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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書記自白:黨給我「一個依法腐敗的平台」

—未普評論:反腐大員如何以反腐的名義搞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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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3月24日刊出一篇因貪腐被判死刑的湖南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和反腐學者的對話,題為「我當紀委書記,市委書記也不敢監督我。」曾錦春的自白,對中共當前的反腐工作很有諷刺意義。


曾錦春自小就懷有升官發財、光宗耀祖的夢想。他從鄉黨委書記、縣委書記升到郴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仕途不可謂不順。可惜的是,他於去年12月30日被處死,再也沒有了光宗耀祖,甚至卸甲歸田、侍奉老母的機會。他在臨死前與學者的對話,披露了不少貪腐細節,其無法無天、貪婪放肆,令人瞠目結舌。他最後說的一些真話,道的一些實情,讓外界對鮮為人知的紀委反腐暗箱多了幾分了解。

就是這個紀委書記曾錦春,反起腐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對別人一套,對自己另一套。2000年他給紀委幹部上課時說,人如果能戰勝自己,便能天下無敵;他告誡那些紀委幹部,在貪慾面前,首先管好自己,可是他卻管不好自己。那時的他,已經是貪官了。還是這個紀委書記曾錦春,他說如果有機會再活一次,他還是要當紀委書記,要反更多的腐敗,因為他一看就知道哪裡有腐敗。這與其說他的反腐經驗豐富,不如說腐敗太多,遍地皆是,多的他很難不重蹈覆轍。

曾錦春說,他是被權力害死的。他一向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但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似乎有所覺悟。他說,「權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權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權,就這裡那裡都去搞,最終害了自己。」那麼,紀委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作為市紀委書記,曾錦春的權力比該市黨委第一把手還要大。曾錦春說,我是市委副書記,又是紀委書記,誰也不敢管我;本來紀委應該屬於同級黨委領導,但對紀委書記,同級黨委監督不了,紀委自己也監督不了;況且市委書記也有違紀行為,根本不敢監督我,怕我向省紀委專門報告;而人大、政協和群眾來對紀委的監督,向來鞭長莫及,認為這屬黨內之事,因此,我當紀委書記,要搞什麼就搞什麼。

於是,這位手握大權,無人敢管的紀委反腐大員,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哪裡有油水,哪裡有利潤,他就染指哪裡。曾錦春舉了幾個他涉及的腐敗高發區:人事調動、工程投標和司法。在幹部任命方面,市委要經過他的紀委討論方可通過;在工程招標和礦山整治方面,他任領導小組副組長,而建築業和礦山整治是最賺錢的行當;在大案要案的處理方面,他任協調小組組長,不僅管監察,而且還管公檢法。

總之,凡是容易從中撈到好處的地方,都有他紀委書記的影子。用曾錦春的話來說,既然組織上給了我「一個依法腐敗的平台」,我紀委書記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介入其他領域搞腐敗。他還特別指出,公路建設有百分之三四十的利潤,建築工程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曾還交待,省紀委每年都搞紅包上交,有些人收多交少,收一萬,交一百。據披露他至少受賄3150萬元,而他每年只交一萬,做做樣子。這些紀委大員們就是通過這種上交1%,留下99%的做法,一邊查別人的貪污腐敗行賄,一邊行自己的貪污腐敗受賄。

他們以反腐的名義名正言順搞腐敗,這樣的反腐會有效有用嗎?答案是不言自明的。而反腐無效無用,差不多成了當今中國的一種全民共識。曾錦春的自白便進一步證實了這種說法。可笑的是,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干以勝於1月6日稱,反腐無效論、無用論毫無根據,所謂「腐敗越反越多」的看法也是不正確的。

干先生聲稱,腐敗分子或嚴重違紀的黨員只是極少數,只占千分之一點五。既然中共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那麼干先生就應當解釋解釋,為何整個郴州市委都爛掉了。郴州市委書記、市長、市紀委書記、副市長、宣傳部長、組織部長等都因受賄等問題而落馬。而這樣大面積腐敗的例子並非罕見。安徽副省長王懷忠在安徽阜陽時,全市800多人買官賣官。廣東省茂名市近日揪出一大批腐敗分子,包括市委書記、常務副市長、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兼警局長等。

溫家寶在3月14日的兩會記者招待會上說,當前中國最大的危險在於腐敗,而消除腐敗的土壤在於改革制度和體制。這樣的話,胡溫當局已經說了好幾年了,但是在抑制腐敗的制度改革方面,至今沒有任何實質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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