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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軍的綁票和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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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兒時代,我最反感我們鄰縣大方縣的人說「紅軍」二字,因為大方人口語裡紅和黃的發音是顛倒過來的,紅說黃,黃說紅。因此,我奉若神明的紅軍在大方人的烏鴉嘴裡,成了臭名昭著的「皇軍」;而我恨之入骨的皇軍,在他們的臭嘴嘴裡卻成了「紅軍」。

以前我被洗腦,灌輸了許多有關紅軍的神話,比如,不是人家紅軍拋妻別子丟父母,爬雪山過草地吃樹皮吃皮帶,被國民黨圍追也要北上趕走日寇(其實那是逃跑,武裝保衛蘇聯),遭「蔣匪幫」堵截尤須南下解放全中國,那,別說我今天滿嘴滿肚滿身的幸福生活,就連我這個人,也是篤定不會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你說,對這樣軍隊你不敬佩五體投地,那,你還是李元龍嗎?具體些說,除了身經百戰、戰無不勝、勝無不武之外,書上的紅軍最令我瞳孔收束、肅然起敬、五體投地的,就是他們恪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拿了也要打條、借了哪怕過了幾十年也要歸還的風範。

借條
(江門市市民梁啓超(重名)稱,在修葺老屋時發現一張68年前的老借條,借條證明游擊隊從梁家借了8根金條、5000大洋,還有38石零70斤大米。梁啓超將此事反映到蓬江區民政局,該局稱沒有政策無法兌現,建議他將借條捐給國家。有網友評論道:共軍不拿一針一線,只借8根金條5000大洋。)

成年之後,我不相信有關紅軍的種種鬼話了,但對於紅軍有借有還的「美德」,仍然沒感到有什麼不對勁。直到2006年,身陷當年的「紅軍」們的文字大獄,並在監室里讀到《長征——前所未聞的故事》一書,我才如夢方醒。

到達陝北的紅四方面軍一部

我在這本書里讀到的故事,令我大跌破眼鏡。該書是美國佬–不,應該是,也只能是美國友人寫的。該書從第349頁到355頁,多與我們貴州有關,甚至還有我居住的城市畢節。

1934年11月,在貴州的黃平縣城,賀龍、肖克的紅軍抓到了兩個英國傳教士魯道夫&b l;博薩哈特和海曼,以及他們的妻子或孩子。外國傳教士被紅軍綁起來,」像牽狗一樣」被軍牽著走,共有560天之多。為什麼要把他們扣押這樣長的時間?一個」相貌堂堂、著黑鬍子」的紅軍對博薩哈特和另一個中國富人俘虜」廖胖子」呵斥:」嗨,胖子,你最好趕快多交點贖金,否則,我們就要砍掉你的腦袋!」天哪,這不就是綁匪行徑嗎?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接下來這段引自博薩哈特後來回憶錄的話,更加詳細:和他一起的俘虜被扣著不放,紅軍要從他們身上索取贖金來資助長征。向傳教團索要的贖金是七十萬美元(」天哪,天文數字!」–我心裡驚呼)。結果,海曼付了一萬塊元,博薩哈特則一文未付。但是,從那些被俘的中國人身上的確榨出了不少所謂」罰」。……這種為索取罰金而俘虜的有幾百甚至幾千。紅軍逼近時,地主一般都聞風而逃了,但常常留下一個上了年紀的親戚或信得過的僕人在家照看財產。紅軍就把這些人抓起來,直到地主交了一筆適當的罰金才放人。如果不交罰金,人質有時就會被處死(體詞彙:撕票)。如果人質年紀太大,或病弱得跟不上長征隊伍,他們也會被殺掉。

書中還有一個情節。1936年,這幫紅軍在貴州石阡」俘虜」了一個德國籍傳教士凱爾納,而凱爾納的教會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使他獲得自由。最後,他喪失了生命。書中記的外國傳教士受害的事件,不止一樁。如一個叫約翰&b l;斯塔姆的美國傳教士夫婦」連他們三個月的女兒一起在安徽被俘。斯塔姆夫婦被處死,孩子被丟在一邊,無人照管,二十四小時後才被人發現。」這些,在博薩哈特寫的《神靈之手》中亦有大同小異的記載。

吳法憲在回憶錄里寫到長征進入藏民區時,這樣寫道:有人說,那個時候吃了藏民百姓的東西,有的留了錢,有的留了借條。不過據我所知,絕大多數情況都不是這樣的,因即使想留錢,我們那時候也沒多少錢。有的人倒是留了條子,說是以後還,可誰都明,這是」老虎借豬,一借不還」。以後,那是什麼時候啊!後來有的乾脆連條子也不留了。哪裡還還,不可能還了。所有的部隊都一樣,見到了就吃,找到了就拿,把藏民的東西吃光,既不給錢,也不留條子。

就昔日紅軍,有人在網上發帖說道:我老家江西,老一輩說紅的白的一個球樣,老百姓遭紅搶就罵紅,遭白搶就罵白,有的紅搶得多,有的白搶的多。紅的走了白的來了殺一,白的走了紅的來了也殺一批。全他媽不是好東西!

如此」借款」的光榮傳統到了國共內戰時期,被叫做了」就地籌措」。」就地籌措」搞得最多的,就是所謂的打土豪分浮財。最典型的勒索案例,要數張輝瓚。共軍活捉了張漫天要價,國軍只好籌款力救。眼看贖金已經談成,共方急派代表去拿錢,沒料到己方有手下人不聽管教,殺了張輝瓚,並將張人頭割下用木排順贛江漂下。已派出的代表興沖沖提著口袋準備裝錢,路上卻看到張輝瓚人頭落地的報導。眼看要吃到嘴裡的肥肉沒有了,沒得到贖金的人懊悔得直拍大腿直罵娘。

據陳再道回憶:1947年劉鄧躍進大別山,無法依靠後方長途運送冬裝,」從商城南下時就開始籌措布匹,見到布店和有布的富家就借布,留下字據把布拿走,說明以後憑藉條數付款。糧食也開借條,有的用打土豪的方法開倉取糧。部隊抽出不少幹部去借布、糧。」

2005年4月27日的《金華日報》的一篇報導說:湖南汝城胡運海在維修其祖父胡四德遺留下來的三間老土坯房時,發現屋角的牆縫裡有個鏽跡斑斑的鐵皮盒,很感好奇,打開看,裡面有張發了黃的字條,經仔細辨認,是一張70年前紅軍寫的借條,寫借條的是紅軍第三軍團事務長葉祖令,時間是1934年冬,內容是」向胡四德借稻穀103擔,生豬3頭,約503市斤,雞12隻」。據官郭村年逾古稀的老人回憶,1934年冬,紅三軍團長征,路經廷壽官郭村,由於正在同國民黨軍隊打仗,官郭村不少百姓逃到了山上,紅三軍團在缺乏糧草供給的情況下,不得不通過該村胡四德籌集了這些稻穀和肉類食品。……於是,市、縣兩級老區辦在官郭村舉行了一個替當年紅軍兌現借條的儀式。按價折算,由縣民政局老區辦向胡四德的唯一繼承人、58歲的單身漢胡運海歸還1.5萬人民幣。

各位,一旦穀子,按照標準計量,可是一百斤。別說還有生豬三頭等其他東西,時隔整整七十年之久,只還給人家一萬五千元錢,虧心不虧心是一回事,最令人大跌破眼鏡的是這句黨媒體認為是」畫龍點睛」、我等認為是」化腐朽為神奇」的話:胡運海當場出1萬元捐給村小學辦學,以表示對黨和政府的感激之情。這句」感恩」的話,鬼知道是如何」啟發」出來的。

難怪有人對此譏諷到:黨軍所謂的秋毫無犯,就是白吃白喝以後給老百姓留下黨軍自己印的錢票子–借條,實是變相地搶。不僅收借條的人不知什麼時候可以兌現,連寫條的都不知道。……大別山就有商人在八十年代以當年共軍開的借條作為革命文物獻政府,而被政府「按現價」付帳」獎勵」。

此類事件有一個細節,是所有黨媒體諱莫如深的,那就是:被」借」者,當時是否心甘情願借給你?回答當然是否定的。在黨劇《白毛女》裡,黃世仁這個債權人,成了逼人鬼的惡魔;楊白勞這個逃債人,卻成了可憐的受害者。可是,有關無數紅軍的有借不還的」借條」,該怎麼解釋呢?最後,我要大問三聲:一、天天都要吃要喝要穿的」人民軍隊」從1927年8月1日誕生,到1949年10月1日這22年又2個月的時間裡,到底打了多張這樣的」借條」?二、有借有還的借條有多少張,占全部借條的萬分之幾?三、都作主60年了,借了還沒有還的那部分錢糧,不說歸還計劃了,有了歸還的念頭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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