令時說:該法令只是禁止任何人士出現在「離投票二百米的範圍內」 。「二百米的範圍」是從投票站周邊算起,它不包括投票站本身。而吳作棟等人只是出現在投票站裡面,所以並不牴觸國會選舉法令。代表新加坡第一號的法律人物,解毒(讀)國會選舉法令的高明本領,高明到這樣的程度,實在令世界法學界人士大開眼界,笑掉了大牙!
 
從以上不合法規的現象看來,工人黨是有足夠的法律根據,向法庭提出申請,挑戰行動黨人的無恥行徑,要求法庭宣判靜山區這次選舉結果無效,但是,總結過去的經驗,不論反對黨有多大的理由,法庭總是作出對反對黨不利的判決,而且還要他們負擔沉重的訴訟費用。在鑑於鄧亮洪和惹耶勒南兩位律師,還各自都要面對多名由行動黨領導人所發動的大型誹謗案件的消耗戰,他們倆人的精力與財力幾乎都要被消耗殆盡,不能百擔加斤,再挑起有關挑戰靜山區選舉結果的法律訴訟費,無論多麼憤慨不滿,他們只好忍住了。反之,公道自在人心,不在法庭里。
 
( 待續 )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澳大利亞大洋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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