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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殘酷 夏俊峰死前求與家人合照也被拒

民心已死!不堪遭毆打而自衞刺死城管的瀋陽小販夏俊峰,昨被當局突然處決並迅速火化,引起全國極大反響,怒法之不公,國之不仁:「谷開來留命,夏俊峰赴死?天理何在!」為夫奔走四年夏妻張晶欲哭無淚,她對《蘋果》表示:「我知道我現在說甚麽都沒用,但我很想問中國還有沒有底綫,還要不要臉!」昨下午四時,張接到法院電話說「已經火化了」,要她今早去領取丈夫的骨灰。

昨凌晨五時多,法院直接到夏家送達全國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決定,告知今日執行。由於事件突然,夏俊峰的妻子、父母和三個姐姐共六人坐上警車前往看守所見夏最後一面,僅短短30分鐘,大家都哭了,只有夏沒流一滴淚。張晶轉述:「他說沒有在死刑執行書上簽字,他不服,他是正當防衞。他說只要老夏家還有一個人活著,即使他死了也要翻案。」最後,夏請求與家人合影,但被拒絕;要求給他一人拍照,留個照片給兒子看,法院也不允許,他悲唿:「你們為甚麼如此殘酷?這麼絕情啊?」

不讓子知父已死

「沒有帶強強去見最後一面,我怕他接受不了,我怕他這輩子都走不出。」張晶決定向13歲的兒子夏健強(即強強)隱瞞父親已死的消息:「瞞一天算一天。我一定不會給他知道這個結果。」而敏感的孩子,早上見到法官登門已嚇壞,上學途中一直哭泣。

37歲的夏俊峰並非大奸大惡,他只是一個為家庭上街賣烤肉串的小販。2009年5月,他與妻子擺攤時,被城管執法粗暴查處,夏一隻腳的鞋底都被踩掉了。據他自述,他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兩名城管先後用鋼杯、折凳打他頭,又踢他下陰,他情急之下掏出褲袋裡平時切香腸的水果刀反抗,導致兩人(申凱和張旭東)死亡。

各界唿吁刀下留人

夏俊峰被抓後,曾受刑訊逼供,而在審判過程中所有證明夏自衞殺人的辯方證人不獲准出庭,法庭採納城管一方證言,認定夏故意殺人罪成,判死刑。上訴後,終審維持原判。辯護律師指幾名城管口供作假、而只有1.65米高的夏是如何在幾分鐘內殺掉兩名高過1.8米城管的前因後果,至今一直沒有查清。

負責夏案的全國最高法院死刑覆核階段辯護律師陳有西昨表示不便多言。最先得知夏俊峰行刑通知的不是家人或者律師,而是大陸媒體,它們前晚接到禁令:「各媒體如作報導一律依據法院發布的權威資訊刊播,不評論不鏈結,不渲染炒作。」昨凌晨起,北京法學教授張鳴、漫畫家鄭淵潔等各界人士都在最後時刻唿吁刀下留人!數十萬跟帖,不能改寫結局。

夏俊峰案事件簿

2009年5月16日

‧夏俊峰夫婦在街頭擺攤遭城管接受處罰,其間雙方發生爭執,夏遭毆打,於是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死城管隊員兩名,重傷一人。

2009年11月11日

‧瀋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夏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另民事賠償65.9萬餘元;夏提出上訴。

2011年5月9日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夏當庭大喊:「你們撒謊!」

2013年9月25日

‧經最高法院核准,夏被執行死刑。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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