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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家放風:薄熙來憤怒錯過當庭上訴機會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審被判終身監禁,10月8日上訴期屆滿,山東省高級法院10月9日宣布,已決定受理薄熙來的上訴。接近薄家的消息人士透露,薄熙來因在一審判決時宣洩不滿而錯過當庭上訴機會。至於薄熙來案二審會否公開審理,目前尚不清楚。

該名消息人士9日表示,薄熙來在一審判決當天,因大聲宣洩不滿而錯過當庭上訴的機會,但他當天稍後時間,在法庭外的法院範圍內辦理了上訴的手續。消息人士續稱,除了極個別案例,一般而言,法院會在受理上訴當天起計,兩個月內作出二審判決。而根據中國法律,二審時,法院可以再度傳召被告、證人以及律師出庭,但對薄的二審,相信法院只會重新審核法院的文件。

另據有關法律專家強調,大陸法律實施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此案只有這一次上訴機會。同時,此次二審因是被告人上訴,故只能維持原判或者減刑,不可加重刑罰。但是,二審判決生效後,控辯雙方若對於案件提出新的重要證據、或者發現適用法律錯誤,可以提請再審。

按照規定,山東省高院二審時,公訴方應為同級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據分析,山東省檢察院或將派出一名副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而山東省高院也將派出一名副院長擔任審判長。

據悉,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曾對一審判決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則未提出上訴。

8月22日薄熙來案庭審時,谷開來的證詞透露了薄在北京東城區新開路胡同71號的住址。中國唯一公開發行的反腐敗期刊《廉政瞭望》近日探訪時揭開了薄家入住時的神秘面紗,該處頓時熱鬧起來,不少人慕名前往參觀。

據稱,薄家在平民化的胡同中顯得十分氣派,自薄熙來履新商務部後,即於2004年搬進,房屋亦大規模重新裝修。據在胡同里開過書店的陳曉維回憶稱:「外牆牆頭種了又高又密的蘆葦,把裡面的景觀完全遮住,搞得非常神秘。過了幾個月才知道,新住進來的是薄熙來……他們有時出來買點零用品,理個髮。我們會多看兩眼,但也不好說什麼,更不敢瞎打聽。」

8月22日,薄熙來案庭審現場的文字記錄中,谷開來的證詞提到了她和薄熙來之前在北京的一處住宅,地址為北京市東城區新開路胡同71號。圖為北京市東城區新開路胡同71號住宅的一道大門。

圖為胡同中的景象。灰色外牆的寬度大概相當於三輛小汽車首尾相接並排的長度,牆後樹木茂盛的枝椏探出牆來,幾乎完全擋住了從這條街上望向宅內的視野。宅子所處的狹窄的單向街道是北京最最傳統的那種胡同。

住宅的正門。鄰居們說,這處房子已經很久沒人住了。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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