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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獨家:從陽光法案的命運看溫總理的膽識

中國受腐敗之苦久矣。但公布領導幹部財產的「陽光法案」, 年復一年,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這是咄咄怪事。除非有大人物暗中作對,否則叫人無法理解。 如果大人物決心拖,也許得拖到亡黨亡國之後再說。

習總書記心急如焚。履新之初,他在發出亡黨亡國警告的同時,鄭重告誡說:「空談誤國,實幹興邦!」

空談反腐誤國,實幹反腐興邦。要實幹,就必須排除萬難。向全國人大提出「陽光法案」,是反腐的第一基礎工程。不邁這第一步,什麼「實幹」,什麼「狠抓」,什麼「打一場反腐人民戰爭」,統統是誤國的空談。

在 急習總書記之所急的人中,我看,最急莫過溫總理。我瞭解過去的他,他做過不少好事。他的公職生涯行將結束,只剩下謝幕的機會了。坐失良機就是含垢忍辱。只 要他主導提出建立國家各級領導人公布本人和家人財產的制度,溫家寶的心跡就能得到理解,而且遠遠不止於此,他的令名將載入史冊——他將成就趙紫陽沒有成功 的事,使一切腐敗官僚知所畏懼,使廉潔之士免遭無端非議。還不僅如此,最重要的是,這一法案必將成為中國廉政史上的劃時代的里程碑,奠基人自應名垂青史。

建立這一里程碑,當然不是溫總一人之力所能奏功的。溫總想必清楚:1989年5月8日和10日,趙紫陽曾兩次向政治局常委會和政治局全體會議建議公布領導人財產,就是因為得不到必要的支持,而在鄧小平的反對下歸於失敗的。

問題在於,現在黨內高層的力量對比,和二十三年前並不相同。

何以見得?第一,十三屆一中全會決定:重大事情必須請鄧小平拍板。現在沒有了。值得慶幸的,是胡錦濤的親自垂範。

第 二,八十年代干政的元老,個個都「革過命流過血」,既存在著五十年代進入中央領導層的鄧小平,也存在著早在三十年代就參加了中央決策機構的陳雲。現在的元 老,試問哪一位「革過命流過血」?況且除老核心一人以外,其他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常委,沒有任何人足以和胡錦濤先生分庭抗禮。胡先生自己不干 政,其他人誰願意以干政來冒天下之大不韙?

第三,習近平總書記的態度堅定鮮明,重任在肩,義無反顧。在其他常委中,應該沒有自願亡黨亡國之徒。

溫總理果能無私無畏,有膽有識,主導提出「陽光法案」的建議,無疑能穩操勝算,得到全國反腐群體和一切潔身自好的公務員的全力支持,使自己的政治生涯得到完美的歸宿。

「陽光法案」是救黨救國的大事,相比之下,別的問題何足道哉?三千年之機,一舉手之勞,何樂而不為?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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