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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四之後給趙紫陽定罪30條

趙紫陽香港新世紀出版社出版的《改革歷程》一書回憶:1990年6月21日,王任重把審查我的三十個問題的材料給我,並給我寫了封信說,有什麼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來,寫在材料上,退給他。材料的題目是《在1989年政治動亂中涉及到趙紫陽同志的有關問題》,其中列出三十個問題。

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

1992年10月8日,喬石宋平找我去中南海懷仁堂談話,在場的還有丁關根、李鐵映。喬石代表中央向我宣布了中央決定結束對我的審查,維持十三屆四中全會對我所作的政治結論和組織結論。即將結束的中央全會的公報將寫上這一內容,所以提前一天通知我。

聽了之後,我向他們講了三點意見:

第一,我對四中全會給我戴的兩頂帽子:「支持動亂、分裂黨」,我當時不同意,申明保留個人意見,現在態度沒有變,仍然保留意見。

第二,要求中央把這一結論以文件形式在全黨一定範圍內宣布,這一文件在宣布維持原結論的同時,應當把這一結論的事實根據同時寫出來,維持原結論根據什麼事實?是不是你們提的那三十條,我要求一條一條寫上去。

第三,審查結束後應立即恢復我的人身自由。我的行為需要注意什麼,中央可以向我提出,我會尊重,但絕不接受限制人身自由的硬性規定。

喬石等對我講的三條意見,表示要向中央匯報,結果以後再告訴我。在我講第二條要求公布結論的事實根據時,喬石插話說:要考慮不要影響穩定。在我講第三條恢復我的行動自由時,他們說十四大會議期間,外國記者很多,你的問題很敏感,公報發表後,許多外國記者會在你的住處周圍探聽消息,希望我遵守黨的紀律,顧全大局。我說,十四大召開時可以不出去,他們聽後像一塊石頭落了地。宋平還說:會後外出活動可以逐步擴大,經過一段時間後,慢慢淡化。當時談話就這樣結束。

後來我聽說,他們在結束對我的審查,維持原結論不變的問題上,在政治局會議上也只是講了這麼一句話,並沒有把項目組審查我的報告發給大家。也就是說,審查我三年多,究竟查出什麼問題,根據什麼事實給我戴上兩頂帽子?這些都不談,只是說要結束對我的審查。當然,大家表示沒有意見。後來在中央全會的公報上,也寫上了結束審查、原結論不變這麼一句。在全會討論公報時,更是什麼材料也沒有發。本來,對我的審查是全會作出的,現在全會宣布結束審查,理應把審查的結果向全會作一個交待。沒有,他們沒有這樣做。反而在召集人會上說,這件事向各小組說一下就可以了,不要再討論這個問題了。所以全會根本沒有討論我的問題,大家對公報表示同意。總之,審查三年,沒有材料,結論不變。

種種事實使我覺得,在對我的處理上他們情緒比較緊張,顧慮很多,說話小心謹慎。喬石在向我傳達政治局的決定時,是按稿子講的,他念稿子的時候,我原想記一下,但他講得很快,我怕記不下來,向喬石提出,是不是把記錄稿給我一份。喬石說可以,當場告訴記錄的同志,說記錄稿給紫陽同志一份。但事後我叫秘書打電話要這個記錄稿時,又說不給了,也沒有說什麼理由,不知道他們怕什麼。

考慮到上面這些情況,我擔心我講的那三條聲明,他們是否會原原本本地上報,因為這三條,話講得不好聽。所以回來以後,我又以備忘錄的形式,把我這三條送給他們。當然,這些都沒有下文。

總之,他們結束對我的審查,無論是政治局也好,中央全會也好,什麼材料也沒有發。審查三年,既然要結束,為什麼不把審查的事實加以公布?實際上就是害怕。如果把那些材料公布的話……[編者註:此處錄音不清]。

經過三年多的審查,究竟查出什麼問題呢?1990年6月21日,王任重把審查我的三十個問題的材料給我,並給我寫了封信說,有什麼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來,寫在材料上,退給他。材料的題目是《在1989年政治動亂中涉及到趙紫陽同志的有關問題》,其中列出的三十個問題是:

(1)4月15日晚,胡啟立、芮杏文同志向紫陽同志匯報了胡耀邦同志逝世後出現的情況,可能在各地發生政治性的遊行和集會,有人可能藉此鬧事,建議中央發個通知,提醒各地注意。紫陽對可能發生的動亂不予重視,認為沒有這個必要。4月16日公安部認為事態可能嚴重發展,在公安系統內部發了個電報,向各地打招呼。

(2)在胡耀邦同志治喪期間,動亂現象日益明顯,中央和北京市許多同志認為事態已發生變化,多次向趙紫陽提出,中央應有明確的方針和對策,以制止事態的發展,但他始終迴避對事情的性質進行認真討論。直到4月23日他出訪朝鮮前,中央的同志再次建議他開一次會,他仍不接受。

(3)4月19日上海《世界經濟導報》和《新觀察》雜誌社聯合召開了追悼胡耀邦同志的座談會,公然否定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鬥爭,說反自由化鬥爭不得人心,攻擊中央領導同志,要挾中央承認錯誤,首先集中地提出了政治動亂的綱頜。4月24日,《世界經濟導報》對這次座談會作了詳細報導,並搶先印發,與北京動亂相呼應。4月26日,上海市委責令這期導報停止發行,並決定對報社進行整頓,這是完全正確的。但趙紫陽訪朝回國後,對這一決定不僅不予支持,反而指責上海市委把事情搞糟了,搞被動了。5月2日,他與費孝通等民主黨派幾位負責人談起這件事時,他說,最好雙方體面下台階,淡化處理,對上海打個招呼,適當讓一點。5月11日,他與江澤民等同志談及《世界經濟導報》時又說,我不給你們壓力,但我也不管此事,由你們自己處理。如果有人問我,我就說不知道。

(4)5月3日,趙紫陽同志在紀念「五四」運動七十周年大會發表講話前,楊尚昆李鵬姚依林、李錫銘等同志認為,當時已經發生和正在發展的這場「反黨反社會主義」動亂,正是資產階級自由化長期泛濫的惡果。因此一再提出在趙的講話中,應針對動亂製造者提出的政治綱領,加上明確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內容,但遭到趙的拒絕。

(5)4月23日,趙訪朝前找鮑彤談話,要他注意學潮的動向。4月30日趙返回北京,鮑彤立即找趙匯報情況,說4·26社論寫得太生硬,沒有充分說理,激化了中間狀態學生的對立情緒。幾天後趙對鮑說,看來4·26社論確有缺點。

(6)5月1日,趙向他的秘書李勇問起學潮的情況,當談到4·27學生遊行時,趙說,這說明學生對社論不滿,但中央已作出決定,要想改變社論比較難。

(7)5月2日下午,趙紫陽與民主黨派負責人費孝通、雷潔瓊、孫起孟座談學潮問題。當時中央已明確提出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的方針,趙紫陽本應明確貫徹中央的方針,但會上有人提出,不加分析地把學生運動出現的問題說成是動亂是不合適的,趙不但不做思想工作,反而說「你們今天談的意見對我們認識問題有幫助」,表示同意他們的看法。座談會後,趙對閻明復同志說,《人民日報》4·26社論定性定錯了,看來政治局常委的同志向小平匯報時,只是單方面反映了北京市委的看法,現在這個彎子很難轉,關鍵在於如何說服小平同志,只要他說一句看來當時把問題看得重了些,這樣就可以在常委里統一思想,就可以在黨內轉彎子。趙要閻把他的這個想法告訴楊尚昆同志,希望尚昆同志最好和他一起去見鄧小平同志。當晚,閻明復同志見過楊尚昆同志後告訴趙說,尚昆同志表示小平同志對動亂看法是經過反覆考慮的,是不能改變的。

(8)5月3日上午,趙紫陽與楊尚昆同志談4·26社論問題。談後趙對他的秘書李勇說,看來改正社論有困難,要慢慢淡化,慢慢轉彎子。

(9)5月4日上午,趙紫陽口授由鮑彤整理了趙在會見亞行年會代表的講話稿。趙在沒有徵求常委任何同志意見的情況下,當天下午擅自發表了一篇同中央制止動亂方針完全相違背的講話。當時已經出現了嚴重的動亂,他卻說:「中國不會出現大的動亂,我對此具有充分的信心」。中央明確指出,這場動亂的實質是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他卻說,他們絕對不是要反對我們的根本制度,而是要求我們把工作中的弊病改掉。在已有種種事實說明極少數人在利用學潮搞動亂的情況下,他還是說,有人企圖利用學生的行動,當然這是難免的。講話後,趙親自交代新華社記者,他的講話稿要全文照發。這就把他與中央的分歧暴露於世。講話發表後,廣大幹部、黨員和群眾反映,中央出了兩個聲音,引起了思想混亂。一些高校又宣布罷課,遊行示威的浪潮重新掀起,整個局勢更加惡化。

(10)5月5日上午,趙紫陽同志約北京大學校長丁石孫、北京師範大學副校長許嘉璐談話。趙說,對當前學潮,我在亞行年會上講話有意喊輕分量,現在不要去討論運動的性質,說實話,一小撮是誰,我們也不知道。

(11)5月5日下午,趙紫陽同志自行決定去參加民盟中央召開的北京部分高校中青年教師盟員座談會。會上有人提出不同意4·26社論,贊成趙在亞行年會講話等意見。在會議結束時,趙說大家講得好,謝謝。對會上發表的意見表示肯定。

(12)在動亂局勢更加惡化,有些報刊的宣傳報導出現明顯錯誤傾向的情況下,5月6日上午,趙紫陽找胡啟立、芮杏文談話,他說,目前新聞自由是一個焦點,前段時間的新聞報導,可以總結一些經驗。前段時間控制得嚴一點,後一段時間放開了一點,對遊行作了報導,看來新聞公開程度增加一點,風險不大。

他甚至說,面對國內人心所向,面對國際進步潮流,我們只能因勢利導。這次學潮反映出一個問題,人民強烈要求改革,擔心改革全面停頓。5月9日,胡啟立把趙的講話整理成要點,並經趙審定同意,向新聞單位傳達。5月12日,胡啟立、苦杏文同志在首都新聞單位負責人的對話會上作了傳達。當時,首都新聞單位已有一千多人簽名並上街遊行,有的報紙發表了攻擊黨和政府的文章。傳達這次談話,使宣傳輿論更加失控。《人民日報》等許多新聞單位對遊行、靜坐、絕食等情況進行了大量報導,促使聲援遊行的人越來越多,北京的社會秩序陷於一片混亂。

(13)4月21日和5月2日,趙紫陽同志先後兩次找杜潤生同志談學潮問題。此後,杜潤生同志在科學會堂兩次召開有10多人參加的會議,談了趙的意見,討論了處理學潮的看法和建議。趙對大家的建議很贊成,並要把這次學潮作為解決若干社會關心的重要問題的契機。

(14)5月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開會,聽取制止動亂小組的匯報,本應討論如何採取堅次措施制止動亂的問題。但趙紫陽卻著重談了許多所謂反腐敗的意見。5月10日政治局召閉會議,趙在會上通報了5月8日常委會情況,提出關於反腐敗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六條具體措施。這些措施並未經過常委會討論同意。

(15)在兩次會上,幾次討論如何對待非法學生組織問題,趙紫陽同志說,有些地方學生會不能得到多數擁護,可以改選,不要怕改選中他上台,我下台。

(16)5月9日和10日,在北京召開了一個當代社會主義研究問題的座談會,會上提出社會主義改革要過好市場關和民主關。對社會主義民主、自由和人權問題,都要提到理論研究的重要位置上來。趙紫陽會見了參加座談會同志並講了話。他說,這次學生遊行鬧事,要吸取的主要教訓是必須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5月12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以《改革要過市場關民主關》作為醒目標題,報導了這次會議新聞。實際上為動亂提供了理論根據,助長了動亂的升級。

(17)5月16日下午,趙紫陽同志會見戈巴契夫時,一開頭他就說,在重要政治問題上仍要鄧小平掌舵,十三大以來,我們在處理最重大的問題時,總是向小平同志通報,向他請教。他還說,這是他第一次公開透露中國黨的這個次定。這個講話發表的第二天,遊行示威的標語口號就集中攻擊鄧小平同志。「打倒鄧小平」、「擁護趙紫陽」等標語口號,充斥遊行隊伍和天安門廣場。

(18)5月16日晚,中央政治局常委召開緊急會議,趙紫陽同志提出要向學生承認4·26社論是錯誤的,可以說社論稿曾發到朝鮮,經他批准,由他承擔責任。他反覆強調,4·26社論是有問題的,但須有一個說法,如果不走這一步,我們這個棋是走不下去的。這個局面轉不過來,沒有出路。

(19)5月17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常委再次召開會議,趙紫陽同志仍然堅持錯誤意見,常委多數同志堅次反對,認為再退就會發生全國性的大動亂,後果不堪設想。鄧小平同志堅決支持政治局常委多數同志意見,為了制止動亂,會議決定立即調一部分軍隊進駐北京,對北京部分地區實行戒嚴。趙卻認為戒嚴將帶來嚴重後果,表示無法執行。

(20)5月17日下午常委會以後,趙紫陽同志不顧常委會次定,竟然立即提出辭職。他要鮑彤為他起草辭職信,經趙簽名後立即發出。當受到楊尚昆同志的批評後,趙於次日又收回了辭職信。

(21)5月17日的常委會議,是中央對制止動亂作出重大部署的重要會議。鄧小平同志特別強調,到會同志必須嚴肅、嚴格保密。但是趙紫陽同志會後向鮑彤和秘書張岳琦說,下午常委會作了決策,我今天在會上受到尖銳批評,我原來主張對4·26社論的提法松鬆口,好做工作,但被否定了,常委批評我說,五月四日的講話,把事情鬧大了,我保留了意見。他還對鮑彤說,李鵬同志在會上批評鮑彤有泄密行為。鮑彤回到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後,立即召開部分人員會議,說有人說他有泄密行為,他將被停止工作,受中央審查,表示向大家告別。他向少數人泄露了中央常委有分歧、趙的主張被否決的信息。

(22)5月18日,趙紫陽給鄧小平寫信,繼續要求改變4·26社論的定性。

信中說,學生答應停止絕食的最關鍵的要求,就是摘帽子,改變4·26社論的定性,承認他們的行動是愛國的運動。我反覆考慮,覺得我們必須痛下決心作出這個讓步。

(23)5月19日凌晨,趙紫陽同志去天安門廣場看望絕食的學生。他告訴學生關於學潮的性質、責任問題,終究是可以得到解決的。他還說,你們還年輕,來日方長,你們不象我們,我們已經老了,無所謂了。這就透露了黨的最高領導層存在分歧,他可能要下台的消息。

(24)5月19日晚,黨中央和國務院召開首都黨政機關幹部大會,宣布中央關於釆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動亂的決策。開會前,中央政治局常委曾一再動員趙紫陽同志參加這個大會,但趙拒絕出席,這就暴露了他同黨公開鬧分裂的主張。

(25)5月19日,人大常委黨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寫報告請示,鑑於目前的嚴重局面,建議萬里同志中止國外訪問,立即回國。5月21日,胡啟立問趙紫陽同志,對人大常委黨組的報告如何答覆。當時趙已請假休息,他不同主持中央工作並分管外事工作的李鵬同志商量,就個人同意發電報,要萬里同志提前回國。

(26)5月21日上午,趙紫陽對閻明復同志說,學潮這樣拖下去,曠日持久,結果難以預料,只有召開人大常委會來緩解。

(27)5月21日,趙紫陽還對他的秘書李勇同志說,我想還是應該開一次政治局會議,並要鮑彤為他起草一個講話稿。

(28)[編者註:錄音遺漏]

(29)趙紫陽同志強調,對文藝作品要少管,少介入。

(30)一些長期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的人,曾經受到趙紫陽的讚賞、重用和包庇,其中嚴家其、陳一咨等人,在這次動亂中成為策划動亂和組織陰謀活動的重要人物。平息反革命暴亂以後,這些人就潛逃國外,瘋狂地繼續進行反對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中國的活動。一貫得到趙信任和重用的鮑彤,在宣布戒嚴以後,與陳一咨等人一起攻擊李鵬等黨和國家領導同志。

以上就是他們經過長期審查以後,認為我支持動亂和分裂黨的所謂事實和證據。這三十條且不說其中有許多與事實有出入,即使全部是事實,我看也不能根據這三十條作出他們給我的結論。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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