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人物 > 正文

澳洲小伙懷愛情夢到中國 被求愛不成入獄7年慘遭折磨

—「獄警們會想盡一切辦法摧毀你的身體、意識、心靈和精神」

「在中國,關小號是管教人員用來摧毀你的身體、意志、心靈和精神的方式,從小號放回來的人很多都癱瘓了,有兩個人死了。」在禁閉室里,囚犯被迫以半蹲或跪的姿勢呆長達15個小時。未經許可,囚犯不得移動,就連打個噴嚏也要經過許可,否則就會受到處罰。」

布雷默說:「在中國,不管它是真的還是假的,正確或錯誤的,管教說什麼就是什麼,你永遠不要挑戰它,能挑戰它的唯一辦法就是給錢。」

監獄是與中共保持一致的暴力工具

中國監獄是聽命於中共的暴力工具,它不折不扣地執行黨中央的指示,黨要不喜歡誰,打壓誰,它就要把對方使勁整。布雷默發現,在他被關押的過程中,他受到的待遇隨著中澳關係的變化而變化。「澳洲人受到的待遇最差,」他堅持說,「這些獄警把自己當作政治家。如果你的國家與中國的關係好,他們就很少找你麻煩。」

2011年澳大利亞允許美國的海軍陸戰隊在達爾文設立基地,這在獄警看來是一種蔑視。布雷默說:「我只是一個囚犯,但我好像要為這件事情負責似的。」

2009年澳大利亞力拓公司(Rio Tinto)高管胡士泰(Stern Hu)被逮捕也對布雷默產生了一定影響。「案件在中國媒體上公開,管教不喜歡,(就發泄在我身上)。」

中國監獄也是共產主義國家中的小資本主義壁壘。「管教人員都是穿著藍色制服的商人。在監獄裡只要你說得出的東西,你都可以買到:菸草、大麻、酒精、電子計算機、手機、食品,任何東西。因為監獄的伙食不好,他們就做廣告,說可以提供更好的食物。」但是,布雷默補充說,「我沒有熟人可以安排這些事情,要在外面有人才行。」

布雷默變得越來越孤獨,當他從拘留所被轉入監獄後,潔米也不能來探望他,因為他們還沒有結婚。他們的關係慢慢告吹。

有時,當布雷默向牢房外望去的時候,他看到監獄的停車場。「你不會認為這些是管教人員的車,他們的工資只有每月3000至5000元(合澳元500到850),但整個停車場全都是新車。」

另一個澳洲犯人的到來

2008年,又一名澳洲人詹姆斯;孫(James Sun)被關進北京第二監獄,與布雷諾分在同一個隊裡。孫是澳籍華人,他在2007年9月被定罪為台灣間諜。40歲的孫是一家仲介公司的業務代表,幫助澳洲學校招收中國學生。獄友告訴布雷默,「一定不要跟孫走近,不要跟他說話,否則獄警會盯住你。」

儘管有這些警告,布雷默與孫還是逐漸熟悉了:有時在盥洗室洗盤子時的片語交談,或是在廁所,在走廊里見面時說兩句。

孫在2006年年初回國探望母親時在北京的街道被國安抓走,澳大利亞大使館6天後才知道他被捕的消息。孫在專門關押間諜和政治犯的國家安全局特別拘留中心被扣留了22個月。審判時,澳洲大使館和孫的太太凱利(化名)都被禁止參加,因為它牽扯到國家安全機密。孫拒絕了法庭為他指派的律師。

在2000年移民澳洲之前,孫曾經在中國空軍的採購部門工作,負責購買大型武器裝備。根據他家人收到的唯一一份材料,他的罪行是從前空軍同事那裡獲得情報,並試圖把這些情報刻在封面是熱門連續劇的DVD上帶出國。他被指控「引誘」仍然在空軍工作的前同事複製超過1000份機密文件,將它們傳給台灣。但凱利堅持她的丈夫不是間諜,他是在壓力下被屈打成招:「他從來沒有去過台灣,他不認識任何台灣人。」她說。

孫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後來他的刑期改判為終身監禁,最少要在監獄服刑18年。根據囚犯引渡條約最近的應用程式,孫本來可以在澳大利亞服完餘下的刑期,但中共當局拒絕了請求。澳洲政府沒有評論對孫的定罪是否正當。然而,此案引起澳洲台灣代表憤怒的回應,台灣代表極力否認詹姆斯;孫是一名間諜。

布雷默說,孫的遭遇甚至比他更差,因為中國人認為間諜是比謀殺或強姦更惡劣的罪行。他與監獄裡最惡名昭著的囚犯關在一起,其中包括對受害者先殺後奸的歹徒。孫被戴上手銬腳鐐,並被剝奪了最基本的權利——包括給大使館打電話的權限——對監獄裡的其他囚犯是允許這麼做的。

布雷默說,「他曾經是一個大塊頭,有些胖,現在瘦成皮包骨頭了。」

「中國經濟再強大,骨子裡也不會變」

在對自己的待遇感到無望之下,兩人想出了一個計劃,向澳洲當局暗中發送「SOS」,讓他們知道在中國的監獄裡面都發生著什麼事情。布雷默和孫決定,在每月一次布雷默給母親打電話中加上一段求救信。這個做法風險很大。如果獄方聽了他的電話錄音,並盤算出他們在做什麼,他就要丟分或被關禁閉。但兩人的心意已決。

凱利與孫的母親一起,把這段錄音抄錄下來,發給當時的外交部長史密斯(Stephen Smith)、總理陸克文、陸克文當時的副手吉拉德,以及一些反對黨和綠黨議員。「儘管中國經濟變得更強大,但那套強權系統不會改變,」求救信中說道,「在這裡,在監獄,我們被折磨得太多了,連最基本的人權都沒有。我們正在遭受的不僅是身體上的折磨,而是精神上的折磨。」

「如果你想像不出這裡的情況有多殘酷,就去再看看電影《肖申克的救贖(The Shawshank Redemption)》,我們實際的情況比電影更糟糕。」

凱利說,她從外交部和一些國會議員那裡收到了回信,但對於孫唯一的變化是,領館官員訪問的更頻繁了。「你發送SOS,你得到的是每月一次的探訪,」布雷默嘲笑著說。

北京市第二監獄的外國囚犯感到巨大的挫折之一,就是他們無法報告給領館官員他們受到的虐待,因為探訪者隔著一道玻璃窗,守衛人員總是在場。交談和電話都被錄音。有時監獄會用其他囚犯作為翻譯,檢查犯人告訴他們大使館的內容。

布雷默聲稱,他幾乎每周都被打,但2010年那次被打得暫時癱瘓是最糟糕的一次。當使館下一次來探望時,布雷默就被送到外面的醫院,所以使館人員無法看到他的傷勢。當使館質疑時,孫告訴他們布雷默需要就醫。

該事件引發了澳洲總領事與監獄高層的談話。澳洲外交部說,它明確告訴監獄的高級官員,澳大利亞大使館正在密切關注布雷默的案件,並將「繼續密切監督布雷默的福利待遇」。

但是,發送SOS也不是完全沒有後果。凱利說,後來孫在難得一次的電話中告訴她,他自己被指控為「煽動其他犯人鬧事」而被處罰。

後記:

布魯諾今年5月3日從北京市第二監獄被放出來時,他已經35歲了。他從監獄被直接送到機場。當他終於在雪梨國際機場著陸時,迎接他的是久違的母親。「我媽媽眼中充滿熱淚,」他說,「她看到我的頭髮已經完全變白了很震驚。」回到家後,母親細心的把他的頭髮染回原先的棕色。

潔米——這個讓布魯諾踏上中國之旅的理由——早已經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7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他沮喪的說。

被關押在中國監獄的澳洲人

;2008年,澳籍華裔女商人鄒婉玲(Charlotte Chou)被控從她一手創建的華南軟體學院中挪用公款。知情者稱,鄒婉玲是被誣陷的。一位前公司小股東運用影響力,串通政府官員,試圖取得學校的控制權。鄒第一次被捕是在2008年6月。以賄賂罪名服刑18個月後被釋放。剛被釋放,立即又以侵吞百萬元公款重新被逮捕。鄒表示那筆錢只是有憑有據的貸款還款。她正在廣州監獄服刑8年,但最近已准予上訴。

;力拓高管,澳大利亞公民胡士泰(Stern Hu),2009年7月5日與其他三名中國同事一起被拘留。起因是他代表談判的鐵礦石交易。2010年3月,胡以竊取商業秘密和收受賄賂罪被判處10年監禁。據稱,胡的個人筆記型電腦中包含幾十個力拓(Rio Tinto)的主要貿易夥伴的商業信息,中共當局認為這些信息過於具體和精確,不可能是通過法律手段獲得的商業機密。

;CARL MATHER因毆打事件被判入獄一年。四名男子闖入他在南京居住的公寓,並要求見他的中國妻子謝群,他們與謝在糖果貿易生意上有所爭議。Mather先用棍子,後來又用一把菜刀試圖抵擋入侵者。其中一個入侵者受到刀傷,還有一個人手被夾在門縫裡受傷,Mather被定為毆打罪。他的刑期後來被減少到6個月,最近被釋放。

;澳大利亞商人吳植輝於2010年11月16日被中共警方以盜用公款等罪名逮捕,重判13年徒刑。他是中國著名綜合旅遊服務公司——易網通旅行公司(Et-China)的創建者。由於成功入主中國排名三甲的旅行社廣之旅,吳植輝曾被澳大利亞人視為「最成功的在華澳商」。吳的法律團隊認為,吳植輝是易網通與國營嶺南集團商業糾紛的犧牲品。在吳植輝被捕後,易網通的中國股東與廣州當局進行了一系列的談判,爭取釋放吳植輝,但都未能達成協議。

;杜祖英(音譯),一名60歲的澳大利亞的心臟外科醫生,與當地的合作夥伴發生糾紛而以濫用企業資金的罪名被判入獄四年。杜聲稱,對方剝奪了由他創辦並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生意。杜在2011年2月9日在北京被拘留,當時他正要飛回澳大利亞,看望他的妻子和雙胞胎兒子,湯米和布魯斯。目前,他正在進行上訴,但已經等待了一年多的時間。杜創建的公司——中國生物製品,為中國的醫院提供血液離子產品,價值約6.5億美元。

(原譯文標題:澳洲小伙懷愛情夢到中國入獄7年慘遭折磨)

來源:大紀元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大紀元記者張茹墨爾本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3/0703/316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